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
曾有版友投訴,指控某些版友說基督教是邪教、基督徒是邪徒時,是侮辱宗教,具煽動性及會引起罵戰。我希望能收集版友就有關概念闡述觀點,作為對有關字詞的使用作參考論據,以便在處理有關文章時更恰當。
以下是節錄三屋(news://news.3home.net/3talk.christianity)版友的論據(排名以發言先後序):
1. 飛碟人:基督教使信徒跟家人關係緊張、教信徒疏遠不信的朋友,而且凡不信的必受詛咒
2. rx167:基督教教義「超越邏輯」,要求信徒盲目信服,不要思考。大量抄襲其他傳說、宗教,不斷騎劫他人的信仰。
3. Evil:
人類的文明, 建立於有利人們的幸福快樂.
世上的偉人, 或大的發明, 在於他們都能改善人們的生活.
相反, 如果帶給人類痛苦的, 則視之為邪惡.
例子有: 日本人侵略東南亞, 希特勒發動二戰等.
如果侵略, 屠殺, 誅滅異己都不能稱為惡的話,
那麼什麼才可以稱為惡 ?
我相信, 正常有良知人都會同意我這麼說.
但是, 世上有一個宗教, 有一班人, 他們不同意.
他們認為"這不是惡".
那什麼是惡呢 ?
原來, 只要不相信他們所崇拜的神, 就是惡.
他們認為, 相信他們的神, 是善的.
不相信他們的神, 是惡的.
為了令別人都要相信他們的神,
侵略, 屠殺, 誅滅異己等等的行為都是正義的.
殺害嬰兒, 孕婦, 是正義的.
侵佔別人的土地, 是正義的.
他們把一本滿載他們侵略史, 屠殺史的書叫做 "聖經".
他們把他們所信的教, 叫做基督教,
他們自稱基督徒.
這是的宗教, 還不是邪教嗎 ?
這是的教徒, 還不是邪教徒嗎 ?
一個古老的宗教, 殺戮左幾千年之後,
才懂得對自己所作所為作出一點點反省,
講出一點點違反自己基本教義的宣言.
只可以講, 沒有以前那麼邪而已.
要是只有講少少有良心的說話, 就可以掩飾其醜行,
那未免太少自世人的智慧了.
但凡支持主張消滅異己的宗教, 就是邪教.
聖經所主張的, 就是消滅異己.
支持聖經的宗教, 就是邪教.
基督教對社會的禍害:
1. 令教徒放棄思考, 只懂因循聖經, 無數人因此死於非命
eg. 十字軍東征, 加爾文殺異教徒, 中世紀將女人當女巫燒死.
現在的基督徒不再明刀明槍殺人,
但他們依然不認為以前的基督徒殺人是錯的.
為何他們可以將基督徒被殺稱為 "苦難",
將他們殺異教徒稱為 "上帝清洗世間的罪惡" ?
2. 對非教徒的排斥
好多時基督徒會問人: "你有冇信仰?"
當別人答有時問: "你返邊間教會?"
將有信仰當成有基督教信仰正正顯示基督徒的自我中心已經到了無以覆加的地步.
教會學校用納稅人的錢辦學, 但請人只請基督徒,
宗教課則教導學生 "只有聖經是對的".
從幼稚園開始塗毒小孩子的人靈.
所作所為, 同日本人從小教導軍國主義別無二至.
3. 對人性的篾視
基督徒最接受不了的, 就係別人用在現代的人權標準去判斷神的所作所為.
聖經中一場一場的大屠殺被認為係神蹟, 用文字, 圖畫, 音樂, 電影加以歌頌.
不記得那些大屠殺 ?
為了出埃及殺盡所用埃及長子是不是屠殺 ?
過紅海淹死埃及軍隊是不是屠殺 ?
以四十天大雨將地球淹沒是不是屠殺 ?
到迦南地將所有有氣息殺盡是不是屠殺 ?
你可以否認基督徒到現在為止還在不斷歌頌這些罪惡嗎 ?
你可以否認基督徒到現在為止還在不斷為這些罪惡寫文章開脫嗎 ?
耶和華殺人比東條英機和希特勒還殘暴,
信奉耶和華的宗教教義是信我者昌, 逆我者亡,
信奉耶和華的宗教有什麼理由不是邪教 ?
