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尺兩端〉
英國皇家空軍在一九四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以燒夷彈轟炸德國漢堡市。關恩‧戴爾告訴我們每一架飛機的炸彈標準攜帶量與彈種,包括:
大量的四磅燒夷彈與三十磅炸彈。前者的功能是燃燒屋頂,後者則可以穿透深入建築物內部。還有四枚一千磅高爆彈,目的是在大面積範圍內炸碎門窗,讓街上坑坑洞洞、堆滿土石瓦礫,阻止救火設備與器材及時抵達。
但是,在又熱又乾,能見度又好的夏日夜晚,對著人口集中的工人住宅區域進行少有的密集轟炸,結果出現歷史上的新現象:火暴(firestorm)。
火暴涵蓋的面積大約四平方哩,中央地帶的空氣溫度約攝氏八百度,從外圈進入的對流風強度相當於颶風。
一位倖存者說,風的聲音「就像惡魔在冷笑……」幾乎所有位於火暴圈中的建築物都設置了地下防空所,但是躲在其中的人,沒有一個人活下來。
他們就算沒有燒死,也因為一氧化碳中毒而死。若是冒險逃到街上,則要冒著被對流風刮進火暴中心的危險。
漢堡市七萬人死亡。一九四五年另一次以德勒斯登市為目的的類似燒夷彈轟炸,則造成約八萬多人死亡。
東京蒙受兩次燒夷彈攻擊,總共造成二十二萬五千人死亡。落在廣島的那枚原子彈,造成七萬人死亡。
二次大戰期間,同盟國與軸心國的轟炸機組員,殺死了數百萬和自己妻子、小孩與父母一樣的婦女小孩與老人。每一架轟炸機上的飛行員、領航員、投彈手、與槍砲手能夠殺戮這麼多的平民,主要都是依賴距離因素提供的心理保護。
他們的智力能夠了解自己所作所為造成的恐怖結果,但距離因素讓他們能夠在心理上否認這個結果。雖然一首流行歌說:「遠遠地看,你似乎是我的朋友」,但其實遠遠地看,你完全不像是朋友;遠遠地看,我可以不把你當人;遠遠地看,我也聽不到你的嘶吼。
亞述王西拿基立在西元前六八九年摧毀巴比倫城:
我夷平了整座城市,每一座屋舍,從地基到屋頂。我摧毀它們、然後用火燒它們。
我拆毀了外城與內城的城牆、寺廟、與通天神殿,將碎磚丟棄在阿納圖運河中。
我摧毀了巴比倫,砸爛了它的神、殺了它的每一個人之後,我將它的土翻起,倒入幼發拉底河裡,讓河水帶著流到大海。
在巴比倫城,一定有人要負責壓制那些嚇壞的巴比倫人民,還有人要負責刺、砍他們。一個接著一個。爺爺掙扎、哭泣著看著他的孫兒、女兒、兒子遭到屠殺、姦淫。
父母看到自己的小孩被姦被殺只能哀嚎、萎凋。
漢堡市與巴比倫城發生的事情,差別在哪?就結果來說,沒有差別。兩地的無辜人民都恐怖地死亡,城市也都毀滅。所以,差到底在哪裡?
差別,就是納粹劊子手對猶太人的所作所為,與盟軍轟炸機投彈手對德國與日本人所作所為之間的差別。
差別,就是卡萊少尉對一個越南村莊所有村民的所作所為,與許多飛行員與砲兵對類似越南村莊的所作所為之間的差別。
我們對巴比倫城、奧斯維茲與美萊村的屠夫惡行了解越多,情緒上就會越厭惡那些人瘋狂與奇怪的精神狀態。
我們不能明白,同為人類,他們怎麼會對另一批人做出如此不人道如此殘忍的事情?我們認為這是謀殺,不管他們是納粹還是美國的戰犯,我們都會捕捉、起訴這些該負責的罪人。我們起訴了他們,可以坦然地主張,這些是文明社會不能容忍的偏差行為。
但是,大部分人想到轟炸漢堡市或廣島的另一群人時,卻不會厭惡他們的作為,至少不會像對納粹劊子手一樣那般厭惡。
當我們能夠設身處地體會轟炸機組員的情緒時,大部分的人都不真的覺得,換成自己就會做出不一樣的事情。因此,我們不會認為那些人是罪犯,我們會合理化他們的行為,大部分的人甚至會有個直覺,以為自己也可以做出像轟炸機組員一樣的事情,但是卻不能做出那些劊子手做的事情。
從受難者的觀點來看,痛苦確實有性質的區別。這點雖然很不可思議,卻無法否認。奧斯維茲倖存者得到創傷的原因,是因為那些做為是針對他們而來的,這種經驗因此讓他們一輩子都必須承受心理損傷。
但是漢堡市轟炸的倖存者卻只是某個戰爭行為下的附帶受難者,他們因此能夠將自己當時的經驗拋在腦後。
葛倫‧葛雷學的是哲學,二戰時在情報單位服務,工作室與間諜、納粹同盟、集中營倖存者等平民聯絡。他了解死亡的確有性質的區別:
死亡之所以有性質的區別,不在於死亡是否頻繁出現,而是在致死的方式不同。作戰死亡的原因,通常是因為同類主張、積極地要置我於死地,但是他們可能根本看不見我,跟我也沒有特別過節。
敵意致死,而非意外或自然因素致死,才是戰爭與和平的根本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