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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GP

識貨

作者:白羊│2018-11-30 14:54:47│巴幣:316│人氣:4917


識貨
這句話在廣東話的意思就是指【你很懂哦】【內行】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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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標籤作品搜尋:漫畫|黑白|同性戀|識貨

留言共 31 篇留言

帽子君
https://i.imgur.com/GcqKf41.jpg

11-30 14:58

Forster muwa
樓上肥宅什麼時候變成熱血漫的寫實畫風了?(就算畫風變寫實了老婆也不會從二次元變成三次元好嗎?)

11-30 15:01

卡加米
↑好尷尬的吐槽…

11-30 15:23

搖滾牛肋骨高空攔截
二次元和三次元對我來說還有一段距離

11-30 15:24

白(不願遺忘露西婭)
到底差在哪啊...="=a

挺同=同性戀合法結婚=/="只能"同性戀合法結婚...
所以...挺同之後...對反同的人有差嗎...?
允許同性戀結婚...但不反對異性戀結婚...異性戀和以前一樣正常異性戀啊...

感覺就像...
多數:我喜歡巨乳!
少數:我喜歡貧乳!
多數:我反對!反對喜歡貧乳!我們繼續喜歡巨乳!而且要強迫你們只能喜歡巨乳!

11-30 15:48

白羊
其實可以退一步看

因為事情可以有很多切入點

1,反同有很多類別
核心的可能是因為宗教而反

再來就是非宗教,但認為男女才是天生一對
所以反對同性在一起

再來就是可能不支持不反對
但被LGBT挺同份子的激烈行為惹到不爽


最後一種就是明明沒有不支持
但因為發出質疑就被抹黑成為反同份子


2,反同婚不等於反同
而公投專民法不等於反同婚
也不等於反同。

因為專民法理論上也一樣有結婚權益
所以支持這個與反同與否沒關

11-30 15:56
白羊
因為分類有太多
根據分類可以有不同的情況

如果只說這次公投
根本就沒有不允許同性戀結婚。(雖然我不知道你是從哪裡獲得資訊or誰為你帶風向)

而是公投選擇專法還是民法11-30 15:58
志偉
因為他們要打造神的國度...就這麼簡單。其他的反同理由說穿了,只是幌子。

王雪紅公益基金9億挹注傳教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1120/38184243/
王雪紅「七山策略」打造神的國度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1120/38184715/

引述「七山策略」內文:
在2016年初提出由基督教靈恩派提倡者之一彼得魏格納(Peter Wagner)所提的「七山策略」,要求基督徒在政治、商業、媒體、藝術娛樂、家庭、教育、宗教等社會7大領域掌握話語權,以轉化社會文化打造神的國度。

如果這7大領域都被基督教佔有一席之地,那是不是離成立「宗教基本法」也相去不遠了?

萬惡的宗教基本法
https://www.facebook.com/cgubear/posts/2000476569973693

蘋果日報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6604620260170&set=a.413650705169&type=3&theater

老外記者觀點:「下一代幸福聯盟」背後的藏鏡人是誰?(2013年舊聞)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385

11-30 16:03

白羊
如果只是說那些以宗教為目的的反同份子
我沒意見

因為的確就是這樣


---
但如果不是那些宗教取向的
就沒有你所說的問題了11-30 16:11
白(不願遺忘露西婭)
與其說帶風向...不如說是以[傳媒給予的挺/反宣傳]去看它的論點...
(畢竟我的基本理念是...戀愛自由...AB互相喜歡.不要給周遭帶來困擾.我就ok...

不過我承認是有誤會一些事情啦...0.0
但我還是覺得...反對方的宣導發言...理由很薄弱...感覺像是"因為不認同所以反"...

另外我認為這次公投其實沒啥實際...不是通不通過的法岸...只是同不同意的採樣...

