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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台灣比日本經濟富裕進步

—— | 2018-01-29 15:01:19 | 巴幣 6 | 人氣 868

許介鱗教授  (東京大學法學博士,台大名譽教授,台灣日本綜合研究所所長)

在日本統治之前,台灣在全中國之中是最富庶的一省,當然也比日本富裕。
 
日本的從軍記者松原巖五郎,以乾坤一布衣的筆名留下《台灣風土記》的紀錄,敘述日軍在1895年登陸台灣時,看見台灣的一切確實要比日本富庶得多。「台灣土地百物茂盛,動物植物之產,多種多樣,非高麗(朝鮮)、遼東之地可比。其土地不但是天賦之大富藏,山水景象亦極似好畫。山嶽丘陵之形,千種萬樣,在十步百步之間,風物之變化顯著,僅僅旅行二、三里之間,得天然的好畫題,不下千百幅之多。……台北府城在此之間,占山水之美觀,以中央平坦之域地為市,人家簇集一萬餘戶,城內街路幅度廣,有七、八間之寬(一間六尺,約1.8公尺),中間車道鋪石,左右兩側設人行道。市街之家屋,大抵為二樓建築,絕少像遼東、華北地方之一樓平房。市中人力車尤多,其數至少不下二千。……這邊有名的製茶所很多,一家就有七、八十名到二、三千名的撰茶婦,在此忙著精製茶葉。半中國式半西洋式的高樓大廈,此邊尤多。……此邊一帶,成為大買賣之市,街上賣各種物品,鴨、雞、豬肉、鹽、野菜、鴨蛋、米穀、醃魚、芭蕉、鳳梨、柚子、佛手柑等果實,煤炭、樟腦、煙草、茶,其他布帛等,舉凡日用雜貨,一概具備。市中一般富庶之模樣,比華北地方生活程度高,如酒店餐館、如青樓藝妓,市中到處都有,百貨之潤澤,與遼東營口相比,富庶更高一段,至於其富美豪華,則有更高幾層之盛觀。財貨金銀之流溢,人民之意氣高昂,不像遼東地方人民那樣對日軍奉承,台灣各個人高傲自滿之氣露出於鼻端,視日軍到來如旅行者過來,表示汝等以戰爭取勝,我等以金錢和物產自行生活,又奈我如何。臉色旁若無人,傲慢自大,在市中橫行跨步,毫不忌憚。〔註1〕」這名記者在甲午戰爭時,隨日軍到過朝鮮、遼東半島,他也描述了當時的萬華,比大陸各地繁榮,物資豐富,勞工勤勉,而庶民穿著絲、麻編織的豔麗衣裳,身上裝飾金銀珠寶。
 
這名記者親眼看到台灣山海物產饒多,台北府的市場,集合各地產物,而且開港之後,西洋以及中國各地輸入的物品、日用百貨無不具備,吃有魚肉鳥類,糖果的種類有千百種,西洋料理、中華料理等山珍海味,金牌煙草、馬尼拉煙捲,罐裝牛奶等精選品,充斥於舶來品市場,如果不問價格,沒有得不到的百貨。
 
這表示台灣在日本統治之前,確實是商業鼎盛,遠比日本富庶的「寶島」。在台灣寶島只要隨便插一枝蕃薯籐,就可以長出蕃薯葉和蕃薯充飢,不會餓死。台北府市場的繁榮,經濟生活的發達,比剛遷都不久的東京還要多采多姿。但是淪為日本殖民地之後,台灣的一切能量資源,轉而被日本搾取而犧牲奉獻。
 
明治前後日本飢饉,台灣產業進步
 
明治以前,日本的經濟與米的生產密切接合。日本在平安末期的飢饉,京都的餓死者就有四萬二千三百多人〔註2〕。江戶幕府時代有21次飢饉,30次凶作米荒。1732-33年享保大飢饉,1782-87年天明大飢饉,1833-36年天保大飢饉,此三大飢饉的慘狀都留下慘不忍睹的紀錄。
 
