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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GP

巴哈打壓特定廠商這種說法實在好笑到爆炸

作者:yun│2007-12-01 03:35:35│巴幣:0│人氣:1990
最近一連串事件引發有人聯想
巴哈是不是打壓某個廠商
老實講這種說法真的是好笑到爆

因為純從利益上來看,這種事情根本不可能發生
巴哈姆特是一個ACG專門站台,上面的廣告也都是相關的廣告主(偶爾也會有些無關的XD)
當然所謂的GAME算是廣告的大宗
以巴哈的立場上來說遊戲公司越大,錢越多相關的廣告預算也會越多
而遊戲公司越多家,公司規模和錢越多,相對的巴哈的廣告理論上也會越多
而打壓某個廠商其他的競爭對手,其他廠商也不會買更多的巴哈廣告
對巴哈來講整個產業更活絡,巴哈能獲得的利潤就可能會越多
如果只看利益,其實巴哈給這些廠商在板面上打打廣告又有什麼關係
根本不需要處分所謂的商業廣告,甚至因為這樣得罪廠商
處分了難免有人會不爽,不爽會不會怎樣我不知道
不過人不爽了少花點錢在這邊我想這是合理的

巴哈這樣做就是不希望廠商的廣告在哈拉區流竄,影響到討論
而怎樣算一個界線
簡單說就是,不要讓人檢舉就是這樣而已
現在某一個廠商被人處分了,就要拉著其他廠商下水,其實以我來講完全沒影響
反正廠商做生意求財而已又不求氣相信被檢舉的廠商應該也清楚巴哈的做法

至於檢舉人的人,我只能說給點私人建議,有些事情人前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要檢舉也不要敲鑼打鼓,畢竟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一家廠商都不計較的

另外有些人覺得什麼水果還是O週刊會有興趣,因為違反站規給巴哈水桶個幾週
還是什麼給OO四周給XX五週這真的是處理不公

這個的話我想如果真能弄個什麼專題出來我也會想看看
他們要是有興趣的話,我還真想讓他們好好採訪一下
不知道巴哈會多多少流量,因為看了報導後總要來看看這個地方吧
如果沒來過巴哈的來了巴哈,這也算賺到了流量
如果我是一個使用者我才不管巴哈跟廠商如何公平或不公
我上來有遊戲資訊可以看,有攻略可以看或是有其他的資訊可以查就好了
如果上來看看是怎樣不公的,巴哈也算賺到流量了
看了O廠商1周X廠商兩週?廠商三週然後還要來巴哈註冊個帳號控訴司法不公嗎?
還是原本有來巴哈的看了報導以後就不上巴哈了?

對了,我不會刪除來留言人的留言,想留言的可以放心留言

至於罵人的也可以罵
不過不要罵到別人,我不會用abuse送任何檢舉,但是其他人我不保證
你可以有自己的論述,不過請合理一點,不然有些意見真的就跟笑話沒有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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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32 篇留言

正義的化身
當初會跳出來也是因為一堆人猜丫猜什麼陰謀論有的沒的,才認不住
跳出來後就被一堆人猛追猛打的,我當初也只有3個字 看不慣
想說算了頭都洗一半了,整顆沒洗完 行嗎
黑臉都扮定了 要黑就黑整顆的
你說的我都很認同
討厭有時候玩遊戲上巴哈找資料做功課
就一堆工讀生在那吵人氣連廠商也是同個樣子
一付家中沒大人的樣子
整個巴哈沒人管的樣子

12-01 05:07

台科大的粉圓
因為之前深入某事件,身分關係不方便替巴哈講話...
但是我想推這篇文章,不過我還是希望巴哈可以出面正面告知那些人源由。

我覺得博板的流星雲總管的回應很實在...沒公開貼出來有些可惜。

12-01 11:15

yun
我有看過你那篇文章

巴哈能說的都說了,至於有些話或是有些事情不願多講
就像你的文章要給錢才能看一樣12-01 18:18

不能同意你更多

12-01 13:48

遮住半邊臉
GOOD

12-01 18:59


同意!對那些言論的產生者,一整個失望。

12-01 19:18

君翔
這算是盲目追從所產生的效果嗎?有時候想想替他們感到可悲...