11-30 16:07

白羊
隨便吧

但如果可以傳播一些讓你誤會的內容
就的確是帶風向。

其他隨意。

至於是不是理由很薄弱我也沒所謂
因為我是無端端被人扣反同的那類人

而你要批評的大概是那些極端宗教反同的那類。

就像不能以少數同志去以偏概全全體
也許你也能注意一下,你所說的是哪一類的人吧11-30 16:22
AO翻迷因
樓上那位...
看看現在歐美的LGBTQ團體在做什麼,
還有公投結果不挺同之後他們說什麼就知道,
他們不是只要自己能結婚還要對人做"思想控制",
要所有人支持他們才行只要有一個人不支持就不行,
這就和反同團體的情況是相同的,
因為他們都是所謂的意識形態團體,
所以重點不是倒底真的可以結婚與否而是他們要你得依照他們的標準思考,
今天憲法已確定可以結婚但他們還是出來浪費大家的稅金就很明顯了。
總之這兩個團體的本質是一樣的...沒事離他們遠一點。

11-30 16:09

白羊
其實就差不多吧

極端反同份子真的不行

但LGBT份子也沒有好到哪裡去11-30 16:26
如人飲水 冷暖自知
等你有了小孩 我們再談談

11-30 16:18

南子
純粹吐槽某樓保護小孩聖劍又拿出來了....
很多父母自己好像不會教小孩 非得都推給社會....
色情? 現在資訊流通 最好的方法就是禁止社會拍成人片 禁止大眾看A片
暴力? 我說那火影...還有吸菸打馬賽克(?) 要不乾脆連動畫全禁了? 怎不做怎不去立法奔走?
但是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因為真要得罪愛看成人片愛看動畫的族群他們又沒那個氣魄
只好三天兩頭說露乳溝不行 太暴露不行 抽菸不行 天天像頭恐龍一直找政府麻煩
老實說同性戀 又不是違法 既然不違法 以我的角度來理解法律 最好不是一就是二
簡單明瞭清楚明快 那既然同性戀不違法 那直接導入民法修正永絕大多後患
還要另立專法 我是認為畫蛇添足

11-30 16:41

銀嵐
如果要反同,不管是民法專法都會投反對才是,很多投專法是因為認為設專法會比較好。
然而現在,一堆認為專法是歧視、反對同志教育在國中小教是歧視的……
讓原本第10項投反對,認為婚姻其實沒必要限至一男一女的人,感覺很差。
不管是同志也好、同婚也好,我都是挺的。
但是在一些激進派眼裡,只要不跟著他的想法選他要的內容,就是反對派沒錯了。

11-30 17:02

新月紅茶
喔!識貨喔!放簡單一點,老爸也是支持的,用輕鬆一點的方式形容罷了

11-30 18:04

AO翻迷因
說到畫蛇添足其實婚姻這個東西本身就是畫蛇添足,
請問你熱戀時有沒有想到"這實在是太棒了!我一定要叫政府管理這件事!"?
現代社會的婚姻還有以前那種加入家庭或家庭融合的概念嗎?
男女雙方還相互的將對方視為自己的嗎?
想想就知道現代婚姻本身要的其實只是"財產/繼承權"也就是要錢,
這東西根本就應該是雙方自己契約打一打跟個買賣一樣就算了,
所以所有現代婚姻都是畫蛇添足,
除非是為了可以得到國籍的假結婚或賺贍養費,
不過這樣就不是畫蛇添足而是犯罪行為。

歡迎同婚與反同婚的愛家人士一起上,
標籤隨你們貼...反正貼標籤完婚姻還是一樣是畫蛇添足。

11-30 18:09

AO翻迷因
對了...改成男男或女女雙方也一樣喔!

11-30 18:10

...
反同反到好像同志會害人類滅亡,或是挺同挺到鬧自殺的,反正一極端就什麼都不用談了。

11-30 18:27

志偉
回覆情詩:
「看看現在歐美的LGBTQ團體在做什麼,
還有公投結果不挺同之後他們說什麼就知道,
他們不是只要自己能結婚還要對人做"思想控制".....以下略」。

