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已經有和我通信了,因為信件不是我要說的重點,所以我把回信丟在最下面。保護個人隱私,他的信有部分我會做縮減,有興趣往下拉
基於當事人很有悔意的情況下,且他已經把所有圖片刪掉+退群,我也就把這件事當作算了。感覺社會經歷變多了做事或許比較沉穩一點,當然亂講話我還是會直接黑就是(<<所以還是沉穩個屁啊) 至少對比以前我會先噴人一頓才黑掉呢
對於後續
沒事請不要幫我公審別人....有夠麻煩,到最後我還要出面澄清,對,我就是覺得麻煩
然後幫我轉FB的,我沒要怪罪的意思,別緊張。只是下次別這樣,麻煩XDDD 我就是懶爆
如果能幫我把這篇當聲明再轉出去,也麻煩了
另外煩請轉的那位,幫我把文章刪掉吧,當事人都出來道歉了,對此事很愧疚,我覺得效果都到了,就打住吧。
舉發人呢跟我說希望我能去社團轉貼,覺得我作品超棒的啦(文字有誤差全靠我的腦補爽)
那就藉這個機會,
1. 我有和老師聯絡了,等回信問轉發許可→未完成
2. 看當事人要不要幫個忙,等他回我的信→未完成
當事人有在信中表達過,只是希望快樂地和人分享方舟,恩也好不錯。如果他還想回去那個群組,那總要有件事情讓他洗白吧,不然以後有問過才分享也還是會被當黑的。
至於如果他覺得難受不妥,我也不會勉強就是。到最後可能另找他人幫忙。
有極大的悔意和道歉就好,比起說也說不聽的好太多了。直接貼標籤扼殺一個人,這不就是台灣人個詬病嗎? 當然如果當事人再度累犯,這件事我一定追究到底。
事情是可以被原諒但不能再犯
以上,我要洗洗睡了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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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你的信我一段一段回,錯字什麼的,我沒力氣修了
第一我對這件事情的感想是無奈,盜圖已經不是第一次遇到了,根本氣不起來了(?)
大大年紀多大我不知道,但版權抑或是智慧財產權這東西應該不需要旁人教才對。
我不認同不知者無罪,事後才去說那麼多辯解,這...很微妙吧
但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既然你如果真的不知道,也辦帳號私信我,我可以當作甚麼都沒看到。
第二針對我發文,要在此先說明,因為所有東西都是有經過老師本人同意才去製作或轉發,所以要對老師負責,澄清只是我的基本義務。也同時在這邊說,你做這件事造成的多半是麻煩,哪天老師以為我亂發不准我翻譯怎麼辦諸如此類的
所以針對之前所有事情我都不會理會,但我要說一句話,沒人把你說得像罪犯一樣,多半人都是陳述一個事實罷了。很多事情不是一句沒教沒怎樣就可以了事不受批評的,這就是網路。只希望你以後在網路上要多注意智慧財產權這塊,不然哪天發生頭大的要你賠錢你再哭也沒用了吧。
基於悔意呢,剛好,反正有這個機會,你這帳號再多留一陣子吧。向我舉發你的人希望我能去臉書社團分享(應該就是你說的群組吧,沒會錯意吧,我沒在用FB不太懂),那我希望你還是能好好開心的玩遊戲和分享快樂,但要建立在大家都互相尊重上,也就是分享要詢問。
當然以上如果你不想接受,覺得不想再去讓你愧疚的群組,也罷,我沒差,總之事到此我也不會太放在心上了。
最後這裡我說個,誤解我不會幫你做主。
舉個例子,有人90%時間都在說謊、10%時間說真話,你會去幫那個人說:啊那個人有10%時間還是會說真話的,不能完全不相信他...我相信不會吧
還有自己的事情自己解決吧,你有帳號你去下面留言,我會把人給你解釋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