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之牙:
來普及一下對岸的那個小說事件來源吧
對岸的閱文集團(目前對岸最大的網路小說公司)出了一個條約是
"延長對作品的擁有權至50年"
原本與"大多"作者簽訂的契約是擁有作品的改編權(動畫化,影視化、電影化、漫畫化)5年
作品連載"結束"後五年內公司都有權,作者連載作品期間,要保留訂閱給公司錢
但連載"結束"後,可以在慢慢開放那些需要錢訂閱的部分
但現在推出的"延長對作品的擁有權至50年",內容包含作者變成一個打字的槍手而已
沒有自己的心血作品權力,甚至自己的作品被影視化也沒有"建議權"
很多作者寫書不只是想賺錢也是想留一個名,這樣搞就失去所有了
經過所有作者抗議,對方又重新詮釋原合同的契約,
1.乙方要按照大綱進行創作並完稿(也就是亂打一通湊字數的肯定不行)
2.乙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的字數及時間交稿、完本(時間沒有明確的約定,但字數的約定就是前面的那個預計字數。我當初就十分自信的寫了幾百萬字的預計字數,三本太監書都是幾百萬字,哈哈)
3.乙方承諾每月累計字數不少於X萬字(也就是說哪怕你只有一個月沒達到X萬字,你就是不滿足要求的)
那些反對協議,匆匆結束作品連載的作者因為違反合約,之後的作品只要沒達到特定字數
就被視為"沒有完結"狀態
沒錯,想把自己的書訂為完結狀態需要經過網站同意,如果你的書是很差或者很紅的,
公司不把作品訂為"完結"狀態,作者人就被死死綁住,只能一直"沒有工資",
也不能收到創作文字的錢,一直寫下去,因為第三條是每月要完成X字數的"義務"
沒有完成就被告
05-10 15:26
米矢粒:
靠杯~ 沒收到錢不寫了還會被告喔!! 也太誇張了吧[e17]
05-10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