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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有感而發(根本就是又在發牢騷XD)
作者:いみなし♥つるぬま│2008-08-06 07:27:48│巴幣:0│人氣:207
今日胡思亂想內容如下↓
其實同性戀(BL/GL/GAY/LESBIAN)並不是異常更不犯法。只不過是因為世界上某些自認為「大眾」的「多數者」乃異性戀者,就自以為是地定義同性戀不正常變態,這種思考方式是很狹隘、老古板,隸屬於上一個世紀的思考邏輯,對此非常不以為然更加嗤之以鼻。
對於現在社會加諸在七年級生以及年輕人身上的刻板印象如草莓族、愛用火星文以及國文能力很差感到反感,--雖然的確是有這樣的人,但這根本是一竿子打翻一群人。會造成不了解的人的刻板印象…
如果因為愛的事物種類很多就叫花心,那我承認我很花心,
如果喜歡ACG整天待在家裡耍自閉不出門叫宅,那我承認我很宅,
如果三隻小豬都可以被一個教育部官員當做成語來使用,那下一代國語文能力差的錯在於上樑不正。
如果因為挫折就哭泣因為壓力就放棄就叫草莓族,那意思是說除卻所謂七年級草莓族以外的人都不會有這種狀況發生?
只是搞不懂既然一個人來也一個人走,為何非得被迫去適應群居生活。
但即使相遇是為了分開,我也希望與你相遇,--至少在你走了之後,我還擁有回憶…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49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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