在飢饉的時候,有的村莊有女兒吃餓死的母親,有的村莊40戶大半餓死,媳婦不得已殺自己的孩子吃。有的村莊殺死活口來吃,家中的蒸籠中有很多死骸或骨頭,還有醃漬或烤燒的人肉,留下的人頭有38個。這般「食人地獄」,在日本東北全體,都有發生吃人的現象〔註3〕。江戶時代農民暴動的件數最多的一年是1866年,而1868-70年農民暴動的件數比天災頻繁的天保年間還多〔註4〕。
 
1868年「明治維新」以後,至少有三次大米荒,即1890年、1897年、1918年,日本缺糧米價高漲、發生民眾搶米的「米騷動」。西歐在18世紀後半葉產業革命,這時日本產業落後西歐列強約二個世紀多。中國在1860年開始洋務運動,日本則在1868年開始「王政復古」的改革。
 
台灣本來是原住民的天堂,原住民族對資源的生產和分配相當協調,不會過度浪費,而將狩獵的所得公平地分配給族人。但自從漢人移民來台墾殖之後,土地逐漸被侵佔,生活空間被迫移到山地,成為森林的守護者。漢人移民台灣以後,從事拓墾與貿易,宛如早期移民北美的新天地,充滿欣欣向榮的氣象。台灣的稻米品種在19世紀期間不斷改進,在1895年日本據台時已有在來米品種1679種,1895年台灣灌溉面積佔農田總面積的比率,較1960年代大多數的東南亞國家為高,1895年台灣的農業生產力與1960年代的東南亞各國相接近〔註5〕。這表示日據以前台灣的稻米業已相當發達。台灣在1868-94年間,外貿總值年平均成長率為8.0%,遠高於中國貿易總值年平均成長率3.4%〔註6〕。1888年訪台的美國駐華公使田貝(CharlesDenby),即認為台灣在當時是中國最進步的一個省分〔註7〕。
 
事實上,日本在幕府末年開港之前,台灣已經將台灣府(台南與安平)、滬尾(淡水)、打狗(高雄)、雞籠(基隆)的南北四個港口開埠,以此四開港地為中心,台灣與中國大陸、歐美各國展開的貿易非常興盛,外商的洋行在南北林立,衝擊了台灣糖業、茶業、樟腦業等的產業化。台灣除了傳統的「行郊」進行對中國大陸的貿易之外,還有洋行的外國貿易發達,形成對外貿易的多軌結構。但是1895年編入日本殖民地之後,台灣的對外經貿發展開始受限制,只有單線的資源被日本帝國支配、汲取,而支援著日本工業化的發展。
 
戰勝者其實是強盜集團
 
日本的「明治維新」,其實隱藏著強盜掠奪的背景。
 
「明治維新」本來稱為「王政復古」,西洋史書都稱MeijiRestoration。在此之前,日本是「幕藩體制」,全國各地由幕府與約260藩的領主分治。到了幕府末年,薩摩、長州、土佐等藩,沒有前途的下級武士起來造反,因為武士除了打仗以外不許就其他職業,而在德川幕府的和平政策下,沒有實踐自己武功的機會,就以「皇國史觀」串連起來,推翻「幕藩體制」組織新政府,以「維新」掩蓋「復古」,演出一部「盜國」劇。
 
這些帶刀的武士即形成「盜國」集團,以薩摩、長州兩藩組成新的政府軍,經過1868-69年的戊辰戰爭,打倒當權的幕府,恢復古代的「天皇親政」,在「尊王」的名義下,組織新的中央集權國家,並由這些「盜國」成功的武士,包括西鄉隆盛、大久保利通、木戶孝允(此前三名還被尊稱為「維新三傑」)、榎木武揚、板垣退助、井上馨、山縣有朋、伊籐博文等,佔據國家政府的要津官位。如果「盜國」失敗,或盜國集團內反目而鬥爭失敗,武士們就變成「匪寇」了。這就是日本膾炙人口的「勝者官軍,敗者賊軍」。
 
