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16日電)台北縣樹林市男子宋志宏為求性愛,涉嫌電擊女友濕身體,甚至以電擊棒、香菸凌虐女友,並提供毒品吸食致死。
板橋地檢署今天偵結,求處死刑。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表示,宋志宏雖與黃姓被害人熟識多年,卻為求一己歡愉,以兇殘手段虐殺被害人1個月,致使硬腦膜下腔出血、全身瀰漫性傷口。
不僅如此,被害人的手腳被燙傷口潰爛,1個月來,全身新舊傷痕,過程勢必痛苦不堪。虐殺過程,被告還錄影,從畫面中可以發現,死者生前與宋志宏的互動處於極度的驚恐不安。
住在樹林市的宋志宏,曾以「香水達人」上過電視節目。起訴書指出,宋志宏去年10月涉嫌提供同居的2名女友安非他命,並以此在旅館中3人一起性遊戲時助興。
3人同居期間,黃女慘遭裸體綁在電腦椅子上,並推到浴室淋濕後,以電線、鐵片、變壓器、延長線等,多次被電擊。
起訴書指出,宋志宏還毆打戴安全帽及護具的黃女,有時候,黃女甚至連護具都沒戴。被告也涉嫌拿修剪貓咪的電動理髮器,將長髮的黃女剪成短髮。
檢察官調查發現,死者被虐殺後的面容慘不忍睹,與生前身分證上面面貌姣好的長髮照片,完全不同。
去年11月,宋嫌還提供已經遍體鱗傷的黃女毒品,致使中樞神經休克、中毒性休克,送醫途中死亡。
檢警解剖後循線追查,去年與今年7月,在宋志宏家搜到性愛光碟片、攝影機、安全帽等性遊戲工具。依宋嫌自拍的影帶還原及手機通聯發現,黃女遭軟禁、凌虐期間,眼神充滿驚恐,還被迫寫下自白書,被告企圖掩飾黃女傷勢與他無關。
檢方表示,被告在犯後仍企圖狡辯,甚至影響證人陳姓中國女子吐露實情,因此,有與社會永久隔絕必要,以殺人、剝奪行動自由、違反毒品等罪嫌,具體求處死刑。
宋志宏母親宋黃美玲,案發後指示偷渡來台、宋的陳姓中國籍女友,丟棄兒子虐殺使用的電線、水管、電擊棒等事證,今天也被檢方以湮滅證據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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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招式常常出現在調教遊戲上,至今還沒讓人不爽過--至少我沒從CG圖那裡聽到任何抱怨,
不過般到現實就太超過,稍微電一下就算了,還用香菸燙……實在太病態。
話說,如果他辦個調教者公會我說不定會去加入。(真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