12-01 23:49

未來的方向(?)
只能說被打壓的板友本身就不是理性的廠商間的大戰關巴哈什麼事。

12-02 08:08

meow
只是詢問一下玩家比較喜歡哪種禮品....這樣也被認為是廣告禁言
只能讓人覺得 巴哈再小題大作
至於背後有沒有陰謀就見仁見智了
ps.我是一個普通的玩家,不是廠商工讀哦...歡迎去查

12-02 13:26

yun
對啊,只是問玩家喜歡哪種禮品罷了
只是在部落格徵兩個員工罷了
就算是真的廣告,也不就是廣告罷了
商業廣告被檢舉會被禁貼
這種事情行之有年,根本不是甚麼小題大作
不少人大驚小怪這點著實讓人意外這是真的12-03 08:38

巴哈敢開門做生意,就要接受這樣形形色色的人,
要不然大可把整個網站收起來算了。

不管對這事件有何看法意見,只要敢跳出來
說話,就要有準備接受各式各式樣的聲音。

要不然幹脆繼續潛水就好了。

12-02 17:29

yun
當然當然,發了文章就要接受各種聲音
這是自然,像我就不會把各位的留言砍掉
不過有些人沒有這種認知,會把別人的聲音消音
不過我不會,我知道總會有不同的看法
不過這些看法也都會有其他人各種不同的聲音啊12-03 08:43
翼心
乾脆把各家遊戲廠商都開個哈啦版算了

版主就給他廠商自己來當

這樣子如何?

12-02 17:29

yun
以前有,不過因為很多玩家很兇悍
所以後來就停止了

我印象中多半是,通常的人不會去廠商板
那有問題的人去廠商板,多半都沒好話
如果廠商服務又不能滿意時就會狂批猛罵
而且廠商多半不會派一個人天天上來看該板
所以後來成效不彰就停了12-03 08:47
n124694
這位總管先生~我建議您 您乾脆找所有的廠商的大老闆 出來好了....-.-規定1:各個廠商去某某某網站 自己架設討論區 規定2:版主 當然是廠商的大老闆 自己弄 規定3:(我...我...想不出來了)

12-02 22:10

yun
廠商忙著賺錢開發或代理遊戲,哪有時間理我
我要是能把所有廠商的大老闆找出來,那你今天保證看不到這個東西
有這種本事你今天看到的所有事情都不會發生
因為我一句話交代下去大家就照辦了
去把所有的大老闆找來,這句話真有氣魄,希望有一天有人可以做到12-03 09:00
年輕人
不好意思,這件事情的後來發展我並不清楚,
現在哪些板還有再說這件事我也不知道,
今天既然看到,說一下看法,請別介意!

我在站規建議板曾經說過對於這件事情的意見,
不想發在他的小屋,就是不想針對他,(因為我覺得他不值得我這樣做)
其實到任何地方都有該遵守的規矩,
並不是聚眾就可以翻改規矩。

為何總有人要挑戰規矩呢?
是否在自己的公司當老大,
到別人的地方也還以為自己是老大?

其實ONLINE GAME只是這兩年比較紅,
再過幾年,線上遊戲不紅了,
還不就是一家快要倒掉的小公司!CEO這種東西真的沒有什麼了不起!
全台灣有多少CEO大家知道嗎???

比較可憐的是部份不知情的板友,(有的年紀都還很小)
被利用還不知道。
我覺得此人就是唯恐天下不亂,
想利用這件事情幫自己公司打廣告,
(這就叫做趁火打劫,火還是他自己放的!)
年輕的玩家不明究裡,就這樣被利用了!

