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內容

8 GP

談國民法官

作者:鴨子 (๑•ت•๑)│2018-04-14 17:08:38│巴幣:16│人氣:522
國民法官是啥,其實筆者不覺得暫時會有實際意義
而是種擋箭牌,這下面會說到

國民法官資格為年滿23歲,高中學歷以上國民
轄區法院居住四個月以上,以被隨機選任為主
PS.測試期以報名參加為主
不得為黨工、民代、軍人、警察與法律專業人士。
不得為褫奪公權中、免徹休停職公務員、受刑中人犯、刑事判決未確定者
一次抽選6名,但最初受選者多人,以隨機抽簽決定最後6人(一開始多人,都到法院去抽)
擔任國民法官庭期(有開庭時)可向公司請公假(老闆準不準我不知)
並可領取國民法官日津貼
PS.以模擬階段看,士林地院出的日津貼是2000,但將很多庭時程的合為一庭一次解決。如屏東地院模擬時將原本可能4-5庭的量,以一日連續12小時解決
國民法官只參與一審,以刑事本刑七年以上的重罪,及故意犯罪致人於死等罪為主
另國民法官參審制,與陪審制是不同的東西,不要混為一談
台灣目前是觀審制,要加入部份案件參審制而已,與陪審制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而依草案第六條
法院有職權裁定案件不施行國民法官參審(決定權在法院)
「有事實足認行國民參與審判有難期公正之虞」
或對國民法官有可預見的危害(舉例被告恐怖份子首領這類)
「案件情節繁雜或需高度專業知識,非經長久時日顯難完成審判」
「其他有事實足認行國民參與審判顯不適當。」

簡單說就是,法院認定國民法官沒資格、沒專業、沒本事審的案件
都能裁定不經國民參審程序

啥意思,法院可以選讓不讓國民法官參與阿
比如很麻煩,剪不斷理還亂的案件
法官決對不希望再來6個隨時要法官給他們實地教學講解的學生來添亂
就可裁定該案不用國民參審程序

筆者之前說過,權利伴隨義務,人需對其具有之權利負責
舉例司法官態度不佳,常常就被檢舉,司法官對自己的態度要負責
判決/起訴錯誤呢? 影響判案/起訴正確性,而影響考積升遷等
知道連判決書遲交都會送懲處嗎?
之前也有位法官因弄錯法條,跟被告說這可易科
而被告撤回上訴後發現不得易科,這樣法官要被記過並不得升級
是的,法官會犯錯,但法官必需為他的錯付出代價

國民法官呢,哪怕錯的離譜
完全沒有任何責任,日薪照領
這種不用為自己權利負責任的存在,筆者從不指望他們能費多少心力去參語

那為啥筆者上面說,國民法官其實是擋箭牌
筆者舉例,大七撞ALTIS案,這案就非常適合國民法官參審
法官可播放兩車行車記錄器器當場勘驗
這時國民法官也會知道,是大七先倒車撞ALTIS
大七先嗆人、大七最後拿球棒砸車等情
這時判大七有罪,國民法官當然全都會投跟法官一樣

這時,知道判決結果的那堆民粹,或許會動腦,也或許不會
但至少有腦的可能會想,為啥國民法官也會覺得有罪?

好啦要說民粹不會動腦也可,但你要罵
適必也要把國民法官罵進去
這可不是法官自己想的喔,是國民法官也認同的
不是我獨裁作出的判決喔
在某法院國民法官模擬庭後司法院副院長作結語說
「人民接觸法院之後,就不會隨便說「恐龍法官」」

所以以後要罵,國民法官也要罵成恐龍法官
乾脆說人類只要一進法院都會變恐龍算了

所以在一些很明確的案件(或被新聞扭曲的案件),
國民法官能發揮擋箭牌的功用,達成「國民也挺法官」之功效
筆者覺得這就是國民法官惟一的功用了
只是苦了地院法官,要邊當法官邊當教師且沒加薪

又國民法官只能參與一審,二審又沒國民法官的位
又回到合議庭審理
也就是這制度,他只是讓你參與「法治教育研習營」的性質
並沒真實上能左右判決或程序的功能
PS.國民法官6票+法官3票,9票中要最少6票,這六票中最少要包含法官一票才能決定結果,若法官三票是統一的,就算國民法官六票相左都沒用