挺同中的確有害群之馬。然而大部份不知情(中立)或稍為反同的民眾會以為害群之馬就是挺同的全貌。
原本單純中立的民眾,大部份已被那些害群之馬影響,然後「風向新聞」又一直不斷刻意放假消息,讓假消息和挺同中害群之馬的言行混在一起,把事實整個混淆。事實上公投辯論其實也說的滿清楚的了,大部份攻擊反同的訊息都是假的。
某位基督教的友人說,當初郭美江(說斷開鎖鏈的那位)就是基督教靈恩派的,而某些基督徒是不認同靈恩派的。但王雪紅竟然與靈恩派搞在一起,跟他們一起反同,也與護家盟一起反同,成為更大的勢力。

回覆樓主:「如果只是說那些以宗教為目的的反同份子」。
是的。真的就是如此。我記得是公視後來也有播出幾場辯論,不是政府辦的那種公投辯論。結果反同方就承認,他們就是因為羅馬書上面寫的,所以反同。其他理由根本是幌子,而這些幌子我認為就是用來混亂事實用的。

11-30 18:39

志偉
回覆樓主:
「因為專民法理論上也一樣有結婚權益
所以支持這個與反同與否沒關」

立專法比修民法更耗資源-回應羅瑩雪「無色覺醒」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525860

事實上公辦的公投辯論上就有說過這類的話題。
如果立專法可以等同於民法,為何不修改民法就好?還要另立專法?

而且當初公投10、11、12案就是護家盟提出的,挺同團體為了反制才提出14、15案。所以,到底是誰在浪費錢?
107年公投案意見發表會(第7案至第16案)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dyfx1x-7jxqBNEjsFHT9hZ1NfpTk0HHP

11-30 19:20

白羊
問題不在消耗資源。

事實上如果是關乎人民權益的東西
在可承受範圍內,耗資源不是理由
不然你們9合一公投裡面那麼多重複的公投早就應該禁止。


我不懂你們什麼公投辯論,反正不是我說的。

你的前提是【如果立專法可以等同於民法】
但事實上是專法在功效上可以等於民法,但專法不等於民法。
專法的功效始終是不干涉原本條例的情況下在功能性達到一樣的狀況。

忽略這點故意在另一個前提上延伸就只會得出專法沒意義的結論。

---

挺同團體反制的14~15案真的是浪費錢。

事實上,要真正意義上的反制
只要投票反對就可以了
(我這裡就不提平權團體在這段時間募款了多少,還有坊間流傳的以同育苗,指14~15案發起人故意弄這個浪費錢,意義完全重疊的公投去為自己謀取政治利益,讓自己在選舉輸贏都贏得名譽。11-30 19:37
白羊
至少我覺得14~15案是為了反制的話

真的搞錯重點

因為沒有對到重點,而且只要投10~12反對即可達到一樣的內容
所以如你所說的,浪費錢。
對於真正意義上的同運沒實質意義

---
當然如果目的不是為了同運
而是個人利益倒是剛好.....11-30 19:39
AO翻迷因
女權也是這樣,
歐美許多女權團體會說title IX就是用來針對男性的,
甚至說不應該有父親節還有激進到要殺光所有男人的,
但你知道這些激進分子為什麼可以如此激進嗎?
因為他們身邊的人都沒阻止她甚至鼓勵她,
所以比起說不知情不如說漠視或者是放任會比較接近事實,
而且實際上國外LGBTQ已經不是什麼還在爭論的階段沒這種假資訊參雜的問題,
但看到他們抱怨的是遊戲、電影、小說中LGBTQ人士不夠多,
抱怨漫畫中女裝男子叫trap是對變性者不尊重,
這都顯示了他們實際上是意識形態團體而且瘋狂程度不亞於反同的極端主義者,
現在只是他們還沒得勢所以看不到這種現象的明顯例子而已。

你可以把問題都怪到另一邊,
但是實際上這就是兩群意識形態團體,
他們都想要控制人的思想的事時不會變,
不管是誰得勢產生的都是被意識形態掌權並且試圖要做思想控制的社會。

不然你自己回去想想如果他們有差異的話,
為什麼明明已經受到憲法保護了,
還要跟著起舞在那裡喊著說是要提反制的公投來做一樣浪費錢,
沒意義而且只會浪費大家時間的事情?
結論...只是立場不同但一樣是意識形態團體一樣在浪費錢。

P.S.我只反思想控制所以你要挺同我不反對,
但是挺同團體確實已經變成跟反同是一樣的意識形態團體了,
所以我還是建議你離他們遠一點,
還有不要因為自己挺同就把問題都推向另一邊,
因為這只是兩個立場不同但本質相同的團體。

11-30 19:57

安特
雖然我不是同性戀

不懂那些反的人想法..男男.女女有什麼問題!?他們互相相愛不就是很ok的麼?!
何必要追求那種 互不相愛最後恨到誰殺誰殺!?

