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點在2005年夏天,凡軒11歲開始讀國一開始算起。
※故事內容含有大量暴力、黑暗思想及血腥,請斟酌閱讀。
※雖說是日記型式,但文筆神渣仍請注意
故事.侵蝕
2005.09.19
從樓梯上被推下去了。
不過對方在跟同學玩鬧,應該是不小心推到的呢。
我自己也沒抓好樓梯扶手......下次注意點好了。
雖然很痛,但反正沒擦傷什麼的,所以沒關係。
2005.09.22
今天終於把那個ㄅㄆㄇ的讀音都記住了!
明天開始,來讀「Holmes」中文版吧!啊,不過還是要搭配原文來讀就是了。
希望學好中文後,能交到朋友!
2005.09.30
體育課的時候,班上一些同學邀我去玩一種叫做「躲避球」的運動。
好像就是要不斷地閃球,或是接住球呢。
雖然很刺激,可是被打到會很痛。
啊,完全閃不開,也接不到呢......雖然我自認沒什麼運動細胞就是了。
不過如果就能認識班上一些人,倒也是不錯的開始。
2005.10.07
在台灣的交誼方法是「躲避球」嗎?
如果不是,為什麼我想退出時,他們會說「不玩就不當你是朋友」呢?
可是班上的女同學,明明沒有玩躲避球,為什麼她們還是能變成好朋友呢?
2005.10.19
明明不是我做的,為什麼要說是我?
連班導也不聽我解釋,為什麼?
2005.10.27
我想回倫敦。
我想回家......
這裡沒有認識的人......
我好怕......
可是我不敢跟爸爸說,我覺得爸爸會生氣,爸爸生氣很可怕......可能會出人命的那種。
2005.11.15
今天美術課,我被他們抓住,頭髮被他們用黑色顏料染黑了。
雖然顏料洗得掉,可是,他們說我的頭髮還有眼睛的顏色,都跟他們不一樣,說我是媽媽在外偷生的孩子。
聽不懂是什麼意思,不過我想應該是不好的那方面的意思。
太過分了,連媽媽也要拖下水嗎?
媽媽是無辜的。
2005.11.23
越是反抗,受到的傷就會更多。
我受夠這樣的日子了......
故事.死亡
剛剛在抵抗的過程中,被其中一人從背後用力推了一把,額頭撞到了欄杆,痛覺頓時讓我頭暈目眩,眼前一片黑。
手下意識地按住被撞到的地方,希望這樣能減緩疼痛,同時,許多溫熱液體從指間溢了出來。
好不容易視線終於恢復,只看到自己手掌上一片怵目驚心的紅色液體。
這是什麼?紅色的顏料?
「喂!剛誰推他的啦!」
「我靠!哪是血嗎?」
「淦!好好的遊戲搞成這樣!快逃啦!被老師看到就慘了!」
只是遊戲?
我做錯什麼事情了?
我不是玩具......
我不是你們的玩具......
去死......
去死。
去死!
通通都去死!
傷害我的人
加害我的人
侮辱父母的人
軟弱的自己......
啊啊......
好睏......
......
晚安......
猶豫了四個月,決定用這樣的方式來完成
這種日漸侵蝕最後崩潰壞掉真的是好難過
雖然我的遭遇沒有凡軒那麼慘烈
而且我的發洩方式就是畫圖 要噴血的那種
可是那感覺真的這輩子不會想體驗第二次
放心 現在還可以當明星就代表沒吃到便當
這段故事之後會再寫
還好現在凡軒已經把過去丟掉了 Let it go!!!(X)
基本上別翻到日記就不會再壞掉一次(把日記也丟掉啊啊啊)
對了 英國是5歲開始讀小學 大概讀5年畢業
所以凡軒10歲小學畢業後就搬到台灣過完暑假剛好11歲
然後讀國中 所以這時的凡軒比同屆的年齡還要小
之後13歲才又轉學讀國中 剛好台灣可以讀國中的歲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