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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人專欄] 淺談親密關係:一、親密關係介紹

作者:綠葉小仙子│2018-12-04 14:04:00│巴幣:304│人氣:1634
  如果所有人類都有機會修到這類型的課程,我想社會上就不會有那麼多情感問題。

  只是即使所有人都有機會學習到這樣的課程,卻難以確保每一位學習的學生都能夠學習到正確的知識與觀念。因為要達成「授課老師、選用教材與學生」皆能客觀、理性探討這樣三位一體的條件很難統一達成。先不說每位學生的家庭背景塑造人格特質衍生的學習熱忱或是思考邏輯差異,光是每位老師的教學方式和每位文本作者想要在作品表達的核心內容就截然不同──就像這篇文章到大學還得上這種充滿歧視的課真的傻眼提到的教授與文本作者。不過老實講,這樣在概念上傷害學生的教授還算普通了。這世界、這社會可是存在著一群傷害學生身體與心靈的老師。我相信這不用我多說,在網路上打幾個關鍵字就能搜出一大堆相關事件。

  「老師,我覺得這些課程比起現在坐在教室的我們,教室外的民眾反而更需要學習。」
  「是啊。但是那些教室外的人就是因為沒辦法聽到,所以才需要你們學習,把這些觀念學起來幫老師分散到外面去。」
  這是之前我去年在性別社會學課堂下向老師提出的疑問與得到的解答。在當時之前我其實是早已明白的──自己能夠學習很好,但如果能將自己的學習運用自己的能力向其他沒有學習的人分享一般不為人了解的冷知識或是新觀念的話就更好了──然而直到最近才做出實際的行動,花上數個月數個禮拜的時間與精力換來沒有什麼人氣的結果。縱使這些花費的時間與精力沒能做到太好的宣傳,至少書寫的過程得到的樂趣與知識的收穫讓我樂此不疲,成為了我繼續寫下這第三篇淺談的動力。
  
  在開始這篇文章之前我必須先聲明:以下有些觀點可能不符合現今社會上的主流。如果讀者看完感覺不喜歡,還請自行無視當作沒看見。當然你想要與我長篇大論我很是歡迎,但僅限理性討論,而非留言單純的攻擊字眼與句子。


  一、親密關係介紹
  (一)什麼是「親密關係」。
  人類在生物學上屬於群居動物的一種,因此人類如果要生存就要與他人互動。這樣「人與人之間的互動」的意思人類賦予它一個名詞,叫做「人際關係」。至於人際關係這個名詞我想各位讀者應該不難理解,還能略講幾種關係。例如家人、手足、朋友、情人。其中「親密關係」正是人際關係的一種,代表關係中的親密。不過在現代「親密關係」一詞普遍用於情人,最多也只有用於家人中的親子關係。因為親密關係有以下四點特徵:

  1.彼此持續的長時間行為互動。
  2.彼此在生活、性格、心靈、思想等等各個層面相互影響,一種相輔相成的概念。
  3.彼此對彼此有著情感依戀,並且在關係中取得滿足感。
  4.彼此共同生活。

  人在孩童時代對父母抱有情感依戀。這些在歷史上的心理學不論是依附理論佛洛伊德認為孩童的伴侶選擇會傾向父親或母親的形象或是其他學者的研究都早有大量的文獻。不過當孩童長大有了對於其他異性或是同性的了解與喜歡,孩童會自動地將情感依戀轉到另一個人,自動地不再對父母產生依賴或是戀愛的感覺。因此即使孩童長大成人還是滿足著以上四點,還是與父母保有親密關係,但由於孩子會尋找新的對象,與自己所喜歡的對象結合──這裡的結合並不單指身體上的結合,生活、心靈上的結合也是如此──孩子對父母的親密關係就不再那麼專注,轉而將親密的重心放在自己的對象。
  當然除了家人你可能還會想到。有些人的朋友關係滿足了以上四點,不但整天膩在一塊,已經有了老夫老妻的默契,還親密到喜歡做所謂的「身體接觸」,那他們是不是也能列入「親密關係」的一環?這當然可以。只是我剛剛說了「普遍」,普遍指的是客觀的多數現象。因此本文在接下來提及的親密關係皆指「伴侶關係」──也就是俗稱的「愛情」──而非家人或是其他類型的人際關係。


