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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GP

輕小說女孩不會成為書評系Vtuber(試閱部分)

作者:錦鯉萌狼│2021-08-05 18:18:05│巴幣:18│人氣:349
本文為尖端旗下原創星球的參賽作品,全文需要到原創星球網頁觀看。
根據比賽規則,我可以在星球以外的網站發布全文的20%。

▍Prelude

  在靜謐的夜晚,我從書架上取出一本書,抹掉鋪在封面上厚厚的灰塵,趴到了床上,任由長髮披散在肩頭,讀起這本書。

  書本的封面畫著一名可愛的少女,有著櫻色的長髮,吐出舌頭擺出魅惑的姿勢。而少女的手上又捧著另一本小說——封面同樣有美少女。

  這種小說叫做輕小說,淺白易懂的文風配上可愛到讓人想緊緊抱住的可愛插畫,讓人心情愉快。

  手中的書是我第一次接觸的輕小說(的第一卷),也是我最喜歡的輕小說,但我已經好久沒讀過這本書。

  我掀開過長以至於遮擋到視線的瀏海,一邊心想是不是該去一次理髮店了,一邊用手指掀開一頁又一頁,漸漸被拖進用文字所描繪的奇幻旅程。

  曾經有一段時間,我覺得世界是灰色的,是這本書給我的世界帶來色彩,填滿了我內心的空洞。

  但是,這本書已經不會有結尾了——也就是所謂的斷尾。

  如果將一本輕小說比作孩子,身為父母的作者將其斷尾,相當於扼殺了這個孩子的未來。為什麼不寫不下去了呢?如果可以的話,我真想當面問問寫出這篇作品的那位老師。

  有些東西明明近在眼前,卻遠在天邊。我想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一個小時之後,我用剪刀小心翼翼地修整過長的瀏海,然後滿足地闔上書坐到書桌前。時隔數個月再讀一次這本書,果然有著其他輕小說都無法媲美的魅力。

  我對這本書的感情,仿若少女的愛戀——明明從客觀的角度看,技法上還有一些瑕疵。隨著輕小說閱讀量增加,我讀過不少技巧更為精湛的輕小說,但我最喜歡的還是這本。

  畢竟——愛戀,這種情感本來就是不講道理的嘛!

  漆黑的屏幕映照出自己略帶倦意的笑顏。是無奈嗎?還是迷茫?我不知道,但儘管世界並不溫柔,也應該有邁向未來的勇氣。

  儘管前方是一陣狂風暴雨,儘管難堪,只要匍匐而行就好了,只要一直前進的話就總有方法——我是如此相信著的。

  我按向電腦的開關,半餉,螢幕閃爍著藍色的光芒。我在電腦上打開了書寫程式,伴隨耳機流入輕快的動漫歌,細長的手指在鍵盤上順著旋律敲打。

  如果更加坦率就好了!很不巧,那正是我所欠缺的東西。

  文字是我唯一的武器,而我現在寫的東西只是計劃中的一環。

▍① 青春教畜新人不會夢到小惡魔女高中生

  在暮色的浸染下,教室被染成一片柑橘色。這是一間只有幾張桌椅的小教室,我和一名女高中生在這裡孤男寡女共處一室。

  眼前的少女有著一頭像瀑布一樣披散在肩頭的清亮的黑髮,髮鬢還特地切了一刀——好像叫公主切——剛好襯托出她那清秀的鵝蛋臉。

  不知是否因為夕陽的映照,她的臉蛋變得有些潮紅。她雙手環抱起身體,對我投以懷疑的眼神說:

  「老師把我帶到這個地方是什麼意思?我要大喊了喔!」

  「總不能在還有很多其他老師都在場的辦公室,跟妳爭辯一本輕小說好不好看吧!」

  「就算你得到了我的肉體,我的內心也不會屈服的——!」

  「給我聽人說話!」我按了按太陽穴。

  「切!老師真是不懂幽默感呢⋯⋯怪不得會喜歡《我迷失在輕小說這場遊戲》這麼爛的輕小說。」

  「妳這不叫做幽默感,妳是想陷害我吧!」

  「老、老師居然對眼前可愛的美少女不感興趣⋯⋯你、你難道是⋯⋯陽痿嗎?」

  「才不是!妳一個女學生不要把『陽痿』這麼粗鄙的詞彙掛在嘴邊啊!」

  眼前的少女叫做白羽瑄,是我的學生,天空早已殷紅一片的現在,我們兩個人獨處一間教室。

  順帶一提,我是一名男教師。如果被人看到我這樣和女高中生單獨在一間教室,恐怕會惹人非議吧!

  不過那都不重要了,我現在正和這她正在進行一場很重要的戰鬥。這場戰鬥是信仰之爭,是意識形態之爭。

  一切都要從昨天晚上說起。



  「這麼多作業到底是怎麼改得完啦!」

  我抱著頭在自家公寓發出慘叫。夜深人靜,我正為了電腦裡那將近六十份的公民科作業而發愁。

  本來只是突然有靈感想寫個一千字小說原稿,沒想到一不小心寫到凌晨兩點了。我本來是在審閱功課,結果卻毫無進展。

  如果不嫌棄的話,請先容我做一段或許有點冗長的自我介紹吧!

  我的名字是陳冠宇,就是那種鬧市一個招牌砸下來,都能砸死幾個的那種菜市場名。

  今年24歲,不是學生。

  我人如其名,平凡又無聊,但姑且是一名華文輕小說作家——簡稱臺輕作家。筆名是神關羽,出版過作品《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當五個JK的家庭教師,就註定要柴刀了》、《ㄩㄇ?女高中生面臨財務危機,轉守為攻!》、《被女高中生撿到,失業欠租被轟出家門後過上小白臉生活》等作品。

  取了神關羽這個霸氣的名字,只不過是因為剛出道的時候頭腦一熱。沒有啦!我只是個隨處可見的普通人,取這個名字都覺得有點對不起關公了。

  出道作《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是我寫得最滿意的作品,寫這部作品的時候我充滿了熱情,漸漸地我的熱情已經被消磨光了。現在我作品越寫越爛,儼然已經是一坨爛泥了。

  雖然我寫輕小說,我並沒有將輕小說視為職業,而是找了一份正職來支持自己創作。事實上我認識很多作家朋友都是這樣的。

  我曾對作家這個職業抱有憧憬,長大之後發現寫輕小說不過是消遣,還是找一份正職做社畜吧!
  剛當上作家的時候,聽到別人叫我「神關羽老師」還會沾沾自喜,現在回想起來自己真是幼稚得要命。話說我的正職還真的是高中老師,利用工作的餘暇時間創作。

  另外,我不曾對工作認識的人提起自己寫輕小說,因為出版了很多以JK為標題的作品讓我難以啟齒,另一方面害怕遭家長投訴。

  「為人師表還寫這種放了很多軟色情圖片的書,不知廉恥。」「老師居然是犯罪預備大軍,真是難以置信。」「老師這麼喜歡女高中生,該不會是覬覦我的女兒吧!」萬一真的有家長因此找我麻煩,我也很困擾。

  作為一名合格的社畜,最重要就是不惹事,按部就班地完成被指派的工作。我只求生活安穩不被解僱。如果因為二次元興趣而被投訴,這種事就饒了我吧!

  事先申明,我很尊敬畫出香噴噴的美少女圖的畫師,對於自己的興趣也很自豪,但跟圈外人解釋只是徒增麻煩,倒不如一開始就別說。

  自我介紹就先打住吧!現在最重要的任務是趕緊完成當下的工作。

  我在冰箱拿了一罐咖啡,拉開拉環猛灌了一大口,讓冰涼的液體滑過喉嚨後,便一屁股坐到電腦前戴上耳機,一邊聽Vtuber(註腳1)直播唱歌,一邊開始審閱功課。

  功課的內容不算很難,有些是供需的題目。話說明明上課都有教,為什麼這些傢伙總能給出讓人抓爆頭的答案啊?

  問:請問有什麼會導致需求線右移?試舉一個例子說明。

  答:互補品增加會導致需求線右移,例如如果女朋友變多,去卡拉OK的次數就會變多,因為女朋友跟卡拉OK是互補品。

  真是讓人火大的渣男!互補品才不是這個意思,全錯!

