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很多人對於一些新聞時間很不滿或是有意見的,儘管來討論吧,我成立此分類的用意就是在這。
首先談到為什麼政府要成立廉政公署,相信大家對於苗粟的案外案很有印象,一開始是徵收土地還封鎖消息,不準新聞媒體報導,但終究還是曝光了,沒有人能夠隻手遮天,雞蛋在密也有縫。原本單純的徵收案卻牽扯法官貪污的真相,相信也很讓國人震驚,如果連執法人員也不能信任的話,還能信任誰呢?不過一些還沒有爆發的收賄案就不在討論的範圍內了。
何謂廉政公署?一開始就是為了調查司法人員收賄而成立的單位,有看過電影「五億探長.雷洛」的人,應該都知道香港在1970之前的警界貪污行為是十分嚴重的,從上到下,從下到上。不收賄的人就會被惡勢力攻擊,可以說是囂張到了極點,那年代的收賄總金額可以到達五千億港幣之多,可以用地下皇帝來稱乎這些總華探長。
首先、我說為什麼台灣想成立廉政公署的政策是失敗的?因為先天不良的原因,堂堂一個調查司法人員的單位竟然隸屬在司法單位下,一定會受到關說影響,真是一個笑話。以香港的廉政公署為例,他們是一個獨立行權的單位,不受任何單位影響,因為妨礙他們進行調查的公務人員也視同貪污,因為他們負責上報就是首長不須受任何人管轄,所以調查才能如此有震撼力。
另外就是廉政公署的人員,都是招募社會新鮮人的大學生吸收訓練,受到這些勢力的影響力大滅,另外就是除了他們調查別人,廉政公署有好幾個監督單位同時調查這些探員的動作,也彼此調查對方,最終負責的對象也是國家總長。他們不用對別人負責,只要對首長負責,只要首長有意派探員調查就算是國家官員也不得服從,所以這是廉政公署有效的原因之一,就是鐵血的行動。
還有一點我也不想批評我們國家的官員,但是我還是說出來好了,就是他們總喜歡學國外的政策卻不管我們的鄉土民情是否適合,就急著把人家的整套東西搬回來用,也沒有修改的意思,這樣還真是有夠不聰明的行為。我來舉例,一個國際性的企業他要進軍別國之前,一定會調查這國的消費能力與習慣才能投資開店,我們政府不是這樣搞,是直接開店照別人的那一套複製下去。
這個廉政公署政策我目前還沒看到完整的法案,但是我要說一個調查司法單位,卻受司法單位的管轄,這樣到底有什麼用?應該是獨立的而不受任何單位影響,如果受到影響他們的調查又有何說服力?如果關說就能改變廉政公署的政策,我倒覺得也不用成立了,先天上的不良加上沒有魄力大刀改革的首長,已經決定注定失敗的命運了。
不過我想這個法案一定不會通過的,因為台灣的立委還有民意代表掌握了預算與國會的進行,如果想要改革的話,必遭一陣腥風血雨。因為廉政公署的成立而言,對他們來說是如同芒背之刺一樣的威脅力,因此可以想到這些人必定利用各種手段來讓這項法案不得通過,我想國家不得進步就是因為這些自私自利的人存在,因為一天有貪腐的官員在,不管任何手段都無力回天。
好了、下一回就談死刑,歡迎大家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