這件事情站方處理很不錯,
(但是我更有興趣知道他自爆分身,會不會被刪除帳號???)
我絕對不相信有媒體有興趣了解什麼叫做"水桶"!
站規就是所有來這邊的人都必須遵守的規定,
絕對不可以因人而異!
不認同的人其實可以不要來!就這樣!

一家公司會有這樣的執行長,
玩家該有的權益會怎樣就很容易知道。

12-03 21:30

倩倩
樓上所說的
比較可憐的是部份不知情的板友,(有的年紀都還很小)
被利用還不知道。
我覺得此人就是唯恐天下不亂,
想利用這件事情幫自己公司打廣告,
(這就叫做趁火打劫,火還是他自己放的!)
年輕的玩家不明究裡,就這樣被利用了!

就像是仙劍討論版裡留言的人阿
[url=/http://home.gamer.com.tw/blogDetail.php?owner=Trowa&sn=1520]一大堆的灌水文[/url]

12-04 16:34

yun
其實遊戲公司來板面上衝人氣真的是很討厭的一件事情
在板面上就是希望板主能處理起來
不過很多時候很難處理所以只好從程式上面下手
希望能解決這些問題,其實有些時候太扯甚至會影響到系統穩定
這時候就真的會很.........................................
真的是十分無奈

12-05 01:58

六月小熊
世界何其大
但是 在巴哈的結界裡 就是您說的算~!!
都已經開尊口警告我們這些"小朋友"了...
我們這些局外人 也不會白目到 不分青紅皂白 來去罵您的~!!
所謂"行得正 就不怕坐不穩" 您說是吧~!!
就留待世人評價吧~!!

至於...那些自以為年紀總是比人大
智識總是高人好幾等...
視所有人都是被利用的小朋友、工讀生......的那群...
還是那句話
"世界那麼大"
我們是不會在巴哈裡跟 "你們這群" 一般見識的~!!

一個只是有多餘空閒
純粹玩遊戲消遣的"小朋友" 敬上

12-05 20:38

喵小汪
巴哈 在美 再好 也有一天會屈服於現實

事情 的 對或錯 又有誰能 決定?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我們能做的 就是買包爆米花 靜靜的欣賞這些鬧劇

12-05 23:57

喵小汪
巴哈 在美 再好 也有一天會屈服於現實

事情 的 對或錯 又有誰能 決定?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我們能做的 就是買包爆米花 靜靜的欣賞這些鬧劇

12-05 23:57

喵小汪
靠邀

案一下 怎變2篇 = ="

無言的按鈕

12-05 23:58

moon
難得台灣惡劣的遊戲環境,好不容易出了一家好廠商,卻偏偏不知道為了什麼「理由」,要去打壓他。
不覺得良心難安嗎?我實在不太相信某些只會開1-10級分身的人說的話,若有人說話說的這麼冠冕堂皇、理直氣壯,會開個分身來說嗎?

還有人說一家公司的執行長這樣,玩家該有的權益會怎樣就很容易知道。
在OMG廠商出來前,我還以為我們玩家根本就沒有權益勒?每個廠商都差不多,我們根本沒得選擇,無論廠商要如何,玩家們都得把苦頭當補藥,硬吞。
OMG廠商出來後,我才知道什麼是玩家權益,起碼知道還是有廠商會去傾聽、改進、並維護遊戲環境。
所以聽到上面有人說玩家該有的權益,我笑了。
也不想想,若其他廠商心中內還存有「玩家權益」四個字的話,可能今日OMG就不會有那麼多玩家挺了。

大是大非玩家心中清楚的很,真要比洗板,那些大廠商的工讀生會洗輸人?
可別告訴我他們清如水、明如鏡啊~哈哈~哈哈哈哈~我信我信!(笑到翻)
這信任的程度就像是阿扁總統執政八年,國家財富暴增,經濟一日千里,失業、自殺率降到0一樣,哈哈哈哈哈哈哈,真的是人才!

