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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GP

在河堤,請有點規矩好嗎

作者:紫幽│2017-05-30 11:24:40│巴幣:1,046│人氣:803
  原本是要5/29發的,所以以下是5/29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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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實在太忙,抽不出什麼時間去運動。(找藉口ing)
  所以趁著端午連假,我穿上以往慢跑用的衣服,往河堤前進。
  天氣有點微熱,但不影響我出來跑步

  跑著跑著,有人跟我說「借過」,我就減速靠右讓比較快的自行車先行,這也沒什麼。

  短短的15分鐘讓我感受到.....我真的太少運動了,一整個岔氣讓我的腹部超級痛

所以回程我就用跑步+走路,在人行道上。後面突然又有兩台自行車要通過,我心裡面就很生氣。

「這裡是人行道,而且沒放人車共道的號誌,為什麼你要騎這裡我還要讓你?」雖然是這麼想,我還是讓它通過了,畢竟從動量跟動能來看,我都是不利的。

  讓我想到之前也有好幾次,地上明明就有劃線,卻還是發生
1.行人逆向
2.自行車逆向
3.機車逆向(自行車道有機車本來就違規了吧)

  我之前原本以為自行車的法規可能比較鬆,後來去查了一下(紅色為個人加註)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69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
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
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二、三輪以上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三輪以上慢車未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領取證照即行駛道路,處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罰鍰,並禁止其通行。
前項慢車登記、發給證照及管理之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很明顯有規定到自行車阿!!!
再看下去....
第73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
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側路邊行駛。
二、不在規定之地區路線或時間內行駛。
三、不依規定轉彎、超車、停車或通過交岔路口。
四、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五、在夜間行車未開啟燈光。
六、行進間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
七、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前項第七款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罰鍰。
第74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二、在
同一慢車道上,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
四、不依規定停放車輛。
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
六、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或工程救險車警號不立即避讓。
七、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或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時,未讓行人優先通行
八、於設置有必要之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之人行道上,未讓行人優先通行

呃..............
那現在又是在騎什麼的啦!!!還有那個未禮讓行人是怎樣?

有引喻失當請跟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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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29 篇留言

每天都是暑假
我之前在河堤跑步被水利署的車直接撞下去

05-30 11:35

紫幽
拍照蒐證檢舉他05-30 11:37
每天都是暑假
當下痛到一個生活無法自理

05-30 11:43

紫幽
這個根本欠提告05-30 11:44
投幣式ㄖㄅㄑ

05-30 11:50

紫幽
05-30 11:55
給精精
臺灣不意外= = 在路上就是一堆可悲文盲連法規都不看

05-30 11:52

紫幽
先不管法規了,在台灣行車走路要靠右可是連我不識字的阿嬤都知道耶05-30 11:56
紫幽
總不會連文盲都不如吧05-30 11:56
D:
台灣 你期待?

05-30 11:55

紫幽
真是對不起,我原本還有點期待的05-30 11:56
給精精
←常常被逆向機車嚇到都無感的人

05-30 11:59

紫幽
無感不該成為常態吧05-30 12:02
扁奶紅色惠星in爆裂道
台灣水準 早就習慣惹

05-30 12:00

紫幽
這不正常阿05-30 12:02
冰雪 霜華
我之前開車時,高速公路上也有很多不打方向燈就想插進來的,有時一不小心真的會出車禍(嘆氣)

回到主題,禮讓行人這很多人都主動無視了,我家附近公園的人行道也差不多,自行車還好,有時還有機車==

05-30 12:01

紫幽
行人QQ05-30 12:03
爪瀨
從動量跟動能來看我都是不利的wwwwwww

還有你 法律系?