  這只是冰山一角,莫名其妙的答案還有很多。

  好不容易改到最後一份,現在天空已經白茫茫一片。話說這份功課文檔的標題怎麼怪怪。

  標題是「《我迷失在輕小說這場遊戲》書評(暫)」?我揉了揉惺忪的眼睛,不禁懷疑自己有沒有看錯,一整晚沒睡覺現在累得要死。

  打開了文件,上面寫的不是什麼甲部分、乙部分,沒有回答選擇題,連一張供應需求的圖表都沒有畫,更沒有寫學號和自己的名字。

  反而出現了什麼故事簡介、輕小說插圖這樣的東西。第一段寫著:

  『好久不見,我是睡前書不離手的美少女白櫻(⁎˃ᆺ˂),今天也要跟大家一起暢遊輕小說的世界,今天要帶來的是《我迷失在輕小說這場遊戲》的書評。直話直說吧!這本書我只讀了第一本,就是垃圾⋯⋯』

  什麼跟什麼啊?

  我關掉了檔案再三確認這份功課是誰交的。這是班上的女學生白羽瑄交的功課。

  就是平常坐在窗邊,總是露出憂鬱——或著說目空一切嗎?——的眼神,慵懶地拖著腮,好像對什麼都不感興趣的樣子。

  《我迷失在輕小說這場遊戲》⋯⋯又被粉絲簡稱作《迷輕》,這是改變了我人生的神作。我的出道作暨大獎得獎作《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就是受到了這本書的影響才寫出來的。

  如果是大學的時候看到這種東西,我大概會氣到青筋浮現。

  白櫻,我對這個名字有印象。她是網路上頗有名氣的輕小說評論人,隨便發一篇輕小說閱讀心得都有上萬人點閱,最爆紅的文章甚至突破了二十萬閱讀量。

  如果跟Y◯utuber相比,她的人氣可能算微不足道,但發一篇文章就能左右輕小說在本土的銷量,這種事她還是辦得到的。

  發錯文件嗎?

  確認這份功課是羽瑄交的之後,我認為這次是羽瑄發錯了文件。

  如果按照規矩,她這份功課應該是零分,但念在初犯,這次就給她一次機會,當作遲交扣一點分算了。

  然後,我又按耐不住好奇心,再度打開了她那份輕小說書評。其實我很累,而且這樣偷看女學生的隱私不太好,但好奇心戰勝了倦意和道德感。

  我撐起沉重的眼皮讀起這篇書評,讀完的一刻我很生氣,但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社畜本能,還是當作沒看見吧!

  白櫻的文章我以前有讀過,她其他文章還是寫得很好的啦!只是這篇我不太認同而已。

  真沒想到我班上的學生竟是這樣的大人物。雖然如此,我的人生還是不會跟她有什麼交集吧!



  第二天放學的時候,我把羽瑄叫到我所在的辦公室,裡面還有很多其他教師在場。

  原本只是交代她重新交一份公民科功課,如果是發錯文件的話,我可以當作遲交功課,只扣遲交的功課的分數。

  本著不想惹麻煩的社畜本能,我假裝沒有讀過她的書評,也不去深究。說到底讀她的書評本來就不太好,就像偷窺女高中生的日記一樣。

  「老師,我⋯⋯喜、喜歡⋯⋯」

  就像故意引誘我上勾一樣,羽瑄用容易讓人誤會「妳是不是想跟我告白」的說法羞羞答答地問我。支支吾吾了半天終於說出口:

  「⋯⋯喜、喜歡這種東西果然很奇怪嗎?」

  「不會啊,有自己的興趣是好事,不用太在意別人的眼光啦!」

  「老師⋯⋯有讀過我的文章嗎?」

  「放心,老師不會偷看學生的東西啦!」

  直至此刻,羽瑄都還一直假扮出一副人畜無害清純少女的樣子,看過她後面的態度後,我不禁開始懷疑她是不是故意假扮出來的,為了讓我放鬆警惕,趁我疏忽的時候偷襲我。

  「嗯⋯⋯不過《我迷失在輕小說這場遊戲》還真是本垃圾呢!哈哈!」

  她用彷彿吃慣山珍海味的貴族子弟瞧不起平民美食的語氣,說出這句高傲的台詞。

  這句話徹底激怒了我。

  「老實說,妳這篇東西就是垃圾——!」我不禁脫口而出。

  羽瑄這突如其來的刺拳太快,我大意了,沒有閃,說出了不應該說的話。

  「⋯⋯老師,你是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妳這篇輕小說心得文寫得非常偏頗,妳根本就不懂《迷輕》這本輕小說的魅力!」

  當我反應過來的時候,我發現周圍的老師都放下了手頭的工作,不約而同地看向我們。那數十雙眼睛與我尷尬對視之後又馬上撤開了,回過頭繼續各自的工作。

  直到我管不住嘴巴說完,才覺得後悔不已。現在我只想找個牆壁鑽進去。

  剛剛她嘲笑那本書的時候應該不理她,我甚至可以假裝不知道什麼是輕小說。我是笨蛋吧,幹嘛多此一舉?

  我拿起手提電腦和公事包,跟羽瑄來到一間四下無人的空教室,繼續我們的話題。

  於是,才有了一開始那一幕。

  現在羽瑄正坐在我的對面,聽到我大聲否認自己是陽痿之後,她挺起那雖然算不上巨乳,但還蠻有料的胸部,臉上浮現了一抹小惡魔的笑容說:

  「既然老師不是陽痿的話,真的對我沒興趣嗎?嘿嘿~我覺得我胸部還蠻大的喔。」

  「沒興趣啦。」

  這丫頭從剛剛開始是怎麼回事啊?我還以為是乖巧的類型,結果超沒禮貌的。妳知道嗎?在老師當學生的年代,壞孩子要打屁屁,由於現在禁止體罰就放過妳吧!

  不知道是因為聽到我說對她沒興趣還是在思考,她細長的眉毛擰成八字。

  發現我在看她之後,她用那雙澄淨得像玻璃珠子的眼眸跟我對視。多虧如此,我才注意到她左眼下方的那顆可愛的美人痣。

  「老師,你看我的視線這麼熱情,人家會害羞的啦~」

  「身為老師我必須告訴妳,說話跟人對視是一種禮貌。」

  「所以老師是口是心非,也就是⋯⋯傲嬌?⋯⋯悶騷傲嬌嗎?⋯⋯悶騷傲嬌幸運色⋯⋯」她抵著下巴斟酌用詞,最終唸繞口令似地流暢唸完十個字: 「犯罪悶騷傲嬌幸運色狼?」

  「老師就是老師,我光明磊落,全都不是。」

  「我覺得當老師明明讀過我的文章卻騙我說沒讀過那一刻,已經談不上光明磊落了。」

  「這⋯⋯這是大人的善意謊言。」

  八幡老師曾經說過,大人最擅長的就是發牢騷、說謊,還有做骯髒齷齪的事。

  「嘿~是嗎?我寫的書評就跟日記一樣是很私密的東西吧,我只是發錯了,又沒說要給你看。明明是個偷看女高中生日記打手嗶——的大人。」

  「誰會做那種事啊?」

  「雖然老師的死魚眼看起來很猥瑣,如果把眼神的問題改善過來,還是蠻帥的。只要人夠帥,就算人渣也可以被原諒。老師要加油喔!」

  為什麼我好端端的要被妳鼓勵了啊?

  不知道她是怎麼推論出來,她好像在內心擅自做出結論。

  我本想指正她「我上過大學比你厲害喔大學有教邏輯學妳這叫『滑坡謬誤』」,但是她還不等我說教,就拋出另一個問題。

  「不過這樣的話,老師應該知道我是誰了吧?」

  「我公民課班上的學生,白羽瑄同學。」

  雖然我知道她想我誇獎她,做出「哇!妳居然是網路上的大名人白櫻好棒棒喔摸頭摸頭」的反應,我才不讓妳得逞。我故意這麼回答想挫挫她的銳氣。

  眼見她露出失落的神情。

  「⋯⋯也是啦⋯⋯老師不認識輕小說界超、有、名的評論人白櫻,也沒辦法。」

  羽瑄故作泰然掩飾內心的動搖,之後話鋒一轉問道:

  「順便一問,老師,你讀過多少輕小說呢?」

  「不算多吧,我並沒有入坑很深,只是大學的時候有讀一點。」

  為了表現出老師不是很宅喔,但是願意理解你們的興趣的親民形象,我特地表現得好像沒有讀過很多的樣子。一個臺輕作家怎麼可能會少讀輕小說嘛!

  「看來老師也不是讀過很多輕小說的樣子,就讓我這個超高校級的輕小說評論人告訴你輕小說的真諦吧!」

  超高校級⋯⋯什麼亂七八糟的設定?