  (二)親密關係模式。
  讀者們應該都有聽過這麼一句台灣俗諺「一樣米養百樣人」。這句話表達著人類的多樣性,人們各自擁有不同的性格、思想與價值觀。在人類這樣的發展下,愛情有了難以數盡的排列組合。不過歷史上的社會學家與心理學家各自對這般複雜的愛情關係進行研究。

  首先提到愛情就不能不提到專門研究愛情的美國心理學家羅伯特.傑弗雷.史坦伯格(Robert Jeffrey Sternberg)。史坦伯格在1986年提出的《愛情三角理論》可以說是世界著名愛情理論排名前三。他認為愛情由「親密」、「激情」與「承諾」所組成,同時三種元素彼此單獨與交錯產生了八種愛情模式。

  愛情三元素。
  親密(Intimacy):兩個人在一起感到幸福。
  激情(Passion):兩個人渴望與彼此發生身體接觸。
  承諾(Commitment):兩個人決定與對方共度一生。

  八種愛情模式。
  無愛(Non love):什麼都沒有。例如陌生人、普通朋友或是感情冷漠症。
  喜愛(liking):只有親密。例如處在曖昧的友誼關係。
  迷戀(infatuation):只有激情。例如粉絲對藝人的追求,或是夢想與誰交往。
  空洞之愛(empty love):只有承諾。例如已無親密與激情卻被婚約綁住的婚姻。
  伴侶之愛(Companionate love):只有親密和承諾。例如老夫老妻。
  浪漫之愛(Romantic love):只有親密與激情。例如一夜情、小王小三。
  愚昧之愛(Fatuous love):只有激情和承諾。例如一見鍾情、網路情侶。
  全愛(Consummate love):親密、激情與承諾三者皆備,可謂完美的愛情。

  以上內容引用於超普通心理學。這本書不只講到愛情的心理學,裡頭還有其他種類的心理學。其中對於愛情心理學的講述也不只是只有史坦伯格的理論,如果對心理學有興趣的讀者不妨點進去看看。
  
  接著在性別向度與台灣社會(第二版)第三章有提到,《愛,異性戀與社會》的作者強森(Paul Johnson)在書中提到「愛可以被概念化成多種方式」,如浪漫愛、親密愛、匯流愛與性愛。這些概念光是從名詞上就可以感覺到是史坦伯格的簡化版,不過其中的「浪漫愛」與「匯流愛」倒是被一位叫做安東尼.紀登斯(Anthony Giddens)的社會學家於《親密關係的轉變》一書加以比較,並且推崇「匯流愛」的概念

  
  浪漫愛:顧名思義就是浪漫的愛情,也就是愛情中充滿被社會灌輸給我們的傳統刻板印象以符合我們從小的所學。例如男人要體貼,要帥氣,要強壯,要主動,要有想法,要能獨立,要有自信,要表達意見;女人要溫柔,要害羞,要嬌小,要比男人矮,要小鳥依人,要會煮飯,要會打掃,要安靜,要被動。你只能愛我,我只能愛妳。你跟我都不能認識新的異性朋友,要主動地跟異性朋友保持距離。我們只要在一起就是一輩子,沒辦法分開,上演「白馬王子要去拯救公主,公主等著被白馬王子拯救,然後兩人在一起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的情節。

  這個社會教導女性「陰柔」,因此女性對愛情較有幻想,被動地等著被男性追。同時對男性的條件較為檢視,為了達到自己腦內幻想的標準;這個社會教導男性「陽剛」,因此男性得主動地努力追女性,在愛情中的表現比較務實。從以下這些我隨手一抓的真人真事案例可以看出男女對浪漫愛的理解與差距。

  假設你看到這裡開始產生「我在以偏概全」的想法的時候,我得再次重申:上面我也說過了,人有百百種。每個人都會因為出生家庭與學校教育環境的不同遭遇不同的事情,進而衍生出每個與眾不同的自己。所以並不是所有女性被動,所有女性愛幻想。也不是所有男性主動,所有男性偏務實。這些只是從學術上觀察到的客觀現象,也就是大多數人會表現出來的現象。如果你認為我說的不對,反對學術上的理論,或是我找的文章太過偏頗,你可以每天注意Dcard的女孩和感情版或是PTT男女版這些感情發文的大方向論壇。每天層出不窮的感情問題與對愛情的抒發也許可以讓你耳目一新。


