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內容

7 GP

軍語釋要-通用篇

作者:あやごぜん│2013-02-17 21:39:53│巴幣:14│人氣:8528
一般參謀-
指揮官主要助手,擔任指揮職責範圍內一種或數種業務之參謀協調建議及督導命令之執行。

一般狀況-
凡想定立案時,有關必須知悉之基本要項,應做一般性之敘述,以為推演與作業之基礎,其繁簡依教育目的及研究範圍而定。通常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雙方兵力、編組、任務、位置、行動、素質、後勤狀況及核子武器等。
二-兵要地誌資料(類似區域資料)。
三-天候、氣象、溫度、必要時之海象等資料。
四-其他有關作戰之資料,如民事、政治、經濟、社會、交通、及國際關係等。

一般支援-
為戰鬥支援部隊,戰術(勤務支援)任務之一,給予被支援部隊整體支援,而非對下級單位之支援。擔任此項任務支援之部隊,仍受原隸屬指揮官指揮之。

一般命令-
以命令方式發佈全盤性與永久性之指示,通常涉及政策或行政有關事項,適用於部隊中之全體人員。唯特別命令僅影響個人或某一特定單位為限。

口令-
指揮者口頭發出特定之簡明指示,以率定被指揮人員之行動

口徑-
槍砲內膛具有膛線者,其口徑測量只兩相對之陽膛線而求得之

H時-
在計畫或命令中,為求作業便利或保密之要求,已知代表未經公開宣佈之作戰時間,或已開始之時間
三棲指能在空中、海上、地面同時從事作戰者

印信-
國軍印信之種類及使用規定如左:
一、印-永久性機關、學校、部隊之公文蓋用之
二、關防-臨時性或特殊性機關、學校、部隊之公文蓋用之
三、職章-發有印或關防之機關、學校、部隊主管使用之

死亡率-
一、於一年內死亡人數與官兵總數之比,以千分率計之。
二、通常指軍隊健康人數中,因病患、受傷、或其他原因而致死亡者之人數比例。

行政處分-
為指揮官對所屬犯罪人員,在不交軍法審判,而糾正其錯誤所施之懲罰

法紀維護-
為參一特定職掌之一,主要包括散兵管制與處理,軍紀與法令之維護等業務

協調指示-
為作戰命令(計畫)第三階段執行之末項,記述對兩個或兩個以上之下級部隊共同指示,或不便在其他各項記述者

指導計畫-
基於指揮官之決策或構想,擬定指揮計畫,以律定其行動而確保任務之達成,或為意外狀況之發生能予以適切之指導,皆稱為指導計畫

軍紀教育
維護軍隊紀綱與紀律之教育

指揮責任
指揮官依奉派之職務而連帶產生之責任;如行政方面、訓練方面、財產方面、及國際公法之要求方面等責任

指揮關係
指揮官在責任關念下,對被指揮者所產生之責任關係,其分類如左:
一、建制
二、編配
三、配屬
四、作戰管制

動員召集-
為適應作戰、訓練、補給、勤務、演習、點驗、校閱等需要,而行之常備兵、補充兵、國民兵等預備役之召集。依兵役法第三十八條,召集區非為動員召集、臨時召集、教育召集、勤務召集、點閱召集等五種

動員-
為適應國防軍事之需要,將國家人力、物力、財力等,由平時狀態轉為戰時狀態,使國力能作最有效之發揮

通信作業規定-
對各項通信作業有關技術控制與協調所頒發之規定。

人事
人事法規-
為根據人事處理原則,所印頒之法令規章

人事程序-
乃國家法定,將運用於國防上之人力,自入營至雜營建立一完整之作業程序,以使軍事人力獲得最經濟有效之運用。通常區分為:服役、任官、分類、任職等項

人事判斷-
依狀況判斷之思維程序,表明與法定某項人事因素,就預想之各行動方案,對達成部隊任務所發生之影響,並未貫徹指揮官決心所引起支人事問題及解法方法予以分析

人事勤務-
藉適時有效支援人事管理,以達成鼓舞士氣,提高戰力目的之有關個人與團體之措施與活動。通常區分為考績,考核、勖獎、懲罰、休假、婚姻、留守業務(保險撫卹)、軍禮、軍郵、服制、旗章、及標誌等項

人事分類-
為運用科學管理之原則與方法,處理人事之業務分類與人員分類之謂

人力管理-
以客觀態度、研究、分析問題,有計畫、有標準而適當運用人力物力,在最經濟之條件之下,以最快最佳之方法,完成一切工作

人力節約-
於有限之人力與員額限制內,適當發揮人員潛能,將人力作最經濟有效之運用,以達適才適所,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之目的

人員損失-
凡以宣佈死亡,戰鬥及非戰鬥損傷、疾病、被俘及失蹤而脫離其隸屬單位之任何人員均屬之

年次(年班)-
指出生或畢業年份次序。如民國五十五年出生者稱為五十五年次;畢業者稱為五十五年班

恤令-
恤傷給予令及傷亡給予令之簡稱

計畫統裁
凡演習之全般構想及所有狀況均預先設計,以誘導演習者

軍官圖-
是國軍全體軍官之總稱,是軍官團結之一個精神體系,是整個軍隊團結之核心和領導之原動力

指揮官-
負責指導全般演習,並兼負演習裁判與訓練之人員

指揮所-
一部隊或司令部對其所屬部隊執行指揮參謀作業之處所

專科教育-
召集現職戰鬥兵科與勤務兵科軍官,授以本兵科之戰術與運用,技術與勤務。如陸軍各專科學校之初、高級班等是。(現稱正規班、專修班)

專長訓練-
指對軍職專長之訓練

專長教育-
以分類任職專長,任務要求條件,為軍職標準之教育

參謀旅行-
現地說明及解答戰略、戰術或後勤等作戰指揮與參謀作業之演習。通常由高級司令部幕僚,或軍事學校學生,依演習職務編組,以旅行方式實施,發佈連續狀況與不同問題,分別職務,要求各別解答,且宣數晝夜實施之,

基礎教育-
指陸、海、空軍軍官學校及國內外同等學校所實施之軍官基礎教育,或相當教育,經核准視同此項基礎教育者而言

士官團教育-
為士官活動之一。以思想精神教育、本職學術、小部隊戰鬥、戰技及體能訓練為主,培養士官帶兵練兵能力,精研技術要領,以達成平時管教士兵,暫時指揮作戰之任務

基本教練-
訓練官兵熟習各種制式法則,並養成軍紀嚴肅、精神鞏固之軍隊,俾能適應戰鬥要求者

進修教育
應乎臨時需要或為某一目的,召集現職人員所實施之教育

宿題-
課外或推演室外作業,使學者充分之思考與作業時間,適用於研究繁雜之問題

參謀旅行-
現地說明及解答戰略、戰術或後勤等作戰指揮與參謀作業之演習。通常由高級司令部幕僚,或軍事學校學生,依演習職務編組,以旅行方式實施,發佈連續狀況與不同問題,分別職務,要求各別解答,且宣數晝夜實施之,

佈達-
各級主管新任職時,所屬全體官兵列隊,由高階或上級主管主持之儀式.宣讀派職命令,介紹當事人年籍、學、經歷,光榮政績,並監督交接及當事人宣誓盡忠職守等

人時-
一人一小時所能完成供作之平均數量,用為工作數量之計算單位

人日-
一人一天所能完成供作之平均數另,用為工作量之計算單位

人次-
以人為單位之統計資料,作為計算人力或及他資料之單位

目標-
一、乃為達成作戰(戰鬥)目的而選定,奪取後可制敵與死地,作戰終極目標在摧毀敵之武裝部隊及其戰鬥意志
二、武器涉及之對象,亦稱之為目標

正瑱-
部隊於列隊時,其兩側翼之間所佔有之空間,或一部隊於戰鬥時,其兩翼間所佔有之空間。

加強-
將戰鬥、戰鬥之源與勤務支援部隊或單位,配屬於另一部隊或單位,以增強其戰力。被增強之部隊則稱為加強(師、旅、營、連、牌)部隊

本隊-
為行軍編組與部署中之主力,為警戒部隊所掩護,在前衛之後行進

申請-
依據任務、兵力,核定配賦或需求經驗,計算所需之項量,使用規定之表單、電報、電話及其他文件,隊補給品做正式之請求撥發

出發點-
部隊行軍出發點,亦為管制部隊運動之一點,通常部隊通過此點後即編成行軍縱隊,需沿行軍路線上指定之,在地圖上與現地均需易於識別,其位置與集結地區間應有足夠之距離,但不應位於隘路、高地或道路急灣之處