人類會不會滅亡!?基本上不可能阿...難道全世界的人都是同性戀!?
同性戀就只是性向不同而以阿...就像是女的喜歡鋼彈.大卡車 男的愛芭比娃娃.可愛娃娃
這就是有問題?!?!

還有要怎麼跟小孩說同性戀..就說人家性取向不一樣阿 每個人都是不一樣的個體 誰說一定要一樣!?人家2個男男 女女沒問題不就好了!?何必要介入干擾 搞的2人都沒辦法幸福在一起!?

反觀都是正常男女配出一堆問題不是麼?!男女在一起有小孩 分了小孩丟一邊 沒人要顧 沒人要負責任 或是小孩被誰給怎樣了?!這才是問題最大根源吧!?

在來結婚就只是國家認同合法生小孩機制而以阿.你不先結婚在做愛 就有可能被對方告...
就算你們是男女朋友 我今天不爽跟你做 你硬上就是(強x)我有掙扎 我可以提告不是麼!?

而結婚後不做愛就是.國家會幫你不會被起訴.會安排你離婚 因為你可以說妻子或丈夫不履行行房義務 不能接受判離婚 說穿了就是一個免被起訴的條例阿!
難道不是麼!?

所以反同婚的人想想吧!?你們到底在反對啥!?

11-30 20:02

白羊
翻舊帖看到,我也不知道為何以前沒有回應你,大概是覺得有點對不上(?

因為我自己認為當時的九合一公投
其實有被帶風向的狀況。

即【公投是圍繞民法和專法的差異】
卻被一些人帶風向帶成【公投是圍繞反同和挺同而展開】

所以你把問題放在【為何他們要反同】這點
我也不知道該回你什麼12-22 09:37
白羊
這會導致,有些人其實不是反同,他只是不讚同民法結婚
卻被風向洗成他們在盲目反同。12-22 09:40
白羊
雖然我不能代表別人,但個人在你說的point也有一些個人看法。

例如,我其實是讚同你說的
簡單說,就是雖然生物學上,公配母的是常見的配對
但即使出現例外,例如公配公,母配母的,也是正常的。

這些是個人自由,個人喜好的範疇
沒什麼好反對的。(就像我喜歡色圖輪不到女權吵我歧視)

12-22 09:43
白羊
但有些人反對是基於這些同運支持者,把例外【合理化】,【正常化】。

而我的說法是,雖然同性戀是例外,在生物上來說,同性戀也算是相對不正常的類型
但不正常也是正常的一環。(所以這點我是挺同志的,當然這些言論說了出來,反而會被打成我在反同,只不過這是題外話了)

但我能理解明明是例外,卻要過度渲染,把例外說成理所當然的問題。
這點我認為一些同運支持者也該檢討一下,也許可以尋求一些更讓人接受的說法。12-22 09:46
志偉
回覆樓主:
「事實上,要真正意義上的反制
只要投票反對就可以了」

如果你認為「投票反對就可以了」,那就是消極的反對。
就好像是人家已經在反對你的權益,但就默默看著對方反對。
這一點是我們見解不同,可能難以討論。

「挺同團體反制的14~15案真的是浪費錢。」
這句話就是為反而反,沒有邏輯先後的為反而反。

「事實上如果是關乎人民權益的東西
在可承受範圍內,耗資源不是理由」
聽到你說這一段,大概就猜得到你反同了。
你上面說「因為我是無端端被人扣反同的那類人」
說真的,這是當然的。
我上面有寫到,而且公投辯論中也有講到,所謂反同背後的意義就是「宗教的意義」。其他理由都是假的,這一點反同方有承認(承認為教義反同)。
你也說「如果只是說那些以宗教為目的的反同份子
我沒意見」
你看似沒意見,但你為何會覺得護家盟提出10、11、12案是「(如果是)關乎人民權益的東西
在可承受範圍內,耗資源不是理由」。
這就「不是沒意見」。而是你有意見,而且是較偏向認同提出10、11、12案的。
你說的沒錯,「耗資源不是理由」。但所謂的10、11、12案真的有關乎人民權益?