12-06 13:41

yun
相信我的文章已經講的很清楚了,如果當沒看到的話
那也沒辦法,其實不論大小廠沒被檢舉巴哈也都不會主動處理
至於廠商的服務做的如何,這種我也沒辦法
大是大非你請搞清楚,如果不對商業廣告或是活動做限制
你可能連討論的空間都會消失,因為廠商在板面上打廣告就好了
他整天打,你就整天看廣告,這邊是玩家的討論板,希望是玩家的討論
玩家討論遊戲,就是這樣的單純
而不是廠商的廣告板,或是廠商的活動板12-06 20:25
moon
遊戲快等於現實了...

現實中,有財有勢的政客做壞事沒警察敢抓,而他們只敢抓對街小巷中的善良老百姓,只因他們過馬路不走斑馬線。

想不到台灣遊戲環境也快淪落了?

12-06 13:53

yun
巴哈對於廠商的標準都一樣,最近有些人有檢舉其他廠商
像是E?,松?,等廠商也都被處分,不要只看到一點點就來講
要批評也要做點功課不然只是突顯出,原來你都不知道這件事情而已

12-06 20:29

moon
失禮了。
我只認為--
1.肯聽玩家心聲並尋求建議而改進的廠商。
2.與找一群工讀生洗板灌水衝人氣的廠商。

巴哈選擇了後者。

所以這次事件告訴每個廠商--
果然找一堆工讀生來灌水衝人氣是對的,反正巴哈抓不到,抓到再開分身也沒差。
跟玩家互動有屁用?只要文章稍微有爭議,被鎖還被冷嘲熱諷~那何必認真又會惹的一身腥?

遲早把台灣廠商都變得一個樣,比工讀生誰請的多。(笑)
遊戲機器人大戰,巴哈工讀生大戰,真正玩家心聲何處在?
哈拉灌水衝人氣,抹黑攻訐互相來,總管直道:「巴哈規矩行之有年,巴哈玩家賣該賣該!」

遲早上面三句會成為巴哈的特色,不過如此而已。
所謂行之有年的規矩,就是將肯把賺錢時間休息時間花在跟玩家互動的廠商鎖住。
然後想讓這種廠商變得和其他廠商一樣,招募工讀生持續性、重複性的洗板嗎?

巴哈行之有年的規矩,讓那些廠商肚內笑到快爆炸。

12-06 22:22

yun
抱歉,這沒有甚麼巴哈選擇後者的問題
處理工讀生或者應該說使用不正常的手段來衝人氣等,有檢舉一樣會處理
不過更大的部分是直接從系統上去改
而且工讀生這種東西
從來就沒有好下場,除了板主可以直接處理外,多數玩家也是罵到不行
用了不被大家喜歡的行為來推廣

所謂行之有年的規矩,就是希望廠商不要介入討論板
至於將肯把賺錢時間休息時間花在跟玩家互動的廠商
巴哈也有一套流程讓他們做這些事情,而不是不遵守規定
多次勸誡也不聽,被檢舉後讓人處分又大喊打壓
老實說的確就是讓人覺得十分可笑

遊戲板就是留給玩家討論的,而不是廠商的活動廣告看板
或是廠商的客服專區

有些話就是你個人偏見,巴哈的確不過如此而已
也不過就是個acg討論站台而已

12-07 08:57

台科大的粉圓
忍不住了....
1.肯聽玩家心聲並尋求建議而改進的廠商。
2.與找一群工讀生洗板灌水衝人氣的廠商。

巴哈選擇了後者?都妳在說吧?巴哈從沒有做過這種選擇
不管是1或2,只要違反站規被玩家檢舉經過審核確定事實就是處分。

我覺得yunski寫的很明確也很清楚
一切都照程序來就什麼問題都沒有
處分也不過就是按照程序的結果,沒有什麼選擇性的問題。
現在挺某O的板友們不也是努力在抓其他廠商的漏洞嗎?