  匯流愛:細水長流般的愛情。彼此向對方完全地敞開心胸,坦白自己的想法與對方溝通。平等地互相為對方付出,同時讓自己保有自我價值,並且尊重對方保有自我價值。這樣的愛沒有限定性別,沒有限定對象。不一定轟轟烈烈,也不用期待彼此能愛著彼此多久。既然現在當下有這個機會交往,那麼就讓我們好好珍惜這段關係。不管未來如何,至少我們盡力地讓這段關係不留遺憾。
  因為匯流愛的模式非常單純,裡面沒有包含任何對於愛情幻想的激情,皆是強調「個人的完整性」與「對象互動的了解、溝通與協調」,也因此紀登斯稱匯流愛為「純粹關係」。

  謝爾登.艾倫.希爾弗斯坦(Sheldon Allan Silverstein)失落的一角》可以說是典型用來介紹「純粹關係」的例子。
  

  (三)親密關係的議題討論。
  我個人和紀登斯一樣喜歡匯流愛。然而根據上面提到的內容,讀者應該不難判斷現今社會主流是什麼親密關係模式。

  浪漫愛會是當代潮流,很大的原因就是因為「這是從古流傳下來的觀念,父母學習並且將他們學到的也教給我們」。這種從小根深蒂固的觀念不但很難修改,同時因為家庭是組成社會的單位,這些觀念變成了「風氣」在社會中流竄,導致人們會因為在意他人的眼光不敢說出、表達某些話某些行為,甚至有些人為了與同儕友好讓自己也順從了這股風氣。在這樣的情況下要透過教育教導孩子「理解他人與自己的不同」的「同理心」、「傾聽」與「尊重」實在是件難事,像是常見的孩童霸凌議題「外表」、「性格」、「性別」、「性向」與「身障」。
  既然已經知道從古至今代代相傳的概念難以修改,在這邊我便不會期望你看完這篇文章就能從浪漫愛的視野跳脫到匯流愛的視野。只是我想藉由這個機會向你挑戰你的愛情觀,讓你趁機對自己的愛情觀重新審視思考:我的選擇是什麼?為什麼我會選擇這樣做?選擇的原因是什麼?聽聽看為什麼別人會選擇這樣做,然後能不能接受別人的選擇?如果能,那有沒有可能試著嘗試做看看?要如何嘗試?如果不能,拒絕的原因是什麼?試著說說看為什麼不能?(詳細內容歡迎參考價值澄清法

  以下是授課教授應用價值澄清法在課堂上向同學們提出的五個問題。
  
  1.你認為什麼時候可以發生性行為?
  (1)結婚才可以。
  (2)穩定關係(交往)就可以。
  (3)你情我願就可以。
  (4)其他。

  2.你認為情侶如果交往到一定的程度,同居是不是必要?
  (1)一定要。
  (2)不用。
  (3)都可以。
  (4)其他。

  3.你贊成一夜情嗎?
  (1)贊成。
  (2)不贊成。
  (3)有穩定關係(交往)就不贊成。
  (4)其他。

  4.當你遇到理想的另一半,你希望對方有沒有性經驗?
  (1)有。
  (2)沒有。
  (3)和自己一樣。
  (4)其他。

  5.以原諒為前提。如果今天情侶出軌,對方在什麼情況下你會選擇原諒對方?
  (1)只有身體出軌。
  (2)只有精神出軌。
  (3)肉體精神出軌。
  (4)其他。

