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聞報導還鬧蠻大的
說是有六個人共同犯下一起綁架勒索案 我看內容是有說被綁的人因為家屬付贖金有被釋放了的樣子...
但 警方在追捕過程中 嫌犯拔出槍械來要反抗嘛 這情況之下 警察不開槍回擊才怪
子彈不長眼 誰知道在大亂戰中 子彈會打到什麼地方
似乎是主嫌中彈後不治身亡的樣子?
我倒想看看這件事誰又想出來說警方執法過當...看誰真的那麼欠人巴頭說這種幹話
我本來就是支持警方也得求自保反擊 不然今天死的要是警察呢?我看誰還敢替嫌犯說話...!
作奸犯科被除掉乃天經地義之事 怕被擊斃就別去做那些壞事啊!
不然你們以為警察喜歡開槍殺人嗎?
在台灣警察開槍都要寫什麼報告書的 很麻煩 你們以為他們可以隨意拔槍起來射擊嗎?
要知道台灣的警察長年被某些垃圾東西壓制之下 權限已經大不如前了
一個不注意開槍反擊讓犯人死了 還有可能要吃官司 你們說這對警察公平嗎?
要搞清楚狀況吧
這次我是支持警察用槍時間點的 畢竟嫌犯都已經拔槍出來要威脅警察了 難不成誰敢說要警察什麼動作都沒有被嫌犯壓制住讓他們成功脫逃嗎?
這次誰再出來靠北警察怎樣 我真的會從你死人頭巴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