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諸眾生性欲不同。性欲不同種種說法。種種說法以方便力《無量義經說法品》
從人類走入文明後,在追求現實物力之餘,一直不忘以各式各樣的創作來豐富生活。從埃及的金字塔、歐洲的各式神殿與教會、到台灣的迎佛骨與佛光宇宙驅逐艦(雖是惡搞,但這句話答對了一半,佛陀紀念館確實是法船的設計理念)千年來「宗教」這個集人類藝術、人文、科技與智慧的結晶,依照不同地域的創作風俗,呈現出各式不同的樣貌。
千年前由於科技不發達,許多自然現象無法用當時的科學來解釋,古人們利用豐富的想像力與創造力,編織出許多優美的樂章、浪漫的傳說、美妙的經典…等等;然而,自從科技與知識水平進步之後,這個千年前古人的集體創作,開始與人們所真正知道的世界出現衝突。從最早教會以「異端邪說」打壓科學家,到後來受到「破除迷信」的反擊等;直至現在,有許多人認為宗教是毒品、食古不化、迂腐不堪的代名詞,它的存在似乎只會妨礙人類社會的進步,現代人根本不需要這種毒害社會的玩意,甚至有人認為遲早會因為人們的智慧而消失…然而,真的是這樣嗎?
事實上,宗教在現代社會一直沒有消失,反而還因為科技進步而越傳越遠、越傳越豐富…且很多自認「我不信任何宗教」的現代人,早在不知不覺中成為了某個宗教的信徒;只是他不信穿著袈裟的胖子、或吊在刑具上的瘦子而已,在其他宗教領域上已經變得虔誠無比。
比如,我們來看幾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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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鷹之森吉卜力美術館,又稱吉卜力博物館,當中的「吉卜力」又譯「知步里」。它是一間位於日本東京都三鷹市的動畫美術館。正式名稱為「三鷹市立動畫美術館」(三鷹市立アニメーション美術館)。館主是身兼作家、漫畫家、動畫導演的宮崎駿。
同人誌即賣會(又稱同人誌展銷會、同人誌即售會、同人誌販售會),是同人界的參與者(不論是個人或是同人社團)直接販賣自己創作的同人誌,並與讀者作出交流的展覽會。除了書籍之外,同人創作的遊戲軟體、音樂CD、歌詞、素描等,亦可能在會場販售或發佈。同時,即賣會場內亦可能有與動漫畫關係較密切的流行文化之活動,如Cosplay或娃娃擺設等。
漫畫博覽會,是台灣地區關於動畫與漫畫的出版業者的一年一度的展售會。需付費購買入場的門票。每年都會舉辦簽名會,邀請知名的漫畫家、小說作者、插畫家、聲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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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有人會問:怪了,這跟宗教有甚麼關係?
其實關係可大了!因為人們對於視聽娛樂的追求與享受,不論心靈的慰藉、或是物質的消費、甚至是受其影響的行為舉止等,其實根本上與宗教信仰活動毫無差異。以下就以動漫迷舉例,做個簡單的公式分析:
購買動漫音樂CD、口中哼著動漫歌曲---「誦經」
購買動漫人物人形、人物掛軸、床單、海報,或機器人模型等---「造像」
對於自己喜歡的動漫作品推廣出去讓更多人認識---「傳教」
創作心中喜愛動漫作品的同人誌、仿畫角色、寫同人小說---「抄經」
對於某些動漫人物喜歡到尊其為神,如長明大萌神---「崇拜」
模仿動漫角色的台詞與動作,或是COSPLAY造型並分享---「信奉」
有名氣的大型動漫作品,往往會設立博物館或展覽館---「造寺」
一旦心中的作品受到打壓或批評時,會出來捍衛---「護法」