我好像不知道在哪看到有總管還是板友有提出一個有趣的見解
這樣造成到處抓死角的檢舉也不錯啊...XD是推進巴哈前進的力量呢~~
也省了板主和總管到處循板的麻煩...XD!!好結果好結果~~~~

12-07 10:32

冷靜
有什麼好看不下去的
有人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公布與他人訊息內容
第22條 未經當事人同意公開他人之個人資料、信件或訊息者,最重全站停權一個月。

檢舉了
巴哈有處理嗎?
沒...
羊總管不是也看過違規文了嗎?

樓上口口聲聲說"只要違反站規被玩家檢舉經過審核確定事實就是處分"
"處分也不過就是按照程序的結果,沒有什麼選擇性的問題。"
是真的嗎???

當遇上是總管的好友時
巴哈又是如何處理
大家都看在眼裡

12-07 11:09

yun
我看過違規文?
所以我就可以處理了?
抱歉,站規檢舉如果上abuse是由abuse處理
我沒權限,對於案子甚麼檢舉了沒有處理還是怎樣
請去信abuse詢問
至於這條
第22條 未經當事人同意公開他人之個人資料、信件或訊息者,最重全站停權一個月。

如果申訴沒處理多半是這個原因
第58條 檢舉人資格人身攻擊、侵犯個人隱私、侵犯個人著作權者限當事人提出檢舉

這條除非當事人已經跟我告知了,他不允許,不然對於他要不要主張這個權力我也完全不會知道,而且即便他要主張這個權力,要我緊急處分該文章,像是在沒有板主的板面上要我刪除,也要來告知,不然我也不可能知道

這跟總管好友有甚麼關係啊,這種事情真要處理我也去找當事人
請違規的人刪文道歉,然後請當事人看看能不能接受
這樣不是比較好12-07 12:00
台科大的粉圓
我不想在別人家吵架,我也沒針對某O...請別搞錯

然後總管好友?你高興也可以設yunski好友啊...
yunski可沒設我好友喔....= =!
(還是說我跟其他總管是好友?我好像還有得罪過其他總管吧...XD!沒被黑就不錯了...)

然後A車歸A車,A車不是總管開的...
我記得有看過總管公開澄清過...總管只是協助處理站務而已...
不要亂栽贓總管啊!總管是無辜的好不好....= =

yunski對不起...Orz..害你被誤會...我還是不要講話好了...

12-07 11:39

yun
你如果轉了人家文人家不允許就跟當事人道歉吧
不用跟我道歉12-07 12:24
冷靜
第18條 未經站方同意,於站上從事商業廣告或活動者, 最重刪除帳號。
第19條 未經站方同意,禁止於站上從事包含以下任一個人資料之問卷:
||    姓名、身份證字號、生日、電話、住址,違者最重刪除帳號。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04689&snA=2256&locked=F&tnum=22&subbsn=0&Bpage=1&author=chibc&media=0

裡面有"本人(請簽本名) 願意重新回到「Asgard神之領域」!"

老話一句
有違規就處罰
請一視同仁

12-07 12:09

yun
我不清楚站方有沒有同意這個活動,這個我要去問
另外追訴期三個月這也超過了
當然,我說的不算,要看abuse認定

不過可以看得出來這遊戲玩家有多慘,遊戲停了
想爭取自身權益還有人要出來檢舉
真是非常難以想像這個人居然還是支持某個以服務好為口碑的廠商
真令人感到訝異12-07 12:48
冷靜
我要跟總管大人道歉
因為我不知道什麼時後違反站規處罰要看對象的
那只要是3級貧戶應該就能在巴哈賣幣了
因為他們夠慘了
是嗎?????

