對於愛,我是毫無頭緒的。
在僅有一次的交往經驗,和無數的曖昧關係的堆疊,說實話的,我越來越不清楚這方面的東西。
最近我在看林夕的《原來你非不快樂》。原本是想買詞集來學習,結果我家附近的金石堂有關林夕寫的書只剩這本,算了,反正遲早會看,買來翻翻無妨。
這本是由無數的短篇編劇而成,開頭幾乎都會引用一句話破題。我目前看到一半,前半部分主要是在講有關快樂的事情,其實有點道家的思想,真怕看完這本會整個不想管事情,抱著船到橋頭自然直的心態隨波逐流(然後就擺爛了。)。
其中有一篇「為幸福著想」在談愛,林夕的觀點讓我省思了一下。
「愛來的時候措手不及,去的時候沒有原因。」
愛是火花,是瞬間稍縱即逝的,林夕的觀點是這樣,他認為情侶間的交往,不是熱戀,而是怎麼維持綻放後的黑暗。就有點像是任賢齊的歌詞,「相愛總是簡單,相處太難。」
所謂個性不合,都是藉口,其實只是純粹的不想愛了。
覺得愛上了,就去愛,然而一定會突然感到厭倦的時候,怎麼在這種感覺下維持住彼此的關係,才是戀愛,是嗎?所以所謂的速食愛情,就是彼此享受短暫的狂熱,燒完了就再找下一個點燃,捨棄黑暗的部份。
如果真的如此,那所謂戀人和朋友的差距,竟僅僅只是有否摩擦出火花而已?
但我們卻總是渴望著愛,原因是?難道就像這篇短篇的結尾,真的是因為我們聽了太多的情歌,看了太多的愛情電影?
細想,我們了解愛這個字,似乎也是從這裡出發,然而把愛給限制住了,認為愛應該就像歌詞或是電影中那樣。
真想像林夕那般灑脫,覺得愛是如何,那就如何吧。
其實我也看不懂我在打什麼
就當觀後感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