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著思緒走,月亮是血紅的。印象記憶當中只存在著血紅月亮的這一天,高雄變了很多,那時當演員學徒時住的只有一間小套房,還是友人看不下去分租給我的,位於高雄中央公園外圍,對當時的我來說有這種地段已經足夠。那時是冬天,凍到人的體味濃密像菸,或許這麼說起來很俗氣,但從小到大我都是倚賴著體味來交朋友的直覺生活,我時常抱著我很好的友人扯進我的小套房裡一起睡覺,就只是單單睡覺,聞著舒適的體味會很安心也會很容易入眠。
那時如果沒有答應友人的提議,住進這間小套房,或許就不會演戲了。如果沒有演戲,往後的回憶都將成為蒙太奇一般消逝,即便我自認為蒙太奇根本就是自娛娛人的說詞。這大概就是人生吧,從以前到現在所經歷的任何過程,都無法去詆毀、無法去改變,每個人的架構都不曾相同過,但任何情緒卻都等同那個模子。
以前跟她說話我會重重的說輕輕放下,因為我在訓練發聲與口說台詞,每一個句子都拼命蓋上情感跟技巧,那是潛意識所形成的,所以當她叫我輕輕說出口用力放下時,我一時還很氣憤。想當時我做的努力都是白費嗎?
現在回想起來,她要我那麼說話只是因為現在並不是演戲,而是我們生活當下,沒必要使用那些多餘的偽裝,她就是這樣子的一名女人。我問過她什麼是人性,她沒有給過我標準答案,只是叫我觀察生活周遭的人們,就會知道是怎麼一回事,當時我觀察來觀察去,卻察覺不出一絲一毫的不同,於是漸漸地也遺忘了這個問題。
自始自終我跟她的關係都很詭譎。最初會相遇是我當演員學徒時,自己興高采烈地正在練習別人的腳本,我說一句她就回一句,太專心的我還以為自己聽到幻覺,直到發現時,她眼神早已直勾勾的看著我。
她看著我跟我說我不夠格演她的對手。我嚇傻了,我連忙放下腳本低下頭來,因為我知道她,那個時候怎麼可能會有人不認識她呢?最當紅的招牌女演員,以會挑劇本跟導演為名的女人,口耳相傳到只要她有演出的戲劇或電影就是一個品質保證。所以我說要是當時沒有住進那間小套房,一切的回憶就會化為菸風,這麼胡亂想也是蠻浪漫。
直到她將那場戲給演完,發現主角跟配角當中根本沒有我的蹤影,這時她才知道誤會了我,急忙向導演打探到我的住處,在有經紀人的陪伴之下給我鄭重道了歉,那時候我就聞到了,她身上獨有的一種費洛蒙,帶種清香迷眩的舒適花香,卻沒有一般花香濃厚的味道。道完歉後她跟經紀人就快速離開了,在我正對她感到好奇,想要多加了解時,一場鄰居造成的大火災將我的小套房給燒光了,友人跟我說他要去北部當演員,已經簽好約要準備動身,問我要不要跟著去繼續當學徒,那時情況的我也只能點頭答應。
幸好小套房裡我的財產本來就不多,只有盥洗用品、衣物跟書籍被燒毀。如此順著友人一起上了台北,也就剛好要搭客運上台北的那一天,她突然宣告隱退。震驚失措的我卻也沒辦法做出任何行為,傻傻地在客運的位置上呆愣將近五個小時,直到朋友拍我的肩膀說台北到了,我才回過神來。
我對她的印象太過深刻,深刻到入海一般沉寂,我很少對人這麼在意,對待以前的友人只是因為他們體味太讓我舒適,但她不一樣,除了舒適以外總多了一分特殊,說不上來的特殊。