主從編隊-
為步戰協同編組型態之一,以步兵或戰車為主編成之部隊

主編部隊-
即接受配屬負責編組之部隊

主指揮所-
為全般作戰之指揮中樞,通常以指揮官為核心,由與作戰有關之參謀單位及參謀人員組成之

平衡編組-
係將戰力作合理分配,以免集中行成核子攻擊之有利目標,而使主攻、助攻、及預備隊均能完成主要任務,其攻擊重點行成、亦可由核子火力以代替兵力

定員
編制內按階級專長所定之員額

建制部隊-
指列入編制表內,具有固定指揮與隸屬關係之部隊

岸勤隊-
係兩棲作戰登陸部隊中之任務編組,以岸勤營為基幹,配屬海軍灘勤隊組成,任海灘支援區之建立,作業及防衛

任務提示-
為使任務部隊,對本次作戰之有關敵情’地形、氣象、任務、作戰構想與行動要領等,有充分之瞭解,而藉文件、圖表、空照、模型、兵棋、沙盤推演,所舉行有系統之簡報。

任務分析-
即對上級所賦予之任務予以分析,或對上級指揮官作戰構想之理解,為指揮程序之首項。

任務訓練-
為達成某一特定任務所作之個人或組合訓練。

任務交接-
為維持戰力與作戰效能應乎作戰計畫之需要,而使部隊間接替。

行動方案-
為指揮官有效運用其部隊,以完成任務之兵力運用計畫。

先期計畫-
凡對未來之作戰,預行策劃及準備,以利爾後作戰之實施。階層越高,先期計畫之需要愈迫切。

先期作戰-
聯合兩棲作戰實施前,集中海、空軍之聯合力量,對目標區先予以猛烈攻擊,阻止敵對目標區增援與補給,並削弱其防衛力量使之陷於孤立癱瘓,同時展開政治作戰,瓦解敵鬥志,謀略導誤敵行動。或於必要時先派遣逼部兵力,在主力未到達目標區以前,為完成登陸地區之攻擊準備所實施之「先遣作戰」亦屬之

成功座標-
以一已知點及制式之成功座標板,決定另一點之位置者,稱為成功座標法

交通管制-
以維護軍運暢通與安全,便利軍事行動為目的,對行進於道路中之人員、車輛或牲畜予以管制與調節,俾發揮道路最高效能,滿足軍事要求

存量管制-
經由登記與報告制度,而完成一種作業程序,可使作業單位保持對補給品或裝備之確切資料

地區損害管制-
係指對地區內天然或人為之損害,採取防制與搶救之措施。通常成立臨時性地區損害管制參謀組,在後方地區警衛管制中心內作業。如後方地區廣闊,不易掌握而劃分分區管制時,則各管制分區亦設立分區管制中心

行軍目標-
為行軍縱隊所選定之目的地

行軍編組-
行軍部隊依戰備要求,所行之編組,亦即行軍部署及行軍序列。通常區分為掩護部隊、前衛、側衛、及本隊等

行軍長徑-
為行軍部隊在路上之長度,以公里表示之

行軍序列-
各部隊或各單位行軍時排列之前後次序

行軍要點-
沿行軍路線上,可能八生影響部隊運動之任何一點

行軍縱隊-
包括一次運動於同一道路上之部隊,由兩個(含)以上之梯對組成

行軍梯隊-
為行軍縱隊之一部,包括兩個(含)以上行軍特性相同之行軍單位組成

行軍命令-
指揮官為指示所屬部隊行軍而下達之作戰命令。行軍命令通常指示行軍開始時間’出發點、經路、行軍序列及警戒措施等

行軍-
為利用徒步或車輛所行之部隊運動。其方式一運動方式、時間及行軍速度予以區分,可依狀況採(併)用各種方式:
一、依運動方式分:
〔徒步行軍〕:部隊之全部或大部人員以徒步運動實施之行軍
〔乘車行軍〕:利用汽車或裝甲然員運輸車載運部隊之行軍

二、依時間分:   
〔晝間行軍〕:利用白晝時間之行軍,能增加部隊運動速度以減少疲勞,便於掌握與搜索,惟易受敵軍觀測與空中攻擊之損害
〔夜間行軍〕:利用夜暗時間所行之行軍,便於秘匿行動獲致奇襲,惟行軍速度較慢,掌握與搜所警戒困難

三、依行軍速度或時間長短分:
〔常行軍〕:依正常速度實施之行軍,有較大之持續力
〔急行軍〕:為期於短時間到達所望之地點,而增加行軍之速度
〔強行軍〕:係增加每日之行軍時間,而不增加行軍速度之行軍。易減低部隊之作戰能力,僅於必要時行之

行軍表-
為逼綜合性記載有行軍運動之一般編組,時間及長徑出發點、分進點、重要地名等有關資料之計畫表,通常以作戰命令附件頒佈之

梯隊-
一、一個司令部所分成之部隊,如前方梯隊、後方梯隊。
二、為行軍中之一種編組,通常包括一個以上之行軍單位,行軍梯隊中之行軍單位,應具有相同之行軍特性

週密渡河-
時間許可,渡河工具充裕,週密測劃有準備之渡河

徒涉場-
水淺流緩,河底較平,兩岸乙於攀登,適於人馬車輛徒涉之地點。

時長-
某一縱隊或單位從先頭至後尾經過一地點所需之時間

時隔-
自某一梯隊或單位之隊尾,至次一梯隊或單位之先頭間之時間間隔

時距-
任何車輛以一定之速率行駛於兩點間所需之時間

地形 天氣
山地-
由一個以上之山峰及若干縱橫交錯之山脊與谷地所形成,通常係指山峰標高一千公尺以上或谷地至山峰標高差在三百公尺以上及地面斜度在三十度以上之地形

山谷-
兩山間所形成之峽地,或兩棉亙山地間所形成之狹長地帶

山峰-
通常指高聳直立之山頂

丘陵地-
地勢起伏和緩,高低不平織地區。

光度-
光線強弱明暗之程度

始曉-
日出前,已有之微光現象。依地平線與太陽之關係,可分為天文始曉、航海始曉與常(民)用始曉

終昏-
日沒後,尚有之微光現象。依地平線與太陽之關係,可分為天文終昏、航海終昏與常(民)用終昏

日出日沒-
地球繞太陽旋轉當地平線與太陽上緣相接觸之時間,即為該地區之日出或日沒

拂曉-
日出前,太陽位於地平線下十八度至六度之間,所產生之微光現象

氣象-
大氣變化所產生之現象,包括天氣與氣後兩者

氣候-
對一地區之氣象諸要素,經二、三十年以上之長時間觀測統計後所得之準平均值,是為該地區之氣候

海灘-
自高潮線向內陸延伸至地形或地質上有顯著變化之線,或由高潮線向內陸延伸至有永久性植物之線,均為海灘,兩棲作戰所謂之海灘,係指一戰鬥部隊奉命登陸之所在地區

水際-
係指海水與陸地接壤之附近海陸區域,其福員之大小,因登陸部隊散布面之大小而異

風向-
指風吹來之方向。例如自東方吹來之風謂之東風,而西向東方之風謂之西風;除東西南北四方外,並劃分為八向十六向以求精確

坡度-
山地、道路、或鐵道之傾斜度。通常以百分比或度數表示之

土質通行性-
地表面土質在各種天候季節中,對通行徒步部隊、駝獸、車輛、或飛機滑行之支持能力

能見度-
為大氣之明度,以吾人能視之最大距離。即指一視力正常之觀察員,依當時之天氣光線等狀況,對於位置於一定方向上之適當明顯A目標諸如樹木、房屋,等向水平W天際觀察時所能見到之最大距離
高潮線漲潮時,潮水到達灘岸之最高線。此種高度僅係受潮系所影響,或部份受風力或空氣氣之壓力所行成

制高點-
係指能瞰制週圍地形之高地

地平線-
一、地面與天空啣接之假想線,亦稱天際線。
二、在斷面圖中,表示地面位置之水平直線。
三、在無線電通信中,電台直接電波所到達之地面部份。
地平線顯現之距離遠近,常受大氣折射之影響。

方位
地圖-
係描繪地球表面某一地區之圖形。屬情報文件、非一般補給品。

真北-
乃地理北極方向,作為度量真方向之基準

涵蓋-
係在空照圖、鑲嵌圖、地圖等上所顯示之實施地區域

交會法-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已知點,用方向線之交會,而測定其他一新點圖上位置之方法。

方格北-
指地圖上通常用作標橫座標方格線所指之北方,其與磁針北有一定之偏角者需依計算法得知

比例尺-
圖上距離與實地距離之比,製圖時將此地形、地物,按此比例,縮小會至於圖紙上者,又稱為縮尺。軍用地圖通常在圖廓之正下方以文字、分數或圖示等方式表示註明之

方位-
即離開子午線的角度,以決定經度緯度及地表面上的位置。依其對東、西、南、北三百六十度原週之分法,有四方位、八方位、十六方位、三十二方位等

方位偏差-
使用地圖,為明瞭所在地區內,礎北、針北與方格北之關係,所產生之偏角。通常在圖廓資料中,有圖解顯示其偏差值,供換算之用

反方位角-
為原方位角反方向隻方位腳,及向後覘視之分為角,其測量方法是:原方位角小(大)於三千兩百米位時,其反方位角為加(減)三千兩百米位,即為反方位角

基準-
為基本準據之謂。標示、測量均以之為起點者,如基準位置、基準單位、基準線、基準點等

後勤-
係後方勤務之簡稱,乃運用人力、物力以準備並支持作戰之科學與藝術,其包含之要領如左:
一、軍品之設計、發展、生產、獲得、運輸、儲存、分配、保修以及後送處理等。
二、人員運輸、後送與醫療。
三、各種設備(施)之獲得、營運、保修、供應及管理
四、勤務之獲得與供應。