  各位讀者歡迎你們在底下留言自己的回答與原因。至於我的話,我是選33441。
  
  1.我認為只要是成年,並且自己在能夠自主的情況下決定發生性行為,那麼只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就好,無須理睬他人的看法。
  2.同居與不同居兩邊各有優缺,因此我認為同居與否對我來說沒有太大的影響。
  3.這題算是五題中比較有爭議的題目。以課堂上五十多人的比例不贊成佔了一半以上。我自己站其他的原因是「我贊成,而且也贊成交往中一夜情。只是情侶間找一夜情的那方要先詢問對方自己否可以找一夜情,並且坦承『為什麼自己會想找一夜情』的原因」。
  贊成是因為尊重他人的選擇(第1點)。至於情侶部分,我認為情侶只要雙方溝通協議好就沒問題了。然而我是因為有經過課程的學習,理解匯流愛的精髓才會如此開放。換作一般沒有學過課程或是觀念還沒辦法跳脫浪漫愛的人,先不說能不能接受這種說法,光是要這類人「贊成一夜情」就困難重重了。
  4.對我來說有沒有性經驗一點都不重要。有又如何?沒有又如何?沒有跟自己一樣又如何?我有經驗,對方沒經驗,那麼以對方的角度引導對方;我沒經驗,對方有經驗,鄉反過來請對方引導自己;兩邊都有,很好,可以互相切磋交流;兩邊都沒有,那更好,雙方可以從零開始共同對性摸索學習。
  5.縱使情侶出軌固然痛苦,但這是「以原諒為前提」,所以請你別破壞理性討論的關鍵──當然你要放棄思考直接說「不可能」也沒關係,只是你就少了一次給自己理性思考的機會。
  基於上一點的概念,我在身體上的出軌還算寬容。像是情侶說「性器不合」、「吃不飽」,如果自己已經盡力想要滿足對方卻仍然無法達成,那情侶要找炮友我可以接受,我只要求「身體玩完了,心記得要回來」這個原則。但如果是「愛」上別人──愛的標準歡迎參考Zick Rubin的愛情量表(Rubin's Love Scale)──我就果斷選擇放手了。因為會到這個地步通常就是「情侶覺得自己不夠好,而且是說了也改不了的那種不夠好」。例如情侶希望你不要吸菸,你偏要吸菸,那情侶想要找尋另外一個對象也不是那麼奇怪。
  當然你可能會想說「也有情侶就是覺得自己再怎麼努力也達不到對方標準」而出軌的情況發生,不過情侶會出軌很大的原因就是因為「自己不再像是當初一樣那麼喜歡對方,那麼愛對方」。那些在一起之前的優點和缺點都一樣,只是時間過了,自己喜歡對方的優點好像變得沒有那麼地優,從前被時間、被喜歡、被愛包容的缺點一一浮現。所以假使你真的努力、盡力地想要改善了,那麼到這個地步已經不是你這個人的問題,而是對方不愛你的事實已經寫定了。

  
  (四)總結。
  「愛情不是兩個人的事,也不是兩家子的事,而是一個社會的事。」
  社會影響家庭,家庭影響人。雖然透過教育可以讓人走出洞穴,但社會造成的洞穴只有極為少數幸運的人才能走出來。就連學習過課程、將課程內化到自己身上的我也還沒有完全走出來,因為我還沒有辦法在自己身上接受「複數戀愛跟很多個人同時交往甚至結婚是非常正常而且健康的戀愛關係
  這是目前最新的戀愛觀念,也是我在下一個章節和大家要談的主題。沒有小王小三,大家都是喜歡著、愛著一個或是多個人。愛情關係中的人們也能接受彼此的存在,能夠友好地和平相處。這樣的概念為現今社會的主流「一夫一妻」帶來相當大的衝擊,同時為人們帶來更高層次的戀愛觀,也就是「純粹關係」的「匯流愛」。


  後記。
  這次同樣也是為各位帶來大學生活記錄中的課程介紹。然而與先前兩次課程都會把文章一次打完再發佈不同,這門課程我決定以主題分開發佈。會這麼做的原因如下:

  1.我在今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就要當為期四個月的兵了。鑿於巴哈姆特小屋備份系統不是太好,只好打多久先發多少。(有過數次打了很久很久的文章被小屋備份系統搞到不見的經驗。至於將內容複製到Word做存檔,小屋的內容可以完整複製到Word,Word的內容卻不能完整複製到小屋。因為很多在小屋介面使用的內容會沒辦法複製,例如插入的圖片與影片)
  2.前兩次的課程以「淺談」角度書寫做主題拆解會讓每篇文章的整體沒有內容,但這門課程的各個主題即使拆解每篇文章的本身仍然很有內容。(對比淺談台灣文學:帶你穿梭名為「台灣文學歷史」的時光走廊一萬六千字左右和淺談數位出版:數位時代如何影響紙本時代一萬字左右,光是這篇單一個主題就六千字左右)
  3.知識大略可以分成三種類型:生活性知識、偏門性知識與學術性知識。前兩次的課程傾向學術性知識,內容較一般人遙遠,難以與讀者產生共鳴。但這次的課程是生活性知識,人們或多或少都會遇到戀愛。因此比起前兩堂文章我更希望讀者能認真地把這堂課認真看完。縱使你沒有辦法上到課,我想透過我的淺談介紹也許能或多或少地讓你對愛情產生新的體會,產生不同以往高度、面向與角度的思考。
  4.承上。就是希望你看完有可能對愛情有所學習,有所改觀,所以內容的獨立我想可能會增加你看完這篇文章的興趣。畢竟依照現今多數讀者的閱讀習慣,比起一次性的長篇大論,這樣單個主題成篇對讀者比較有耐心閱讀完。
  