有些動漫含有人生意義與現實殘酷的探索,看了心有戚戚焉---「開示」
有時會舉辦各式的動漫展,擁入大批動漫迷彼此交流---「祭典」
有些動漫迷會探訪作者的出生地、或作品中真實地點---「朝聖」
若有聲優或作者簽名會,大家爭搶親筆簽名提高該物品價值---「加持」
有些動漫迷看到渾然忘我後,沉迷虛擬世界而墮落---「迷信」
現代動漫文化至今還不到一個世紀,很明顯是現代社會才有的產物,人們在工作繁忙及課業壓力之餘,不但沒有因智慧開明而對宗教信仰置之不理,相反的,卻是創造了更多且更豐富的信仰,慰藉自己疲憊的心靈、擺脫社會現實的紛擾。以上還只是單純針對動漫迷的情況,因為這其實可以套用到任何文創相關領域(比如看過蜘蛛人電影後購買各類商品等),所以追根究柢,人類根本離不開宗教。
我想肯定會有人覺得我在硬坳,但會這樣想的人,個人以為這些人可能沒有真正了解何謂宗教,畢竟追根究柢,所謂宗教打從一開始就是創作,古代藝術家們從大自然中找出各種靈感,除了解釋當時代科學無法解釋的宇宙萬物及生死走向外,更是以各式各樣的精彩作品,不僅豐富的當時的人類社會,更讓古聖先賢的文化素養藉以傳承。試想,如果宗教不存在,就沒了各地博物館中美妙的藝術作品、也沒了那些浪漫星空下的動人故事、更沒了各具特色的文化風俗與民族慶典,最重要的,是我們再也無法透過古代帝王陵墓與祭祀用品中,去了解祖宗文化的來龍去脈…所以宗教是什麼?他其實就是古人傳承千年的文創產業,是古代藝術家與思想家的偉大創作!
雖然有些人可能會因為宗教在歷史上,因為創作理念與喜好差異,而發生許多殘酷的鬥爭與戰亂,然後就覺得宗教真是害人不淺…但有沒有想過,這世上一樣也有沉迷於虛擬世界難以自拔、甚至造成社會問題的人存在?難道我們要因為網咖暴斃了多少玩家、或是出現一些看A漫打手槍打到真人身上的變態、或者近日鬧很大的黑暗騎士劇院殺人事件,我們就要怪罪於創作者,說這些作品都是不該存在的邪說嗎?我認為這對創作者來講非常不公平。
我相信應該有不少人已經感受到,就算是千年前的宗教信仰,他們也正逐漸以「改寫世界觀」而走向符合現代精神的角度;比如聖經中的原罪,原始設定是違背上帝的話偷吃禁果,但你今天走到教堂參加禮拜,你所得到的答案卻可能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聖經中對於亞當夏娃的誕生方式,以前常被用來當作男尊女卑的用法,但現在卻常被解釋為「夫妻本為生命共同體」,所羅門王因為娶異教妻蓋異教神殿而使以色列滅國,可是現代已逐漸將重點放在「大舉建寺浪費公帑」與「貪圖女色不務國政」的另類解釋上,而不再是單純信奉異教導致。
有些批評宗教者,常會犯一個錯誤,就是把現代人的觀點直接套進古代經文上,然後去批評這個千年前的創作如何愚蠢,而當該宗教人士依現代角度修正思維時,卻又反過來拿原始經文批評該人士違反自身信仰,簡直是神棍…人家改設定也罵、不改設定也罵,卻不想想這些經文的創作年代與時空背景,早已與現在社會有一定程度的不同,既然宗教是創作,當然也可以依人事時地物加以修正,只要基本精神與文化印象沒變,讓千里眼拿筆電、順風耳拿手機、林默娘變成魔法美少女又何嘗不可?對於部分會用經典斷章取義批評宗教為邪說者,可能認為自己是使大家脫離迷信的正義之舉,但請容我講一句實在話,這種行為與他們口中的宗教激進人士毫無差別。
自本來今性相空寂。無大無小無生無滅。非住非動不進不退。而諸眾生虛妄橫計。是此是彼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眾惡業《無量義經說法品》
總之,當你懂得開始追星、或是對某些文創感到癡迷而掏錢購買時,就算你不信穿袈裟的胖子、或吊刑具的瘦子,其實你仍舊已經成為信仰某宗教的信徒了。
貝爾最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