在臺北幾年過去了,現在是夏天,天空是清澈的,晚上能看見完整的月亮那般清晰,沿著蓋好的捷運線走,我們碰巧在隔好幾年的火災當天遇見。我們在河堤走很久,把這幾年沒說過的話全都說了,她身上依然殘存著令我著迷和百思不解的花香體味,當天我們互相存下聯絡電話就告別了,但自從那天開始偶爾會做些像友人之間會做的事情,像是喝酒、逛街、講電話或是「孤男寡女在同一個屋簷下什麼都不需要發生的那些事情」。那一天涵蓋著太多意義了,火災、她隱退、新環境跟重逢。
好幾天我們都相約在河堤散步。今天她含著可樂糖出現,像剛喝完酒微醺般,時不時將可樂糖吐出咬著又用舌尖吞進去,女人這種無意識的行為才算是對男人真正的挑逗。
「妳這樣犯規了喔。」我拉住她的手臂,她已經漸漸習慣我這種依偎式的肢體接觸,似乎對於男人這樣撒嬌的動作沒什麼感覺,反而認為這本該是男人應該要表現出來的一面,卻被大眾正常的社會所給隱蔽。
她聳聳肩,繼續含著口中的可樂糖。我們好像不需要額外多說什麼就能知道對方最深的想法,所以我們的話題時常跳躍且相當不自然。她跟我說自從沒演戲之後,她才開始真正生活,仔細觀察身邊的每一個人,那些她曾經演繹過的每一個人。
「你是深海,但我很討厭深海。」她今天反常的拉住我的右手,像是想找什麼似拿起來端詳我的指紋,後來她輕輕把我的右手放下,對著我說,「海不如表面般沉靜,也不如表面般純潔。」
「妳有一種很遼闊的感性氣息味。」我沒有回應她的話中有話。
「那是什麼味道?」
「妳知道味道是很難用言語去形容的,總之就是讓我覺得舒適,想要躺在妳胸部裡面的味道。」我拿起妳的左手臂聞了聞,因為左手臂比較靠近心臟,所以溫度高,味道也會比較濃厚。然後我湊向她的左臉,深深咬了一口,我不擔心她會嚇到,她只是輕輕笑出聲來。
「咬什麼啦。」
「只是想要讓妳身上沾點我的味道。」但我沒有說是因為我太沒有安全感。我並不希望也不願意讓這段關係走向大眾所歸類的正常性向戀愛,這麼說看起來像是逃避,其實不然。我們只是更能接受關係與愛之上的全面,而非片面或宇宙如此華而不實的狀態。
「你好怪。」她瞪著我。然而我笑看她,並將她的身懷繞進我的胸膛,看起來不像是我在抱她,反而像是她緊抱著我。她說過我是深海、我是貓,又是純淨無邪不透明的光線。
我將身子鑽進她的胸部,她原先還會反抗,到最後也就這樣習慣了。所有的事情都會習慣的,這也是我狡猾的一點,我讓她習慣我過線的行為,而我卻也習慣她本性的凍寒。
那一天我們在河堤走好久好久,像是把這一生都要走完似的漫長,直到她微笑地對我說,「你知道的,我可能不會繼續待在臺北,甚至是繼續待在臺灣。」
後來我們還是分開了。因為我們的本性,我們都想要一種歸屬感卻永遠不敢付出,我們都想努力付出過。我們相似也相斥,有天她跟我憶起她的過往之後,她說因為彼此的相似太過共同感受,她會忍不住,因為她比她想像中還要脆弱。
所以她離開了。這段失去她的日子頓時失去重心,我無法想像之前沒有她的日子是怎麼過來的,我們對彼此的生活影響了太深。直到我再次遇見她,我們在酒館相遇。她一定認得出我,她跟我對眼的時候嘴唇抖著,她可能無法相信我們還有這種緣分能相遇。至此之後,我幾乎每天都到這間酒館報到,有時候自己一個人,有時候與朋友,但不論如何她除了送酒上桌以外,絲毫不搭理我。像是完全不認識一樣。
直到那天我和朋友聊得太開心,直接醉倒在酒館內,她叫我朋友們都先走,她突然抱著我放聲痛哭。她說她原本已經想死了,是看到我每天都來才忍住,她說我是史上最不懂得放棄的貓。我笑了,我把她眼角的淚水抹掉,「到底是要多堅強才會脆弱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