另外,你說立專法就可以。
http://www.news18nepal.com/1120601/amichen/%e5%90%8c%e5%a9%9a%e5%8f%8d%e5%90%8c/
之前公投辯論會上,護家盟還說同志可以立專法,現在反而反悔自己提的案,你覺得這樣也合理嗎?
護家盟當然也很有一套的說:「釋憲本來就是錯的」那本質上就不該接受,因此護家盟就主張回到本質。
照這樣說,那真的都給護家盟玩好了。自己提的案過了,又自己反悔,這才是真的在浪費錢。

11-30 20:19

白羊
1
問題不在我積極or消極反對

咱們的重點不在這裡
本來就不需要深入。
(當然可以理解可能往後討論會有分歧

回去重點應該是
【立專法比修民法更耗資源】

2
如果你的主題核心是【因為專法更耗資源,所以條件對等下,更省的方法應該優先】
那麼我說的【挺同團體反制的14~15案真的是浪費錢。】邏輯得以成立。

除非你要收回你自己說過的話,不再強調專法更耗,民法更省資源。

在你角度就是為反而反
在我角度只是拿你的邏輯打你自己。

3
針對你這段
【我上面有寫到,而且公投辯論中也有講到,所謂反同背後的意義就是「宗教的意義」。其他理由都是假的,這一點反同方有承認(承認為教義反同)。
你也說「如果只是說那些以宗教為目的的反同份子
我沒意見」】

請引用你的原話
我沒有從你的留言中看到任何一句【反同背後的意義就是宗教的意義】or與之相等含義的言論。

我只能說,如果你只是說以宗教為出發點的反同份子,我沒意見。
事實上,反同並不只是宗教份子
而你說的【其他的反同理由說穿了,只是幌子。】

正正可以視作,你把反同份子與宗教團體混為一談的根據。
如果這個思想分歧沒有解開
也許比1更嚴重。

因為你開口閉口的反同,可能都只是指那些宗教極端反同份子罷了
而我指的是各種包含不同理由的反同份子(而反的是哪一種同也是問題

4
我說【如果只是說那些以宗教為目的的反同份子,我沒意見】
你卻把我的言論曲解【這就「不是沒意見」。而是你有意見,而且是較偏向認同提出10、11、12案的。】

那麼喜歡過分解讀的話
你乾脆把我抹成恐同份子好不好?

5
也許最大的問題就是3那邊
你把反同和宗教混為一談
然後凡事都以【辯論】為根據。

因此你的言論處處忽略了各種不同的聲音
(當然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同運的策略,故意把敵人鎖定在最極端的那種
就如反同會故意把愛滋甲鎖定,然後以偏概全一樣。

如果你要反駁,我歡迎你直接反駁我說專法也是合法合理的手段
別只會拿辯論什麼的來反問我

他媽的護家盟公投辯論與我無關。
你多討厭他們也不應該搞錯與你對話的人。

6
所以你靜悄悄無視14~15公投是浪費錢這件事咯?
11-30 20:45
志偉
回覆情詩:
不確定妳是不是在回應我?如果是的話我回覆一下。

「所以我還是建議你離他們遠一點,」
說真的,我也不喜歡那些偏激的挺同言論,對於反同也是。而反同的部份,我看到的已經不只是偏激,更是一種詐騙。

以學術之名抹黑性平教育?反同論文口試的四大爭點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1265?fbclid=IwAR1DoJ3FTRFcHHg19sb1tUZWFH6xjAPQgk8HowHDnIQnh1zrij3cZVBzAT8

