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內容

8 GP

台大宅王案-未看先猜

作者:鴨子 (๑•ت•๑)│2018-03-01 15:20:07│巴幣:16│人氣:534
剛朋友貼來的新聞
台大宅王案的更一審判決新聞
47刀殘殺前女友 「台大宅王」殺人罪更審獲輕判15年

台大宅王殺人改判15年 法院提分手教戰守則避免再犯!

台灣媒體特愛用這種不算錯,但卻能誤導人想錯的標題
第一則新聞標題下錯,並未於更審輕判,而是殺人部份與二審一樣是15年

第二個標題說的改判是對的,對於殺人罪這部份,於「二審」時改判15年
但這是於二審改判,而非「更一審」時,這標題會讓人誤以為更一審改判更低
ps.雖然更一審是改判沒錯,但刑期未有變動

筆者未看(討論區)先猜,相信會有一堆只看標題就開罵的
大致上應該是針對「有教化可能」及15年刑期這部份
然後應該就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這類話
更有人會認為一審判無期,二審判21年半、更一審判15年
然後說怎越判越輕,然後接鬼島司法、恐龍法官等等等

其實是二審對死刑部份判15年,而合併執行21.5年(包含侵入住宅、恐嚇、強制)
而更一審只對殺人罪部份審理(其他部份已定讞)
所以才會出現15年,這只是單獨殺人罪部份
其他部份到時會再定合併執行刑(殺人罪定讞後,目前仍可上訴三審)
而非更一審將21.5年減為15年,而是根本未變動
會說更審獲輕判的,應該去設法獲一個腦袋先才對。

這順變圖解刑事上訴流程(只適用可上訴三審案件)
一審(地院)-->二審(高院)-->三審(最高法院,若發回)
-->更一審(高院)-->三審(最高院,若發回)-->更二審(高院)...



那為何2審就殺人罪這部份從無期徒刑減到15年呢
很簡單,翻一審和二審判決書
一審:
然迄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甲○等被害人家屬亦陳稱其等未能感受到被告和解之誠意
ps.某報報導「一審審酌張男認罪且醫師鑑定有教化可能,且願賠償1200多萬等因素,判他無期徒刑」根本是自行編故事的說法,一審判決書未提到啥1200

二審:
事實肆之二殺人罪部分,被告業與A女父母達成和解,並依約履行中

因為和解而改判,而不是因為啥教化可能改判
一審並未判死,二審和解所以改判更輕,當然不用考慮啥教化可能
甚至二審判決書中一次都沒出現過「教化」兩字
不用去看其他理由,光就和解就已經可以減輕了,其他理由都只是錦上添花

若看過筆者之前文章 這篇
應該就能知,犯兩次「與未滿14歲性交」
與一次「於未滿十四歲猥褻」
這怎判合併執行起來7、8年應該跑不掉吧
但因和解,變成合併2年緩刑4年,也就是他連進去坐牢都不用

該文中舉的另一案是性侵案
本刑最低也要3年以上
但因和解一樣判2年緩5年
ps.為何都2年,因為超過2年就不得宣告緩刑了
照理來說,至少上開兩案刑度都最少是以打3折記價

那從無期改判15年,以和解了來說,根本也沒啥希奇
教化不教化那都是一審的事,二審後早已不考慮這些了
ps.一審都沒判死了,二審加上和解更不用考慮到教化問題,那是要判他死不死才需考慮

至於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這話倒不算全錯
但重點在「對方是否願和解」
就如同前屏東縣議長鄭太極,他可是出3千萬想換和解
對方他媽完全不理,說我有命收,還不知有沒命花
所以他2000年時GG了
假設當初達成和解,有可能鄭現今還活著且出獄了
(以無期來看,以當時只15年就可申請假釋,94年後才改為25年)


猜完了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文後補充
其實和解後仍判死刑不是沒先例,不過也算特例了
更特例的是從活變死
大意是某人撞女友後殺了上百刀(全身從上到下)
一審處無期徒刑(達成民事和解,被告認罪等),檢方上訴
二審檢方提出會見錄音,被告叫他媽別付錢免得賠了錢又賠兒子
且被害人家屬雖收錢和解了,仍持續證言無感受被告悔意
這錄音被當成被告無悔意的證明,所以法官不買和解的單改判死
之後這案從二審打到更七審一路都是死刑,
更七審上訴時律師失敗了,所以定讞
但去年該案獲檢察總長非常上訴,所以這案還很難說
應該有變無期的可能
ps.若真改判無期,以民國94年前假釋規定(15年),他就可以立即申請假釋
不過若在以前,死刑定讞後沒多久就gg了
哪有讓他定讞8年後得到非常上訴的機會

文後補充:
更二審改判殺人部份為無期 仍可上訴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3905267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保留一切權利

相關創作

留言共 1 篇留言

千里
哦哦!長知識了

03-04 09:00

我要留言提醒: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再留言

8喜歡★mefe 可決定是否刪除您的留言,請勿發表違反站規文字。

前一篇:哀郢... 後一篇:撞死律師判死?...

追蹤私訊切換新版閱覽

作品資料夾

yvonne40528歡迎贊助創作者🪙
創作也是有價值的勞動,懇請有閒錢的人多多支持創作者們!看更多我要大聲說昨天12:26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face我們了解您不想看到廣告的心情⋯ 若您願意支持巴哈姆特永續經營,請將 gamer.com.tw 加入廣告阻擋工具的白名單中,謝謝 !【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