這些盜國集團成為中央政府的官僚(朝臣)之後,開始奪取日本國內各藩的土地與人民,這就是明治初年「版籍奉還」、「廢藩置縣」的過程。新政府最重要部門的軍事力,由薩摩人掌控海軍、長州人控制陸軍,來統治全日本的領土、人民;這就是日本軍閥勢力的起源。如此的「王政復古」的過程,其實也是強盜集團假借「天皇親政」的名義,以搶奪其他藩國的土地、人民的掠奪行為!因此在成立「近代國家」的表象底下,隱藏著下級武士強盜集團「盜國」的謀略。
 
強盜集團組織的「明治政府」,在國內先行搶奪了其他藩國的土地和人民之後,就開始準備向外搶奪。於是廢止武家階級制度,學習西洋列強向全民「徵兵」,發展國家軍隊,準備對外掠奪。這就是「明治維新」之後,馬上策劃「征韓」或「征台」的原因。
 
日本的教科書對於「明治維新」,只炫耀日本國內「富國強兵」、「殖產興業」的一面,而刻意隱藏以武力「搶奪鄰國」、「剝削殖民地」,以繁殖富強的另一面。也就是,只宣傳日本帝國「富強」的革新過程,而隱蔽著背後的那種強盜「掠奪」的特性與本質。因此「王政復古」、「版籍奉還」之後,為什麼接著就要「征台」、「征韓」,歷史不能連貫起來解釋清楚,必須從其「強盜哲學」著手,才能較清晰且完整地掌握日本帝國(皇國)興起的來龍去脈。強盜也有哲學,其宗旨就是以「八紘一宇」(世界一家)的精神統一世界,讓世界上人人都仰望日皇(現人神)的恩澤。
 
其實日本的近代史,從明治維新到1945年戰敗,一直貫穿著準備戰爭、從事戰爭、打勝仗掠奪財物;再準備戰爭、再發動戰爭、再打勝仗掠奪財物;所以是一部連續的戰爭掠奪史。1941年12月日本膽敢攻擊資源豐富的美國,就是因為日本掠奪中國廣大土地的物資為本錢,才能與美國打了四年的太平洋戰爭。
 
「強盜哲學」的導師:吉田松陰
 
日本從幕府末年到明治時期最熱烈的「尊皇」思想家,就是吉田松陰。他在1854年的《幽囚錄》就主張,日本要「急修武備,艦略具,砲略足,則宜開墾蝦夷(北海道),封建諸侯,趁機奪(俄屬)堪察加半島、鄂霍次克沿海,諭琉球朝覲會同、責朝鮮納質奉貢,北割滿洲之地,南收台灣、呂宋(菲律賓)諸島,漸示進取之勢」〔註8〕。吉田的松下村塾所培養的門徒木戶孝允(桂小五郎)等,就從推動「尊王攘夷」為「倒幕維新」,伊籐博文等則為日本帝國的海外擴張盡力。
 
明治的強盜集團奉吉田松陰為思想導師,訂定新政府的目標是「富國強兵」:一方面學歐美列強建設強大的軍事力,另一方面學歐美對外侵略,從殖民地搾取財富,這就是日本「殖產興業」的本質。
 
明治之初日本政府財政困難,在明治元年發行「太政官札」的不換紙幣而廢止銀幣,以支付欠缺的軍事費用,但引起嚴重的通貨膨脹和金融恐慌,「太政官札」的價值一路下滑,經濟簡直崩潰。新政府向商人強徵借款,又向西方列國舉債,在負債纍纍的情況下,明治初年就有「征韓」或「征台」的國策論爭,日本擱置了「征韓」而先進行「征台」,是從國際情勢判斷「征台」比「征韓」容易。
 