軍品-
一、軍用各種補給品、必需品及裝備之總稱。如各種儀器、車輛、被服及彈藥等均屬之
二、可獲得儲存握撥發之任何補給品。

配額-
撥歸某一單位指揮官在規定時間內使用之定量補給品,勤務或人員之謂

信號-
用單一或複合之字母、數字、文字、符號、信號旗、視號板、視號光、視號煙幕等及特別音響,其代表之意義,經預先規定,可用目視或電傳方法傳遞

配賦表-
依編制裝備核定某單位配賦裝備之表格

配賦量-
以規定數量之補給品或裝備,配給單位或個人之謂

消耗品-
凡經使用後即行消耗之物品,或經撥發後作為直接裝設之物品。諸如修理靈件等,及適用於修理與設備作業之物品,經撥發後即使用於保修作業或構築業務中所消耗之物品,並因而從會計責任中剔除者均屬之

清點-
核對在機構內各項物品實際存量與帳面存量是否相符,檢察儲存物品是否有損壞、銹蝕、變質等狀況,並藉核對檢察之實施,調查不合理之儲存位置。清點之方式B酗T:
一、全部閉庫清點
二、定期清點
三、特別清點

堆積點-
通常位於海上、海灘支援區、後勤支援區等地,所開設之各類補給品堆積存量,用以保持各類補給品規定存量,如由堆積站發出補給品時,則此堆積站即成為分配點

保修-
係軍品保養修理,以維護其堪用狀態之簡稱

保修廠-
擁有人員、工具、裝備等設施,用以修理、翻修補給品或裝備,及對其實施清潔、潤滑等勤務者

卸載-
自車輛、船舶、飛機上卸下部隊、裝備、或補給品

批號-
為賦予某特定數量或某批軍品之識別號碼。如彈藥批號

後續補給-
由空中直接交付空頭堡內各部隊以初次再補給品。此種補給係以單位為準而預先包裝妥善者,可自動交付,或依要求而交付之

後勤判斷-
係分析與制定所有可能影響任務完成之後勤因素,用以決定現有後勤能量能否支援預期之作戰,並以後勤觀點而論,何項行動方案最能獲得後勤有效支援,以及指參人員應行何種措施,始能克服後勤支援上之困難

後勤計畫-
乃後勤軍官在後勤上如何支援作戰之一種有系統的規劃。係依據後勤判斷及連續不斷之後勤判斷中有關修正與從各方面獲得之情報資料,乃指揮官下達之決心或指示而擬定者。通常列為作戰計畫(命令)之附件

再補給-
為補充存量使維持所要補給基準之作業。

主官保養檢查-
定期抽查使用單位(部隊)。現有武器、彈藥、裝備與器材等某一百分數之單位保養、野戰保養、以及其保修業務

日份-
在作戰中,各類補給品每日平均消耗量之估計,以每日某項軍需若干,每種武器彈藥若干發,或每人每日若干公斤、公分、(磅)表示之

存量-
任何補給或使用單位,在適當時期所儲存軍品數量之簡稱。

技勤部隊-
係指各級司令部直屬之技術之勤務部度隊

空投補給-
對地面部隊由空中投送補給品之行動或方法。凡缺乏正常之地面交通線,或無飛機著陸場可資使,或此等交通設備不敷需用或不經濟時,則使用空投補給品

空運部隊-
使用飛機由空中運送人員及物資之運輸部隊

空運著陸-
由航空器將軍隊或器材空運至目的地著陸

分配中心-
為負責郵電文件收發之機構,通常為參一部門編組之一單位

日用輜重-
乃只凡非立即用已支援戰鬥部隊之輜重,如從事補給作業、保修作業之大部分人員與設施、全部炊事勤務及日用行李等,均屬日用輜重

部隊輜重-
乃在單位指揮官直接命令下作業之運輸與勤務,主要擔任補給、後送與保養者,為師以下部隊之輜重。當步兵營接戰時,通常依其能否立即支援戰鬥單位而將輜重區分為戰鬥輜重及日用輜重。當步兵營為預備隊時,則兩者合而為營部隊輜重。

特種裝備-
與一般軍品功用不同或具有特種性能之軍品

特種車輛-
具有一特種底盤,其設計在適應某一特殊需要之車輛

特種彈藥-
需要特別管制、處理、或安全措施之彈藥

工作命令-
由修理工廠發出之正式表單,以核定某項修理工作之執行。工作命力載有關於該項工作之一切必要資料,並於工作完成後歸檔作為一種完整之記錄

逆序作業-
反順序作業法之謂

補給-
為供應部隊所需之一切軍品,其勤務包括需曜量之決定、申請、獲得、儲存、分配及儲存中之保修、超量軍品與廢品處理等

第一類補給品-
糧秣給養

第二類補給品-
編裝或配賦之次要裝備

第三類補給品-
燃料及石油產品

第四類補給品-
建築材料

第五類補給品-
彈藥

第六類補給品-
個人用品

第七類補給品-
編裝或配賦表內主要裝備

第八類補給品-
醫療軍品(含醫療修護零件)

第九類補給品-
修理零件。

第十類補給品-
其他方面軍品(如農業經濟發展軍品)

野戰口糧-
指僅發實物而不發代金,並核定由野戰部隊專用之口糧

技術情報-
為鑑定研判敵軍或敵國軍品及設備等之情報資料,由此而獲得結論,提供對策

情報判斷-
對作戰地區與敵情之研究,旨在判斷敵軍之各種可能行動,及其採取各種可能行動之順序、公算、與其弱點等

情報摘要-
為情報文件之一。係於某一特定時間內之敵情簡要報告,通常為師(含)以上司令部擬頒者

情報資料-
凡以各種方法獲得敵人之天候、地形等一切有關之資料,足以提供判斷與計畫(命令)之參考者

防情傳遞-
防空情報通信連絡之謂

防情專線-
專為傳遞及連絡防空情報所設之有線電話線路

研判-
為情報資料整理步驟之一。係研究判斷情報資料之涵義與價值,其中包括分析、綜合與結論三部份

決心-
指揮官基於任務,實施狀況判斷,由狀況判斷產生至當之行動方案即為決心

作戰中心-
為一臨時編組之協調管制機構,其目的在使當前作戰之兵力火力及各項支援行動密切協調形成逼體,俾能對瞬息萬變之狀況,作迅速靈活之反應

作戰會議-
為計畫及執行作戰所召集之協調會議,可以指揮官會議或參謀會議方式

作戰構想-
為指揮官決心之擴張,係就當前作戰力之運用與未來之推展,形成明晰之構想,依此而指導作戰,俾供參謀人員據以擬定計畫,與使下級指揮官能體察其全盤指導之意圖。

作戰判斷-
係對所有足以影響我任務達成之諸因素,作一有系統之推斷,以決定合理可行且能完成任務之各種行動方案,並予以考量後,向指揮官建議最佳之一案
參三作戰判斷格式與指揮官狀況判斷同,惟須將標題改為「作戰判斷」,第五段決心改為「建議」

作戰目標-
作戰目標多由上級指揮官指定,惟階段目標或中間目標,可自行決定。作戰目標多指向地形要點或要線-地形目標,奪取後可獲決定性成果或顯著利益者,但作戰之實質目標,仍為敵之軍隊,故須先求擊滅敵軍,方能佔領地形目標

作戰計畫-
為達成一次或一連串作戰,或戰役某一階段所擬定之計畫。作戰計畫多以預定之假定事項為準,其中包括一次或一連串同時實施或持續實施之作戰。須經由作戰命令生效實施之

作戰報告-
指揮官及部隊所使用之報告,按期呈報有關作戰之各種資料及研判,並依據經驗提出有關準則、編制、訓練、行政、技術、戰術等方面之建議

作戰指導-
野戰指揮官,為適應或運用當前狀況,依據構想及計畫,適時適切誘導掌握中之部隊,迅速完成任務所行之控制與調整

作戰時間-
一、戰部隊為遂行任務所消耗之時間
二、從事直接作戰時所消耗之時間.特用於戰鬥機油量消耗之計算。

命令-
將決心與計畫變成行動之指示,以明確表達指揮官之意志者

呼號-
以一組字母、數字,或任何文字及發音詞之組合,用以識別逼個通信設施、、指揮所,機關或部隊者,稱為呼號,其主要用途為建立及保持通信,如為賦有呼號者,得使用地址組代替呼號

中間目標-
攻擊目標之深度概依敵之抵抗力、地形、及攻擊持續能力而定。為便於奪取最後目標,或為管制部隊行動等,可選定中間目標。要領如下:
一、未達成任務必先奪取者。
二、易於發起協同攻擊。
三、需藉以掌握與整頓部隊。