  以上。雖然不知道你透過什麼管道與連結來到這篇文章,但我由衷地謝謝你的閱讀,接下來的文章也請你多多指教。如果這篇文章能為你帶來什麼改變,對我來說就是最大的回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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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12 篇留言

白蘿蔔
我很少在文章底下留言,但是看到這篇文章仍然忍不住想說些什麼,以抒發那股閱讀後澎湃的情感。

首先我必須說,我很高興可以看到像這樣一篇文章出現。裡頭不僅清晰地描述了各種不同形式的愛,更提出了不同問題供讀者反思;不強迫讀者改變思維,卻留了個能讓彼此去思考的空間。

身為一個心理相關科系的學生,這些其實都是我們的教科書內容XD
我自己個人是非常能夠認同與理解關於書上的這些內容,然而其實即便是本科的學生,也有很大一部分的人是不能接受的(不一定是外顯的)。

這裡並不是要指著那些無法認同的人說他們是錯的,而是我覺得能看到一個跟我有相同想法、有共鳴的人,真的很開心QQ

在後面的五項問題裡,我的答案與理由也幾乎和綠葉你是一樣的。

不過我必須說,在看到本篇關於浪漫愛的解釋的時候,我一度覺得有點「卡卡的」,好像哪裡不太對。

因為就我所學的浪漫之愛,也就是在更上方一些提到的:激情+親密,似乎與後面的那些解釋不太一樣。

以我個人而言,我想我會將「人們將自己困在僵化的性別角色裡而不願/不能面對自我」和這種「不具承諾的親近」分開來談。

但我也可以理解或許將這兩者結合,統稱為「浪漫愛」,是取浪漫這個詞之中不切實際(或至少很難長久)之意。

另外,對於複數戀愛,我也有些話想說。

前陣子才遇到朋友間因為劈腿的事情而有了不同的討論甚至是爭執,我確實覺得這是一個很值得我們去探討的議題。

為什麼不可以同時愛上兩個人?
愛上一個人的時候,我們總說自己是情不自禁、無可自拔,誰也不會說自己是有計劃地愛上誰。

可是當他又愛上下一個人的時候,有時候甚至他已經和前任分手了,只是因為很快地又墜入情網,便有人會開始批評他不夠專情。

我們似乎對於同時,甚至是很快愛上不同人這點非常地排斥。

為什麼?
如果只是愛一個人,很真實的那種,那似乎不是一件壞事啊。究竟是哪裡踩到了那條紅線?

我自己目前得出來的答案是承諾以及背叛,再加上完美主義以及對自我特質的了解和接納不足。

當然,還有刻板印象導致。

如果在每一段戀情中我們的可以很坦承面對戀人、面對自己,面對可能彼此間就是沒有辦法完全填滿兩人的每一項需求,是不是聽起來,愛著兩個人、三個人就不是那麼難以被接受的事情了呢?

我們說劈腿的人很貪心,他想要擁有兩個人的全部。

那如果今天,他不要你的全部,也坦然地告訴你他不會給你全部,你能接受嗎?

為什麼可以,又為什麼不可以呢?

12-04 16:19

綠葉小仙子
首先關於你提到「卡卡的」部分。前者是史坦伯格自己的說法,這我們都沒問題。不過後者其一是紀登斯對於浪漫愛的解釋;其二是我在撰寫文章時因為要將名詞解釋得較為親民、具體才導致誤會的可能。希望這番說明能一解你的疑問。

再來你提到的「複數戀愛」討論基本上已經把我要在後續的章節才講的概念講出來了。不愧是真正本科的學生,你真的很棒!

最後近日因工作的關係直到現在才回覆真是抱歉!同時也謝謝你是第一個也是很用心回覆的人!文章能夠讓你產生共鳴真是太好了!12-07 20:02
威廉
複數戀愛有性病傳播的問題,精神上倒是不可置否。

12-04 16:37

綠葉小仙子
一、複數戀愛的主軸並不是以性為目的,而是戀愛關係中的所有關係人都能互為友好關係。
二、這就是為什麼「性教育」非常重要的原因。雖然保險套在數據上並不是絕對安全,但數據上的失敗絕大部分絕大部分都是「不正確的使用方式」。例如不懂如何使用保險套、沒有全程使用保險套或是分辨保險套的好壞。12-07 20:11

