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我可以把他的經歷寫的詳細一點,所以這篇會是第一次有在不正常列傳裡的槍械設計師獲得超過一篇篇幅的人。
約翰·道格拉斯·彼得森(John Douglas Pedersen)出生於1881年的內布拉斯加州。他從1907年開始在Remington工作,並且在1908年就完成了第一個項目,Remington Model 10泵動式散彈槍。
Remington Model 10-A
Model 10在當年算是很優秀的設計,只是散彈槍並不需要那麼複雜的結構。這把槍從1908年開始生產,一路生產到了1929年,總產量大約275000把,以新人設計師的第一個設計而言,這是很棒的成績。
在1909年,他完成了他的第二個設計,Remington Model 12泵動式.22口徑步槍。
Remington Model 12
這款步槍結構簡易、便宜好取得,而且好上手(可以當孩子的第一把槍那種程度的),還擁有可以從中間拆開方便運輸的功能,所以很受歡迎,最後總共銷售了800000把以上。作為一個新人設計師,這是非常傑出的成績。憑著這兩把槍的成績,他在Remington公司內部得到了不錯的評價:一個知道怎麼做出受商業市場歡迎槍枝的設計師。
乘著他成功帶起的熱潮,他繼續設計了其他的泵動式步槍,發射的是中央式底火彈藥而非像.22 LR的緣式底火彈藥。這是一件很特殊的事情,因為這些中央式底火彈藥是裝在管狀彈倉中。要了解問題在哪,我們要複習(或是教,看你原本知不知道)彈藥結構。
緣式底火彈藥的底火在彈殼底緣外圍,這樣的彈藥可以安全地裝在管狀彈倉內,因為那些彈藥的彈頭只會頂著前一顆彈藥的銅殼。然而,中央式底火的步槍彈藥並不是同一回事,因為底火在彈殼底部正中央,所以裝在管狀彈倉內的時候,彈頭會頂著前一顆彈藥的底火。如果整把槍受到嚴重震動(像是槍枝掉落、開火時的後座力),那麼會有觸發底火進而造成整個彈倉發生連鎖反應,全部彈藥被意外擊發爆炸的安全疑慮(不是說發生過,只是的確有這種考量)。
他解決這件事的方式是在管狀彈倉內加上螺旋紋,讓彈藥在彈倉裡有角度的存放,保持彈頭和底火之間相互錯開,就沒有安全疑慮了。這是他的設計巧思。
這些新的步槍發射.25、.30、.32、.35 Remington,當時Remington新推出的彈藥,為Remington Model 14步槍,從1913年開始生產。
Remington Model 14
過不久,在1914年,新的子型號投產,發射.38-40 Winchester和.44-40 Winchester,是Remington Model 14-1/2。這些步槍一樣受歡迎,只是沒有達到Model 12的程度。到1930年代中期停產為止,Model 14總共賣出了125000把左右。
約翰·彼得森的下一個工作是Model 17。Model 17並不是他的設計,而是基於大名鼎鼎的約翰·白朗寧(John Moses Browning,我以後會寫他的)的設計。白朗寧在1913年申請了他的新泵動式散彈槍設計專利,並且在1915年被批准。這個專利的特色是:無擊錘、下方裝填、管狀彈倉、下方拋殼、可拆解方便運輸貯存。在專利批准後,白朗寧馬上把使用這個專利的生產權賣給了Remington。
Remington原本打算在1917年投產這個設計,可是由於一戰打得正熱,產能都被當下美軍訂購的槍枝佔據了,導致他們必須要等到一戰結束後的1921才能投產,成為了Remington Model 17,生產持續到了1930年代中期,產量70000把以上。(有很多槍都只生產到1930年代,因為當時的槍械市場被經濟大蕭條影響導致銷售不佳)。
Remington Model 17
這個設計在投產前有被彼得森和另一個在Remington的槍匠微微修改過(並且申請了修改型的專利),以讓這型槍可以進入大規模生產(這和以前介紹過的狄厄多內·約瑟夫·賽夫的工作類似),在這個時候他和白朗寧共同工作過。
現在被我們認為是最偉大槍械設計師的白朗寧,在晚年時曾經對一個美國陸軍少將、槍械專家兼作家朱利安·哈撤(Julian S. Hatcher)說:「世界上現在活著、最棒的槍械設計師是約翰·彼得森,而且大概也會是歷史上最棒的。」作家抗議,說白朗寧忘記考慮他自己的時候,他回答:「我這輩子的成就都已經是過去的事情了,但是他還年輕就已經這麼有成就了,未來是屬於他的。」(The Book of the Garand,Julian S. Hatcher著,1948年出版,第67頁。)
這基本上是槍械設計史上最高的讚美,很難找到另一個例子了。然而,現在我們還是覺得最偉大的槍械設計師是約翰·白朗寧,而不是約翰·彼得森。這是有原因的。
(Part 3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