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擊」該是一種選項。只是為了教導孩子何謂「正當反擊」,我們需要教導孩子了解法律。
井水難不犯河水,不只小孩,大人之間也會衝突。大人的一切行為自己負責,但小孩不一樣,小孩不見得被認為有能力負擔一切,於是需要教育。加上,社會期許父母教導小孩更多。最後,一個小孩的行動好壞,其實真正被評價的不是小孩,而是父母。
如下文,四個選項裡,前三個選項都是會被認為是好的父母應該灌輸小孩的觀念,問題是選項太抽象:何謂「合適的方式?」何謂「長輩」?何謂「盡量避免正面衝突?」何謂「不是甚麼大事?」
唯獨「打回去」一選項是最具體的,但讓我們更近一步思考,教育者還可以發展這個選項---「甚麼時候可以打回去?」進而,我們需要一套觀點和規則,這就是「法治」,尤其一併教導「以牙還牙」這套價值標準,以及「自我防衛」的界定。
了解法制不該只是一種口號,它的需求很基本,從防衛自己開始。
「『你的孩子如果被別的孩子打,你會教育孩子怎麼辦?』教育界對於這問題辯論很多,印象最深的是四個觀點:1.用合適的方式告訴長輩。2.要儘量避免正面衝突。3.如果不是什麼大事,則要懂得吃虧。4.打回去啊。」---http://changepw.com/view8/?p=2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