這筆者舉個例,上次總統大選參選人藍信祈
他本身因走私(BB槍)曾吃過走私官司
這官司一打是10年(不包含在地檢部份)
打到更五審後上訴最高法院被駁回,這用司法院判決書系統列表
這案全部經過的審級

過程為 (上面搜尋結果有漏1個最高院案號)
地院(一審)>高院(二審)>最高院(發還)>高院(更一審)>最高院(發還)>高院(更二審)
>最高院(發還)>高院(更三審)>最高院(發還)>高院(更四審)>最高院(發還)>
高院(更五審)>最高院(駁回)
總共13個審級(包含6個法律審7個事實審)
假設把國民參審制套上去(雖走私案不是國民法官範圍),國民法官只參與了其中13分之1
而其餘12審級早把原判決撤銷很多次了(扣除最高院最後一次駁回幾乎每個審級都撤銷改判)
啥意思,國民法官就是工程施工時,請來動土典禮鏟第一鏟土拍照的特別來賓的意思

且事實論,一名記者一篇報導就能成功帶風向幾百萬人
三個法官對6個不懂法的民眾,這還不好帶風向?
法官決對能說服6人支持自己的判斷,這筆者不覺得有任何難度
ps.其實法官三人只要統一,根本也不用說服六人了,但九票統一新聞上好看點

所以一般人民適不適合當國民法官,這筆者覺得不重要
要當也可,不當也可,反正當不當都改變不了審判現況
只差在法官要當老師去教學生,可能會讓案業件審理時程增加一點而已
沒壞處,但也沒好處

暫時得論
他的教育意義(和拉擋箭牌意義)其實遠大於實質意義
啥提升司法透明度,反應國民正當法律感情等等草案第一條目的
我覺得暫時都只是幹話

文後筆,對於國民參審制
筆者並不反對,畢竟暫時未看出啥壞處
會說人民沒專業素養或會亂判的這些,都是想太多了
主控權還在法官手上呀
很多人都幻想太遠去了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395548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保留一切權利

相關創作

留言共 9 篇留言

鈴鈴
其實還是滿希望像美國有那種陪審團出現的

04-14 21:55

鴨子 (๑•ت•๑)
限定只能正太組成陪審團。04-14 22:28
鈴鈴
你是有多喜歡正太啦

04-14 22:30

鴨子 (๑•ت•๑)
每天都有朝國小奔去的衝動04-14 22:32
鈴鈴
你在這樣我要報警囉

04-14 22:33

鴨子 (๑•ت•๑)
好 抱緊我04-14 22:35
鴨子 (๑•ت•๑)
不對 再啦幹04-15 00:59
鈴鈴
好 抱緊><

04-14 22:42

鈴鈴
好哦再說一次報警喔

04-15 01:04

鴨子 (๑•ت•๑)
你剛抱過了阿 還要...你需求真大...04-15 01:08
鈴鈴
沒 被盜 嗚嗚被嫌棄了

04-15 01:09

鴨子 (๑•ت•๑)
沒關係準你再抱一次04-15 01:11
鈴鈴
好 謝謝:D愛你

04-15 01:14

鴨子 (๑•ت•๑)
沒事幹了 來不ey聊04-15 02:02
鈴鈴
那啥

04-15 02:03

馴獸師
可以檢舉司法官態度不佳?可是要向哪個單位檢舉?法院應該沒有督察系統吧

04-19 04:03

鴨子 (๑•ت•๑)
當然有 見法官法20條至23條 以地院來說 申訴對向就是院長04-19 06:54
我要留言提醒: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再留言

8喜歡★mefe 可決定是否刪除您的留言,請勿發表違反站規文字。

前一篇:有關巴哈討論區的妨害名譽... 後一篇:論「人民對司法官不信任度...

追蹤私訊切換新版閱覽

作品資料夾

a86189642祝福
看到的人會變得幸福哦!看更多我要大聲說昨天15:30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face我們了解您不想看到廣告的心情⋯ 若您願意支持巴哈姆特永續經營,請將 gamer.com.tw 加入廣告阻擋工具的白名單中,謝謝 !【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