05-30 12:07

紫幽
我是物理系05-30 12:09
給精精
我不適應環境就會被環境吞噬 不然也沒辦法改變那些人(尤其老人跟8+9不可能改

05-30 12:09

紫幽
所以台灣需要改變阿05-30 12:24
翎雪
啊...這讓我想到有一次我悠悠閒閒的在河堤散步時差點被撞死

05-30 12:21

紫幽
像是那個突然從後面跑過來的機車,旁邊還有禁行機車的標示呢05-30 12:24
給精精
你打算怎麼做

05-30 12:25

紫幽
也不打算怎麼做,檢舉到他們怕為止05-30 12:26
號稱1米6的邊緣仔
不意外 台灣三寶冠絕全球

05-30 12:40

紫幽
我還忘記說一個,在城市內的人行道騎機車的也該死05-30 12:42
伊寺武林.阿奇拉
在台灣 看不懂中文的人多的是

05-30 12:47

紫幽
可是我阿嬤不識字也知道阿05-30 12:48
伊寺武林.阿奇拉
還有搭公車或捷運時應要“先下再上” 一堆人還是聽不懂 還站在下車格上搶上

05-30 12:50

紫幽
還有捷運排隊照地上的線,一堆三寶直接插隊搶位子坐05-30 12:53
伊寺武林.阿奇拉
人行道上確實本來就不能有機車了 還是有人騎在人行道上 ,乾脆以後人行道改“車行道”好了 騎那麼快 還會嗆擋到他的人

05-30 12:53

紫幽
什麼「幹,閃開啦」我也是聽過很多遍了http://i.imgur.com/ik38nKJ.png05-30 12:54
伊寺武林.阿奇拉
台灣美麗風景,這些人好有水準

05-30 13:14

紫幽
是有高水準的朋友呢!!!好厲害~05-30 13:16
夢喰い黑雫͵⋆
這幾乎已經是常態了,根本也都沒再怕被檢舉的......

有的其實也知道是違規,但還是照做,只因為大家都這樣做,憑什麼自己就不行了?然後就跟著一起違規,等真的被檢舉了才會靠北哪個檢舉魔人亂檢舉,但明明就是自己違規,被檢舉也只是剛好而已~

所以說,那種僥倖的心態、別人可以憑什麼我不可以的言論等等的......越來越平常了,平常到似乎這樣才正常?......但我看到還是照樣檢舉啦!!!(怒

05-30 13:25

紫幽
有的時候檢舉完就沒下文....05-30 13:28
龍薩爾達
當心情不好時,你就拿出相機出來,拍那些違規交通規則的證據。
然後寄給政府 / 警察局 / 相關部門,成為不留姓名的英雄。

05-30 13:25

紫幽
有的時候是來不及拍05-30 13:28
夜夜夜夜夜
想說你會跟對方抗議一下= =

05-30 13:53

紫幽
他騎車我走路,他騎走了我跟誰抗議05-30 13:55
江楓
台灣 不ey

05-30 13:58

紫幽
05-30 14:02
德國列車控蘇維埃金魚
其實我覺得在人行道騎車的都有病,明明有比較平的柏油路你不走跑去凹凹凸凸的人行道,還在那邊叮來叮去,有夠87

05-30 16:30

紫幽
對阿,明明就給你專用道了阿05-30 16:34
單手11連擊
拍照檢舉? 有沒有獎金阿

05-30 16:49

紫幽
誰知道ㄋ?05-30 16:53
雪萌來一杯
在柏油路騎機車也是常常車子有內車道不開 硬要開外車道超車 有時候防路上的意外還要小心車子突然出現在前面zZ

05-30 17:41

紫幽
真的是很8705-30 17:53
薇菈
人行道轉彎處被自行車嚇到好幾次(´・ω・`)

05-30 20:02

紫幽
讓我猜,他們是直接騎在人行道對吧05-30 20:06
紫幽
不過現在有很多的人行道是人車共道,就是自行車也能騎然後要禮讓行人05-30 20:07
紫幽
大部分遇到的都很沒禮貌05-30 20:07
薇菈
對。・゚・(つд`゚)・゚・

每次都是我在禮讓 ; ;

05-30 20:10

紫幽
上次有個阿伯直接騎機車拿著水管騎過去,我就直接跌倒到水坑裡
也來不及拍他,根本痛死05-30 20:12
貝貝ちゃんのうさみみ
歡迎來到鬼島

05-30 20:51

紫幽
幹,這不該成為特色的好ㄇ05-30 20:54
貝貝ちゃんのうさみみ
應該說 這是人性 而且台灣是個人情味很重的國家 換句話來說 就是個情理法的社會 法律是最低限度道德

05-30 21:03

紫幽
QQ05-30 23:00
小柏 :目
自行車本來就不該在人行道上騎,我本身有在騎車運動也很討厭在人行道上增加兩方的危險,同理也討厭在自行車道上的行人...

05-31 23:37

紫幽
有些是有允許人車共道的,但河堤是有設立專用道的05-31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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