當學術研究為偏見服務:產製反同論文的各個環節出了什麼差錯?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7841?fbclid=IwAR00rY5-ONKzOp2-RIzWuup465IzJm1deFk-TDb0ulXSAPSxqNkBZ8JNcFo

從20:34看起,看看護家盟使用了哪些手法來散播謠言...
https://youtu.be/gGtzEBaUN64?lisstart=0PLdyfx1x-7jxqBNEjsFHT9hZ1NfpTk0HHP&start=01234&fbclid=IwAR0ltS9dHhqbKlO9JocIeGfBTGAjYEj1IexEHLxY54MrZ_F7KUyyqOrXRcs

你說挺同已經變成跟反同是一樣的意識形態團體了。
或許真的有這個可能。但我更懷疑,所謂的挺同變成意識形態團體是真的嗎?還是又是護家盟在亂放消息?
之前很多人說同志很常在遊行中裸體,雖然我個人也不太喜歡這樣。但是反核團體一樣也是如此,那為何同志團體的裸體就是不對的呢?
如果同性戀中有害群之馬在亂說話(或是有一些奇怪的訴求),那異性戀是不是也有?只是異性戀在亂說話時,「性別」的部份很少被放大來檢視。

11-30 20:47

whitetype
其實這次議題明顯是為了選舉而出的議題,畢竟政客們不會去做沒有利益的事(賽蒙提出的滿意決策途徑)不然同志們真正需要的恐怕不是法律保護(台灣至少沒有法律迫害),而是一個接受同志的社會風氣。再者真正需要法律保護得不外乎是親屬篇跟繼承篇(先不談刑法通姦罪的問題),大多問題也是可以用民法固有的法律解決。像遺產只要先設立好遺囑,讓自己同性伴侶全拿遺產,就算依照特留分去跟其已故伴侶的親屬(注意,不是家屬)分遺產,也絕對不會分得比親屬少。

雖然上段這麼說,但我也是認為能修法是好的,最好直接修民法,畢竟連法國的伴侶法搞到歐洲人權法院去,最後直接修民法。可惜事實上我必須反對這次修法,主因不是我反同,而是對於台灣司法資源不足跟立法院素質感到憂心,加上誰也不知道直接修民法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我真得不敢想像,某天哪個立委提出直接修民法,而且還通過,會讓多少律師跟法官罵死,事後又重修變得四不像。)

這幾年來,因為網路發達、價值觀念變化跟民眾懂得運用司法,讓新型的訴訟事件不斷增新(尤其民事),司法人員們真的能說是用肝來處理案子,如果要設專法,卻不考慮案子消化速度,那麼就算修再多也只是有增無減,還有這幾年我也沒看到政府有在為人員不足問題處理過什麼,只看到不斷拿錢砸在看不懂的建設上。

而立法院的部分...這幾年來修的法律是什麼鳥樣,明明沒問題硬要修,有問題還硬要過。要投贊成票去支持這種立法院來為同志修法...呃,我不知道,這是害了他們還是幫助他們?再說成為第一個亞洲地區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又好在哪裡?只不過先去送死罷了...就連美國也不是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美洲國家。

11-30 20:52

whitetype
老實說前幾天我也把這種議題,留言某個討論區,就被一個支持者罵得十分難聽,甚至跟他解釋收養方面的問題(我說有血緣關係的親屬是不能斷絕關係,而收養方面能撤銷或終止),就被他說我是在歧視收養家庭,完全不管我是不是有正當理由去反對。詢問他一些某些對他不利得看法,只會避而不談且不斷攻擊。最後還用"我的資訊全部用都是風向新聞得來"一概而論...恐怖的民粹主義。

所以我對樓主真的是感到十分同情...遇到硬要別人去支持、打壓反對者,卻不去理解對方想法,面對這樣的人能說怎麼辦呢?(攤手

11-30 21:04

白羊
我其實還好

因為我是局外人(而且是外國人
沒立場干涉,頂多就針對議題的一些問題提出意見和討論。

所以被抹也還好(事實上我早就被抹了不少恐同反同仇女之類的標籤orz

這個情況我還比較擔心,這些激進的人會到處亂來
導致中立的人用投票懲罰這些激進的支持者

然後害到真正的同性戀...
(因為激進支持者不見得是同性戀...

