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辦法
一、徵件方向:
徵集兩岸民眾自身、或家屬或親朋好友因兩岸遷徙所引發的生命故事,例如1949大遷徙之見證者或其家族親友在兩岸遷徙前後的生命紀事、1978年開放交流後的動人篇章…等等真實經歷分享。
二、徵件類別:
圖文說故事:
徵件內容:以真實故事為限,限散文形式,800─1,000字。配圖至少1張,圖片張數不限,並搭配圖說。
兩岸民眾皆可投稿,依來稿地區分成臺灣組及大陸組。
徵件方式:請於報名系統上傳徵件檔案與圖片原始檔。
影像說故事:
徵件內容:
1) 紀錄真實兩岸故事的常民口述歷史影片
2) 除了因遷徙衍生之生命故事,舉凡精神性的家訓、家鄉菜譜、祖傳秘方、家鄉歌謠……等非實體之傳承內容,亦可轉換以影音製作方式呈現。
片長20分鐘以內,不限形式,拍攝機器不拘,如手機、相機、攝影機等皆可,語言請以普通話為主,若有方言請上字幕。
兩岸民眾皆可投稿,依來稿地區分成臺灣組及大陸組。
徵件方式:請於報名系統上傳影片簡介(word檔)與影片連結。
※ 註:影片請先上傳至個人雲端,再於報名系統上提供連結,連結請開放權限供主辦單位下載。台灣組雲端請使用google drive、大陸組雲端請使用騰訊微雲
三、徵件規範:
1. 稿件以真實故事為限,並需提供故事出處、主角姓名、年齡、家鄉省籍,以及主辦單位要求之背景資料備查。
2. 所有投稿作品須經本會審查後由本會處理上稿作業。
3. 投稿者須填寫基本資料,並詳閱徵件注意事項,投稿完成即表示同意本活動之相關法律規範。
注意事項
一、活動報名及投稿方式,一律透過網站平台作業。
二、所有徵件作品主辦單位將悉數保存,做為珍貴歷史材料備查。為擴大本計畫推廣成效,著作人應同意授權財團法人沈春池文教基金會將徵件作品以任何形式、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地域行使推廣。
三、無論投稿類別為何,均須以真實人/事/物為限,不得有造假、抄襲、翻譯、冒名頂替等情事。如不符規定,所產生法律責任由投稿者自行負擔。
四、所有徵件作品請自行留存底稿,恕不退件。
五、投稿作品內容如有偏離本計畫,或有違公序良俗或挑起社會對立,或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虞者,主辦單位可逕行取消其參加權利。主辦單位同時保有刪修不雅或敏感字眼之權。
六、參加者填寫本活動所需個人資料後,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保存及刪除,本活動所有個人基本資料,僅作為領取獎項及申報個人所得使用,不移作他用。
七、活動期間,若發生問題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活動無法進行,主辦單位保留變更、終止本活動及獎項增減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