是否以後檢舉人都要身家調查一番

再次引用上面的話
"只要違反站規被玩家檢舉經過審核確定事實就是處分"
"處分也不過就是按照程序的結果,沒有什麼選擇性的問題。"

看到羊總管的回覆
只有一句話"真是非常難以想像這個人居然是巴哈總管...真令人感到訝異"


第16條 於站上從事盜版物之販售、提供,無論是否營利,最重刪除帳號。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04689&snA=2373&locked=F&tnum=6&subbsn=0&Bpage=4&author=candyyou&media=0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04689&snA=2182&locked=F&tnum=42&subbsn=0&Bpage=1&author=A26433608&media=0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04689&snA=2281&locked=F&tnum=1&subbsn=0&Bpage=1&author=ckg720830&media=0
該義賣物品之圖像權利屬NEXON所有
NEXON公司並為授權製造及販賣
玩家已侵權
該物品為盜版物

依站規又該如何處理??

12-07 18:00

yun
我講了,違規跟我講沒有甚麼用
我也不能做甚麼處分
我個人的意見也不見得與abuse完全一樣
不過我不能否認,商業廣告等有是在看人的
一般玩家提供活動訊息也沒有被處分過
某些規定的確是要看檢舉或是被檢舉對象的12-10 08:50
冷靜
回歸討論

巴哈的確是一個遊戲人的好地方
在遊戲裡最討厭莫過於幣商及外掛得橫行
他們影響了公平也控制了市場
而在巴哈
最應注意的的確是廠商的過份介入
但何為真惡??
一手砸前廣告
一手工讀生發文
套一句之前在GE板華x員工用大大紅字說的話
我就是華x工讀生.你們管的了我嗎?
法律條文一堆.仍有漏洞
何況是站規呢?
說難聽一點
站規只是玩法人的工具
"廠商代表"僅規範了守法的廠商
"廠商員工"卻成了巴哈永遠的痛

12-08 19:06

yun
表態為XX工讀生我們是沒辦法,他是工讀生也可以上巴哈
不過相對的,發甚麼東西也就因為這個而會有受限
不過你說站規只是玩法人的工具
實際上我不覺得是這樣,其實在我的見解上
站規對一般user而言,不過就是保護機制而已
很多人不能理解,老實說做了會被站規處分的事情,多半都已經觸法
要告訴多半都可以告訴
像是散布木馬,這是可以提告的,公然汙辱或是謾罵怎樣這些也都會在現實社會被處分
當然了,還有一些是為了巴哈姆特的正常運行而訂出來的
像是洗板或是洗OO,這種行為最主要就是維持基本運作為主
當然洗的嚴重導致其他情況這種也是能處理就是了

當然了,法律有漏洞這種事自古皆然,法律是道德的低標這種事情
我記得這是很基本的概念
像是沒有漏洞的法律,絕對公平的判決
這種東西我都希望有人可以做到
基本上,站規訂出來是希望不要處分到誰
而不是要處分誰12-10 09:14
冷靜
善意提醒~

站規
第15條 追訴權自違規行為結束之日起算,三個月內為限,
      超過期限則免除其責任。

這是指"人"

至於違規的文章呢?就放著嗎?

身為總管對站規也應該了解吧!

12-23 18:30

樂正明
最近這事鬧挺大的


小弟忍不住想講

1.不要每次都拿OMG清流 愛民做文章 沒人在爭論這個...
被處分就說是巴哈在打壓好廠商 請就事論事...

2.早些時記得討論區就有類似的 廠商區了 只是...到後來人氣可以說非常低糜
....因為嚴久的戰爭觀眾也是會看膩的...

3.真不滿巴哈....建議可以另闢完美園地 看要自個兒出資架遊戲討論區
亦或是移駕到別的大型遊戲論壇 返正有人氣 有人支持 到哪不都一樣嗎?

12-25 03:09

樂正明
推推

12-25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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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anncol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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