  「老師啊,所謂的輕小說,跟普通的大眾小說或文學小說有很多不同之處,但有兩點是最關鍵的。」

  她豎起第一根手指頭說:

  「首先,輕小說最重要的是有可愛的女孩子。作者要想方設法展現女角色的魅力。」

  她豎起第二根手指頭說:

  「然後輕小說對白很多。利用這種多得像劇本的對白,去慢慢堆砌出角色之間的日常感,並以此展現人物個性與角色之間的關係。」

  我好歹是輕小說作家妳說的我都懂啦!所以妳想表達什麼?

  「老師到底有沒有讀完《我迷失在輕小說這場遊戲》的第一卷呢?如果沒有讀完的話我很難跟你解釋⋯⋯」

  「抱歉,我讀完了全十六卷。」

  「咳咳——」羽瑄故作刻意地咳嗽了兩聲,繼續對我說:

  「既然老師讀完了第一卷的話,那你應該明白,《迷輕》這本書可是大搖大擺地對剛剛兩條守則視若無睹。一卷下來完全沒有一個讓人留下記憶點的女角色,對白量也意外地少。這真的能算輕小說嗎?」

  關於女角色那件事!不,《迷輕》的女角色明明就很多啊!只是一開始慢熱一點而已。

  「話說妳把這些所謂的輕小說特點當作金科玉律,說得好像違反了就是爛書,不是本末倒置嗎?」

  難道輕小說最重要的不是有趣嗎?

  「老師,你這麼說就不對了。」

  羽瑄伸出一根食指左右揮動。

  「我記得老師說自己讀完了全十六卷,但或許你讀第一卷的時候已經是很久之前,現在記憶已經模糊了。我建議你重新讀一遍第一卷。」

  重新讀第一卷嗎?有道理,於是我從公文包中掏出了《迷輕》的第一冊。

  「你、你居然有把那本書帶上學嗎?」羽瑄一臉不可思議。

  「有什麼好奇怪的?」

  「那本書的彩色插圖,有一幅三頁紙長度的異世界美少女裸體入浴彩色插圖耶!沒想到老師這麼色膽包天,把這種東西帶來學校。」

  「⋯⋯」

  妳不說我還真的沒想到,其實這本書第一本的封面也超色的,獸耳大姊姊穿露出度堪比比基尼的戰甲——超棒!

  「吵死了,只要不被發現不就好了。我手上有這本書就只有天知地知妳知我知。」

  「老師不覺得當你在未成年女高中生的面前拿出這本書的那一刻,你已經出局了嗎?」

  「⋯⋯」

  我一時無言以對,掀開這本書逕自讀起來。

  「妳等我半個小時可以嗎?我有點忘記第一卷的內容了。」

  「沒關係喔!老師你慢慢讀吧!」

  我確實將《迷輕》奉為神書,但自從我放棄連載《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開始,我就再也沒有重讀過這本書了。

  《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是我小說生涯中最棒的傑作。這並不是我老王賣瓜,很多人都這麼說,編輯也鼓勵我寫下去,但當時發生了一些變故,我再也寫不下去了。

  時間緩緩流動,橘黃色的天空也漸漸變得昏暗起來。羽瑄幫我開了燈,坐在我對面的桌子上,雙手抵著桌子捧起小腦袋。剛剛看她伶牙俐齒的,差點忘了她本來是周身散發著文青氣息的溫婉少女。

  《迷輕》講述的是一個這樣的故事。

  身為當紅輕小說作家的男主角因為肝小說原稿過勞而死,轉生到異世界成為長壽民族妖精族,取名哈爾,並致力在那個娛樂非常匱乏的世界創作自己的輕小說。一百年過去了,哈爾創作的輕小說傳遍了世界各地,也對整個世界局勢造成很大影響——例如寫一本女主和男主雙雙殉情的小說導致整個民族出現了一種「殉情為浪漫」的價值觀、一本帝國建國小說被某個帝國奉為聖經,當中的謀略被帝國將軍所學習,導致帝國滅了一半的國家等等——最終導致世界滅亡。

  哈爾不寫輕小說並不能改變世界滅亡的命運。時之神對哈爾說這個世界需要哈爾的輕小說,如果沒有他的輕小說,世界會更快滅亡,所以哈爾必須要寫輕小說。

  為了修正世界末日的結果,時之神在世界破滅的前一刻與我約定,讓哈爾回到一百年前,改寫、或重寫他在上一次輪迴中寫過的輕小說,用輕小說的力量拯救世界。

  大半個小時過去了,我終於闔上書本。

  「讀完第一本,我感覺能夠明白妳罵的點了。」

  「老師終於體認到自己愚不可及了嗎?」

  羽瑄盤起雙手高傲地說。

  雖然這個丫頭從頭到尾都讓人很火大,我姑且是從頭到尾讀完了她的心得。她那篇文批評《迷輕》的點在於,這本書更像是一本編年史而不是輕小說,直到第一卷完結為止都還沒有明顯能被稱作女主角的人物出現。

  作者大概是想寫出編年史這樣的感覺,而這種感覺在第一卷尤為嚴重。第一卷以鋪陳和展示世界觀為主,跟女角色的互動不多,人物對白也很少。

  據我的記憶,白櫻應該是比起有點硬的奇幻輕小說,更喜歡輕戀愛喜劇的類型,她會覺得第一卷缺點很多也實屬正常。現在回想起來,白櫻批評《我迷失在輕小說這場遊戲》的那篇心得文寫得蠻有理據的。至少有嘗試用論據和例子嘗試以禮服人,不是單純亂罵一通。

  「其實《迷輕》還有另兩個嚴重的問題,如果老師有讀過我的文章,你現在應該能理解吧!」

  「妳是說男主動機不夠清晰,和沒有收束的問題?」

  「看來老師也不笨嘛!雖然還是沒有我聰明就是了,我可以破例收你為『弟子一號』。」

  羽瑄意氣揚揚地撐起腰。弟子一號是什麼東西,戰◯員六號跟思思二號(註腳2:思思是原創星球一隻可愛又聰明的美少女熊。)的朋友嗎?

  《迷輕》的第一卷確實有男主角的動機不夠明確的問題。哈爾用一百年的時間讓自己的輕小說風行全球,這時候時之神要求他重新經歷一百年改變歷史,但對於曾經登上巔峰的哈爾來說,他已經失去了當初轉生時「我要用創作感動全世界」的熱情。在《迷輕》第一卷中,哈爾比起男主角——男主角通常有明確的動機——更像是被時之神的傀儡,時之神叫他去做什麼,所以他就做什麼,缺乏自己的思考。

  這樣的故事很糟糕。因為好看的故事是透過主角去追尋某些東西,直面困難來帶出故事的意義。

  早期我讀《迷輕》並開始寫作的時候,我是感性派而不是理論派,寫作的時候往往設定好世界觀、背後真相、人物就憑藉作家感性橫衝直撞地寫下去,連大綱都是隨便敷衍。近年被編輯逼著學編劇理論,現在重讀一次才明白第一卷有這個問題。

  在故事中後期,哈爾的行動目標當然很明確,當中無數神轉折也運用得令人折服,但第一卷不如理想確實也是事實。

  另一個問題是《迷輕》的第一卷沒有收束。也就是所謂的「起承轉合」,你也可以將其稱為「三幕劇」。一本好的長篇輕小說,第一卷最好收束好一個故事,達成階段性完結,但《我迷失在輕小說這場遊戲》不是這樣,它第一卷已經抱著大長篇的姿態去寫,直到第一卷結束都還只有「三幕劇」的第一、二幕。

  在我沉吟的同時,這名少女補充了我的想法道:

  「如果我沒猜錯的話,《迷輕》這本書似乎是將本該放在第一卷的故事大高潮放在第二卷的開頭,第一卷的結尾在奇怪的地方就斷掉了。而這對只讀過第一卷的我來說,第一卷的架構簡直莫名其妙。

  「輕小說動不動連載數冊,甚至十冊以上,因此,輕小說的第一本給讀者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至關重要。畢竟大部分讀者讀過第一本不喜歡,就棄書了。所以輕小說的第一本最好有一個完整的起承轉合,但這本書是沒有的。」

  最後羽瑄作出總結道:

  「綜上所述,我認為《迷輕》第一本犯了女角色戲份不足、男主角欠缺動機、有『起承轉』卻沒有『合』的問題,所以這本書的第一本很糟糕。

  「怎麼樣?『弟子一號』,你輸得心服口服不?」

  雖然很不甘心,學生說要收老師為徒更是一種羞辱,但我卻沒有辦法堅定地說「不!」。

  「⋯⋯嗚嗯⋯⋯好討厭的感覺⋯⋯」

  我齜牙咧嘴地發出喪家犬的低吟,說出反派的台詞。作為一名教師或許有失禮節,但我身為作家的尊嚴都被這名少女無情踏碎了。

  讓我踏上作家之路的啟蒙之作被罵成垃圾,但我卻在正面對決中被擊敗,無從反駁。

  「是嗎你對『弟子一號』不滿意嗎?那『僕人』怎麼樣?但是人家的『僕人』在網路上早已數以萬計了⋯⋯」她用女王般的坐姿翹起二郎腿,一手捲起頭髮把玩,模仿純真少女的口吻繼續說著羞辱我的話。「不然你去理髮部剪個清爽指考頭好了~」

  清爽指考頭⋯⋯那不是三分頭嗎?學生就算了,老師剪這個還不被笑死。

  比起這個,更重要的問題是——我居然輸了。

  被情緒沖昏頭腦的,竟然是我自己。

  我才是腦殘粉⋯⋯

  哈哈哈哈哈⋯⋯

  不過白、羽、瑄,妳以為這樣子妳就贏了嗎?

