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鬼門開,抓交替?
文:張開基
來源-天地自然人/『廣義靈魂學』下冊 附錄04:鬼門開,抓交替?
農曆七月初一,俗稱「開鬼門」的日子,在這一天所有陰間的鬼魂都可以被放出來,自由的來到陰間遊玩,同時接受陽世一些民俗宗教信仰者的牲禮供品的祭祀供奉;而且不但有吃有喝,還有各種表演可以觀賞,甚至有熱情艷舞鋼管秀……而且還有大把紙錢可以盡量拿,帶回陰間去花用;
七月十五日是中元節,也是普渡的大日子,全台灣各地以至全球華人地區都有熱鬧非常的大型慶典,真的是人鬼同歡。
七月三十日則是關鬼門的日子,這天晚間十二點(夜子時和日子時交接點)之前,所有來到陽間渡假一整月的鬼魂統統要回到陰間,凡是沒有回去的,統統會變成「逃鬼」,會被優先追緝的……
同時,在民間傳說中,因為農曆七月既然是眾鬼放大假來陽間遊玩渡假的時段,所以難免就會發生抓交替的事件,所以千萬不要去河邊海邊游泳,騎車開車要格外小心,避免去危險地區遊玩,避免到陰氣太重的地方去,而最好的方法就是盡量乖乖待在家裡,尤其入夜之後盡量不要出門;
鬼月裡最好不要買屋、租屋,因為容易買到鬼屋或者租到鬼屋,也不要搬家,因為容易引鬼入門,不要買新車或二手車,容易肇事,也不宜結婚、訂婚(不知道是不是怕娶到鬼妻,嫁到鬼新郎,還是???)
反正在這個月幾乎是諸事不宜就對了;
所以這個月裡,房市特別冷清,婚紗業者和專辦喜宴的飯店餐廳生意是一落千丈,汽車公司也冷冷清清,少有人看車買車;
只有一些歌仔戲團,布袋戲團以及野台秀的表演團體生意大好,幾乎是應接不暇的四處趕場,還有就是與此外膾辦桌的師傅生意也喜好,再來當然是各地神壇廟宇以及周邊賣香燭紙錢的店家也是生意鼎盛。
………………
如果鬼月的活動只是一種久遠流傳的民俗活動便罷,如果其他那些附加的「連篇鬼話」竟然影響到人們正常生活時,我就非常不以為然了,尤其是那些嚇唬人的鬼話,除了妨害心理健康,幫神棍理直氣壯的多騙更多不義之財,散佈錯誤的觀念,讓一些胡說八道的民俗宗教因此得以苟活,讓一些孤魂野鬼更加利用人們無知的恐懼而妥協心態,在那裡張牙舞爪,予取予求;這就是弊多於利,應該予以導正了;
順便提一個民俗活動;「宋江陣」,想想「宋江」是何許人也?水滸傳裡,他是在梁山泊落草為寇的強盜頭;雖然小說中是寫他們為一百0八條好漢,什麼替天行道,其實就骨子裡根本是不折不扣打家劫舍、殺人越貨的土匪強盜(什麼劫富濟貧?小說裡根本沒提到,只有寫怎樣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和大秤分金,而且人人身上都背著好幾條人命的罪行);民間搞這種名義的陣頭已經夠無知愚昧了,居然當地的國中國小也有「宋江陣」的課外活動團隊???家長送子女去學校上學,除了課業,還有就是學習品德及社會規範,怎麼是由學校來教學生怎樣當強盜土匪呢?真的是荒唐至極,教育部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統統想插手。
「鬼月」的習俗觀念也真的該好好導正了!
那有什麼「農曆七月是鬼月」的事?胡扯和以訛傳訛罷了?
那有什麼「七月初一開鬼門,眾鬼來到陽間放一整個月的大假」?人們自己編造出來的!