有人寫這種東西來救助世人其實滿不錯的

12-05 02:42

綠葉小仙子
謝謝你這麼說!只是「救助世人」對我而言太抬舉了!12-07 20:12
牛肉麵
學是可以學啦!
我也覺得認識愛情對社會是有幫助的
不過我個人是大概都不會交女朋友、不會一夜情,所以暫時用不到
QQ

12-05 14:37

綠葉小仙子
現在這篇只是開胃菜,後面的章節會講到更多愛情的技巧與觀念。像是你的「不會交女朋友」可能是指「你不懂得如何找到一位女朋友」。那麼之後的章節對你來說就會用到了。

只是要等我寫到那邊的章節還要好長一大段時間。畢竟文末有提到我要當兵,扣除四個月後續還有找新工作與工作。業餘時間與精神不是很多,還請你先按個訂閱,然後緣分地耐心等候!12-07 20:19
威廉
上面回復的第一點,不考慮性生活的因素,傳統的家庭結構一樣可以滿足匯流愛,很多人對家人朋友的關心也不見得在配偶之下。

至於第二點,做好防護措施是不難想到的,但是就連和配偶發生性行為也要像一夜情一樣緊張兮兮的我真得覺得超級麻煩,再者始終會存在生育繁衍的需求。我考慮的方法是固定性伴侶以外的對象發生性行為要戴套的協定,這麼一來一樣是跟傳統模式很接近,關鍵的差異大概就是通姦除罪化而已。

相信對很多人來說性在戀愛關係中不見得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既然要突破傳統價值規範,試著考慮可能出現的極端狀況也是需要的。新型態的關係,會出現新的困境,因而需要新的規範。我是如此考慮著。

12-07 21:20

綠葉小仙子
你既然提到「傳統家庭」,那我寫完下一個章節請你務必前來閱讀。因為下一個章節還真的會講到你這個概念。然後這邊給你補充一下為什麼我會說「性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原因:除非是完全不進行性行為,不然性病其實只要有「不安全的性行為」就有機會感染,並不是「只要固定性伴侶」就沒事了。

「一般人誤以為同性戀者、性工作者、靜脈藥物注射者等是愛滋病毒感染的高危險群,這是錯誤的。因為任何人只要從事可能造成傳染的危險行為,即有可能感染,並不僅僅侷限哪些族群。請記得,只有危險行為,沒有危險族群!」

資料來源: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https://praatw.org/knowledge/66112-07 23:52
威廉
接續愛滋感染的可能,以固定性伴侶為前提,除非伴侶或自身已經感染,否則不存在性行為導致的感染風險。

同性戀經常沒有固定性伴侶我自認為是刻板印象,實際比率沒研究過。性工作者則可以默認接觸大量性行為對象,單看是否完善保護措施。靜脈藥物注射一般在醫院操作不會有共用針頭的問題,但吸毒者則常暴露在此風險中。危險族群客觀來說肯定有,就像老人的保險費肯定貴一樣。

12-08 04:34

綠葉小仙子
所以你不認同「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說的話,還是認為有危險族群就是了?12-08 12:46
威廉
畢竟很顯然特定族群確實承擔了額外的風險啊。不過在衛生教育足夠普及使所謂危險族群能夠加強防護措施下,偏差值就能夠有效降低吧。

12-08 13:28

綠葉小仙子
是啊。所以到頭來還是「性教育」的重要性,跟什麼族群沒有太大的關係。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12-08 17:47
威廉
然而所謂危險族群難道不正是因為經常進行高風險行為的族群而被稱為危險族群嗎。飆車族可能藉由使用安全帽、防護衣等設備,使事故死亡率逼近一般人,然而不能否認飆車帶來更高事故風險的事實。否認危險族群的存在,我認為是矯枉過正的政治正確論調。

12-08 22:27

綠葉小仙子
你的舉例出現了邏輯上的錯誤。

一般人不飆車就沒有高事故風險。
飆車族飆車就有高事故風險。
所以沒有高事故風險就是不飆車。

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以下是105年警政署「A1類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原因與肇事者特性分析」節錄資料。
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public/Attachment/f1492483353709.doc

前五項肇事原因依序為「未依規定讓車」220件(占14.15%)、「違反號誌、標誌管制」178件(占11.45%)、「轉彎不當」128件(占8.23%)、「酒後駕車」95件(占6.11%)及「行人(或乘客)疏失」71件(占4.57%),顯示亟需加強宣導駕駛人(用路人)守法與禮讓精神。