  雖然妳現在春風得意,擺出一副勝利者的姿態沾沾自喜,妳可不要忘了我是華文輕小說作家暨妳的老師!我吃過的鹽,比妳吃過的米還要多。

  據《漢書》所記載,李夫人絕世而獨立,一顧傾人城,再顧傾人國。我必須告訴這個小丫頭,《迷輕》就是「輕小說界的李夫人」,在祂的榮光普照下市面上的輕小說都顯得黯然無光。

  「我認同妳那篇心得罵得有道理,或許《迷輕》的第一卷確實不盡人意⋯⋯」  

  這是我對羽瑄下的戰書。

  「對於這本小說,妳可以看完最後一卷再下定論嗎?這本書無庸置疑就是輕小說界的段◯流大師兄(註腳3)。我保證妳讀完之後,會被那宏大的世界觀所折服。」

  我露出誠懇的眼神與她對視,她那清澄的瞳孔中不含一絲雜質,我無法讀懂她的想法。她剛才明明一直嘻皮笑臉地尋我開心,現在眼神中卻沒有一絲笑意。

  本來想在學生面前樹立威嚴,沒想到是我先下意識地避開了視線。要笑就笑吧!我就遜——!

  「好一個段◯流大師兄,老師想說除了這本書以外的輕小說都是垃圾?」

  羽瑄的臉上恢復了笑意,戲謔道。

  「沒錯,《我迷失在輕小說這場遊戲》是世界上最棒的輕小說!」

  「這我可不能當沒聽到。身為一個輕小說評論人,白櫻熱愛著世界上所有的輕小說」羽瑄黛眉緊皺。「而你,這句話冒犯了我的信念!」

  劍拔弩張。

  羽瑄櫻唇輕啟。

  「好,陳冠宇老師,我接受你的挑戰!」

  羽瑄伸出食指,氣勢洶洶地指著我。我求之不得。

  我的手在發抖。

  並不是因為害怕,而是從古至今少年漫畫中兩強一決雌雄,強者直面強者時必定會產生的興奮感。

  吾無敵於天下,只求一敗。

  「這樣吧!如果我看完全十六卷,覺得這本書真的有老師說的這麼神,就當作老師贏了。反之,就是我贏了。」

  她擺出勝者的從容說道。如果由我提出,大概會補充一個「輸家任由贏家擺佈」的條件,然後她大概又會說我想性騷擾。

  「我姑且問一句,如果贏了會怎麼樣,輸了會怎麼樣?」

  她歪起腦袋作態思考,良久後才回答道:

  「輸家要滿足贏家一個願望。」

  所以說如果我這次輸了,我會正式成為弟子一號,或著要剪三分頭嗎?

  我跟她心有靈犀了耶!我可以故意用娘娘腔對她說「討厭,妳是不是想對我圖謀不軌」嗎?

  正當我想著是時候反擊了,卻被她捷足先登。她一臉赧然地說:

  「如果老師想的話,就算是色色的願望也可以喔!」

  「哼!我是道德高尚的老師,才不會對學生做什麼!」士可殺,不可辱!

  「真的嗎?那如果這樣呢——」

  羽瑄忽然離開座位走到我的身邊,往我的耳朵吹了一口氣,甜膩的氣息讓我「嗚啊——」了一聲。

  「什、麼、都、可、以、喔——!」她在我耳邊輕聲細語。

  我嚇得我從以椅子上跳了起來,差點摔個人仰馬翻。

  「妳、妳別做這種會讓我被人誤會的事啦⋯⋯被人看到我就百口莫辯了。」

  「哈哈~老師的反應真好笑!」

  羽瑄用非常誇張的姿勢捧腹大笑,讓我整張臉都像被火燒那般發燙起來。

  「就這樣啦!週日之前會寫好《我迷失在輕小說這場遊戲》的書評,到時我們再約個時間見面吧!」

  「喂!妳等一下。」

  本來想叫住她,誰知道到她說完這句之後一溜煙就跑了。其實我本來想說我騎機車可以雙載,現在天色這麼晚我送她也可以,並不是想藉機對自己的學生下手,而是身為社會人和男人的紳士舉動。

  一想到這樣我可能會風評被害,而且她鐵定會捉弄我,她自己走掉對我來說正好。

▍Interlude1

  我從書架上取出一本名為《我迷失在輕小說這場遊戲》的輕小說,其實我早就全冊讀完了,這次是重讀。

  男主角哈爾用一百年的時間見證世界的滅亡,而神明又給了他另外一百年來拯救世界,總共是兩百年。

  我難以想像,在這二百年來,他那天藍色的眼瞳中映照的到底是怎麼樣的光景。但這本書確實是一部壯闊的史詩,讓讀者投身於那片廣闊無邊的異世界,彷如親身歷經兩百年的各種邂逅與悲歡離散。

  《迷輕》確實是神作,正如這本書能讓讀者感受史詩般人生,每一本輕小說都能給讀者帶來不同的人生體驗。

  輕小說對我來說是一種沉浸。當然,你也可以說是一種逃避。

  小學的時候,我曾經被欺凌。

  書包被塞了撕開一角的番茄醬包、鉛筆袋被扔進垃圾桶、直笛或運動服被偷走,這些都是家常便飯。

  我的叔叔曾經在一家輕小說出版社擔任編輯,正當我對人生感到心灰意冷時,叔叔引領我進入輕小說的世界。

  我像著了魔似地渴求著輕小說。如果三次元生活不如人意的話,那一頭栽進輕小說的世界什麼都不管好了。

  有一本輕小說——而且是華文輕小說——對我來說是特別的。

  套用那本書的一句話:這本書的主角們都是有病的傢伙,簡稱神經病。

  ——神經病之所以與眾不同,或許是不甘於被世俗同化,也可能是被世俗所拋棄。不需自卑,也不應自認低人一等,你擁有的孤獨便是最大的武器。

  這句話出自那一本輕小說。雖然怪異,雖然扭曲,卻撼動了我的心靈,給予我前進的勇氣。

  那本小說的主角群,總是特立獨行又性格乖僻,但看這這群有病的角色時而歡笑,時而悲傷的日常;時而熱血,時而慟哭的身影,我就有勇氣繼續前進,無視三次元那些煩人的人際糾紛。

  那本書是叔叔的出版社的大賞得獎作品,小學的我跟著叔叔來到頒獎典禮,見過作者的身影。這本書的作者在台上,發表了目中無人的狂傲發言。他那句「老子就是全臺灣最受小學女生歡迎的臺輕作家。」,說完在台上瘋瘋癲癲地哈哈大笑,還引來了一陣聲勢浩大的倒喝采。

  雖然看起來像個白癡,那堅定又狂妄的眼神深深吸引了我。

  有人說小說家都會在在作品中不自覺地暴露自己的內心或性癖,我很確定,他確實就是他小說中所描繪的神經病。

  正因為病得不輕,才病得精彩。

  我將希望寄託於這本輕小說,寄託於作者用文字所描繪的世界。

  直到有一天,作者在社交平台說自己寫不下去了。

  在機緣巧合下,我再度遇見了這本書的作者,當然對方不認識我。在我看來,他的眼神已經死了——變成無趣的大人的眼神。

▍② 師生的距離無限趨近零 (1)

  羽瑄對我下戰書的那天晚上,我一如往常地騎機車回到公寓。

  直到現在腦袋冷卻下來,我才感到羞愧難當。我身為一個成熟的社會人,竟然腦袋一熱跑去跟女高中生因為輕小說而決鬥。

  用輕小說決鬥倒也不是最大問題,最丟臉的地方是,我不是以自己的輕小說和羽瑄決鬥,而是用我最喜歡的輕小說。

  明明要跟人決鬥,卻假借他人之手,真是丟臉丟到家了。

  如果要用輕小說決鬥,我至少要用我自己的作品,不然就只是個狡猾的大人。

  我當年寫得最好的作品《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是一部揉合了輕小說創作、擂台賽、死亡遊戲的作品。勝者為王,敗者為寇,每個角色都是燃燒自己的生命去寫輕小說的。