那有什麼「鬼月」諸事不宜,只是沒有人統計,農曆七月買的車,肇事率未必比較高,農曆九月結婚的夫妻,離婚率也不會特別高,至於買屋租屋,跟是不是鬼屋何干?再說那有這麼多鬼屋可以買?
那有什麼鬼月「抓交替」?誰批準的?
撇開宗教,自然界有沒有「抓交替」這回事?有動物不慎溺水而死,或者失足墜崖身亡,有沒有可能是被同種動物「抓交替」?
人的自殺也有「抓交替」的可能嗎?
人的自殺是累世冤親債主在作祟報復嗎?
???
在自然界的生物,沒有什麼「抓交替」的現象!
為什麼人類會有這種觀念?而且又局限在有「輪迴轉世」觀念的宗教信仰區域?
為什麼信奉基督教、伊斯蘭教、或者無神論者統統沒有「抓交替」的現象?何況基督教、伊斯蘭教都有死後靈魂觀的?
那麼難道只有在相信「輪迴轉世」的區域,才有「抓交替」的現象?
那麼是這個區域的「鬼」比較聰明,比較進步,率先找到了這個「抓交替」的漏洞?
那麼在這個區域中,少數信奉其他宗教,或者不相信「抓交替」的人,會不會因此不會被「抓交替」?或者只要在這個勢力範圍就無法倖免?
………………
下著傾盆大雨,又溼又冷的天氣裡,你冒雨出門去買包泡麵,突然見到空地上有人沒有任何雨具的佇立在大雨中,一面發抖一面淋雨,然後向你投來求助的眼光;你好奇的問道:這麼大雨,你為什麼不去躲雨,這樣會感冒呢?
他回答:不能啊!我不能去躲雨!一定要有人站在這裡才可以的啊!
你:誰規定你一定要站在這裡呢?
他:我也不知道啊?我只知道除非有人代替我;站在現在這個位置,我才能離開!拜託!我又冷又累!你幫我站好不好?
你:……(心裡:○□※#%真倒霉,一出門就碰到瘋子!)然後走開……
………………
每年,在最惡名昭彰的「大豹溪」都會有戲水淹死的事件;但是,好像都沒有人在怕,照樣有一大堆人無視警告標示游泳、戲水玩得不亦樂乎,甚至不到幾十公尺處有法師率領家屬在為昨天溺斃的死者招魂,其他人一樣還在不遠處照樣游泳戲水,完全不以為意,果然好膽!
那麼「大豹溪」究竟有沒有「水鬼抓交替」的事呢?
如果「有」?那些「水鬼」可以「抓交替」呢?
自己無視政府樹立的警告標示,甚至看到前車之鑑有人在為溺死者招魂都無動於衷,一樣游泳戲水玩得不亦樂乎,如果樂極生悲而溺斃,有什麼資格「抓交替」呢?又是經過何方神明批準可以在這裡「抓交替」呢?
更重要的關鍵:為什麼一定要「抓交替」呢?
誰規定或者有任何經典、百科全書有記載:溺死者一定要躲在溺死地點的水底,趁機抓到一個替死鬼,自己才能去投胎轉世?
或者說:為什麼在危險的水域,水底下一定要藏幾個倒霉的水鬼?而且一定要抓到新的溺死者,自己才能自由脫身去投胎,然後一直這樣循環下去?
自然界或者人類的宗教界有這種「水鬼交班」的現象嗎?
