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砲友是正當的嗎?倫理學的提問

兔二:滾你奶奶的 | 2014-10-19 11:55:10 | 巴幣 32 | 人氣 718

  蘋果日報,〈富商裝窮騙色 正妹扮慾女揪狼〉。我只是在想內文中的那個表妹,這樣的做法和表現出來的動機,是否能稱得上正義。大多數人仇富,而且女性長期在社會被塑造成弱勢的形象,所以這類事件會一面倒的替女方說話。

  但瀏覽事件,竊以為:無論是男女雙方的行動,或是在這事件中出現的概念(砲友是否是正當關係?面對具備絕對實力差的對手,過招時欺騙是否仍值得讚揚?)這是需要釐清的。

  儘管提出結論與建議,但本文不嘗試釐清動機和判斷對錯,只針對行為、相關認知與價值標準提出問題。


  壹、概念篇

  一、砲友
  (一)內涵
   1、道德內涵:我們或許得先確定:我們是否承認砲友這種關係,是否等同於男女朋友、普通朋友,而也稱得上是個正當的關係。而砲友的責任義務是否清晰,包括:是否限定只能有單一對象,或可由雙方協調......
   2、制裁機制
   (1)原理
   砲友關係是否存在仲裁機制?如有,若任一方違反這關係,是明規則或潛規則?宣告、執行制裁的主體,採取的手段、執行制裁的範圍、程度、客體是否被限定?
   (2)舉例
   藉由仙人跳的方法,究竟是否是正當的蒐證手法。縱使對方擁有絕對性社經實力。

  (二)外延
  砲友關係有甚麼特徵?有性關係,但無忠貞義務?這有待討論。

  、案例討論

  一、柯與趙女在這期間中,究竟是甚麼關係?砲友?男女朋友?(*「交往」一詞的指涉曖昧)

  二、雙方都清楚認知到彼此的關係嗎?是否有一方存在瑕疵,無論是誤解、或是沒有盡告知之義務。

  三、如果雙方是砲友,而這種關係存有忠貞義務?只能有單一砲伴侶,而不得與其他人性行為?若違反,則「仲裁機制」是甚麼?「由對方種草莓」,是否為一種合理的仲裁機制?

  四、若對手擁有絕對的實力差,則藉由欺騙達成的制裁,是正義的?譬如把自己建構成想交砲友、打砲的形象,仙人跳取證,還實際與對方發生性關係,這人是否具備值得讚揚的價值?

  參、結論與建議

  法律明定,不代表社會運行所依循的潛規則是如此。我是不太介意以某種統一的秩序,明規則或潛規則都好,判斷所有行為對錯。但明規則,譬如法律,有很多事情似乎也是立法者沒有弄清楚的歷史,或能預期的效果。

  當然我不是鼓勵:有婚男士得搞婚外情,交砲友、或者編織謊言。這些都是很差的行為,但意味著遭遇到這些行為時,意味著可以報復?就算我們同意這狀況下的報復是正義的,難道採取的手段、施行的範圍、針對的客體、其他狀況,不需要加以討論?(*表妹line對方貼裸照約砲,仙人跳,不惜和老男人真槍實彈做愛,蒐證結束)

  我的結論是:或許小職員面對富商,這是「不得已」的辦法,但「不得已」絕對不等同「值得讚揚」。但報導用的文字似乎在讚揚這種手段,固然我認為男方可惡,但不代表女方在事件中的動機(雖然本篇沒探討)或作為,便值得讚揚。

創作回應

月君
我覺得砲友是完全正當的。
現在似乎大眾也能接受了,我一直相信像兔君這個年紀的人應該很多都有性經驗了。
2014-10-19 12:15:46
兔二:滾你奶奶的
雖然我想性經驗跟砲友關係還是有段距離。

所以我會想:被當作砲友而予以報復,是否是正當的。

如果砲友是正當關係,而且男方沒有違背這種關係內的義務,女方對其的報復,就沒有正當性。

但還有很多要討論的:
砲友是否有相互確認關係的義務?
違反這種關係,可被容許的制裁為何?
...
等等
2014-10-19 12:55:09
ڰ☸金蘋果♥〞
人生要為自己做過的事情負責
做過的事都無法挽回
未來的另一半能否接受這樣的過去?
2014-10-19 13:20:58
兔二:滾你奶奶的
  那是自己該問的。若是沒自我詢問而且做了,仍得承擔未來另一半的可能究責。我的觀點是:人有自律的義務。

  而這篇文章想探討的是,縱使男生值得被制裁或責備,但誰有權施行?而主張被欺騙的女生,其被騙即是弱勢?而如此的報復,有多少層面是正當的?

  我的結論是:或許女性小職員面對富商,這是「不得已」的辦法,但「不得已」絕對不等同「值得讚揚」。但報導用的文字似乎在讚揚這種手段,固然我認為男方可惡,但不代表女方在事件中的動機(雖然本篇沒探討)或作為,便值得讚揚。
2014-10-19 13: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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