1874年日本強盜嘗試切割台灣東部
 
日本要奪取台灣,從侵台之前的諜報活動就可以窺見其謀略:樺山資紀的《台灣記事》(刺探軍情)、水野遵的《台灣征蕃記》(刺探民情)、上野專一的《台灣視察記》(刺探商情),都記錄了日本事先刺探台灣,為掠奪台灣而做準備。日本出兵台灣,是以1871年琉球人遭台灣原住民殺害的所謂「台灣事件」為藉口,當時清廷不諳國際法,以「化外之地」、「政教不及」等語搪塞,讓1874年日本有強行出兵台灣的機會。
 
從日本「出兵台灣」的經濟算盤來看,出兵費用共771萬圓,清廷給的撫恤銀只有50萬兩(等於日幣67萬圓),很不合算。日本沒有取得台灣,但先確保琉球的統治權。其後經過20年的準備戰爭,1894年發動甲午戰爭,獲得賠款2億3千萬兩(等於日幣3億6千萬圓),日本一下子掠奪到四年份的歲收(1894年日本的國家預算是9千萬圓),以及台灣、澎湖的割地。戰敗的中國,為賠款借外債;戰勝的日本,則形成第一次產業革命,因此甲午戰爭是決定中日命運的關鍵戰。
 
日本「征台」的結果,先取琉球而未取台灣的經濟算盤,其實還有一種巧妙的算法。清廷從1874年到1895年,由沈葆楨開始在台灣展開洋務運動,無論是建設砲台、鋪設海底電纜、清賦事業或興築鐵路,為台灣的洋務投下20年的投資成本,而日本之前未曾對台投資一毛錢,經過20年後,日本經由一紙馬關條約「台灣割讓」,立即收割清朝20年的投資心血。加上,從1860年台灣開港開始,外資勢力在台也有相當的投資利益,這些投資利益也逐漸被日本的強盜集團所取代,日本從此壟斷了一切台灣的富源與利潤。
 
世界列強都是強盜集團
 
1895年台灣割讓是日本強盜的意志,不是清廷或是台灣人民的意願。日本切割台灣時,正是帝國主義瓜分殖民地的頂峰期。在1870年代非洲被稱為「黑闇大陸」,英國的非洲探險家斯坦萊(SirHenryM.Stanley)在1878年探險非洲的剛果河流域,透露此地區經濟價值的重要性;從此列強展開非洲的分割,經過約20年時間,龐大的非洲被帝國主義列強一塊塊分割完畢。例如文明古國埃及變成英國的殖民地,北非各國變成法國的殖民地。這時列強也侵入太平洋地域,英國佔有北婆羅洲,美國獲得菲律賓與關島,併合併夏威夷;由白人囚犯拓墾的澳大利亞和紐西蘭,則變成大英帝國的自治領。於是,列強競相在殖民地投資獲利,鋪設鐵路、建設工廠、開發礦山、經營農場等,以各式各樣對殖民地進行投資獲利。到1910年時,英、美、德、法四國,佔有世界有價證券約80%的股權。
 
在這帝國主義瓜分殖民地的頂峰期,日本順著世界列強分食殖民地的潮流,在東亞割取台灣。日本的文化人類學者伊能嘉矩,就是稱讚斯坦萊的踏查探險非洲,他也親自踏查「台灣土蕃」(原住民)之地,仿照「黑闇非洲」稱「黑闇台灣」〔註9〕,而撰寫他的《台灣踏查日記》。
 