如果你有認真點進去看看圖表,其中有個數據顯示「超速失控」的事故比例為2.64%。
我們先來看一下「飆速的定義」:只要逾一百公里即為嚴重超速,可開罰駕駛人六千元到兩萬四千元。再來我們來思考一下。如果飆車族在城市內飆速,我想數據應該不會這麼低。那麼在鄉村、沒有其他車輛的高速公路、離峰時段、路況良好的情況下飆速呢?對,就是「失控」。跟駕駛沒有關係,單純只是車輛某個環節故障。因此撇除這些無法控制因素,真正肇事的事故有多少?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37770
2.64,跟以上五項肇事原因差了至少兩倍以上。
所以你說飆車族是高事故風險?不要說我自己主觀地不這麼認為。數據很誠實,數字會說話。飆速會造成事故沒錯,但絕對不是肇事事故的主因,更不是你所謂的高事故風險。12-09 00:45
綠葉小仙子
那麼我提這個做什麼?就是要跟你說「高事故風險」出自於「觀念教育」的重要性。
扣除第五個「行人(或乘客)疏失」,其他居於高位的「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
、標誌管制」、「轉彎不當」和「酒後駕車」都是屬於自發性的觀念。直行車先行、紅燈停綠燈型、違規右轉、酒後不開車。這些都是觀念教育。然而不要算真的有在開車、騎車才可能會有的觀念,光是大家從小琅琅上口的「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肇事比例多少?6.11%。是超速失控的2.3倍。你想想,如果人民的觀念有好好地教育,光是酒駕就可以少掉6.11%的肇事原因了,何況是其他更大的數據。

「跟什麼族群『沒有太大』的關係。」
「因為任何人只要從事可能造成傳染的危險行為,即有可能感染,『並不僅僅侷限』哪些族群。」
最後不知道你從哪裡認為我和「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否認危險族群的存在,因此在強調我的論點之餘,我特別將我和「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的話的重點用詞以上下引號標註起來。

以上這些話我花了一個小時,如果能讓你稍有改觀或是思考,便是值得了。
超過一千字分成兩部分。12-09 00:45
綠葉小仙子
怕你不懂再補充一下。理應上來說其實並沒有所謂的「高風險族群」,只有「高風險行為」。會有現在刻板印象上的「高風險族群」是因為這族群的人普遍沒有「正確的性教育」而產生「高風險行為」,所以才被民眾貼上「高風險族群」標籤。

上面也說了:只要有性行為就有可能感染。然而不可能叫所有人類都不要有性行為嘛,因此才顯得「性教育」的重要。只要做好性教育,每個人都有正確的觀念,那麼不管是一般人還是刻板印象的高風險族群就通通不會有高機率的性病感染了不是嗎?12-09 00:58
威廉
綠葉上面提到的「危險族群」或是「高風險族群」,似乎不是有公認明確定義的專有名詞,這裡重新以我對一般語意的認識重新描述一下,以免圍繞是否存在的爭議,最後卻發現討論的主體根本不一致。

我所理解的「高風險族群」與「危險族群」同義。特定族群承擔的風險高於母體平均承擔風險可稱為「高風險族群」。例如飆車族的交通事故機率高於全體平均交通事故率則稱飆車族為交通事故的高危險族群。統計上只要母體內的機率不平均分布,就必然存在符合上述「高風險族群」概念的子集。

如果同意上面下的定義,我們應該可以說,當所謂「一般人」開始進行高風險行為的時候,他已經讓自己成為某種「危險族群」的一部分了。

只要有性行為就有可能感染,這句話邏輯上是不成立的。未感染愛滋的人之間進行的性行為並不會有感染風險。不過我並不打算給所有風險下負面的價值標籤,因噎廢食是沒有必要的,我們在追求各種價值的時候,經常必然性的面對風險。以商業活動來說,高收益的活動,通常也伴隨更高的風險,熟優熟裂端看個人取捨。只是我們有需要讓高風險族群確實認識到風險的存在。

12-09 06:05

綠葉小仙子
我們討論的主體其實一直都是一致,只是我們各自討論的高度有所不同。

「綠葉上面提到的『危險族群』或是『高風險族群』,似乎不是有公認明確定義的專有名詞。」
你如果有認真看我提供的警政署資料,裡頭根本沒有叫做「飆車族」的名詞,更沒有你所謂「飆車族的交通事故機率高於全體平均交通事故率」的數據。為什麼?因為「飆車族」本來就不是公認明確定義的專有名詞。它是個民眾自創的標籤,打從根本就不存在「飆車族」這個用詞。因此你又如何說「飆車族高於全體平均交通事故率」?這些只是沒有實際的研究、數據與考察,民眾自己認為的既定刻板印象。

「特定族群承擔的風險高於母體平均承擔風險可稱為『高風險族群』。統計上只要母體內的機率不平均分布,就必然存在符合上述『高風險族群』概念的子集。」
試問。連個客觀名詞都沒有被賦予的形上概念是要統計什麼?