  但那充其量是過去的我所寫的作品,不能代表我——現在的我。

  自從發生了那件事,我再也寫不出《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的續集開始,我雖然繼續在業界苟活,但輕小說的寫作能力卻一落千丈。

  我之所以執意與羽瑄對決,或許是因為想找回當年的榮光吧!《迷輕》這本書確實是我的啟蒙,但老實說我連這本書的細節我都忘了大半了,不然我剛剛也不需要重看第一卷。

  剛剛抵達我家樓下時,從窗戶處看見客廳的燈亮著,因此進門之前,我從公事包拿出摺疊傘,萬一是小偷的話還可以充當一下武器。

  將鑰匙插進鑰匙孔擰個一百八十度,甫開門,便看到一個女孩子的身影從廚房緩緩走出門關,以女性來說不高不矮,手中提著一把沾滿黏糊糊的血液的廚刀。

  「老哥,歡迎回來。」

  「喔!」

  眼前的少女身穿臺灣女生標配的小背心和真理褲,露出吹彈可破的大腿和漂亮的鎖骨,頭髮收攏到後頭綁成一束短短的馬尾,可能是因為在煮飯,小巧的臉蛋上還有點紅通通的。

  她正是我的妹妹——陳芷欣陳大人。

  妹妹的形象,特別是那標誌性的那撮短短的單馬尾和纖瘦的身段,會讓人聯想到《◯◯◯のポニーテール》裡面的鈴◯奏。可惜她是妹妹,不是弟弟。

  看到是妹妹之後我把雨傘收回公事包。

  沒錯,我是有妹妹的。有人說那些喜歡妹控文的人基本上都沒有妹妹,正因為沒有妹妹,才能寫出無敵的妹控小說。

  要毀掉一個妹控作家很簡單,只要告訴他「你的弟弟其實是女扮男裝的妹妹喔~」,他的信仰就會當場崩塌,再也無法直視以前寫過的妹控文了。

  所以我從未寫過妹控題材。

  自從我搬出公寓獨居以來,芷欣有時候會來我家玩,順便打個掃做頓飯。但芷欣現在加入了羽毛球社,因為放學之後要留下來訓練,我已經很久沒見過她了。

  你們可別妄想什麼通勤妹妻什麼的,沒那種事,三次元的妹妹就只是妹妹而已。

  此外,芷欣也是我學校的學生,雖然我沒有教她。

  「老哥,我幫你拿一下公事包吧!」

  「恩。」

  我把公事包遞給芷欣之後彎下腰,準備鬆綁鞋帶。忽然,芷欣的手伸向我的後頸,好像拿起了什麼。

  「老哥,你身上怎麼會有別的女人的頭髮。」

  嚇得我趕緊抬頭。芷欣俯視著我,讓我心臟驟然停止跳動。她還提著刀耶!

  「⋯⋯等等,妳聽我解釋。」

  超可怕!

  我回想起在羽瑄突然走到我耳邊吹氣那一幕,頭髮可能是那時候掉下來的吧!

  刀光一閃,妹妹的刀刃劃過我的臉頰,我蹌踉一下伴隨一聲驚叫應聲倒地。我摸了摸臉,還沒來得及感覺疼痛,溫熱的鮮血已經噴湧而出沾滿了我的手掌,我滿臉恐懼地看這眼前這位被稱為妹妹的生物,她還喃喃地說著「哥哥你這個大騙子⋯⋯」我後退一步摸上門把想要逃出去,但因為太過慌張忘了怎麼開門。就在這時,妹妹將廚刀高高舉起,用看蟲子一樣的眼神瞪了我一眼,以一句「哥哥,來世再見吧!」準備為我短暫的一生作結。情急之下我大喊:「刀下留人,妳殺了我就不知道狐狸精是誰了。」沒想到面對生死關頭我竟可以如此厚顏無恥!妹妹聞言停下了即將落下的審判之刃,但轉瞬又說:「狐狸精是誰已經無所謂了,既然生不能阻止哥哥變心,那我們殉情,以死來證明我和哥哥之間永恆的愛戀吧」鋒利的刀刃刺穿我的胸膛,妹妹在我耳邊輕語道:「哥哥,我很快就會來陪你,不管是上天堂下地獄我們永不分離。」於是我們一起轉生到異世界當一對外掛兄妹⋯⋯

  「不要露出一副很害怕的表情啦,我會受傷的。」

  芷欣的一句話把我拉回現實,她滿臉困擾地看著我。抱歉,剛剛那三百八十七字是我作家病發作,在腦子裡即興創作的段落——絕對不是為了混字數。

  「妳真的沒有打算捅死我嗎?」我問。

  芷欣嘆了一口氣,晃了晃手上的廚刀說:

  「笨蛋老哥,你在說什麼傻話?你在外面有女人我高興都來不及了,所以老哥你終於處男畢業了嗎?」

  「不,我沒有⋯⋯不過芷欣啊,妳剛剛那下讓我想到了一段很棒的輕小說劇情,妳要聽我說嗎?」

  「我不要,你不經大腦靈光一閃想出來的劇情八成都是垃圾。」

  芷欣這句話讓我好受傷,難得我第一次打算挑戰妹控文。

  芷欣並沒有病嬌屬性,頂多是輕度毒舌,而且我把她惹毛了的時候會打我而已。

  雖然她現在是個人際關係正常的現充,不過她曾經是個了不起的中二病喔,小時候還對我說:「以吾腥紅女王之名,共汝立下誓約。」真是懷念,我那個時候騙她說誓約就是結婚的意思。

  我們回到客廳開飯,今天的菜很豐富,有蒸魚、番茄炒蛋、螞蟻上樹、三杯雞和一盤青菜,我妹還貼心地給我準備了三盒隔夜飯——正確來說是多到只能留隔夜飯了。

  剛剛妹妹的刀上沾滿血大概是因為切魚吧,我平常做飯用冷藏肉又不會有血。

  「芷欣,妳也做得太多了吧!」

  「你管我,我久違來一次高興就做多一點。」

  「我記得妳之前還罵我經常吃隔夜飯不健康。」我平常做飯都是一口氣做四餐留起來。

  「你不吃我就帶回家去。」

  芷欣說完夾了一塊番茄給我示意我不準挑食,明知道我最討厭番茄了。

  根據我身為作家的鑑定之眼,她今天做那麼多菜的原因有兩個可能性:一,她心情很好、二,她心情不好。

  所以我選擇閉嘴,默默地把酸溜溜的紅色物體塞進嘴裡。

  我把今天跟羽瑄展開少年漫畫中對決的事情經過,一五一十地告訴芷欣。

  「老哥,那個羽瑄到底是怎麼樣的人啊?」

  「一個問題兒童。」

  在班上看來是一個憂鬱的文學少女,也不太跟其他同學交流的樣子。實際上跟她說話,才知道她是一個喜歡捉弄老師的熊孩子。

  「話說原來老哥班上的學生是那個白櫻啊!真好啊!又收服了一隻天降系美少女,還是個網紅。」

  「我對學生也沒有興趣,論破!好了,吃飯吧!」

  我一邊說,一邊夾了一塊雞胸肉給芷欣。話說收服是什麼?人家又不是神◯寶貝。

  「你騙人,明明就寫了一堆幻想跟女高中生親親我我的小說。」

  「那是二次元,妳不要跟三次元相提並論。」

  「好好好,知道了,笨蛋老哥、輕小說男主角、教師失格。」

  芷欣不滿地嘟嚷著。教師失格⋯⋯我失業了妳要養我喔!

  現在盤子上還剩下唯一一塊雞腿,我看準時機伸出筷子,誰知道妹妹用筷子把我那雙筷子格檔開來。

  「這是對跟天降系女角色胡亂立旗子的哥哥的懲罰,這塊雞腿沒收了。」

  芷欣說了一番歪理毫不客氣地搶走我的雞腿,接著用筷子指著那盤沒怎麼動過的青菜,示意我吃那個就好了。我又不是三歲小孩會挑食,不用妳管我啦!