4. Mike1994:
如果邪教是指那些引導信徒傷害自己、指示信徒傷害不信者及向信徒灌輸有歪倫常的道德觀念的宗教,我不得不說,耶穌教符合了以上的條件。
「如果你的一隻手或一隻腳使你犯罪,把它砍下來,扔掉。缺手缺腳而得永恆的生命,比手腳齊全而被扔進永不熄滅的烈火中好多了。......」(《馬太福音》18:8-9)
「任何人使信徒中一個微不足道的人離棄我,倒不如用大磨石拴在他的脖子上,把他淹死在深海。......」(《馬太福音》18:6-7)
「......不要我作他們的王的那些敵人,把他們帶來,在我面前殺掉吧!」(《路加福音》19:27)
這些章節為教徒提供了足夠的依據去傷害自己或不信者,如果有人奉這些章節為絕對真理或「唯一的權威」,後果如何,可想而知。而《新約》所宣揚的有些道德觀念對社會的潛在威脅實在不容忽視。
「不要以為我是帶和平到世上來的;我並沒有帶來和平,而是帶來刀劍。我來是要使兒子反對他的父親,女兒反對她的母親,媳婦反對她的婆婆,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馬太福音》10:34-36)
「你們不要稱呼地上的任何人為『父親』,因為你們只有一位在天上的『父親』。」(《馬太福音》23:9)
一旦耶穌教信徒得勢並且要實踐耶穌此等教誨的話,恐怕像「文化大革命」的慘劇定必重演。事實上,因為《聖經》上的一句「你不能容女巫存活」(《出埃及記》22:18)而遭信徒殺害的婦女就超過三十萬。
時至今日,仍有不少教徒為了維護其信仰而顛倒黑白或混淆是非。我們仍然不斷聽到有教徒為了維護教義中上帝為全善全能的說法(維護教義不是維護上帝)而聲稱 有能力救卻見死不救也算做全善、女子被強姦也是有價值的,若干生物聲言去拯救遭禁錮強姦四百多天的婦女乃是短視的行為,這說明耶穌教其邪教本質至今仍在信 徒中發揮作用。
http://robx.wikispaces.com/ukcw01
基督教是專門屠殺/殘殺/虐殺/活活燒殺女性之宗教
http://bbs.realchristianities.com/bbs/tag.php?name=%E5%A5%B3%E5%B7%AB
女性天生優美幽美柔弱柔美,正正需要須要
男性天職保護愛護珍惜疼惜,
但,
基督教,卻將不新基督教之女性/異教徒女性活活當柴燒,
。。。。。。 。。。。。。 。。。。。。
真的是令人極端痛惜
曾有版友投訴,指控某些版友說基督教是邪教、基督徒是邪徒時,是侮辱宗教,具煽動性及會引起罵戰。我希望能收集版友就有關概念闡述觀點,作為對有關字詞的使用作參考論據,以便在處理有關文章時更恰當。
以下是節錄三屋(news://news.3home.net/3talk.christianity)版友的論據(排名以發言先後序):
1. 飛碟人:基督教使信徒跟家人關係緊張、教信徒疏遠不信的朋友,而且凡不信的必受詛咒
2. rx167:基督教教義「超越邏輯」,要求信徒盲目信服,不要思考。大量抄襲其他傳說、宗教,不斷騎劫他人的信仰。
3. Evil:
人類的文明, 建立於有利人們的幸福快樂.
世上的偉人, 或大的發明, 在於他們都能改善人們的生活.
相反, 如果帶給人類痛苦的, 則視之為邪惡.
例子有: 日本人侵略東南亞, 希特勒發動二戰等.
如果侵略, 屠殺, 誅滅異己都不能稱為惡的話,
那麼什麼才可以稱為惡 ?
我相信, 正常有良知人都會同意我這麼說.
但是, 世上有一個宗教, 有一班人, 他們不同意.
他們認為"這不是惡".
那什麼是惡呢 ?
原來, 只要不相信他們所崇拜的神, 就是惡.
他們認為, 相信他們的神, 是善的.
不相信他們的神, 是惡的.
為了令別人都要相信他們的神,
侵略, 屠殺, 誅滅異己等等的行為都是正義的.
殺害嬰兒, 孕婦, 是正義的.
侵佔別人的土地, 是正義的.
他們把一本滿載他們侵略史, 屠殺史的書叫做 "聖經".
他們把他們所信的教, 叫做基督教,
他們自稱基督徒.
這是的宗教, 還不是邪教嗎 ?
這是的教徒, 還不是邪教徒嗎 ?
一個古老的宗教, 殺戮左幾千年之後,
才懂得對自己所作所為作出一點點反省,
講出一點點違反自己基本教義的宣言.
只可以講, 沒有以前那麼邪而已.
要是只有講少少有良心的說話, 就可以掩飾其醜行,
那未免太少自世人的智慧了.
