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仁宗」的畫像
1311年,元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即位後,以格例條畫有關於風紀者,類集成書,編修成一部專門的監察法規《風憲宏綱》。 並命監察御史馬祖常作《風憲宏綱序》。仁宗為了修法,根據《至元新格》開始編修新法律,允中書所奏,擇耆舊之賢、明練之士,時則若中書右丞伯杭、平章政事商議中書劉正等,由開創以來政製法程可著為令者,類集折衷,以示所司,分為《制詔》、《條格》、《斷例》三部分:此外將介於《條格》、《斷例》之間的內容編成成別類。
1312年,仁宗將其儒師王約特拜「集賢大學士」,並將王約「興科舉」的建議「著為令甲」。1313年,仁宗要求中書省議行科舉。中書省官員建議只設德行明經一科取士,仁宗同意。同年12月6日,元仁宗正式下詔恢復科舉,以南宋朱熹集注的《四書》為所有科舉考試者的指定用書,並以朱熹和其他宋儒注釋的《五經》為漢人科舉考試者增試科目的指定用書。這一變化最終確定了「程朱理學」在今後600年裡的國家正統學說地位,因為後來的明清兩朝的科舉取士基本沿襲元朝的科舉制度及其實施辦法,並在其基礎上進一步加以發展、充實和完善。
在當時的科舉制度下,中書省對於「鄉試」、「會試」(其名始見於金朝)、「殿試」的舉行時間,每次考試的錄取人數、考試內容、考官來源、各行省的鄉試錄取名額分配、考場紀律等都做了詳細的規定。以「鄉試」來說,每三年一次,都是在農曆八月二十日舉行,全國共在17個省級區域設17處鄉試科場,按照不同地方的人口、民族進行名額分配,從赴試者中選300名合格者,次年二月到大都參加「會試」。值得注意的是,高麗王朝所在的「征東行省」也有鄉試科場,並在300名鄉試中選者中有3人的名額。
1314年,全國舉行鄉試,一共錄取300人。同年間,科舉之外,大元國內發生兩起動亂:
第一,元仁宗下詔在江浙、江西、河南等三行省地進行田產登記,清查田畝,以增加國家稅收,史稱「延祐經理」。但是當1314年農曆十月經理正式實行時,由於官吏的上下其手導致的執行不力,很多富民通過賄賂官吏隱瞞田產,很多貧苦農民和有田富民則被官吏亂加畝數,廣大農民深受其害,最終導致1315年江西贛州「蔡五九起義」。蔡五九攻陷汀州寧化縣,僭號「蔡王」,於是朝廷遣江浙行古平章政事張驢等討之。雖然兩個月中就平定了「蔡五九起義」,但是元仁宗迫於形勢,不得不停止經理,並減免所查出的漏隱田畝租稅,「延祐經理」以失敗告終。
第二,察合台汗國大汗也先不花因為邊界問題,與元朝和伊利汗國發生衝突。也先不花入寇,元仁宗出兵西北,伊利汗國大汗完者都亦同時發兵,也先不花便受到元朝和伊利汗國的夾擊,也先不花戰敗收場。此為元仁宗在位期間最亮眼的武功戰績。
另外還有個小插曲:東北高麗王朝,「忠宣王」王璋將高麗國王之位讓給了兒子王燾,韓國史稱「忠肅王」。與此同時忠宣王將「江陽公」王滋之子「延安君」王暠送往元大都,成為元朝的人質。
1315年農曆二月初一,300名鄉試合格者在大都舉行會試第一場,初三日第二場,初五日第三場,取中選者100人。同年農曆三月七日,100名會試中選者在大都皇宮舉行殿試(廷試),最終錄取護都答兒、張起岩等56人為進士。
元仁宗「延祐經理」的田產制度雖然失敗,但科舉制度算是元朝統一以來空前的成功:自仁宗下詔恢復科舉後,距離
「元太宗」窩闊台1238年的「
戊戌選試」已經有
75年,