  「話說《迷輕》啊,真懷念。」

  「我也很懷念腥紅女王,什麼時候再度降臨人世啊?」

  「你再說那個,我下次就不來你家做飯了。」

  「抱歉。」

  「說起《迷輕》,你什麼時候續寫一下《輕小說之巔》,你最近那本什麼被女高中生包養當小白臉的書,連我都讀不下去。」

  「要妳管。」

  「如果我是《輕小說之巔》的忠實讀者,我肯定對笨蛋老哥失望透頂。」

  「不會有那種人啦,過氣作家的過氣書,沒有人會期待的。」

  「⋯⋯我會期待啊⋯⋯」

  「妳說什麼?太小聲我沒聽清楚。」

  「我說你是笨蛋。」

  因為想結束這個沒什麼營養的話題——主要是我不想再提起《輕小說之巔》了——我才想起不知道為什麼電視沒開。正當我在散亂的報紙堆中尋找遙控器,我妹妹突然開口:

  「笨蛋老哥,能幫我一個忙嗎?」

  「幫我的妹妹取出橡皮擦嗎?」

  「我可以揍你嗎?」

  芷欣在桌底踹了我一下,被她踢中的小腿前緣處傳來一陣刺痛——沒想到我妹妹居然聽懂了這個黃段子。

  明明說揍卻用踢的,妹妹真是不講武德。

  「那妳想我幫妳做什麼?」我用手按著被踢中的地方續問。

  「我想在學校組一個社團。」

  《妹が◯になったので◯◯を入れてやった件(妹妹得了◯◯所以我幫她塞◯◯那檔事)》這本輕小說在我腦內一閃而過。什麼嘛!原來不是想我幫她做這件事。

  我下意識瞥了她一眼,她一瞬間露出略顯憂傷的神情,察覺到我的視線後又馬上擠出笑容。

  「一個動漫的社團。」

  「妳不是本身在羽毛球社待著好好的嗎?」

  「我朋友跟人起爭執了,所以我也跟她一起退社了。」

  「這樣啊⋯⋯」

  雖然芷欣在我面前表現得就像一個笨蛋老妹,其實在學校是一副八面玲瓏的現充樣子,沒想到也會遇到這種事情。

  怪不得芷欣今天看起來心情不太好,突然做了一大堆飯菜。她不會表現得很明顯,但正因為是兄妹,這瞞不過我。

  我也曾經有過嫉妒現充的叛逆期,但仔細想想,如果世界上有人說自己很擅長人際關係,那那個人肯定有病。現充也會有自己的煩惱,我將這些事記入腦內的筆記本,準備作為小說素材。

  「我想著退社也是好事,正好空出時間做其他喜歡的事情。」

  芷欣刻意加快語速表現得很開朗,但我知道她明明就很喜歡羽毛球,之前還努力為代表學校參賽備戰,現在退社就功虧一簣了。

  本著對妹妹的溫柔,我沒有繼續問她在羽毛球社具體發生什麼事。

  「可是,為什麼是動漫社團呢?說到底,我們學校本身就有很多地下社團,不一定要申請正式社團吧!」

  我一邊問,一邊找到了遙控器。我把遙控器放在桌上卻沒有打開電視,因為我覺得妹妹看起來在講很重要的事情,那認真聽她說話比較好。

  芷欣有心事的時候往往會顧左右而言他,講了一大堆話後不經意透露一兩句心底話——也不是第一次了。

  「如果大家都喜歡動漫的話,聊天不是比較輕鬆,不需要那麼拘謹嗎?」

  「是沒錯啦!」

  「而且她是個中二病,也只能待在動漫社了。」

  「原來是腥紅女王的眷⋯⋯」原本想開個玩笑緩和氣氛的我,被芷欣白了一眼,馬上改口。「沒事,妳繼續說。」

  「如果真的無法申請正式社團的話,那地下社團倒是無所謂。但我喜歡給它一個名份的感覺。」

  「可以理解⋯⋯」

  「算上我和一起退社的學姐有兩個人,要不這樣,把那個白櫻也叫過來,然後老哥當顧問。這樣就夠三個人可以開社團了。」

  芷欣興奮地開始講述未來的藍圖:

  「我們三個女生可以一起聊動漫,講料理,講講戀愛話題,一邊說漫無邊際的話題一邊消磨時光。我那個朋友畫畫超厲害,最近還接了Vtuber的皮(註腳1)的約稿,對,說不定我們還可以在社團創一個Vtuber出來。不如就讓白櫻當中之人怎麼樣?在直播上跟觀眾大談輕小說,感覺很有趣。」

  「這不是把我排除了嗎?」我笑道。

  「顧問就是工具人啦,不過姑且給老哥準備一張椅子吧!」芷欣回我一個微笑。

  「那可真是謝謝~」

  「不客氣^^」

  我顧慮到芷欣的心情故意不打開電視,誰知道她卻一手奪過了遙控器按下了開關。電視上藝人在綜藝節目上說著不著邊際的廢話。

  「真是的,老哥是笨蛋嗎?明明好不容易翻到遙控器,卻遲遲不打開電視。」

  本來想回答「對,我是笨蛋」,但是我沒說出口,默默地聽著芷欣說話。

  「羽毛球社那幫人太小肚雞腸啦,我不想管那些麻煩人啦!」

  芷欣可能是刻意用閒話家常般輕鬆的語氣去說這件事,但我還是我豎起耳朵仔細聽著。

  雖然電視很吵,我仍然聽見了妹妹深吸了一口氣的聲音,目光因此落在她那因為吸氣而微微鼓起的平坦胸口。因為沒有和她對視,我也不知道她現在的表情。

  「哥,我想要創造一個歸宿。」

  芷欣說得風輕雲淡。

  這句話被席捲而來的電視聲吞沒,芷欣的側臉剛好與液晶屏幕映照出的畫面融為一體,但我沒有聽漏,也沒有看漏。她的嘴巴像月牙彎起,唯獨眼睛沒有在笑。



  蔚藍的天空看不見ㄧ絲雲絮,週末的西門町人潮湧湧。

  因為無事可做,我拿起手機用Bookw◯lker讀輕小說。話說電子書真是個好東西,小小一部手機可以塞入一整座圖書館。

  Bookw◯lker,我希望之光,我慾念之火,正當我想著有的沒有的時候,目光正好停留在一句讓我十分在意的句子。

  ——女高中生真是太棒了!

  這本輕小說是誰寫的?說得太精闢了。

  纖纖的腰身、細長的手腳、柔嫩的皮膚,那年輕的肉體被悉心包裹在剪裁切身的水手校服之中,就好像等待被拆開的聖誕禮物。這件名為水手服的包裝描繪了對校園、青春、戀愛的美好嚮往。

  女高中生真的很棒,但我對女高中生的憧憬只停留在輕小說與二次元。我是老師,豈能對學生動歹念。

  我對三次元的女高中生沒有興趣,現實中女高中生都是些乳臭未乾的熊孩子,正如眼前向我招手朝我跑來的人。

  「老師~抱歉我遲到了。」

  哼哼,她希望我回答她「沒關係我也剛到」是不是。身為老師,我的尊嚴不允許我被學生牽著走⋯⋯我的意思是老師有義務糾正學生的惡習。

  「羽瑄,妳遲到了整整二十多分鐘喔!妳不知道守時的重要性嗎?」其實我也遲了十幾分鐘,但我沒說出口。

  「老師,你少臭美啦!你也才剛到吧!」

  不可能!她怎麼知道的?為了不讓她察覺到我內心的動搖,我刻意移開目光不與她對視。

  「其實我早就到啦!只是躲起來觀察這個『不守時的壞老師』什麼時候到,然後出來嚇你一跳而已。」羽瑄露出一抹魅笑。

  「我可是準時出門的,只是少搭捷運找路花了點時間而已。」

  既然被拆穿就只能找藉口了,這是大人的專長。因為找地方停機車很麻煩我索性搭捷運來,正好可以以此為藉口。

  白、羽、瑄,妳還是太嫩了。

  「老師,你真的遲到了喔?」羽瑄鼓起臉頰的樣子有點可愛,「我剛剛只是套你話的。」

  什⋯⋯我居然被將軍了,這狡猾的小丫頭,我只好使出大絕招。

  中策:沉默。

  上策:轉移話題。

  雖然大多情況下上策都比中策好,但也有用中策可以出奇制勝的時刻,一切都視情況而定。

  我選上策。要說什麼呢?稱讚衣服嗎?