指揮系統
係依軍隊建立之指揮關係,確定指揮之層次而行成井然有序之命令系統。有效之指揮行動,須嚴格遵循指揮系統,如有必要而行越級指揮時,須告知中間階層之部隊指揮官,並及早恢復正常之指揮關係

指揮程序-
為指揮官遂行作戰之合理步驟,通常依次為:
一、任務分析
二、作戰概念及參謀作業指導
三、狀況判斷
四、決心及作戰構想
五、計劃與命令
六、督導實施

內部管理-
運用科學管理方法,使司令部內部之組織與行政確保有效之管制,以發揮最高度之工作效率

要圖-
一、為減省計畫、命令、通報、報告中煩雜之字句,或補充文字之不足,而描繪必要之事項於圖上者
二、要圖按其目的,而定精粗,務須適時,或作近似正式測圖之描畫,或不按比例尺,僅以數字註記距離及尺度等


指揮官-
經授予指揮掌握與運用部隊之職責者。指揮官負責其部隊成敗之全責

指揮權-
指揮官依法,使所屬執行其意志,以遂行其指揮責任之權力。可以命令、口令、或記號行之

指揮-
依法賦予或再轉授予某個人以指揮掌握與運用軍隊之職權,稱之指揮

基地-
為軍隊賴以增援及補給之根據地。如前方基地、後方基地,在此基地內擁有其相關之必要設施。如陸、海、空軍、聯勤基地等

後方指揮所-
係由司令部中與作戰無直接關係之單位與參謀人員所組成,通常指定一資深軍官指揮

陣地-
部隊依據任務及戰術之要求所配置之兵力,構築所要工事之佔領地區

既設陣地-
一、在未與敵接觸前,經過週密謹慎構成之陣地。
二、戰場內一切已經構築完成並可資利用之陣地。

狀況圖-
顯示某屄特定時間內之戰術、勤務支援與政戰狀況之圖示

人造月亮-
使用探照燈射天空雲層反射地面所產生之光亮

沙盤-
為小部隊戰術推演教具,用沙按比例尺堆成所需之地形地物者

兵棋-
地圖上或沙盤之戰術推演之教具,依軍隊符號製作者

基本攜行量-
以編裝為基礎,乃一部隊人員,車輛所能攜行補給品之數量。通常由陸軍總部建議國防部核定,其攜行數量應兼顧戰鬥持續力與生存持續力,俾為戰鬥部隊在未獲得再補給前,概可維持三至五日之作戰

野戰醫院-
通常在帳蓬下工作之醫院,其設計乃在充任獨立營區或機場之營站醫務,亦適於支援戰鬥中之地面部隊

任務-
上級於特定之時間所交付下級應完成之工作,即謂之任務

主動-
依自由意志與旺盛企圖心所產生之處置與行動,常能以林機獨斷與彈性部屬,加之以高度機動,先制之利,為任何作戰中心必須具備之基本要件

作業-
直接為執行任務所從事各種活動之謂

先遣-
任務單位先期派出執行任務之人員或部隊謂之,如先遣隊

分遣隊-
由主力部隊派出之一部,以服臨時性之任務者

斥候-
斥候及搜索兵或搜索小組之統稱

部署-
將賦予所屬部隊任務並適切配置於所要地區

展開-
部隊受領任務後,由密集隊形或行軍縱隊,擴大其正面,而完成攻擊部署

有形戰力-
係指一部隊之人員、武器、裝備數量及性能等,其具體表現則為偵搜力、機動力、火力、指揮通信能力與勤務支援能力

內部通信-
使用電子、音響或機械之快速通信設施,做為裝甲車輛、船艦、飛機或其他機構之內部BU作業單位或個人之通信

野戰工事-
係依作戰任務之需要,在作戰地區或敵火下,利用地形地物及可用材料,以有限之時間構築之臨時性工事,通常由作戰部隊自行構築使用,其抗力與強度,較永久性者為弱

空頭堡-
為空降作戰突擊階段所先期佔領並固守之地區,俾供後續部隊著陸之用者

設營隊-
專為一部隊或機構先遣預定地區籌設及安排宿營事項而編組之單位

收容站-
係一指定收容傷患人員、戰俘、散兵、以及不堪使用之器材與廢品之場所,俾便後送至後勤支援區或後方地區

核、生、化防護
即對放射性、生物、化學等戰劑之防護

時空因素-
在作戰行動中,就時間與空間之關係,對敵我產生有利與不利之影響者

留置部隊-
夜間脫離戰鬥或退卻時,由第一線部隊於諸要點,留置必要之最小限兵力,以掩護主力之撤退,擔任此種任務之部隊,稱之為留置部隊

辦渡-
敵渡過河川時形成前後分離狀態,且不能充分發揮戰力,稱之為半渡

作戰-
廣義乃指軍事行動之總稱。狹義乃指戰役之各作戰階段,攻守勢之作戰或持久作戰之全程

局部警戒-
為各部隊自行派遣之直接警戒,包括步哨、偵聽哨等,以防制敵奇襲、滲透者

表定設擊-
預先排定時間表之計畫射擊。

分配點-
師或其他單位字補給點領來之補給品,即在此加以區分,分發至下級單位。分配點通常不庫存,所領得知補給品應儘速撥發

分進點-
為行軍縱隊到達時應行分進之地點,各部隊由此項其目標或地區分進,又為縱隊上下車與(或)裝載及卸載而行分散之地點

作戰地區-
係作戰全程行動所及之地區,通常由上級以作戰地境線及後方地境線劃定

地障-
對軍事行動產生重大妨礙者,如山脈河流、堅固築城地區等

主補給線路-
為作戰地區內由後方至前方之一條或多條路線,可供大量交通流量,以支援軍事作戰者之謂。主補給路線,需盡一切手段予以保養維護,使其經常保持暢通

未爆彈處理-
為科學上及技術上之處理程序,用於未爆彈及其他投射物之處理,以使其安全,或依爆破以摧毀之

主抵抗地帶-
全防禦正面第一線步兵營陣地(地點)相連接之地帶,為主抵抗地帶

自衛-
保護本身安全之行為或措施

自衛戰鬥-
司令部(指揮所),支援部隊,後勤設施機構等,無論行軍、宿營、作戰期間,為防止敵之滲透、擾亂、破壞、或不意之襲擊,而採取之防衛戰鬥措施

步戰協同-
步兵與裝甲兵聯合作戰之簡稱

步兵前導-
為步戰協同攻擊隊形之一,步兵在前搜索引導,戰車於後適當距離攻擊前進


攻擊目標-
攻擊應選定一明確而有決定性之目標,通常以箋滅敵人有生力量為主,如選擇重要地形為目標時,亦須以能達成殲滅敵軍為目的

近接支援-
支援部隊基於敵軍行動或目標距離,對於被支援部隊應保持接近,俾能適時密切予以援助或掩護之行動,是謂近接支援,如登陸時艦砲之緊密支援

有限目標-
為有限縱深之目標,通常位於敵人第一線或其附近

打擊-
係指對一目標,使其突然遭受破壞性損害之攻擊而言:打擊可由飛機、航艦、艇、快艇,或裝甲部隊等組合而成打擊部隊

出擊-
為摧毀敵攻擊準備或擊滅敵一部,隊陣地外正在編組或集結之敵軍,所行之攻擊行動

協同-
兩個(含)以上單位,基於平時及預先訓練與商定之合作要領,對同一業務或同一目標之共同配合工作或作戰,期能發揮統合力量,達成共同目的之謂。如步、戰、砲協同,陸空協同作戰等

協調-
適切配合以為整體一致之活動,俾發揮高度功效,完成共同任務者

狀況-
凡於某一特定之時間內,足以影響某一單位或部隊之所有情勢與環境,即謂之狀況。其主要因素為敵情’地形、天候及時間等


強襲-
行動前秘匿企圖,行動後即不顧敵火之強弱,以壓倒敵人之優勢兵力,強行襲擊。通常於行動中已為敵人發覺,或敵據點幅員廣大,工事堅強,以致奇襲不能獲致決定性戰果時實施之

奇襲-
在秘密企圖或行動下,出敵不易,攻敵無備,使敵心理與物理均喪失平衡,並乘其未及採取任何有效對抗措施之前,將其澈底殲滅或俘獲之

陣地變換-
基於戰術要求,將部隊或支援武器由一陣地或一位置,轉移至另一陣地或另一位置

待機位置-
控制已備戰之戰鬥部隊於陣地或集結地區,以能立即採取行動者

待命生效-
作戰技畫各階段之戰術行動,規定必須等待命令始可實行者,當一階段任務達成後,次一階段之行動,則須依命令之要求而生效

持續戰力-
確保補給線之安全,維持後勤推進力,以保持部隊作戰持續能力之謂

接替-
接收並代替一軍官或士兵或一單位之原有任務,繼續執行或完成之謂

收容陣地-
轉進時,派遣部隊於後方或側方適當地點佔領之陣地,用以距止追擊之敵,使由前方轉進而來之我軍部隊,得在其掩護下整頓秩序,繼續向後轉進

干擾-
干擾為非本軍所需之雜訊,影響其正常工作者廣而言之,凡天電、氣候變化、地理環境、電器器械、電子原見及人為發射之各雜波均屬之
有計畫使用電子或非電子裝備器材及作業以妨害或阻止敵通信電子接收功能

