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aina(LS):
TO:小菜鳥
首先,示威者並沒有無差別向他人施襲,然後我想「丫叉」應該是指:sina.com.hk/news/article/20190805/0/1/4/%E7%A4%BA%E5%A8%81%E8%80%85%E5%B7%A8%E5%9E%8B-%E4%BA%BA%E8%82%89%E4%B8%AB%E5%8F%89-%E5%B0%84%E7%A3%9A%E8%BD%9F%E8%AD%A6%E7%BD%B2-10466452.html
示威者是用來破壞死物,並非用作傷害他人,唯一一次造成警員受傷的事件是新城市的事件。
當然破壞行為顯然犯法,這點示威者本身也知道這點,但他們要求的是"公平公正"。
執法本身沒問題,問題是香港警方明顯地「選擇性執法」。
警方發射布袋彈、施放催淚彈確實可說是針對示威行動的「還擊」沒錯,但問題是警方使用「過度武力」驅散人群(6月12日及往後的事件),並非「驅散人群」這件事的本身,而這確實是警方的職責所在。布袋彈的威力已經很接近真槍,而且使用上有安全指引,而香港警方完全是無視安全胡亂使用。
自衛並非一定無罪,過度自衛一樣有罪。當然目前警方的行動也沒有造成示威者死亡,只是嚴重受傷。
示威者當然記得撤回逃犯條例的原意。
如果你有注意他們於社交平台的討論,可以輕易得知他們從6月開始便一直有注意不希望發展成「警民衝突」。
原因是他們從一開始就有注意到台灣前幾年學運的經過,你們台灣人的經驗成為了香港示威者的參考對象。
故此他們從一開始直至今天都是不斷的重申「撤回逃犯條例」,還有針對6月12日的「成立獨立調查組」。而非常關鍵的一點是,「成立獨立調查組」本身也能解決元朗事件「警黑合作」的問題。
最後,雖然香港的示威者可能會做出過火的行為,但他們非常聰明而且理性,不小心過火了他們會主動道歉,也絕不會做出「暴行」或是「暴動」,他們甚至會主動阻止意圖做出破壞行為的人士。因為他們非常清楚行動超越界線便會失去大眾支持。故請不要隨便相信媒體的抹黑式報導,尤其是親共媒體,像是香港的TVB。
最直接的證明是盡管示威行動已經持續2個月,支持示威者的人們只有增加沒有減少,甚至連香港的航空業界也加入8月5日的罷工。
所以你會選擇相信那些媒體的報導,還是相信親身在當地的人們使用不同方式對他們的支持?
08-07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