在這帝國主義瓜分殖民地的頂峰期,台灣居民反對日本以武力割取台灣,不服一紙馬關條約就陷落為殖民地,因此才成立東亞第一個「台灣民主國」,竭力呼籲西洋列強出面干涉,但是西歐帝國主義並不關心,也不加以阻止,導致「台灣民主國」的失敗。因為歐洲列強分為英、法、俄先進的「殖民地多國」,和德、義、奧等後進的「殖民地少國」產生對立,日本利用列強的殖民地鬥爭,與英國、法國、俄國、德國個別交涉,宣稱台灣海峽為各國公共的航路不屬於日本專有或管轄,日本政府不會將台灣和澎湖島讓與他國〔註10〕。這樣日本在外交上佈置好一切條件,使得西洋列強不得不承認,日本切割台灣為殖民地,乃是戰勝國的「戰利品」。
 
甲午戰爭是因朝鮮問題而起,跟台灣沒有一點關係,可是日本執意「割台」據為己有,完全憑武力脅迫,當時中國當局不願意「割台」,台灣的居民更不願意淪落為殖民地,日本的作為完全是強盜行為。當1895年3月李鴻章登陸日本馬關談判講和時,伊籐博文拒絕停戰,反而趕快派日軍「比志島混成部隊」登陸並佔領澎湖,這等於是日軍以尖刀刺著台灣島喉嚨脅迫李鴻章「割台」,4月在日軍扼住台灣喉嚨下,清朝覺得很難保台,才簽下「割台」的馬關條約。
 
但是從台灣居民的立場來說,馬關條約的「割台」是一回事,台灣島民完全「不能同意」,因此才成立「台灣民主國」。5月「台灣民主國」建國,對外通告並制定國旗、國號,這是在6月日清兩國舉行交接典禮之前;「台灣民主國」既然成立,日本政府應該向主權者的「台灣民主國」交涉台灣領土的歸屬問題。然而日本強盜,屈服於列強的「三國交涉」歸還遼東半島,卻踐踏台灣居民的「台灣民主國」意志,台灣人不服才展開長達20年的殖民地戰爭。
 
再從台灣人的立場來論,這是日本強盜「據台」,所以像王詩琅等台灣省文獻委員會諸公,對日本殖民地體制下的台灣稱為「日據時期」〔註11〕,因為日本以暴力殖民統治台灣的合法性(legality)和正當性(legitimacy),在1945年日本戰敗時已經完全崩潰。現在的學術界墮落得一塌糊塗,將日本的「殖民地經營」稱為「現代化」,並失去自己的立場而稱「日治時期」,甚至依附日本立場稱「日領時期」。所謂「價值中立」的說詞,不過是思想沒有主體性,一種趨炎附勢的奴隸思想表現。
 
〔註1〕乾坤一布衣(松原巖五郎)《台灣風土記》,《明治文化資料叢書》第十一卷世相篇(東京:風間書房,1960年),頁293-296。
〔註2〕中島陽一郎《飢饉日本史》(東京:熊山閣,1995年),頁160。
〔註3〕田村貞雄《日本史》(東京:青木書店,1987年),頁100-101。
〔註4〕田村貞雄著、葛東萊譯《殖產興業》(台北:方智出版社,1992年),頁57。
〔註5〕李登輝《台灣農業經濟論文集》(台北:李登輝,1983年),頁403。但李登輝又錯誤地認為:「日據以前台灣經濟是停滯的」,意思就是說台灣本來是落後停滯的,經過日本50年統治,經濟才有進步,農業才有改進。
〔註6〕林滿紅《貿易與清末台灣的經濟社會變遷》,曹永和、黃富三編《台灣史論叢》第一輯(台北:眾文圖書,1980年),頁240。
〔註7〕黃嘉謨《美國與台灣》(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9年),頁390。
〔註8〕吉田松陰《幽囚錄》,《吉田松陰全集》第一卷(東京:山口縣教育會,1986年),頁596。
〔註9〕伊能嘉矩《台灣志》卷一,頁6。
〔註10〕伊能嘉矩《台灣文化誌》下卷(東京:刀江書院,1928年),頁987-993。
〔註11〕王詩琅《日本殖民地體制下的台灣》(台北:台灣風物雜誌社,1978年),頁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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