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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燒狗學生罰50萬 2家庭付不起

作者:艾洛│2008-04-23 15:29:03│巴幣:0│人氣:639
作者 mogsin (小sin)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轉錄][新聞] 燒狗學生罰50萬 2家庭付不起
時間 Wed Apr 23 13:19:1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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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dog 看板]

作者: chich (滾來滾去) 看板: dog
標題: [新聞] 燒狗學生罰50萬 2家庭付不起
時間: Wed Apr 23 11:32:32 2008

【聯合報╱記者凌珮君/高雄報導】 2008.04.23 03:57 am

高雄市兩名國三學生焚燒流浪狗致死案,建設局長劉馨正昨天表示要對兩名國中生依「動
物保護法」各罰50萬元。由於兩名學生都是單親家庭,學校表示學生家境不佳,家長也說
繳不出50萬元,希望讓孩子有機會改過,孩子已知錯,重罰將造成家庭沈重負擔。

高市施姓、張姓兩名國三學生日前在校園內以「酒精膏」塗抹流浪小白狗身上點火燒狗。
殘忍行徑引爆愛狗人士憤怒。兩名學生都來自單親家庭,施姓學生與父親同住,張姓學生
則與哥哥同住。兩名學生家長昨天中午陪同孩子到學校道歉,家長表示願意負起教子無方
責任,要求給孩子自新機會。

議員王齡嬌昨天上午在議會質詢指出,國中生做出燒死狗的殘忍行為,「是高雄市生命教
育的失敗」,「小狗的命不是命嗎?」她要求建設局對學生重罰。

建設局長劉馨正說,依「動物保護法」可罰款10萬元至50萬元,議員有要求,高市家畜衛
生檢驗所將對學生處罰最重50萬元。

學校教務主任指出,學生已坦承鑄下大錯,願意當動物保護志工彌補,且在輿論壓力下學
生很痛苦,罰款過高對教育孩子沒有效果,還造成兩家庭負擔。


【2008/04/23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4311042.shtml

就是要這樣殺雞儆猴啦!罰不起你就做義工來還啦!
做個幾十年就ok了!一句知錯就可以賠小小白的命嗎?






-- -- -- --

以下才是個人評論XD:


其實PTT是一面倒的支持嚴刑重罰
不過我覺得這樣不太好,只是讓家長多吃苦,而且不是家長幹的
要罰50萬,也該是這兩個年輕人以後出來工作,從他們的薪水扣才合理


而且~~~~~~~
我認為最應該要做的~~~~



是絕對要去動物保護中心當義工!!!!
就看你自己的誠意要當多久了。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67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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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11 篇留言

鵬鶻鷨鳷
簡單說~

一句道歉就能了事世界上就沒有戰爭了=3=

不要因為只是燒死一隻狗就可以道歉了事,

難道我可以給那國中生也塗酒精膏給他燒一次再道歉也可以?

你說因為生理需求殺生沒話說~這種純粹好玩而殺生本來就是要重罰來殺雞儆猴啊ZZZ

04-23 15:46

艾洛
如果死小鬼義工只說要當幾個月那我也不以為然
至少當個幾年才叫有誠意04-23 16:15
元禍天荒
我的意見是
以牙還牙
再她們手上塗上酒精膏,然後點火燒
讓她們知道什麼叫做玩火的小孩

幾歲了還做這種事
國中放火燒狗,上高中不就放火燒人

不痛根本就不知道後果

04-23 15:48

艾洛
看來連這裡也是支持嚴刑重罰XD

我是也很討厭那些死小鬼啦..
反正...最後不管怎麼判都跟我沒關係╮(﹀_﹀")╭y
但是我絕對支持不要罰太輕
不然根本不會怕04-23 16:13
Cyl
你要是流浪狗之家、或其它類似動物收容所內的動物,
聽到有兩位曾經虐狗的人要來義工...
我想你會嚇死吧...!XD

這就好像犯下強姦的人,自願為某婦女團體當義工來贖罪...
該婦女團體中又會有哪位女性肯接受!?

狗狗雖然不會知道這兩個新來的義工之前幹過啥事...?
但牠們不會說人話,被凌虐了也只是有苦難言...
那讓這種沒有惻隱之心的人去當動物義工,妥當嗎!?
想當這類義工,最基本的條件就是要有愛心!
而這兩名國中生有這種資格嗎!?

在我看來,這兩名國中生只配去環保署當清道夫之類的義工!
因為面對的對象是沒有生命的!
不需要具備愛心的條件,只要有肯認真做事的態度就行了~~
也不用擔心被清掃的垃圾被凌虐,多好~!!

所以,「物以類聚」這句話真是千古不變的真理啊!(茶

04-23 16:46

艾洛
不會耶
因為都做了這麼大的錯事,而且還被鬧的這樣大
他要是還敢在保護中心裡面做虐狗的事情
那就真的是天理不容,連畜牲都不配了.......


而且一定會有人看著的啊╮(﹀_﹀")╭y
所以我覺得 他做錯了什麼事情 自然就得去那裡當義工
不然要如何知道生命的寶貴
他就算去環保署當義工,但處罰跟這次虐狗事件完全沒牽連
那我想他以後還是有可能會虐狗的....


