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中國國產遊戲《
原神》的實機遊玩影片發布後,立刻就深陷抄襲風波!其實這已經不是米哈遊第一次被轟抄襲,先前的作品《
崩壞》也是讓很多玩家三觀崩壞,不過吵吵嚷嚷,米哈遊還是成功賺錢了,於是後來《原神》這款遊戲也走抄襲路線,好像也不太讓人感到意外!
到底是怎樣的抄法?
如果說《崩壞》是挪用眾多遊戲元素的默默「抄」,那這次的《原神》就是開門見山的大膽「抄」,對像是2017年被封為神作的《
薩爾達傳說:曠野之息》,到底有多像?不少實況主與玩家都整理了兩款遊戲的對比:
- 環境背景相似:遊戲的色調、景象、光影非常相似,不少玩家表示,光看到《原神》影片就一秒想到《塞爾達傳說》。
- 核心玩法雷同:主角都是被叫醒後展開大冒險,進到廟宇(神廟)破關後到七天神像(女神像)前獲取能力,開啟寶箱要素、機關套用、料理系統等.... ..多到實況主吐槽到嘴巴都痠了。
- 遊戲介面一樣:玩法相似就算了,遊戲的UI也沒有改,例如背包開啟介面、角色攀爬動作、姿勢、體力與血值的耗費方式幾乎一樣,相似程度高到玩家們的血壓也高了起來。
雖然眾多玩家的撻伐聲浪一直沒有平息,甚至在動玩展上《塞爾達傳說》的粉絲也到《原神》攤位進行抗議,但在米哈遊發表的聲明《給玩家的一封信》中完全否認抄襲,米哈遊的粉絲也槓上其他玩家,戲稱哪款遊戲沒有借鑑、哪款不抄襲,還笑指塞迷免費幫《原神》炒熱度。
如果今天台灣發生兩款遊戲抄襲,會有法律問題嗎?
首先來了解一下法律上的抄襲:
指的是一種侵權行為,在法律上的定義是指違反著作權法的「著作財產權」。根據著作權法第10條,當著作人在完成著作時,就享有著作權,創作者不需要主動去註冊或登記。而侵害著作財產權,簡單來說就是違反了作品的「重製權」與「改作權」。
- 重製權:是指用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各種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的重複製作一個作品,比如像是最直接的盜圖、盜文這種「完整複製」的類型,擅自盜用別人的創意,就是重製;但像模仿他人作品再據此創作這種「抄襲」的類型,也有可能構成重製。
- 改作權: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將原著作另行創作。
有些人會辯解自己是模仿、借鑑、致敬、甚至是二創(例如
谷阿莫就曾主張「二創影片」),但其實「
只要沒有經過創作者同意,擅自重製就是犯法」。
法官會依照兩個條件去判斷:
- 有沒有「接觸」過原作:有沒有看過或聽過原作品。
- 作品的「實質近似」程度:兩個作品看起來很像。
在這次的事件中,律師認為要真正被法律認定有違反法律,還是相當困難的
抄襲最大幫兇:民眾著作權認知不足
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妙的是,儘管風波不斷,其中還涉及資安問題,但《原神》最終還是如期上市,且短短4天就獲得全球1,700萬次下載,讓中國遊戲界傻眼,也無奈嘆道「不尊重原創,就是因為抄襲有人買單」。
反觀台灣,抄襲的事件也不少
,Lo-Fi House二創抄襲就是一例,而先前
青峰也因為著作權問題被恩師提告,不過普遍來講,大部分的民眾還是沒有很在意,也讓創作者的環境越來越艱難,如果同樣的事情不斷上演,最終危害到的還是整個創作生態。
只會有更多原神2.0 3.0出現,不會再有下一個像曠野之息這麼強的神作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