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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致死意外 當事人其實來不及感覺到就死了

作者:人生無常自然如常│2014-02-27 23:49:13│巴幣:0│人氣:140
有些致死意外 當事人其實來不及感覺到就死了
這樣死 你可能會毫無感覺



你有沒有想過被子彈爆頭是什麼滋味,面門狠狠撞在汽車擋風玻璃上呢?
好吧,別瞎想了,因為你永遠都不可能知道,即便這種倒霉事兒真的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也不會感覺得到。



如果你在突然襲來的重創中死去,你真的可以說是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
原因主要有兩個:
首先,大腦處理信息的速度實在是太慢了;
其次,遭受劇烈創傷以後,認知功能的完整性非常成問題,而認知功能受損會導致意識體驗喪失。
下面,我們就來逐條分析。


活在過去

你可能覺得你觀察到的都是當下發生的事件,不過科學會告訴你,不是這樣的。
神經生物學家大衛·伊格曼(David Eagleman)說,電信號在大腦皮層灰質中傳播是需要時間的。
這些信號的傳播速度大概是1米/秒。
伊格曼說,與電傳導的速度相比,這個速度簡直 「慢到爆」

「大腦得過一段時間才會知道周圍發生了什麼,所以我們其實一直是活在過去的。」
伊格曼還指出,事實上,人體的自主運動系統對外界刺激的反應,其實比意識知覺的反應要快。


伊格曼說,把人的感知速度與機械設備的做一個比較,你就會真切地認識到前者到底有多慢。以車禍事故分析為例。
對乘客和司機來說,車禍發生後,他們需要經過150 - 300毫秒(ms)才會覺察到碰撞。
其他神經科學家認為,這段時間可能更長,要500 ms


這聽起來並不是很長的一段時間,但是,仔細想想車禍中發生的一切。
車禍發生後 1 ms,汽車的壓力傳感器就能夠探測到碰撞的發生。
8.5 ms,氣囊系統會自動彈出。
15 ms時,汽車開始吸收碰撞產生的巨大衝擊力。
17 ms,車內人員開始接觸到安全氣囊。
30 ms時,碰撞力達到峰值。
50 ms,乘客艙開始回彈。
車禍後70 ms,乘客開始回彈。
乘客回彈時,碰撞測試工程師就會宣佈碰撞過程 「結束」 了。


然後,在車禍發生後的150 - 300 ms,乘客的大腦才終於感覺到發生了碰撞。
當然,以上全部過程都是建立在安全氣囊能夠打開、乘客當時繫緊了安全帶的假設之上。
如果車禍發生時,安全氣囊沒有打開,或者乘客沒有系安全帶,那他們恐怕根本就不會意識到自己經歷了車禍。
不過,如果車禍嚴重到足以要人性命,感覺不到事故的發生也未必是件壞事。



如果你在突然襲來的重創中死去,你很有可能意識不到自己死了——不幸中的萬幸。

如果產生知覺的腦區受到了嚴重損傷,那所有的意識活動就會戛然而止。
這些重要的腦區包括額葉皮層(產生注意力和短期記憶)、丘腦(產生意識和警覺)、顳回(產生知覺和理解力)和海馬體(產生記憶和空間意識)。
伊格曼說,皮層損傷和丘腦損傷通常會使傷者陷入昏迷。

但並不是所有的腦損傷都會有這樣災難性的後果。
伊格曼注意到,小腦受損時,傷者可能還能保持清醒。
目前學界還不清楚,這些腦區是如何相互聯繫共同產生完整的意識的。

「不過,整個系統看來確實都會參與意識清醒狀態的形成,」
伊格曼說: 「有越多的腦區受到傷害,傷者的意識也就越模糊。」
意識是一種非常脆弱的東西, 像是依賴於在腦中穿行的穩定的電信號。
因此,猛擊頭部會造成中樞神經系統 「重啟」。
遭受大規模的頭部外傷時,比如腦袋撞在儀表盤上,大腦會在顱腔裡四處撞擊,這通常會造成致命的後果——不過沒人能感覺得到。

子彈爆頭

有趣的是,除了鈍性腦創傷,子彈還能造成其他腦損傷。
瑞秋·斯沃比(Rachel Swaby)在她的一篇名為《頭部中槍後發生了什麼》的文章中提到,受害人可能中槍後都來不及做出任何反應。
子彈在大腦中的穿行速度比組織撕裂的速度快。
子彈會把還沒有撕裂的組織結構往前推,使這些組織不斷拉伸,直到超過強度極限,最終導致組織撕裂,而這才是問題的開始:
處理信息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當子彈穿過你的前額皮質時就沒了。
那檢索記憶的能力呢?子彈破壞了海馬體的時候就不在了。
子彈穿過之處留下了一條長長的臨時空腔。
當組織撕裂最終發生時,你的組織會朝著先開口的地方迅速回彈,彈離原來的位置。
你知道用腳踢一下彈簧門吸,那個玩意兒會彈來彈去吧。
當震動波 「踢」 了你的腦組織時,腦組織也會像彈簧門吸一樣來回跑。
說到爆頭,確實有記錄表明有些人頭部中槍後依舊倖存下來。
事實上,1/3頭部帶有槍傷的患者能夠倖存下來,儘管他們中有50%的人活不過30天
而那些真正活下來的人,一般都會面臨嚴重的認知功能損傷。
這樣的病例中,大多數子彈並沒有穿過傷者的大腦中線,而子彈若穿過中線幾乎沒有生還的可能。

伊格曼說,很多人經歷了頭部中槍後仍舊存活下來,因為那些子彈相對較小,而穿過大腦時的速度又非常之快。
遇上中彈角度碰了巧,子彈能夠快速進入顱骨並從中穿出,而不會對腦部造成太多傷害。

頭部中槍生還的最佳例子,恐怕要數美國亞利桑那州的前國會女議員加布里埃爾·吉佛茲(Gabrielle Giffords)的非凡經歷了。
在吉佛茲的情況中,子彈從她的顱骨後方進入腦部,貫穿大腦左半球後從前面穿出來。
對吉佛茲來說,受影響的腦區包括語言中樞和其他不會危及生命的功能區。
手術時醫生並不需要切除很多壞死的腦組織,他們也成功地減輕了腦水腫。
而且他們也不需要處理任何危險的感染。

顯然,吉佛茲能活下來是非常非常幸運的事。

但是,對於那些頭部中槍後,顱骨裡面很快就變成了一碗豆腐腦的人,我並不是很擔心他們會非常痛苦。
因為在你讀完這句話之前,傷者就已經死得死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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