但凡支持主張消滅異己的宗教, 就是邪教.
聖經所主張的, 就是消滅異己.
支持聖經的宗教, 就是邪教.
基督教對社會的禍害:
1. 令教徒放棄思考, 只懂因循聖經, 無數人因此死於非命
eg. 十字軍東征, 加爾文殺異教徒, 中世紀將女人當女巫燒死.
現在的基督徒不再明刀明槍殺人,
但他們依然不認為以前的基督徒殺人是錯的.
為何他們可以將基督徒被殺稱為 "苦難",
將他們殺異教徒稱為 "上帝清洗世間的罪惡" ?
2. 對非教徒的排斥
好多時基督徒會問人: "你有冇信仰?"
當別人答有時問: "你返邊間教會?"
將有信仰當成有基督教信仰正正顯示基督徒的自我中心已經到了無以覆加的地步.
教會學校用納稅人的錢辦學, 但請人只請基督徒,
宗教課則教導學生 "只有聖經是對的".
從幼稚園開始塗毒小孩子的人靈.
所作所為, 同日本人從小教導軍國主義別無二至.
3. 對人性的篾視
基督徒最接受不了的, 就係別人用在現代的人權標準去判斷神的所作所為.
聖經中一場一場的大屠殺被認為係神蹟, 用文字, 圖畫, 音樂, 電影加以歌頌.
不記得那些大屠殺 ?
為了出埃及殺盡所用埃及長子是不是屠殺 ?
過紅海淹死埃及軍隊是不是屠殺 ?
以四十天大雨將地球淹沒是不是屠殺 ?
到迦南地將所有有氣息殺盡是不是屠殺 ?
你可以否認基督徒到現在為止還在不斷歌頌這些罪惡嗎 ?
你可以否認基督徒到現在為止還在不斷為這些罪惡寫文章開脫嗎 ?
耶和華殺人比東條英機和希特勒還殘暴,
信奉耶和華的宗教教義是信我者昌, 逆我者亡,
信奉耶和華的宗教有什麼理由不是邪教 ?
4. Mike1994:
如果邪教是指那些引導信徒傷害自己、指示信徒傷害不信者及向信徒灌輸有歪倫常的道德觀念的宗教,我不得不說,耶穌教符合了以上的條件。
「如果你的一隻手或一隻腳使你犯罪,把它砍下來,扔掉。缺手缺腳而得永恆的生命,比手腳齊全而被扔進永不熄滅的烈火中好多了。......」(《馬太福音》18:8-9)
「任何人使信徒中一個微不足道的人離棄我,倒不如用大磨石拴在他的脖子上,把他淹死在深海。......」(《馬太福音》18:6-7)
「......不要我作他們的王的那些敵人,把他們帶來,在我面前殺掉吧!」(《路加福音》19:27)
這些章節為教徒提供了足夠的依據去傷害自己或不信者,如果有人奉這些章節為絕對真理或「唯一的權威」,後果如何,可想而知。而《新約》所宣揚的有些道德觀念對社會的潛在威脅實在不容忽視。
「不要以為我是帶和平到世上來的;我並沒有帶來和平,而是帶來刀劍。我來是要使兒子反對他的父親,女兒反對她的母親,媳婦反對她的婆婆,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馬太福音》10:34-36)
「你們不要稱呼地上的任何人為『父親』,因為你們只有一位在天上的『父親』。」(《馬太福音》23:9)
一旦耶穌教信徒得勢並且要實踐耶穌此等教誨的話,恐怕像「文化大革命」的慘劇定必重演。事實上,因為《聖經》上的一句「你不能容女巫存活」(《出埃及記》22:18)而遭信徒殺害的婦女就超過三十萬。
時至今日,仍有不少教徒為了維護其信仰而顛倒黑白或混淆是非。我們仍然不斷聽到有教徒為了維護教義中上帝為全善全能的說法(維護教義不是維護上帝)而聲稱 有能力救卻見死不救也算做全善、女子被強姦也是有價值的,若干生物聲言去拯救遭禁錮強姦四百多天的婦女乃是短視的行為,這說明耶穌教其邪教本質至今仍在信 徒中發揮作用。
http://robx.wikispaces.com/ukcw01
基督教是專門屠殺/殘殺/虐殺/活活燒殺女性之宗教
http://bbs.realchristianities.com/bbs/tag.php?name=%E5%A5%B3%E5%B7%AB
女性天生優美幽美柔弱柔美,正正需要須要
男性天職保護愛護珍惜疼惜,
但,
基督教,卻將不新基督教之女性/異教徒女性活活當柴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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