11-30 21:20
whitetype
你說得沒錯,這也是我真正擔心的情況...這次設專法要是沒有修好,在台灣環境的情況看來,下次公投修法會更加困難,因為人們怕了、更加排斥了,甚至更有理由排擠同志。

我們有投票權,卻從未對我們所投得每一票負責,這不是民主該有的樣子。

11-30 21:33

白羊
無論如何,站在我的角度
比起專民法

我傾向先實務上有結婚的權利
其他過後一切好談。

未必要堅持一步到位
最重要是腳踏實地,一步一步達到目的。11-30 22:15
白羊
如果專法可以讓更多人妥協而支持同婚

專法就是更好的選擇
這才是協商精神。

至少對我來說是這樣

對其他人我就不知道惹11-30 22:16
志偉
回覆樓主:
你說「他媽的護家盟公投辯論與我無關。」
建議你有空可以去看看公投辯論,因為很多問題,公投辯論裡都有提到了。

「...主題核心...14~15案真的是浪費錢。】邏輯得以成立。」
很抱歉,這個邏輯不成立。
我上面已經說了一些,而之所以提出14~15案,更是為了同志平權的尊嚴。
我也想詢問一下,護家盟提出10~12案,你是說為了「關乎人民權益的東西」,請問,10~12案有增加了誰的實質利益嗎?

「不再強調專法更耗,民法更省資源。」
很抱歉,立專法更耗是事實。

「我沒有從你的留言中看到任何一句【反同背後的意義就是宗教的意義】or與之相等含義的言論。」
我上面有寫這段話:
「反同方就承認,他們就是因為羅馬書上面寫的,所以反同。」

「正正可以視作,你把反同份子與宗教團體混為一談的根據。
如果...」
這一點是我沒有說明清楚,我大部份都是意指那些為了教義而反同的人。
至於你說的「各種包含不同理由的反同份子」。那我會看那些不同的理由合不合理。而在這邊我指的是為了教義而反同的人。

「那麼喜歡過分解讀的話
你乾脆把我抹成恐同...」
為什麼我要這麼說?因為你的意思看起來讓我覺得護家盟提10~12案是「關乎人民權益的」。那麼為什麼提10~12案是「關乎人民權益的」而提14~15不是呢?當然,你並沒有說14~15案「沒有關乎人民權益的」。我會這樣說是因為你上面有提到「14~15案真的是浪費錢」。
我也說明一下,我之所以會說10~12案浪費錢,是因為一是護家盟先提出;二是公投過後護家盟反悔自己提出的。

「也許最大的問題就是3那邊你...」
這個真的不是我的問題,而是為何護家盟雖是基督教的一份子,但護家盟並不能代表所有基督教,然而每次當他們在宣傳某些文宣時,並不會特意的說「護家盟不能代表所有基督教」。這一點讓某些基督徒是很反感的。
那會不會也有單純只反同的人,而沒有宗教信仰?我相信有。不過那就要看他們的反同是否有受到護家盟的影響?還是自己本身就反同?我看到的是本來一些中立的人(不反也不挺同的人),因為護家盟造謠變的反同。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怎麼可能不會反對那些被護家盟影響的(本來中立)人?
不過,我也有看到一些本來就反同的人(沒有被護家盟)影響,這種情況我並不會去反駁什麼,也不會說什麼。