那為什麼民眾會創造標籤?因為「在民眾的邏輯中,『飆車』兩個字就代表『危險』,所以『飆車的人』就是『危險族群』」。
民眾認為「只要飆車,危險的機率就是高」。但我不這麼認為,這就是觀念高度上的差距。
民眾認為「只要沒有固定性伴侶,得到性病的機率就是高」。但我不這麼認為,這就是觀念高度上的差距。

為什麼觀念立判高下?因為「飆車」這個行為本身不危險,危險的是「不會正確的飆車」。飆車要選對時間與場合,自身身體也要熟悉飆速駕駛的感覺。反應時間、心理素質都要訓練、建設。觀念對了,熟悉了,飆車根本很難出問題。然而就是有不會的人在馬路上隨便飆來標去,導致「飆車」被貼上「危險」的標籤。

舉辦六十年以上的F1賽車,賽車手出事總計五十位。六十年死五十位賽車手,平均起來一年頂多死一點二位賽車手。還不說1994年後的二十多年完全沒有賽車手發生事故。這樣你還要說「飆車」這個行為危險嗎?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80%E7%BA%A7%E6%96%B9%E7%A8%8B%E5%BC%8F%E8%B5%9B%E8%BD%A6%E8%87%B4%E5%91%BD%E4%BA%8B%E6%95%85%E5%88%97%E8%A1%A812-09 22:13
綠葉小仙子
為什麼觀念立判高下?因為「沒有固定性伴侶」這個行為本身不危險,危險的是「不會正確的性行為」。懂得如何使用保險套,懂得全程使用保險套,懂得分辨保險套的好壞。觀念對了,熟悉了,怎麼性行為、跟誰性行為、跟多人性行為根本很難出問題。然而就是有不會的人依照自己的喜好與興趣發生不正確的性行為,導致「沒有固定性伴侶」被貼上「危險」的標籤。

正是因為這些「不正確觀念」的人做出「不正確行為」,導致民眾對「行為」產生不諒解,進而出現刻板印象──某某「行為」就是「危險」,進行某某的人「行為」就是「高風險族群」。
「並不是『行為』危險,而是『不懂行為』危險。因此『教育』不懂行為的人做『正確行為』才是一切的根本。」
教導飆車族正確飆車的觀念,教導如何正確性行為的觀念。這是我從一開始就表達的核心,只是可能我的敘述不太好讓你誤會。我想我仍是才疏學淺,望你海涵。12-09 22:14
威廉
F1的例子不錯,雖然高速行駛必然帶來的可控性降低,事故依舊,但因為專業裝備和人員素養,即使撞車,也可減輕人員傷亡。頻繁進行高風險行為的族群,如果能有專業意識、充分訓練、備有足夠安全設施,損害就能有效下降。刻板印象中的高風險族群反而可能因此而脫離高風險,實際上真正的高風險族群可能是其中的業餘愛好者甚至一般民眾。當高風險族群落於一般群眾,而無簡單的辨識條件,實際上就是即便存在也沒有辨識高風險族群的必要性。

綠葉不吝指教,沒嫌我囉嗦,感謝都來不及了。

12-10 00:33

綠葉小仙子
你能理解我在說什麼真是太好了。跟你交流這些回覆真的很開心,讓我自己見到一些原本不會碰到的資訊。我想這正是所謂「教學相長」呢。12-10 00:47
耍廚的吉田春

  1.你認為什麼時候可以發生性行為?
  (1)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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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你認為情侶如果交往到一定的程度,同居是不是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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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你贊成一夜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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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當你遇到理想的另一半,你希望對方有沒有性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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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以原諒為前提。如果今天情侶出軌,對方在什麼情況下你會選擇原諒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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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01:03

綠葉小仙子
(´・ω・`)……12-10 02:00
浮土
這些機會.jpg

03-26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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