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個禮拜開始,隨著颱風過境中南部的天氣也跟著陰晴不定,不過對於從事「營造業」的我來說算是個利多、好消息:
至少這意味每天的平均氣溫不會再那麼高了。
下午出門前看了一下過窗外,地面濕濕的,是下過一場雨的;
頂著稍微有點烏雲的天空我還是決定跟祂賭一把:
沒帶雨衣就出門了(選擇一)。
剛騎上摩托車沒幾公尺遠,天已經開始飄起毛毛細雨
要不要回頭去拿雨衣呢?(選擇二)
ON。
任何決定都是要付出代價的:無論是「生活」或「人生」。
還沒騎過一千公尺,大雨已經傾盆而下,
而「鐵齒」的我著實變成了一隻落湯雞;
「淋雨」從學生時代開始對我而言就不是什麼新鮮事、早已稀鬆平常,
我仍舊決定「泳」往直前、照行程走(選擇三)。
停紅綠燈時旁邊一位大姊忽然叫住了我:
『你全身都淋溼了,我這有多一件給你穿。』
這位大姊「顯然」非常地堅持,而我也「顯然」很堅持地拒絕:
非到情非得已之際實在不想欠任何人人情了:無論是熟人或陌生人。
(選擇四)
實在不擅長應對這樣的「堅持狀態」(她已經拆開了輕便雨衣的包裝),
為了「逃離」著樣的僵持,在綠燈前幾秒我「稍稍」違規了一下:
「紅燈右轉」(選擇四、)一輛警車剛好開了過去,
但顯然沒有要攔我的意思:PASS。
後來我一直在想:什麼狀況下你會遞給陌生人一件雨衣?
你為什麼要給陌生人一件雨衣?
活得越久,我彷彿對這「人世間」愈發冷感與無情了。
然而反過來說,如果在現實生活的路上我們都能做一個
「在雨天為他人遞上一件雨衣、遮風避雨的人」,
那麼在「網路」上就算對陌生人我們應該也自然而然的
會多出一分體諒與溫柔(你要說是:尊重or包容or友善都可以)才是吧?
諷刺地,我們(廣大的網路使用者們)一方面駕輕就熟地
在「網路」的聊天室、留言板、遊戲裡用上所有成人「現實」世界
的負面例子在處理「網路上」的人際關係,
另一方面卻又好像基於「高尚的理由」:
要保護「遊戲」這虛擬的「最後一塊的伊甸園」、聖地
而不准許他人談論政治......
我怎忽然嗅聞到有種中共入侵、箝制言論自由的「獨裁」氣息?
現實裡,我們老批評「司法」、「官僚體系」要改革,
然而,腐敗已久的「網路風氣」難道就不需要有人站出來
發聲、端正、改革?
如果說一個「企業文化」是由高層、主管到小職員的「共業」,
那麼,「網路文化」何嘗不是?
如果說層出不窮地發生在校園的「霸凌事件」是小孩最天真無邪的
邪惡表現,那麼在「電子化」的虛擬世界裡究竟有多少「天使」
已經將「諸神黃昏」的戰場轉移到了網路?
在主管機關、法律顯然不想管這「小孩玩意兒」,
警察也許只對「詐騙集團」有興趣的時候。
有時想想,臺灣的法律真的很可笑:
大企業違反「勞基法」、汙染環境罰個幾十、幾百萬了結沒事,
人家笑笑:我後面幾千、幾億在賺;
沒有罰則甚至懲罰太輕,也許都造就了現今的「網路生態」,
也許「沒有發聲,就沒有發生」?
也許每個「受害者」都站出來當「王瑞德先生」會改善?
我不知道。
開始覺得如果《天堂》被家長們認為是「暴力」遊戲的話,
我也不會有什麼意見:畢竟這遊戲的營運機制有一半是建立在
「販賣仇恨」上,雖然從前我一貫認為:
說「漫畫」、「電玩」助長兒童/青少年「暴力」、「色情」
的社會指控太沉重,然而,生活在「網路」世界裡的我們
有想過「自律」過嗎?
或許有吧?
或許沒有吧?
(選擇五、)
我不知道。
P.S.至少我先從自己做起:就算不喜歡妳,也不會放肆地傷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