歡迎留言討論^^!!04-23 16:49
魘小瀹
那是因為家長教導無方才讓小孩如此囂張,
明知道爸媽這麼辛苦還要這樣來增加爸媽的負擔,
不是一句"好玩"或"道歉"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如果今天兩個人是燒一個人呢?
不知道您是否看法就會不一樣了,
但是單親家庭的教育,如果一不注意,常常會造成小孩偏差問題,
而且加上新聞時常報導一些殘忍的新聞,
這不但是教育失敗,社會也有很大的責任,要歸咎誰的錯呢,可能也說不清楚ˇˇ

就我個人意見,因為本身也是愛狗人士,剛看到這則消息,
也是覺得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才是最有殺雞儆猴的方法,
這種方法通常都會被批判為不人道,但...對方不人道在先啊,這我不以為然=3=
哈~說說而已~

04-23 17:08

艾洛
你可以看前兩篇我也是很憤怒XD
只是死小鬼應該要有死小鬼的處理方法


我也是愛狗人士,小時候養狗所以很喜歡狗
只是隨著幾天來怒氣消了一些 所以也盡量試著用旁觀者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
當然我知道台灣的法律有時候根本就是判太輕了
看到小白慘死的照片絕對十個人有九個人想揍那死小鬼
(因為照片實在太噁心所以我沒有貼上來)


只是隨著處分之後,我們又該以什麼樣的方式矯正這種人的人格,那才是最重要的,不然未來難保他又不會再犯,有時候輿論壓力遠比一些處罰來的更讓人有壓力,可能傳到最後死小鬼想跳樓我也不會驚訝(他如果真的跳那就更沒什麼好可憐的了,做錯事情就要有勇氣來承擔)



啊,最後你家的狗很可愛=A=!!站著搶狗食XD
看在牠那麼可愛的份上多餵他一點點心吧XD04-23 17:19
台灣獼猴
那些小孩的做法真是太誇張了!
我想應該是教育失敗了!
不給他正確的觀念,我想可能還是會再犯的!

04-23 17:17

艾洛
家庭教育的失敗應多於學校教育的失敗
這樣的死小鬼要趁早輔導過來...04-23 19:33
布蔻
為什麼看完後我冷冷的吐出"活該....."二字,
我好黑暗阿(  ゜Д゜)ノ#####

不過真的是活該ˋWˊ+++

04-23 18:47

艾洛
只能說死小鬼自己造的業自己擔╮(﹀_﹀")╭y
在燒小白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如果燒的是自己會怎樣....
冷血的死小鬼...04-23 19:35
吉娜
讓那些惡人,罰他們長期去體驗 = = 這樣不錯
而且最好至少做一年,也許才有效果
現階段,說他們有反省,螞蟻都不可能相信

(某人言,高雄教育的失敗 = = 真的很討厭愛說大聲話的人
最好我和朋友都不住高雄,討厭以偏概全的人,說場面話的
要說話,就要好好的說,不喜歡看到那種話)

_______/ 罰到他們真心悔悟為止!!

04-23 19:26

艾洛
所以我也認同長期做義工,那才叫做有誠意
另外高雄教育會失敗嗎XD?我不這麼認為耶....
住在高雄以後我算是越來越喜歡這個城市了
不是哪邊出了哪個爛人就是哪邊教育失敗吧XD04-23 19:34

他去做義工等下要對那些貓狗洩憤...
沒有根本的悔改一切都是白搭吧?

04-23 21:33

不營養大雞排-Snow
教訓死小鬼才是重點吧!

但受罪的總都是家長ZZ



可惜沒國外那種的社區服務...

可叫他們好歹替社會做點事!!

04-23 21:53

小慢
我反對這種處罰方式。

(發在這可能有人不爽,不過我不管了)
這種要求太不合理,小白狗是很可憐沒錯,然而有沒有考慮到因為狗的事件抹煞了理性?只想以暴制暴。PTT那些沒水準的傢伙就別管了,只是講爽的而已。

單親家庭原本就是社會上的弱勢族群,因為經濟負擔無法顧好小孩,導致偏差行為出現。卻以嚴刑峻罰「懲治」這些弱勢族群,這些人的腦袋除了自己想法外沒有他人,說實在的跟那兩位國中生,又有什麼兩樣!

過於激動,屋主看看要不要刪吧,就醬。

04-23 22:44

艾洛
不會刪,因為每一個人有自己的想法
但是我覺得不能用"單親家庭"這四個字來掩飾過錯
該罰就罰,我也是單親家庭啊,我不覺得單親家庭就會疏於管教,出在監護人有沒有心而已


或許"可以情有可原" 減低處罰
罰50萬我的確是覺得有點超過,但如果是單罰在他的身上我就不會這樣覺得
當義工是絕對要的


有這種勇氣"燒狗"
就得也要有勇氣接受人們的"輿論"04-24 03:16
土匪爸爸的解釋
其實俱體求刑時 嚴罰是好的
因為我也讚成得讓現在家庭教育普遍失敗的社會 有個「實際案例」發生
才能讓社會上普遍冷血的人們有所警悌
但真正施行處罰時
可以讓法官或政府高層去討論替代處罰的方式
雖然這二個小鬼家裏家境本來就不好 但法律不是用來保護特例的
就好比
因為我家是單親家庭 收入很低 所以我就可以去搶去偷
被捕後因為家境不好加上公開道歉
所以我就可以從輕發落了~
*很抱歉!此語意只針對這二個小孩的背景作討論 而非討論單親家庭!

法律制定時 所有人民不管大小都是站在同一條基準線上 才能有所公平評判

不管如何 
我也是支持應該由小鬼長大後再來承擔他們的原罪
而不是因為體諒大人經濟狀況 進而讓小鬼原本該有的處罰打了大折扣~

04-24 02:05

艾洛
嗯,法律不是用來保護特例的
但是也必須考量是否情有可原


我還是頃向家長罰輕點,剩下的應該孩子未來還+做義工04-25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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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一天,人們會再度跨越障礙,再絕望的時刻,都存在著希望,只要妳如此深信著。」——《遙遠的星球》看更多我要大聲說8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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