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而發 不喜勿入
這是我個人見解
宗教本質是勸人走向正途 導引他人超脫生死輪迴
如果假借宗教之名 卻行惡之事 那必定違背了旨意與教義
人類意念的堅定 比起其他生物強悍許多 也許是種彌補作用
畢竟一人能力有限 但團隊卻能發揮很大的力量 而宗教就是團結意識的一種方式
人生在世 活在世上總會思考自我存在的意義
無非是
1.想找到一個被認同的歸屬感
2.希望有人能真正了解自己想法的願望
3.對於自我並不完全了解但又無法跟其他人說 又希望本身能被指引的矛盾
人就是這樣矛盾的生命體(物質與精神的相互制衡)
競爭永遠都會存在(貪欲能讓人進步卻也容易讓人迷失其中)
但一定有正面的方式來解決這問題(良性競爭是最好的方式)
奧運等等國際比賽是最好例子,這不是很好嗎?
而不是在那互砍腳,笑誰比較矮 (一點進步都沒有!!!!)
畢竟傲慢與偏見是必然會發生的過程 (非我族類 其心可議)
所以只要給予基礎平台與教釣魚 就夠了 發展當然要靠自己努力
介入太深 並不是太好的方式
我從另個觀點來說基本問題
當連麵包都沒有時 你的生存意志會告訴你許多路
1.偷搶拐騙盜
2.工作取得-->工作
-->自己找材料,自己做類似的麵包
3.等人施捨
從1.2.3可知
一樣達到基本生存目的 但心態從此不同 隨時間演變 習慣成容易自然
政府該做的是避免有1跟3的出現 (這邊太過複雜所以先pass)
我要說的是
人格特質教育非常重要 而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而宗教也是一種道德的約束
因為很重要 所以我要說三次
神只會教你做善事 神只會教你做善事 神只會教你做善事
也許?或許? 一開始是不得已的為惡 想當神罰者?你以為很容易?
難道法律一點作用都沒有嗎?(補充說明)
別忘了 隨時間增加當全身沾滿所謂的[ 自以為斬殺的惡魔鮮血 ]越來越多
一旦滲入內心 其實非常容易被(仇恨)腐蝕與扭曲而不自知
如果救贖(犧牲自我或是他人)不再具有守護他人的意念時 那才是傲慢的墮落
企圖引起宗教間的世界大戰 真是要不得
做了錯事就是要贖罪就是接受法律制裁 彌補罪過 (補充說明)
法理>情
三秒膠無法根治問題 但是只能止著傷口1~2次 最後還是要看醫生 懂嗎?
不論魚蚌相爭最後贏的是誰 試問從中收獲又是誰?
受盡苦難被懷疑被排擠又是誰?
那些人民啥都沒做 卻被牽入是何其無辜
說到底
想想太十那隻鯨魚boss
解鈴還需繫鈴人 對吧
不要再哭夭我不用標點浮號了 我不會停止的
歡迎討論 畢竟我也只是發表我的看法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