不只是溺死者要「抓交替」,連經常發生死亡車禍的地點,或者經常有人自殺的地點(譬如跳樓的大樓、跳河的斷崖、大橋)也一樣被認為是有撞車死亡或自殺死亡的「前輩鬼」在「抓交替」,同樣也是要抓到下一個「倒霉鬼」,自己才能自由脫身……
先來說一個大家耳熟能詳的民間故事:「水鬼做城隍」,就是說有一個自己不慎被「抓交替」而變成水鬼的,因為仁慈心軟,不忍心抓其他人來交接好讓自己脫身去投胎,所以放棄了好幾次可以「抓交替」的機會,忍受著在河裡當水鬼的痛苦,後來這種善心感動了上蒼,破格的擢升他當了當地的城隍爺。
雖然這是家喻戶曉的民間傳說而已;其中卻藏著一些端倪;讓我們來看看重點:
不是一定要抓交替」不可,心軟的水鬼也可以不抓。
堅持「不抓交替」是善行,所以會得到上蒼的褒揚,反過來說;「抓交替」當然就是自私自利不可取的惡行囉!假設因為成功,自己可以脫身去投胎,下場會很好嗎?應該不會吧,依照這些宗教善惡有報的因果論,搞不好投胎的是「畜道」呢?
………………
其實,在民俗宗教所謂的「抓交替」一事,在邏輯上就是荒誕不通的;
不正和下大雨時一直站在空地上淋雨的『瘋子』一樣,有什麼理由或天律陰律規定在經常溺死人的危險水域一定要有「水鬼站崗交接班」?在經常發生死亡車禍的危險路段一定要有「撞死鬼站崗交接班」?在常有人跳樓的大樓上,一定要有「自殺鬼站崗交接班」?
假設就算有「抓交替」一事,那麼都不會出現心軟的鬼因為不忍心別人也受此苦痛,所以不願「抓交替」,中斷了這個循環,那麼那個地點不就從此永遠沒有「抓交替」一事發生了?
………………
很簡單的邏輯,偏偏大多數人就是不肯動腦多想一想;
也因為大多數人不肯多想一想,就會被一些神棍利用人們這種恐懼心理,把「抓交替」一事說得神靈活現,假的也變成真的,才好在這類事件中上下其手,中飽私囊。
其實,說有「水鬼抓交替」;若是父母長輩用來嚇唬不懂事的小孩子;告誡他們不要隨便去危險的河邊、河邊潭邊游泳戲水,那是人之常情,是無可厚非的。但是,不要把這種嚇唬小孩子的「善意謊話」當成了「逼真的鬼話」,而且以訛傳訛的四處傳誦,那就是現代化社會中笑翻全世界的「笑話」了。
至於說「自殺者」是因為有「累世冤親債主」出於報復心步在一旁慫恿作祟,才會促成此人成功自殺,那更是無稽之談;
所謂「累世冤親債主」一定個個都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睚眥必報的嗎?難道沒有任何例外嗎?
假設有人前世因為負心劈腿,導致情人傷心欲絕,跳樓或者跳河自盡,那麼此人今生一定會因為前世情人的報復作祟,所以一定也會以同樣方式自殺身亡,以求得因果報應上的「公平」嗎?
會不會出現前世情人自盡之後,慢慢心生悔意,覺得自己實在是太衝動了,所以鑄下大錯,不但自己因此年輕身亡,惹得親友長久悲痛,也使得原本心愛的人只是一時糊塗失足,卻因為自己衝動自殺,所以終生自責,甚至因此鬱鬱寡歡不得幸福;所以這自殺死者不但沒有要報復抓前世情人來「抓交替」,反而是看破恩怨情仇,毅然回返靈界報到……
還有一個重點就是;「自殺」是自主行為,每個自殺者都該為自己選擇自殺作為了斷的行為負責,沒有什麼好報復的;也不用和不能牽托任何人!失戀自殺是自己的事,和負心劈腿者無關,除非是他推妳下去的!
不然,有人因為玩股票失利而負債累累,想不開而跳樓自殺,是不是也要報復的作祟那幾家股票上市公司的老闆來跳樓「抓交替」?
………………
不要信口胡扯了!
讀聖賢書,所為何事?
不只是庶幾無愧而已,還要明白事理啊!
=================================
在台灣,農曆七月是鬼月,是地府大門大開,所有陰間鬼魂通通跑出來,且看文章的內容,來看看是否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