固守-
以兵力守住一陣地或地區

空照-
自航行中之航空器上,所施行之照相

封鎖-
一、配備兵力控制要隘,遮斷或關閉敵方向我之通道,以防敵向我之攻擊襲擾
二、為作戰手段之一。如交戰國為戰略或政略經略上之目的,以武力控制敵國海岸之全部或一部

後送-
自戰鬥地區撤離傷患、平民、或軍品(廢品)至後方指定地區之謂

連續攻擊-
將戰鬥部隊編成若干梯隊,以一連串之突擊行動,相繼參加攻擊者。

特種作戰-
運用正規戰以外之諸手段,於敵後實施之游擊戰,顛覆,或為達成特定目的之空降突擊、空降特攻,海上襲擾等作戰均屬之

直接配備-
為河川或島嶼防禦配備方式之一。以主力配置於海岸,殲敵於灘頭水際為著眼,適於小型島嶼防禦

直接支援-
為戰鬥(勤務)支援部隊,戰術(勤務支援)任務之一,係給予某一單位之支援,擔任此項支援任務之部隊,仍受其原隸指揮官之指揮

交互躍進-
一種接敵運動方法,亦為一種射擊與運動連繫之方式。指人員、部隊、車輛,在有敵情顧慮或在敵火下,互相掩護之運動與停止

分進合擊-
由各部之方位,向某一目標前進,並隊該目標實施攻擊

分進-
接敵運動中,基於作戰構想,或狀況需要時而決定部隊之分進,即將縱隊(或部隊)縮短縱長再行區分前進,以做展開之準備,分進常基於任務及狀況而形成重點。分近億為常遭遇戰階段之一

射速-
為一武器每分鐘發射之速度,依一分鐘發射彈藥數表示之

有效射程-
槍(砲)彈射擊可能準確射擊而可獲得預期有效用之距離

基本射擊-
在射擊預習完成後,以實彈體驗所習得之射擊基本動作,要領與技能,而奠定戰鬥射擊之基礎

野戰射擊-
將射擊基礎訓練所習得之動作要領,應用於近似戰場之真實目標,以增進實戰之射擊技能。訓練程序由停止間對隱現目標射擊,進至運動中對單一目標及多數目標之自選姿勢射擊

水平射擊-
為夜間及能見度不良時水平架法之標定射擊,使槍聲平直之射擊

射控系統-
藉某種電力、電子、光學、或機械原理之功能,控制槍砲或火箭、飛彈之射擊方向、數量、時間等之裝置、或補助設備

被彈面-
集束彈道,著達地面時,所形成之橢圓形地區之謂。被彈面依地形及射程而有變化

射界-
指槍砲高低或左右所能射擊之範圍

前置量-
為欲命中活動目標,槍砲應向該目標行進方向之前方瞄準,其瞄準點與目標之距離或角度數量或倍數。以目標行進速度之常數計算之

火網-
火砲及步兵輕重兵器之射擊所編成之開火制地帶,通常分為防禦火網,及對空火網,軍需濃密而無空隙。防禦火網對不能發揮涉及效力之死角,應設置障礙物,並與火網相配合

死角-
由武器、雷達、或觀測員能力所及之最大距離以內之區域,因其中各種地形地物之障礙、或彈道特性、或其高低、方向限制因素不能自某一位置,以火力或觀測達到之區域。

射擊設備-
為充分發揚射擊威力有關射擊位置之諸設備。如機槍座、砲架尾、兩輪(底盤)設備、防塵設備等。

命中公算-
射彈命中數,與發射彈總數之比,謂之命中公算

制壓射擊-
是對一個區域之快速射擊。以阻止敵人射擊運動及行動為目的對敵人員及武器之摧毀並非主要之考慮事項

不同軸線攻擊-
即戰車和步兵各延一條前進軸線向同一目標行會合之攻擊

支援-
一、使某兵(軍)種擔負主要作戰任務,而由他兵(軍)種協力之,以達成協同(聯合)作戰之目的。擔任支援任務之兵(軍)種,其一切行動軍使擔任主任務之兵(軍)種能達成作戰目標為主俊,而傳承共同之任務
二、被支援單位與之源單位間均無指揮關係,但應根據支援之性質,實施有關之協調聯絡,以完成共同目標

反擊-
一、機動防禦時對突入,對突入拘束打擊地區之敵,使用機動打擊部隊所實施之攻擊。
二、反登陸作戰中,對已登入之敵所實施之攻擊,其兵力通常為師(含)以上,並應形成重點。
三、轉進作戰中,敵如壓迫過急或清舉急進時,為圖容易與敵脫離,所實施之迎頭反擊。

反制-
以消滅敵人各種活動之戰鬥效能為目的,而運用各種手段、工具、技術等以克制敵人

反空降-
對敵空降攻擊之反制。運用警報系統、防空火力、障礙阻絕、地區部隊之拘束、阻止、及機動預備隊之打擊、掃蕩等均屬之

反情報-
係情報工作之一環,無論平時戰時,反情報在偵破、防止與制壓敵方間諜破壞、顛覆與其情報活動或減低其效能之一切措施,以確保我軍之安全。通常區分戰術性(參二)反情報與政戰反情報

反破壞-
是防範匪諜陰謀破壞,以求我方安全之作為。從防諜與技術觀點,聰和研判,可能遭受或發生之破壞,而預謀防範之方法與措施,防止破壞情事之發生

反登陸-
為對敵登陸攻擊之反制,於敵登陸前,登路肩及佔領灘頭陣地時,發揮我三軍統合戰力,予以擊破獲殲滅之,以確保海岸地區之完整

反裝甲-
反裝甲,係指對所有危害我裝甲部隊之各塚裝甲武器之反制,為裝甲部隊作戰特需考慮之事項

火力計畫-
火力支援機構對其所有武器如何運用,以支援兵力運用之計畫。

火力運用-
將火力指向於所望之目標或某一區域,使產生預期效果之謂。

火制正面-
用以說明兩門以上火砲射擊時,火力滿蓋之寬度,其值為兩側炸點中心之間隔與單發射及有效寬度之和

火力支援-
以火力支援友軍作戰之謂。

火力評分-
為便於演習中之火力計算,每一武器,均賦予一數字值,稱為火力評分。通常以三零步槍一支為一分,其他武器則與其比較性能而定之

火力標示-
演習中以旗幟、信號、煙幕、煙火、卡片以及其他各種可能之方法,於指定之地區或地點,模擬核子,非核子與化學火力攻擊之狀況,誘導部隊演習,並使裁判官據以評定其人員傷亡與軍品損害

火力支援協調-
協調有關火力支援之計畫與實施,不使其重複、混雜及浪費等現象發生,俾能運用有效之方法及可供使用之武器,適時適切發揮其功效

兩棲-
能從事地面與水上行動之謂。如海空軍及搭載於艦艇或直升機上之登陸部隊

兩棲作戰-
由海軍與登陸部隊聯合自海上發起攻擊,以實施敵前登陸之作戰

登陸部隊-
與兩棲作戰之地面部隊之統稱

兩棲車輛-
乃一具有水陸兩棲性能,並可供艦岸運動中輸送部隊及物資登陸之特種車輛

由岸至岸-
為兩棲作戰中接敵運動方式之一種,即將部隊、裝備及補給品,直接至搭載地區送達至敵岸之運動,而無需行海上換乘者

由艦至岸-
兩棲作戰中接敵運送方式之一。即於登陸地區,將部隊裝備及補給品,自突擊艦船換乘至登陸艇兩棲車輛,或併用直昇機,以向敵岸之運動

防空-
為防制敵骯來自空中之攻擊、擊滅敵機、飛彈或減低其攻擊效能之一切措施,謂之防空

防護-
係對敵軍攻(襲)擊,作為預防或減少損害所行之手段

防禦陣地-
為部隊在若干相互支援之防禦地區或戰術據點所構成之防禦體系內,所佔領之陣地

陣地防禦-
係以主力配置於主陣地帶,依火力及預備隊之逆襲,殲滅敵人於陣地內或陣地前,以確保防禦地區之完整

防禦工事-
為對抗或減低敵之攻擊效能,於自然地施工,完呈臨時性或永久性之戰鬥(防護)設施,謂之防禦工事,如掩體、障礙物等

河川戰-
於河川地區之作戰,其特性,與作戰方向垂直之河川,對攻擊者形成障礙,對防者為最佳之天然掩護,與作戰方向平行之河川,可作攻防雙方之通路或依托

村落戰-
利用村落實施諸作戰行勿動,謂之村落戰

防情電話-
傳遞防空情報之電話

防空電話-
以達成防空作戰需要為目的之通信。如目標情報網,對空監視網、動態鑑別網、覆蓋情報網、及管制協調網等

防護射擊-
為陣地防禦戰鬥時,對敵向我衝鋒時之射擊。此種射擊在協調火力運用計畫時,即已擬定

垂直包圍-
以空降部隊或空中機動部隊由空中超越敵人之防禦地區,與地面部隊配合,包圍攻擊敵人

空中機動-
陸軍部隊藉陸軍航空機之運輸實施作戰,以遂行戰術任務之謂

空中支援-
空軍部隊對於地面部隊所給予之援助,如偵察、補給、密接火力、阻絕,或其他空中作戰等支援

空降作戰-
係將戰鬥部隊、戰鬥支援及勤務支援部隊由空中運輸至目標上空,以降落傘或飛機著陸,執行戰術及戰略任務。此種作戰係由陸軍作戰部隊,使用空軍之飛機實施,故具聯合作戰性質

