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於ptt.cc循正當管道申訴ptt保險版版主Leepofeng的不當作為,
Leepofeng不思悔悟也就算了,竟公然在公開的申訴版面上抹黑本人恐嚇他人,此行為嚴重妨害本人的名譽,特以此照片為證:
照片中被Leepofeng包庇遮去的ID正是中山大學光電所某博士後貨色,壞事做多到認為看到id別人就知道他現實中是誰(申訴版並沒規定要遮去他人ID),此人的惡行,從惡意栽贓本人是黑心業務員,到冒充本人ptt id amateratha 在網路上招搖撞騙,到用跳板程式來本人blog留言謾罵被我逮到,還想在檢察官面前把事情都推給實驗室其他無辜的學弟們,這人品行如何就不需要評論了!!
重點是Leepofeng於文中公然宣稱本人恐嚇他人,但是提供的連結卻是他被本人痛罵一頓的此篇:
文中內容本人已經請教過律師,『毫無涉及恐嚇之嫌』,內容被我警告過的,也只有一個造謠到讓一堆業務員都火起來的王冠智,而此人的諸多劣行,版上的保險流言系列都是證據,本人何來恐嚇?!歡迎各位讀者點閱,看看究竟是誰在扯謊!
PS:此文發於5/8,本人已經公開於5/9要求Leepofeng一個星期內公開道歉,直到今天Leepofeng仍置之不理,5/16號沒收到正式回應,Leepofeng你就等著收傳票。
此文中提到什麼本人於水桶期間開分身,這對有經驗的ptt使用者來說根本是笑話,
水桶期間開分身若屬實,Leepofeng身為版主,大可直接依照規定詢問嫌疑人、送帳號部查詢,查證屬實後版規執行,加長水桶期限,根本沒必要在被我申訴其失職偏袒的惡行後,才又提出這種說詞卻又不舉證,惡意抹黑、混淆焦點的意圖實為顯著,這種作法跟候選人宣稱對手有外國國籍,這種明明能直接給對方死的證據卻不拿出來狂打烏賊戰術有什麼不同?
(我這不是版主的人都還比他熟規定,到底現在是什麼狀況?)
另外所謂描述別人主動公開的姓名『違反個資法』,這也是笑話一則,主動公開自己的姓名,就已經沒有個資保護與否的問題,那個主動公開姓名的是誰?就是先前多次公然造謠的王冠智,Leepofeng假借名義處罰本人,這種行為只是做實本人對其執法偏頗、包庇、縱容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