天下讀書的士人至此再次獲「晉身為官」的途徑,方便了不同社會階層間的流動,緩和了社會矛盾。
1316年,元仁宗自1311年開始修法,花了近5年時光,書成。書成之後,又命樞密、御史、翰林、國史、集賢之臣相與正是,經8年而事未克果,以致這第二部新法典遲遲未推行。同年,仁宗特授作為人質的高麗延安君王暠「開府儀同三司」、「沈王」,給予位等三公的待遇。此外,高麗忠宣王亦將瀋王的爵位讓給了王暠。
1317至1319年間,元仁宗夙夜匪懈,勤於政事:撤換擾亂軍民的宗王(1317年,諸王脫脫駐雲南,擾害軍民,以按灰代之),時有地震、飢荒、大水等天災(1317年,山西冀寧路一直發生地震;1318年,四川懿州、內蒙和寧路、廣東德慶路亦發生地震,同年夏天大同路金城縣有大雨雹;1319年,庚戌,大同縣雨雹,大如雞卵),仁宗常下令「置義倉」、「發粟糧」、「撥鈔米」賑災,救助災民與饑民,並浚通運河(1317年,復浚揚州運河;1319年,浚會通河),以利水路運輸;1317年夏天時,仁宗還會露香默禱,為民祈雨;仁宗還令監察官徹查不法,罷免貪官(1317年六月乙巳,太陰犯心。內外監察御史四十餘人劾鐵木叠兒奸貪不法。戊申,鐵木叠兒罷)。1317年冬天時,仁宗還敕刑部尚書舉林柏監大都兵馬司防遏盜賊,仍嚴飭軍校,制其出入;時有贛州路雩都縣里胥劉景周,以有司征括田新租,聚眾作亂,仁宗敕免征新租,招諭之。
1319年秋天,來安路總管岑世興叛,據唐興州,仁宗賜璽書招諭之。仁宗其皇姊「大長公主」祥哥剌吉作佛事,釋全寧府重囚27人,仁宗敕按問全寧守臣阿從不法,仍追所釋囚還獄,命分簡奴兒流囚罪稍輕者,屯田肇州。時「晉王」也孫鐵木兒所部民,經剽掠災傷,為盜者眾,仁宗敕紥魯忽赤囊加帶往,與晉王內史審錄罪囚,重者就啟晉王誅之,當流配者加等杖之。同年冬天,木邦路帶邦為寇,仁宗敕雲南省招捕之。
中書省臣言:「曩賜諸王阿只吉鈔三萬錠,使營子錢以給畋獵廩膳,毋取諸民。今其部阿魯忽等出獵,恣索於民,且為奸事,宜令宗正府、刑部訊鞫之,以正典刑。」制曰:「可。」仁宗禁民匿蒙古軍亡奴。仁宗諭臺臣曰:「有國家者,以民為本。比聞百姓疾苦銜冤者眾,其令監察御史、廉訪司審察以聞。」元仁宗晚年命皇太子碩德八剌參決國政,封宋儒周惇頤為「道國公」。仁宗還遣宗正府「紥魯忽赤」(元朝最高司法行政長官)二員,審決興和、平地等處獄囚。
元仁宗自幼熟讀儒籍,傾心釋典。他從十幾歲起就師從著名儒士李孟,儒家的倫理和政治觀念對他有很強的影響。他在登基稱帝之前,先後在身邊任用的有王約、趙孟頫、張養浩等漢儒、藝術家、翻譯家、散曲作家。仁宗不僅能夠讀、寫漢文,還能鑑賞中國書法與繪畫,此外他還非常熟悉儒家學說和中國歷史。
元仁宗在位期間下詔下令將《貞觀政要》、《帝範》、《資治通鑒》和儒家經典《尚書》、《大學衍義》等書翻譯成蒙古文並刊行天下,令蒙古人、色目人誦習。 仁宗支持下刊行天下的漢文著作包括:儒家經典《孝經》、《烈女傳》、《春秋纂例》、《辨疑》、《微旨》以及元朝官修農書《農桑輯要》。
1320年3月1日,
元仁宗在大都光天宮病逝,享年三十五歲。他是繼
「元世祖」忽必烈之後,又一位相當重用漢臣、重視儒學的蒙古元朝皇帝。
他天性慈孝,聰明恭儉,通達儒術,妙悟釋典,禮遇高麗世子,平居服御質素,澹然無欲,不事游畋,不喜征伐,不崇貨利,正如其廟號般「仁厚」。可嘆他「延祐經理」等稅收、田產等制度又改革不力,
能力上不及世祖,但積極推廣教育、懲治貪官、平定賊寇、疲於賑災等事蹟,
不失為「勤政愛民」的儒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