空中優勢-
空軍力量超過對方空軍力量之程度,使在選定地區所實施之作戰,-而不受對方空軍有效阻擾之謂

空優-
為在一定之空域內,一方空軍較敵方空軍立於優越地位之謂

消極防空-
消除或減低因敵空中攻擊造成之損害所採之一切措施

阻止-
用以拒止敵之接近或突破某一地區,或通過某一路線之方法、手段或設施

阻絕-
為逼連串協調設置之障礙,用以誘致、限制、遲滯及阻止敵軍之運動,並增大敵人員、裝備與時間之損失

掩體-
構築完成之工事,供單一武器射擊與掩蔽使用,為防護而避免敵火或轟炸,以利執行其任務

掩蔽-
利用天然地形或人工設施,以避免敵之觀測、射擊。

掩護-
乃為防制敵偵察、搜索、擾亂、襲擊及破壞,所採取之一切行動,以確保部隊及友軍之安全

宿營-
軍隊於運動中或戰鬥準備中,一時性之駐止休息,謂之宿營。宿營方式概分為舍營、露營、村落露營三種

偵察-
乃利用目視觀測或其他偵測方法,以獲取有關之敵情’天然及地形等情報資料,以為作戰及戰鬥指導之依據

搜索
搜索之積極意義乃於作戰前或作戰中,使用兵力或器材,直接搜集敵人及作戰地區之情報資料,以供指揮官狀況判斷與作戰指導之依據。消極之意義在避免遭敵欺騙、滲透與奇襲

威力搜索-
為迫使敵軍暴露其陣地位置及兵力部署,所行之有限目標攻擊,藉以獲取所需之情報資料。

偽裝-
運用各種隱蔽與欺騙手段,構成各種真假難辨之身份、設施、形象、或行動等,以隱匿真相,炫惑敵人,使之發生錯覺,以維護自身安全者

掩蔽部-
為掩蔽人員、武器、裝備、軍品及各種設施等所構築之工事,為供某一單位人員休息,防護及武器、裝備、軍品、各種設施之儲存、防護,以避免敵火或遭轟炸之損害,以利人員執行其任務,武器、裝備、軍品,設施之保持完整,以維戰力。通常設置於較隱蔽安全之位置

接敵運動-
為求與敵接近,積極向前推進,並運用各種情報機關及警戒手段,俾立於最有利之條件從事戰鬥

側背迂迴-
為反攻五大戰法之一,藉高度機動性迂迴敵後,形成顛倒正面作戰,予敵側背以猛烈奇襲

側翼攻擊-
對敵人側翼、或側方之攻擊

側面陣地-
於敵接近路線或攻擊方向之側方所設之陣地,其目的在以側設火力擊敵冊背,以摧毀敵之攻勢

側翼包圍-
向敵之側翼包圍迂迴謂之

逐次抵抗-
係在敵軍進攻必經路線上,利用縱深地區,依數帶陣地或多數據點,一面抵抗,一面向後轉進之戰鬥方式.主以空間換取時間,遲滯敵之前進行動,並避免決戰之狀況下,使敵蒙受最大之損害

退卻-
為已脫離戰鬥或尚未與敵接觸之部隊,所實施之遠離敵人之運動

脫離戰鬥-
脫離戰鬥在使敵接觸中之部隊,中止戰鬥,脫離敵軍,以保持或恢復行動之自由。可分為晝間脫離與夜間脫離
一、晝間脫離戰鬥:與敵接觸之部隊全部或主力,於晝間實施與敵脫離。通常係由於狀況急迫無法利用夜暗時實施之,多為被迫脫離戰鬥
二、夜間脫離戰鬥:與敵接觸之部隊全部或主力,於夜間實施與敵脫離。脫離戰鬥以夜間為有利,即令晝間受敵迫,亦應儘可能支持至入夜實施

超速-
操作發動機、螺旋槳、車輛、或其他裝備,超過規定安全或經濟轉動速度之謂

超載-
人員、物資、裝備、裝載於飛機、艦艇、船舶、車輛內,超過其規定安全乘載數量重量或數量之謂

超量-
儲存物品,超過其規定存量或需求數量之謂

越野-
人員、車輛在戰場不依道路不擇地形行進之謂

疏散-
今將部隊、物資、設施予以分散隔離,俾不致對敵人形成集中之目標


裁判-
對演習者之作戰行動基於演習狀況發展與裁判標準等之規定,予以合理之仲裁,即為裁判


登記-
為情報資料整理步驟之一。係將現有一切情報資料,分類蒐集於一便於研判與擬定情報文件之圖表上,以利作業與查閱。

統卸-
以品德、學識、才能、精神、體力,影響他人,使其協同合作,以達成共同目標之藝術。

領導-
啟發每個人之智慧知能,培養革命責任感,進而建立其一致之信仰力、向心力,加以有系統之組織,有目的之運用,使立場一致,步調統一,為實現共同理想與目標而奮鬥,此即為領導

復員-
由戰時狀態,恢復為平時狀態。

集結-
集合兵力於一指定地區,藉以準備更進步之行動。


補給點-
直接接受使用單位之申請與撥發之責,並儲存有限數量常用軍品之一種野戰補給設施

損耗率-
通常以百分比表示之一個因素,用以反映在某一定時間內由於各種因素,所造成之損害程度

統裁部-
為軍事演習全般之主持及計劃、指導、裁判之機構

統裁官-
軍事演習時負有計劃、準備及支援與指導等全責之最高人員,演習部隊與裁判官均須受其指揮

統制點
空降著陸後,空進強部隊指揮官,於投路落場附近選擇一明顯之點,管制人員前進行動,以助其掌握部隊

統制線-
用以控制及協調部隊行動之線。通常利用行動地區內橫向之顯著地形

極座標-
利用一基點(已知點)及一個方位角與距離,以決定一目標在圖上位置之方法

單位補給-
為根據編裝表與配賦表之獲得及補充所核定之單位補給品所需之補給作業。單位補給品包括有個人被服裝具,以及單位裝備與補給品、辦公室、打字機、個人武器、車輛、成套工具等

堪用標準-
鑑定裝備堪用程度之一種標準依據

插線座標-
係在未繪有方格之地圖上,選定兩點(或一點一方位線)伸入敵方,為座標起算基線,依其目標與基線之距離、間隔,測報其位置之方法

最大射程-
槍、砲發射後,彈頭所能到達之最遠距離

統一展開-
遭遇戰展開方式之一。敵情明瞭,狀況穩定時,為發揮步戰砲統合戰力,在統一指導與協調下所行之展開

統合戰力
為精神力(無形要素)與物質力(有形要素)、各兵種、及各軍種戰力結合編組所形成

集火射擊-
將若干槍砲火力指向單一目標或小地區射擊

最後目標-
一、在作戰過程中所處時間或空間Ba位,於最後攻佔之目標。
二、可達到終極目的與完成全般任務之目標。

間接配備-
通常為河川或島嶼防禦陣地配置方法之一。防禦正面過廣,而無充份兵力防守或敵可能向我迂迴攻擊乃以一部配置於岸,主力為機動打擊部隊,乘半渡而予以反擊,如沿岸地形不利,有遭敵優勢火力損害之虞,將陣地前緣置於稍後方,以火力充份控制敵可能渡河位置,及遠岸主要道路,採取陣地防禦實亦屬之