  我細細打量羽瑄的穿著,因為是週末,她並沒有穿校服。一件亞麻質感的淺色短袖上衣,袖子的末端還特地收攏起來,貼身的剪裁勾勒出胸前的曲線,配上一條露出漂亮小腿肚的七分裙。

  明明是個熊孩子,衣服卻是文青風嗎?還裝模作樣地戴了一頂貝雷帽。

  「老師,好看嗎?我特地為了跟你見面精心配搭過喔!有心動嗎?」

  羽瑄一手捏起裙子一手壓著帽子,慢悠悠地轉了一圈,還故意對我送了個秋波。

  本想坦率稱讚她很好看,被她裝腔作勢地問我,我頓時又不想了。感覺她會得意忘形。

  「老師覺得呢,學生時期應該把時間花在學習,而不是打扮⋯⋯」

  「老師~你很沒禮貌耶!人家問你問題,你又故意岔開話題,你怎麼教學生啊?」

  她像金魚一樣鼓起腮幫子,拜託妳不要擺著那麼可愛的表情看著我啦。她說的是正論,我無從反駁。

  圍棋有所謂愚形手筋,就算看似笨拙的一手棋,有時也能出奇制勝。

  中策:沉默。

  「老師,你該不該會是第一次跟女生約會吧?感覺你比在學校的時候更不淡定。」

  羽瑄嘻嘻地笑起來。

  「妳知道嗎?老師在大學可是被稱為情場殺⋯⋯」

  「我不介意處男老師把我當練習對象喔!這樣以後跟喜歡的女生約會,也比較能從容應對了吧!」

  這個小丫頭居然打斷我。可惡,我身為老師的的威嚴何在?

  什麼?怎麼突然跟學生約會了?我不是跟羽瑄約好要用《我迷失在輕小說這場遊戲》這本輕小說一決高下嗎?

  可笑,我怎麼可能浪費一個週末的時間跟這個小丫頭約會。我們只是約在這邊進行最後的決鬥。

  事緣還要從昨晚說起。



  星期六,晚上。

  我批改完功課聽Vtuber歌回的時候,突然收到一則li◯e的訊息。為了方便同學問功課,我在班上開了li◯e群組。

  那是羽瑄發來的消息。發了一個動態貼圖,有一隻藍色的貓點頭鼓掌。

  我不太明白是什麼意思,等了整整五分鐘都沒有下文。想起可能是決鬥有結果,上網找白櫻的專頁也找不到新的書評的消息。

  是恭喜我終於成為她「入室弟子」的意思嗎?依她的性格,要求更過分的事情也不奇怪。

  經過漫長的等待,終於等到下文。

  『老師,這是書評的連結請收下。』

  附上了一個網址,還故意吊著我胃口不告訴我勝負。

  書評的題目是「評《我迷失在輕小說這場遊戲》:輕小說家踏遍異世界,百年一夢恍如隔世」。這篇文章結構工整,剛好可以分成三個論點。

  全文約八千字,就不給大家看全文了。給大家簡略說一下內容。

  第一個論點,參考了《觀光客的凝視》一書,以社會學的角度,解釋哈爾在這一百年走遍異世界所見證的光景。對於現代人來說,旅行很多時候是一種符號的分裂與消費,而這種符號往往是由電影、電視、文學作品、雜誌、網路等各種媒體所形塑。對於哈爾來說,來到媒體從未提及陌生世界,會不會是一種嶄新的體驗呢?

  第二個論點,以全球化的視角,看待輕小說這項外來物入侵異世界後所帶來的各種影響。到底哈爾寫輕小說,將外來的文化帶入這個世界——儘管哈爾有很多都是在異世界遊歷過後寫出來,融入了這個世界的本土元素,特別是在中後期——為這個世界帶來的是希望還是墮落?

  第三個論點,似乎是講哈爾的旅程本身就是一場夢。抱歉,其實我沒有讀這個論點。

  這篇書評我讀了大半,寫得太好了,令我心生自卑。

  我讀不下去。

  所以第三個論點就直接跳過不讀了。

  最後,這篇書評以「一百年,本身就是一場過長的夢。」為全文作結。

  白櫻的文筆,好得讓我忌妒。

  這篇文章用細膩的筆觸,引領我們攀過群山、跨越汪洋、劍指星辰。

  當這個世界生靈塗炭,在業火的焚燒之下早已成一片荒土,我們跟著哈爾一起飛翔,擺脫重力飛往宇宙。

  廣闊無邊的銀河就如萬頃琉璃,璀璨閃耀,但白櫻的筆觸不甘止步宇宙。只要她有那個意思,白櫻甚至連神明都能欺騙,連因果律都能顛覆。

  再次醒來,原來一切皆是浮生一夢,在青空的注視下,春風吹拂,樹上櫻花盛放,大地恢復一片綠意盎然。

  這就是白羽瑄——白櫻——的實力。

  這篇書評讓我自慚形穢。



  這篇書評很好,好得讓我無地自容。

  剛到西門町的時候,昨天讀到那篇書評時那種自卑感早已煙消雲散,所以我剛剛還能跟羽瑄談笑風生——被她捉弄。

  直到現在,羽瑄正式開始解釋起自己的書評,我才回想起那種自卑感。

  「⋯⋯讓我借用《技術與時間》的一句話吧,『雖然動物也做夢,但只有人類把自己的夢外化出來。』⋯⋯」

  羽瑄正在用大白話重新解釋一次她書評的論點,現在正好講到我因為自卑而沒有讀的第三段。

  「⋯⋯在《我迷失在輕小說這場遊戲》中,時之神的能力正好擁有將夢外化的技術,講述哈爾保留著上一個一百年的記憶,帶著這些邂逅來到全新的世界線,這些來自另一個世界的記憶就好像彷如一場夢境⋯⋯」

  羽瑄有條不紊解釋著她的觀點。

  石板路上排列著整齊的樹木,羽瑄沿著這條路毫不迷惘地往前走,我也緊緊跟在後頭。

  我甚至連說出自己觀點與她討論的實力都沒有,只能一路點頭。

  「⋯⋯但人浮於世,會不會也不過是黃粱一夢呢?」

  終於講完了論點三。

      「⋯⋯總之,我的結論是《我迷失在輕小說這場遊戲》確實是一部架構宏大的輕小說,而以輕小說和時間穿越為切入點寫一本編年史,也是相當有趣的切入點。」

  羽瑄躍動的指尖在空中劃了個圈圈,以表示自己已經解釋完畢。羽瑄講解完的一刻,我也在她的帶領下來到來到安◯美特的門口。

  「老師,我講得怎麼樣啊?」

  「講得超級好,我完全想不到可以補充的地方。老師都成為白櫻的粉絲了。」

  「老師太誇張了啦!不過謝謝。」

  羽瑄意外地沒有捉弄我,倒是很坦率地謝謝我稱讚他。在她雙頰微紅的臉上浮現出一抹淺笑。

  我們繼續深入安◯美特的內部。安◯美特是一家動漫專賣店,這裡的漫畫和輕小說琳瑯滿目,應有盡有。

  「老師,這場對決你贏了呢。」

  「嗯⋯⋯」我點頭。

  明明是我贏了,我卻絲毫沒有勝利的愉悅感。那種感覺就彷彿我參加了一場羽毛球或網球的比賽,對手卻缺席,我因此而不戰而勝。

  勝之不武。

  「老師,既然你贏了,那就坦率地高興吧。」

  羽瑄一邊說,一邊愉快地走到輕小說的書架前,我也尾隨其後。

  坦率地高興,我辦不到。

  毫不誇張地說,她甚至比我更加了解《迷輕》。

  白櫻那篇優秀的書評,就如一盞明燈。我獨自一人蜷縮在漆黑的洞穴中,羽瑄卻拿著這盞燈闖進洞穴,把我自卑醜陋的一面揭露得一覽無遺。

  「老師,你看這本書。」

  羽瑄從書架上拿出一本叫做《被女高中生撿到,失業欠租被轟出家門後過上小白臉生活》的輕小說,這本書簡稱《被女高中生撿到》。

  沒錯,就是我寫的輕小說,但是羽瑄並不知道這件事。

  「好好笑喔!怎麼會想到被女高中生包養這麼噁心的題材。」羽瑄露出毫不掩飾的鄙夷笑容。

  「妳讀過這本書嗎?」

  「讀過啊!」

  「妳覺得怎麼樣?」我姑且問一句。

  「爛書!」羽瑄嘲笑道。

  就算被羽瑄罵這本書是爛書,其實我也沒什麼感覺,因為我自己也覺得這本書很爛。

  「這本書完全不行。老實說,現在女高中生配社會人同居的題材,在日本也非常盛行,例如上班族撿到個神待少女、爸爸活少女、援交少女之類。這些輕小說往往都有個共通點,就是男主角會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以行動保護那名女高中生。」

  羽瑄眉飛色舞地續說:

  「我完全不知道這本書在鬧哪樣,反過來被女高中生包養就算了。這本書的大高潮居然是男主角覺得自己很遜,所以從女高中生的家離家出走。老師,你還記得『三幕劇』嗎?」

  「那是什麼?」

  為了保持我不是輕小說作家的人設,我假裝不知道。

  「老師記憶很差耶?這麼年輕已經患老人癡呆了嗎?我第一次錯發給你的書評,不就已經有提『三幕劇』了嗎?」

  「抱歉,我忘了⋯⋯」我假裝忘了。

  「就是故事開頭的時候有一個觸發事件,男主角從日常被拉入非日常。之後衝突會慢慢升高,直到最後會有一個終極難關等待男主去解決。」

  「恩⋯⋯」

  「『三幕劇』還有一個重點,就是主角必須要有自己的動機,並為此而行動。面對最終難關,主角必須用自己的行動去解決迎面而來的困難,用行動去彰顯自己的意志。」

  「妳的意思是,如果主角不是靠自己的行動去解決終結困難,而是靠他人幫助,甚至依賴巧合等外力去解決,主角就無法彰顯自己的意志。」我語氣平淡地說出我早已知道的理論。

  「沒錯,孺子可教也嘛!弟子一⋯⋯抱歉⋯⋯」

  看來她本來想用弟子一號這個稱呼來整我,卻忘了她已經輸了這場對決,不能再用。

  沒關係啦,其實你叫我弟子一號我也不會介意的。

  「如果依靠巧合來解決終極困難,這是最糟糕的結局。如果故事是一本以男主角為軸心的男性向輕小說,卻是女主角解決終極事件,那就會讓男主角顯得很遜。」羽瑄繼續說:「《被女高中生撿到》爛透了,結尾的大高潮居然是男主角毫無意義的尊嚴和自卑心作祟,自行離開女主角的家當流浪漢,最後是由女主角安撫他。

  「本來應該是男主英雄救美。男主角什麼都不做,靜待女主相助是怎麼樣!?這本書完全反過來了吧——!!」

  羽瑄不小心說得有點大聲,所以有點尷尬地四周張望,好在也沒人理她。

  我之前應該提過編輯逼我學編劇理論。事實上編輯大人看完《被女高中生撿到》的原稿之後很生氣,叫我滾回去重讀一次某本鯊魚皮封面的寫作教學書,但不知道編輯大人是不是已經放棄了,最後還是讓我過稿出版。

  其實我也一度想過改結局,嘗試把男主角改得帥氣一點,但是越改人物情感和邏輯就越微妙地銜接不上。似乎是從故事前期的鋪墊開始,男主角已經註定會做出這種事了,如果要改,那無異於重寫。所以編輯最後才放棄了,對我說:「神關羽老師,算了吧!就這樣出版吧!」

  這是某位業界前輩對我說的——編輯不需要作者改稿有兩種可能性,第一是真的好得不用改,第二是作者無法溝通,或者已經對作者心灰意冷,所以索性放棄。

  下面是這本書的劇情。

  在滂沱大雨之中,男主角建宏躲在橋下避雨。灰濛濛的天空和暴雨雷鳴讓他覺得連上天都拋棄他了。他逃出來的原因——他無法接受自己這麼窩囊廢。

  女高中生雅婷看到建宏留下的字條後,冒著大雨出門尋找他的下落,結果因為風太大連伸縮傘都被吹爛了。全身濕搭搭的雅婷買了一把新的傘繼續尋找建宏。

  雅婷千辛萬苦找到建宏,建宏卻仍然在自暴自棄,甚至說出傷害雅婷的話語。雅婷流下了美人淚,如果是正常人,雅婷早就離建宏而去了。

  雅婷情緒失控之下也將自己的心底話對建宏傾訴而出,兩人開始對罵爭持不下。

  最後,雅婷主動讓步,將建宏的腦袋輕輕埋進自己胸口,就好像哄小寶寶一樣。雅婷雙眼泛著淚光說:「以後有什麼困難,我們一起面對好嗎?

  皇天不負有心人,建宏被雅婷的努力所感化了。但建宏由始至終都只是擺爛等雅婷來哄他而已,自己根本什麼都沒做。

  這個故事感人嗎?

  屁啦!這可是男性向輕小說,男主角應該成為英雄的。這麼爛的男主角怎麼不去死?

  我居然在自家出版社出版了這麼爛的輕小說。

  抱歉了,對我抱有期待的編輯大人!

  抱歉了,幫我畫出這麼可愛的女高中生的畫師大大!

  抱歉了,出版社!

  《被女高中生撿到》被羽瑄貶到一文不值,我一點都不在意。

  但之後羽瑄說了真正刺痛了我的話。

  「老師,其實《被女高中生撿到》的作者神關羽,是我最喜歡的輕小說家。她寫的那本《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我認為是世界上最棒的輕小說。」

  羽瑄露出初戀少女般甜蜜的笑容。

  「只是《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出到第六卷,作者就說不寫了。之後作者寫的輕小說,一本比一本垃圾⋯⋯」

  羽瑄很遺憾的樣子。

  嗚啊啊啊啊啊⋯⋯⋯⋯⋯⋯

  我相信羽瑄不是故意的,但她的無心之言扒開了我內心深處的傷疤。

  《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是我最棒的作品,同時也是我的黑歷史,是華文輕小說史上最惡事件的犧牲者。

  我很想把這段記憶封印,但羽瑄硬生生地喚醒了我的記憶。

  那是我妹妹還是會對我說「吾將與兄長立下永恆誓約——結婚」的年紀時所發生的事情。

  先鋒出版社,是當年最先開始出版華文輕小說,在這個市場喝頭一啖湯的出版社之一。我的出道作《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就是參加這家出版社的大賞得獎出道。

  那是我輕小說生涯的巔峰,《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不僅評價高,還超、好、賣!

  但其實我的爸媽一直都不太喜歡我寫輕小說。

  「冠宇,你能不能不要寫這種小說,那個封面這麼色情很噁心欸!媽媽是為你著想,聽話好嗎?」

  「我不要!我就是喜歡寫這種東西!」

  因為我賣得很好,我爸媽一開始也只是說我兩句。

  正當我那本書寫到第六卷的時候,先鋒出版社倒閉了。

  這家出版社是由兩個老闆合資的公司,其中一個老闆騙了所有人,自己捲走公司所有錢逃跑了。

  這件事對整個華文輕小說業界來說,都是一記當頭棒喝。

  大家都很錯愕,但我相信受傷最深的應該是那個被留下來的老闆。他是好人,在公司被迫破產的前一刻,他馬上用極低價把輕小說的小說版權和插圖版權賣回去給作家和畫師。

  整個過程歷時三個月,我也一度以為再也沒辦法寫《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

  其實大部分先鋒出版社的作者都奪回了自己小說的版權,我也不例外。他們有些人也都選擇了在另一家出版社重新出版。

  就在這三個月,因為先鋒倒閉的關係,我和家人的關係也降到了冰點。本來我不需要住宿舍,我家跟大學很近,但因為這件事我毅然決然搬去宿捨出去住。

  但因為大學宿舍早就截止申請了,我租到外面去了。

  寫小說賺到的錢暫時夠我交房租,半年後父母消氣之後也肯幫我交房租了。

  這三個月,實在是發生太多太多事,讓我心力交瘁,我覺得很累,很累。我感覺自己身為作家的某種感性,被名為「現實」的怪物消磨殆盡了。

  現實就是,家長會反對,出版社會倒閉,人生無常。

  現實就是,華文輕小說就算再怎麼好賣,都只有那點銷量,你能用這個養活自己嗎?

  現實就是,我想當英雄,我想當主角,但我只是個平凡人,平凡得像《被女高中生撿到》的建宏。

  當我再度得知,我奪回了《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的版權,我卻再也無法為這部作品寫續作了。

  我並不是完全失去寫作能力,只是不管我怎麼強迫自己續寫,都覺得自己寫得很爛。

  至於我後來寫起以女高中生為題材的輕小說,又是另一個故事了。反正越寫越爛,比《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爛很多就對了。

  因此,我看著眼前如此吹捧神關羽的少女,這是最讓我痛心的。

  我後來寫的以女高中生為題材的輕小說被罵到一文不值,我都無所謂,因為我自己也無法發自心底告訴別人「我寫得很棒」。但我讓我最痛心的是,對有些讀者對神關羽尚有所期望,但我已經是一坨爛泥了。

  有人把我奉為英雄,我卻早已失去當日的榮光,無法回應他們的期待。  

  白櫻在書評中寫道:「一百年,本身就是一場過長的夢。」

  對我來說——

  輕小說,本身就是一場過長的夢。


【故事截至interlude2為大約三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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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1 篇留言

我不當邊芸人啦!JOJO
很好看!neta也很有趣 等等來把後續看了

08-05 20:18

錦鯉萌狼
謝謝XD08-0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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