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外休息區
又有人被抓了,這個場外版對於猥褻文章與兒童情色,與兒少保護法的忽視一直都很寬鬆隨便,所以整個版常常出事情,站方都說有積極處理,但不見起色
這種遊走法律邊緣專版風氣很久了,但是人氣太高站方還特別給那個版特權,無法申訴
當然最近有戀童犯被抓鬧上社會新聞,站方也開始想起善良風俗這檔事,要整頓了
像這種善良風俗的基本常識,一般人都可以回答與討論,結果在留言區反而被管理人員警告恐嚇禁止發言。
也不說哪裡有錯,還是只有站方定義的兒童情色才是最正確的?如果二次元虛擬角色沒有兒童情色問題還有討論空間,那我只知道巴哈站方的法治概念還要加強,然後硬扣上我假冒版務的帽子。
然後其他人回答就裝作沒事,是不是針對我還是雙標就給大家去公評
然後長年容易誤導人誤會的就裝沒事
https://m.gamer.com.tw/forum/C.php?bsn=60096&snA=13051&last=1
結果留言討論兒童情色定義範圍問題就被水桶,寧可水桶我也不願意回答我前面提出的問題標準。
就算國外遊戲MOD也是禁止虛擬兒童裸露,什麼變成我在場外回答這個基本常識,就要被水桶。
今天場外版出事情對於兒童情色標準寬鬆也不是第一天的事情,大家批評專版管理不當也是事實,畢竟常常上社會新聞版面,也未見改善,專版風氣還是一樣,連護航戀童聲音都有,反對戀童文章也是大有人在,也是飽受攻擊。
這是站方對待兒童色情的態度嗎? 無視其他問題文章,去找努力避免其他使用者遇到麻煩的人麻煩,禁止他發言,順便封鎖我的檢舉權利?
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反正身為巴哈使用者該做、提醒、避免他人遇到麻煩都做了,巴哈要這樣管理風險自己負擔,就照規矩來
另外兒童情色判斷不是巴哈姆特說了算,也不是出事了標準就嚴格或寬鬆可以變化,我個人給過兒童色情判斷標準,大家可以參考一下避免出事情
很簡單
收藏的兒童二次元三次元圖片可以分享給一般人與女性看的話,對方沒問題的話就是正常
那種擦邊球或是只能在場外安心發的,或是秘密團體才能分享的就是有危險的
不要給平常就重口味或阿宅領域的人去判斷,會失準,或是找審查嚴格的遊戲來當作標準參考。
像是原神,本身審查很嚴不太容易出事。
其實這些都是基本常識,到了巴哈場外就變成站方說了算,他們才能訂標準別人講的有問題,真的是莫名奇妙。
這些都是國際間的共識,文章在場外很久了,難道他們也是冒犯了版務了嗎?
這種事情不需要什麼誰地位高、誰是版務。
站規能凌駕法律嗎?
今天就只是本能講出基本的常識而已,不需要什麼認證或是允許,本來就是理所當然。
什麼到場外某人的留言區就變成爭議?然後處理禁止他發言,因為他講出很基本的是非對錯?
站方以認為我個人解讀誤導大眾禁止我發言,但是在一般人詢問所謂兒童色情包不包括二次元蘿莉?,基於全球通用的法律道德常識,不需要巴哈版務或是站方許可,當然二次元創作也在審查規範內,不需要誤導也沒有誤導的理由。
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關於「販賣兒童、兒童買春與兒童色情」的兒童權利公約任擇議定書指南第63條: 委員會對大量的線上及線下素材深感關注,包括使用繪圖和虛擬再現,來描繪不存在的兒童或看似兒童並參與色情行為的人。以及關注此類素材對於兒童的尊嚴與保護權利之嚴重影響。委員會提倡聯合國締約國在關於兒童性虐待素材(兒童色情作品)的法律規定中,列入對不存在的兒童或看似兒童之人的陳述,特別是當這些素材表現出對兒童進行性剝削的一部份過程。
更不用說我國對兒童色情的法條與保護,遠遠凌駕巴哈站規,一般人討論兒童情色的範圍時不應該受限巴哈某個專版某個人限制。
我基於保護他人不犯法,在詢問者留言區回答基本的法律與道德常識,不應該被當作誤導大眾,被剝奪發言的權利,反而巴哈限制我的發言反而有誤導一般人的嫌疑。
而且兒童色情也不是我或是巴哈下訂標準,而是整個社會與國家的共識,與善良風俗。
假設就算是站方要整人也要挑時機,像是今天(2021年9月1日)站務版與站規版我詢問水桶原因的時候或是留言處與作者討論勇者造型下架問題時水桶,才是標準手段。
請不要在人回答正經嚴肅問題的時候整人找人麻煩,然後誠心問那邊回答有問題的時候無聲無息水桶人,這樣大家只會誤會巴哈在耍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