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向教養真的很重要。還記得小時候家境不算充裕,許多東西常都是親戚贈送。親戚之間怕媽媽有壓力,都會隨口說:「這是多買的。」、「我們是順便」、「剛好有剩的。」
然而媽媽個性比較悲觀,常常對我說:「這是人家不要才給你們的!你們是撿人家不要的!」
也許是希望我和弟弟要感恩,但這仍對我弟弟造成了一些影響,我們常常收禮的時候各種彆扭,甚至對別人的好意面露嫌棄、互使眼色。但後來長大之後,遇到一位溫柔睿智的老師,老師和媽媽溝通過後,說我聽話只聽了一半。
「哦,其實媽媽應該不是要讓你們把自己的價值跟『不要』劃上等號,也許是希望你們要送人東西之前要想想『對方真的需要這個東西嗎?』、『這個東西還堪用嗎?』、『是否有考慮到對方的心情才贈送』、『送到手上時會是什麼感覺』、『送的時機適合嗎?』、『別人如果沒有能力或意願回報,自己會不會心懷芥蒂?』」特別是最後一個,讓我反思許久。究竟我們是為了什麼原因送禮的呢?我想其實應該就只有一個原因,希望別人過得好,希望自己的心意成為一種祝福和尊重。
前幾年看到有幾位作家同行送書給讀者,但讀者把它公開變賣了。雖然不知讀者是出於什麼原因,但我相信那本書都或多或少在某些地方幫助了讀者。或許是為他們增加排場、或許是某個理念或一份感動的交換,又或者是為讀者賺了(或省了)一些錢財來溫飽,或許是掙得架上的新空間,也可能是讓其他人多認識世界上有你這位作家,這都不是天大的壞事。
出生在解嚴之前的我,認為天大的壞事,只有台灣不再擁有出版自由這一件事。
其他相較之下,都是小事。
(是說,小時候以為芥蒂是心臟裡面長了植物,第一次聽到還大哭哈哈。)
我慶幸自己後來在「不要的」這件事上,有和媽媽和解。文字確實有力量,說話就跟送禮一樣。我們從來就不是因為「自己不要」而對人吐出言語。
附圖是沒有芥蒂,只有厚軟下巴的柴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