最大彈道高-
彈道最高點到砲口水平面之垂直高度

搭載-
將部隊連同補給品與裝備裝載於船隻或飛機內

預習-
將某特定之任務、技術所準備之實施項目,予以預行練習

預演-
對某一特定任務、構想,所準備之實施計畫。予以預行演練

預警-
為以時、空作判斷某一事件即將發生之警告

預備-
為防範某一事件發生時能以應付之準備

預置-
為投射方法之一,核子武器或其他爆炸物預置於目標位置,然後藉遙控或計時裝置引發爆炸

裝具-
指部隊所用之各種裝備器具

零件-
為裝備品之重要元件、分析、或小總成。零件須建立存量,用以隨時補充裝備磨損失落或損壞部份,使恢復良好性能

裝載-
將部隊及(或)其裝備與補給品,裝載於船鑑、飛機、火車、汽車之通稱

預備隊-
為整個部隊之一部或主力,控制後方適宜之位置,或主攻之直後,以備在決定性之時機投入戰鬥

預備命令-
為命令或處置之一種預先通知受令者,旨在給予所屬有餘裕之時間計畫與準備

預備計畫-
作戰計畫之數個行動方案,除主計畫外,餘均為預備計畫,以命令生效付諸實行

預備陣地-
為防禦部隊或某種兵器因主陣地不能堅守。或不適於繼續遂行任務時,應轉移至另一預備陣地。預備陣地應位於部隊或兵器能繼續達成其原任務之地區或地點選定之

聘雇人員-
於軍事單位服務,而未具現役軍人或現職文官身份,依法乃應接受徵召服役之人員。為適應軍事需要吸收民間專才,以發揮人力運用功效者

損害管制-
為在敵人攻擊或天然災害發生前、中、後所採取之措施,旨在減輕損害至最低限度者

演習-
一項包括計畫作為、準備及執行之模擬之作戰行為,以為訓練及測驗之目的而實施者

演習-
對某軍事技術項目,或模擬之戰鬥行為,為訓練及測驗之目的而反覆實施者

管制-
指揮官對其下級機構或其他權責內機構之部份活動所施行之限制。此種權限僅次於指揮

墊料-
用以固定及保護裝載物不致撞擊移動及車輛安全之材料。如墊木(板)、三角木、海綿體、纖維體、塑膠泡沫體均屬之

偽陣地-
設置偽工事之陣地。以欺騙敵人,使敵不能確知我主陣地位置,活為達成分散敵火力之目的,或特指偽砲兵陣地而言

廣正面-
通常用於防禦配置,正面寬廣,超出一般限制者。

遠程挺進-
選定敵後深遠目標,而以有利特遣部隊,避實擊虛,克服一切困難,逕向目標挺進之作戰行動。亦有以空中機動部隊施者

對抗演習-
人員或部隊互為敵、我之一種訓練方式.此種方式最能提高敵情觀念,符合實戰要求,增進訓練效果

綜合訓練-
兩棲以上之相關科目同時予以施教。例如行軍訓練時可同時訓練地圖判讀

管制軍品-
為計術勤務部門,依規定之優先,密切監督個別申請對作戰均關重要之稀有昂貴之軍品,或具有高度技術性、機密性或危險性之軍品

需要補給率-
部隊因遂行各項任務,所需要給予補充軍品的需求數量之比率



監聽-
對本部隊或其他友軍之通信,予以守聽、紀錄及檢查,用以維護通信保密及改進通信效能之行為

輜重-
乃跟隨部隊支援作戰所需之各類補給品及保修工具、衛生器材、炊具、行李與行政車輜之總稱,旨在對部隊提供適切之勤務支援

編制-
凡列於編制裝備表內之人員、裝備數量,律定其各單位之指揮與隸屬關係、基本任務與功能職掌等,稱為編制

編成-
編組完成之謂。如防禦時各種兵器之射擊形成網狀謂之

編配-
依命令將某一單位(人員),置於另一單位(人員)編組及指揮系統下,而欲產生完整之責任關係,稱為編配,在建制內或建制外均可使用之

編訓-
編組訓練之謂

彈性
具有相當之伸縮性,且能收相機應變,動定咸宜之宏效

彈幕-
為火力單位依據作戰計畫,預定於某一地區(域)之組絕(封鎖)或掩護火力,其射擊諸元與火力分配等應先期完成,並賦予編號,以發揚火力之特性

徵候-
為顯示敵人行將採取或放棄某一行動之積極或消極活動跡象者

審訊-
一、即審察訊問,根據審訊判斷事物之現象,故為對事物之推理工作
二、即以訊問方式,自某人獲取最多情報資料之一種技巧。總分為正式審訊及非正式審訊兩種方式

潮汐-
係海洋水面之升高與降低之垂直變化

鞏固-
對攻戰之目標採行固守與確保措施之謂

敵情圖-
標繪於透明圖上以顯示當前敵軍部署、設施與重要動態之臨時性記錄。師(含)以上亦適用之

膳食勤務-
服行軍隊飲食烹調事務之謂

履帶車輛-
兩側邊裝有兩條無限軌道履帶者。具有高度機動力與操縱性,常被裝甲以備越野戰鬥之用。戰車即是其一

緊急申請-
為某一特定目的,急需某種支援補給,所提出之請求

緊急空援-
經緊急申請批准,所獲得之空中支援

彈性編組-
僅戰時為遂行任務與狀況之需要,指揮官可依任務、敵情’天候、地形及可使用之兵力,而將必編配之戰鬥、戰鬥支援及勤務支援部隊,靈活運用作適宜之編組,以形成重點,遂行作戰

摩托化部隊-
部隊配有足量之汽車,能將全部人員武器、裝備同時一次〔運輸至戰場,仍以下車徒步從事戰鬥任務者

機械化部隊-
指編配有戰車或裝甲車之機動部隊,可行下車戰鬥,亦能在車上從事戰鬥者

敵可能行動-
假定敵將採取之行動,對我任務之達成,可能產生有利或不利之影響者。判隊敵可能行動時,應就影響我可能行動之各已知因素,諸如時間’空間’天候、地形,敵之兵力與部署等而綜合考量之

憑單-
所有法定之文件,用以證明收支實況及作為計帳根據者

戰術-
是在戰場(或預想戰場)及其附近,使用戰力,創造與運用有利狀況,以支持野戰戰略之藝術。俾能在爭取作戰目標或從事決戰時,能獲得最大之成功公算與有利之效果

戰法-
為指導戰略、戰術及指揮戰鬥所用之方法,簡言之,即為用兵之方法

戰俘-
依日內瓦公約規定:凡左列各種人員被俘時視為戰俘:
一、交戰軍隊及該軍隊中之國民及志願軍。
二、其他國民軍及志願軍之隸屬交戰當局,而於其本國內外或佔領區活動,具有下列條件者
(一)具有領導指揮者
(二)使用明顯標誌而自遠方可辨認者
(三)公開攜帶武器者
(四)其行動符合戰時法規
三、正規軍之隸屬於捕獲當局所未承認之政府或當局者
四、隨軍之非戰鬥人員,如新聞記者、軍用飛機飛行人員、福利人員之持有當局頒發之身份證者
五、交戰時之商船船員或民間飛機之飛行人員不能依據其它戰時法規,享受較優待遇者
六、非佔領區人民,因敵軍迫近,而群起抗敵者

識別-
辨別對方是敵是友之方法,或顯示友軍特性、特點之表示法謂之

懲罰-
陸、海、空軍現役軍人之過犯,不涉及刑事範圍者,予以適當之處罰之謂,按其身份區分為「軍官懲罰」、「士官懲罰」、「士兵懲罰」三種

擾亂-
以奇襲、毒氣、連續或間接之射擊,或其他分散敵人戰力之行動,以困擾及妨害敵人之謂

爆炸-
由迅速而強列之化學反應,發生大量熱能,因而產生強大破壞力者

嚴寒地區-
為極地附近地區,其特性為該地區最熱月份平均溫度在華式三十二度與五十度之間.此等地區通常類似季節冰凍地

釋放-
開釋人犯,恢復其自由之謂

警戒-
乃軍隊在駐止、運動或戰鬥(作業)間,派遣一部兵力或人員,使位於敵可能接進或易與敵接觸之方面,擔任監視、警報、阻止偵搜及襲擊,或與友軍之間連繫等任務

警衛-
於軍事設施內及其週圍,監視並執行警戒任務

離隊-
於部隊行軍、作戰等,官兵因離散及落伍等而脫離原屬單位

警備區-
為戰區依行政區域或實際需要,而劃定之警備區域,此為進行總體戰之地區性聯合組織。通常省設警備區,行政區設警備分區

轟炸-
以擊重目標為目的,自飛機上投擲炸彈之行動

殲滅-
迫使與我軍戰鬥之敵完全放棄其戰鬥意志,且將其人員裝備及物質轉為我用等之戰鬥行為及戰果

露儲場-
供作儲存軍品、器材用之露天場地。

襲擾-
於敵人無戰鬥準備之時間’地點,驟然施行之襲擊,以達擾亂敵人之目的

襲擊-
一部隊向敵地區內施以突然之攻擊,以完成某一特定之任務,惟並無攻佔或略取地域之企圖。襲擊常由飛機、海軍快艇、地面機動部隊或兩棲不部隊等行之

鑑定-
為判斷某項情報資料之假值與可靠性之一種方法

鑑定射擊-
為建立練習射擊之記錄,以鑑定某射擊對手某項武器所獲得之技能精練程度

灘頭擴張-
利用兩棲突擊作戰之成功,以擴大攻擊灘頭之出期戰果。其特質為突破敵逐漸減弱之抵抗而迅速前進,目的在奪取敵岸後深遠目標,或追擊敵退卻部隊,藉以擴大灘頭區域


驗收-
乃檢驗與接收。檢驗為接收前必須之手續,以確保其品質與規格標準

觀察-
官看與審察。目的在求鑑定其真實性

觀測-
乃藉肉眼與器材,觀察測度敵軍行動及各項影響作戰因素之變化,藉以隨時掌握靜態與動態之敵情’天後、地形及火力效果等

觀測所-
擔任敵情搜索及射彈觀察之處所

觀測射擊-
由觀測人員負責觀測彈著之射擊。並可由觀測所得結果,予以控制與修正,達到精確與節約要求

鑽隙
以小部隊利用夜暗及能見度不良或惡列天候狀況,乘警戒疏忽之際或陣地之間隙,向敵後突進

瞰制-
由武器火力所及之射界,或由有利之位置行觀測等以行控制

機動-
機動乃在確保機密下審機乘勢,把握戰機,依高速運動,適時將部隊投向於所望之方向,藉以迅速改變敵我相對之戰力,而置敵人於最不利之地位,並使敵人無時間改變此種不利形勢,直到澈底戰勝敵人為止。簡言之,機動是審機乘勢,把握戰機,將部隊人員或裝備向所望之位置作適時適切之運動

橋頭堡-
攻擊部隊之先頭部隊,在河川或隘路彼岸(方)所設之陣地,可用以掩護主力之渡河或進出隘路,或用為爾後作戰之基地者

機動力-
可使武裝部隊從某地運動至某點而仍保有其完成主要任務之能力之一種性能

戰備存量-
除安全存量與作業存量外,所核定用以支援作戰在後續補給品到達前,足敷戰耗需求之補給品存量,戰術存量非經權責主管當局核准,不得撥發耗用

戰備集結-
集合兵力於一指定地區,藉以從事所要之戰鬥準備

戰備集運-
空降作戰和兩棲作戰,於指定區域實施諸般準備之謂。包括部隊向集運地區之集結,在戰備集運地區內之準備與保養,向搭載點之運動,以隨後之登船或登機。如為空降作戰,尚有空降部隊之準備,調配整備以及開始向目標之運動

作戰序列-
指認何武裝部隊所屬人員與單位之番號、兵力、指揮機構以及部署等均屬之

戰鬥支援-
以火力、觀測、監視、通信、連絡、工程、運輸、化生放、直接協助戰鬥部隊之作戰

戰鬥情報-
有關敵情’天候、地形及人文因素等情報,用以對計畫並實施某一指定地區內之戰術行動者

戰術運用-
乃指戰術性之兵力運用

戰術空軍-
係指擔任戰術性任務之空軍部隊,其基本任務為反制、戰場阻絕與密接支援

戰場晉任-
於戰鬥間上皆軍官出缺時,臨時辦理選拔晉任

戰場追擊-
為不使敵脫離戰鬥,由第一線部隊就原戰鬥隊形向敵收容陣地後方適當地點所行之緊迫追擊

機動防禦-
防禦基本方式之一。通常僅以一部兵力部署于拘束打擊地區,守備拘束及反擊所需之據點或配置警戒哨,或二者併用,藉其戰鬥誘陷敵軍於不利態勢;繼以主力遂行機動反擊,殲滅敵軍部隊,達成防禦任務

隨營補習-
為提高官兵一般知識水準之教育措施,以國軍未具有高初中學歷之官兵為對象

積極防空-
直接對敵空中攻擊所採取之一切作戰行動。如攔截機作戰、戰鬥機攔截、防空砲兵作戰、空中阻塞及電子反制等

辨證信號-
通信雙方經呼叫取得連絡,互相發送一種規定之字碼,以辨別對方身分之真偽,此為保密措施之一種,可避免敵方之冒充與欺騙

戰鬥地境線-
為劃分作戰地域,賦予兩側臨接部隊間之責任界與縱深之線

機動打擊部隊-
為機動防禦(或反空降)部隊之主力,宜具有強大機動力與打擊力,並以裝甲及砲、空軍火力支援之

薄暮-
為日沒後之一段時間,此時由於大氣及其所含雜質,將日光擴散或反射於天空,得見日光餘暉

嚮導-
為引導部隊或車輛沿預定道路至目標區行進者

隱蔽-
凡使人員器材隱匿、遮障或假裝,而避免敵之官測所行之措施

縱隊-
為接敵運動隊形之一,係各部隊重疊所形成之縱向隊形

縱深-
任何兵力部署、隊形或陣地,由前方至後方之距離

擊退-
戰鬥後之戰果,為使敵離去其佔領區,或進犯之目標地區

擊潰-
戰鬥後之戰果,使敵失去指揮掌握而潰不成軍

擊滅-
戰鬥後之成果,使敵有生力量歸於毀滅

講評-
對軍事演習、作戰、訓練實施經過之檢討與︿評論,指出其得失、成敗、與應改進之方法。可分口頭、、書面、及兩直者併用之

獲得-
為滿足軍事方面各種需求之行動,為需求與分配之橋樑,亦為民間資源納入軍事系統必經之途徑

儲存-
為補給品在撥發前所實施之控制與保管之程序

總成-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一零(另)件組合,成為一整體而裝配於主件上,以配合其他機件使用者謂之

應召員-
依召集令,召集後備軍人,充足各部隊之人員

縱隊時長-
行軍縱隊先頭至後尾通過某一點,所經過之時間

縱隊追擊-
為迅速補捉已脫離戰鬥而行退卻之敵,以縱隊向敵後深遠目標所行之追擊

優勢作為-
將罪大戰力澈底集中於決勝點上,於次要方面僅以可期必勝兵力牽制之,是謂對決勝方面之優勢作為

臨機目標-
未經列入表定射擊而在戰鬥中臨時出現之有利目標

擴張戰果-
為利用攻擊之成果,擴張既得之戰果

簡易工事-
在有遭受敵人之攻擊,或敵火之威脅下所構築之掩體、砲兵陣地、障礙物等

縱深目標-
自目標前方至後方,具有相當距離者

縱深防禦-
配置相互支援之多數連縮防禦陣地,用以吸引及逐次削弱敵之攻擊力量,防制敵軍對我全陣地之突穿

廢品收集站-
在戰鬥區內收集不堪使用、遺棄、或鹵獲裝具與補給品之處所

轉撥-
將現金或實物,逐級轉發或轉移其他機構

翻修-
將各個軍品全部零件拆卸檢查,並加以修理或更換,儘可能恢復原有或似新之狀態

歸零-
調整任何儀器,或武器表尺於零分劃上,或於一規定為其他所有各讀數計量起點之讀數分劃上

鎮暴-
鎮壓暴亂之謂

離職
軍官升、遷或因故停職、免職、撤職而離開其職位

轉進-
係以任務為基礎,為遂行新企圖,而暫時中止戰鬥,並以新任務迅速脫離戰鬥與遠離敵人之戰鬥方式.轉進行動區分為脫離戰鬥及退卻

叢林戰-
指於原始森林、熱帶雨林、多雨森林及佈滿野生物之山脊或沼澤等地區,遂行戰鬥

斷面圖-
為顯示地形斷面起伏狀況之圖像。藉以判定掩蔽區與通視區,以利觀測射擊之運用

斷絕地-
凡水流、斷岩,與平地線成直角而通過困難者

瞬間目標-
為一活動目標,停留於觀測或射擊距離內之時間甚短。無時邊行精密修正之射擊者

轉移攻勢-
凡守勢作戰之部隊,基於全般作戰構想,利用攻者兵力運用錯誤、頓挫、戰力疲憊或其他因素。在防者兵力雨敵平衡或轉為優勢時m依預定之計畫,採取攻勢行動,企圖與敵決戰;或於戰鬥中ㄈ發現敵人過失,或敵攻擊頓挫時,而乘機採取攻擊行動,即為轉移攻勢

職前教育(訓練)-
為使先期瞭解其將擔任職務所負之責任,在未就職之前所施行之教育與訓練

叢林地區-
指原始森林、熱帶林、多雨森林及佈滿野生植物之山脊與沼澤等地區

雙側面陣地-
藉陣地兩翼有利地形編組雙側面陣地,兼具斜交陣地與側面陣地之利,對阻止敵之攻擊,尤其包圍擊滅突入之敵,至為有利
















感謝各位耐心看完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190573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保留一切權利

相關創作

留言共 5 篇留言

幽靈
[e40]多到不想看

02-17 21:45

あやごぜん
[e42]02-17 21:48
幽靈
對不起[e42]

02-17 21:55

あやごぜん
[e12]02-17 21:56
天黑黑黑黑黑黑
語言又突然親民了起來

02-17 22:39

あやごぜん
摧殘了各位的腦細胞 死神貓生敢惶恐02-17 22:40
麵包先生
實用

02-17 22:51

あやごぜん
[e34]02-17 22:53
Mayerl
GP+收藏
感謝你的整理~
不過台灣的名詞跟德國不帶一樣[e17]

看到"死亡率"的時候笑了一下....

08-19 23:30

我要留言提醒: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再留言

7喜歡★c223747 可決定是否刪除您的留言,請勿發表違反站規文字。

前一篇:簡單易懂的軍用術語-海空... 後一篇:月之一 月姊姊大人...

追蹤私訊切換新版閱覽

作品資料夾

jason990505各位巴友
歡迎各位巴友來我小屋觀看小說及文章 或單純交流認識!看更多我要大聲說昨天08:50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face我們了解您不想看到廣告的心情⋯ 若您願意支持巴哈姆特永續經營,請將 gamer.com.tw 加入廣告阻擋工具的白名單中,謝謝 !【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