至於以【辯論】為根據,因為公投辯論裡面大部份都說的滿清楚的了。

11-30 21:49

白羊
1
所以你給我搞清楚

這是我和你的對話
不是我和公投辯論的對話。

你有這個問題,你就當面提給我
我有問題,我也會當面提給你。

別自話字說拿那些不懂是誰的人的問題塞過來
你做不到的話
我會請你自己上去辯論和那些人談

這裡你要做的就是針對別人的提問回答
做不到你真的可以考慮自己撞墻,而不是硬要與辯論無關的人為那些辯論的人負責。

2

你在說我邏輯不成立前

先看看你自己的言論
我是沒看到你原文有說過這些話【我上面已經說了一些,而之所以提出14~15案,更是為了同志平權的尊嚴。】

你先看你自己主動提的【立專法比修民法更耗資源】
再來說吧。

有本事你別提這個當理由
你提這個自然就會被我捉一些明顯更浪費錢的東西。

14~15案真的是浪費錢
無端端被你省略變成主題核心也是神了

順便說一下
基於你有故意扭曲別人言論,省略or加減刪除的傾向

我這裡鄭重的要求你,請根據原文進行嚴謹的回復。

3
你的確沒說【反同背後的意義就是宗教的意義】
你說【反同方就承認,他們就是因為羅馬書上面寫的,所以反同】這句與前者沒衝突。

請你別偷渡。

也請你根據原文回應
不然沒人跟得上你思考跳躍的速度。

4
【這一點是我沒有說明清楚,我大部份都是意指那些為了教義而反同的人。】
所以,你只會硬拿公投辯論的人塞給我就變得沒意義。

因為你只看到那些人(事實上你前面連說明也沒有,還要我自己主動為你釐清

你要針對他們也是行
我這裡建議你,小心你自己也變得極端,導致不斷壓迫其他想法不同,又沒宗教傾向的人
也希望你能多體諒這些人,別動不動就拿極端反同當做例子來以一反百

5
【為什麼我要這麼說?因為你的意思看起來讓我覺得護家盟提10~12案是關乎人民權益的】

你沒搞清楚的是

你怎麼覺得,都不是你拿你的過分解讀套給別人的理由。
除非你現在只是一個恐怖彩虹份子,到處拿你的想法套給別人

請保持理智和尊重。

11-30 22:13
白羊


6
所以就是你把反同和基督教混為一談
卻認為這不是你的問題。

我想大概你也不會覺得自己有問題
我沒問題了

7
我想與你應該沒啥好談(啊我不阻止你發言,不過根據上面的交流
可以判斷沒啥好談。

因為我問的內容你沒回應(要嘛無視,要嘛隨便扣個沒邏輯就糊弄過去
然後你又不斷拿公投辯論的內容來質詢我(這其實超沒邏輯啦,因為這裡不是公投辯論

事實上你回應我第一條的留言
【立專法比修民法更耗資源】(我已經針對這點告訴你,立法考慮的不是消耗資源,公投14~15更浪費


【公投辯論上就有說過這類的話題。
如果立專法可以等同於民法,為何不修改民法就好?還要另立專法?】(這個也回應過你了專法的功效本來就是不擾亂民法下實務上達至一樣的條件

結果你都沒再針對我對你的回應深入
只會扯有的沒的,我沒說過的公投辯論要我回應

你不回應這些,只扯我沒說過的東西或者把我的言論按照你的想象刪減
我真的很難跟得上你的對話..

希望你也多加注意啦。11-30 22:13
志偉
一、「我是沒看到你原文有說過這些話【我上面已經說了一些,而之所以提出14~15案,更是為了同志平權的尊嚴。】」

你可以再看一次。我是寫:「我上面已經說了一些」,而之所以提出14~15案,更是為了同志平權的尊嚴。我並不是寫「上面已經說了」。我的意思是除了我上面寫的那些,而之所以提出14~15案,還包含為了
同志平權的尊嚴。

二、「這是我和你的對話
不是我和公投辯論的對話。」

你說的沒錯。但是,當你沒有看過公投辯論,其實你對這個議題是不瞭解的,你自己都說自己是「局外人(而且是外國人)」,那為什麼不更瞭解相關的議題後再來說呢?當然,想不想要瞭解是你的事,你覺
得「不是我和公投辯論的對話」。但是,很多答案與事實都已在上面,而我說的也不過是裡面的一小部份。那為何你不抽空看看?不過既然你都說「不是我和公投辯論的對話」,那我總可以暫時解讀成「你不
想看」,這個不為過吧?

三、「你的確沒說【反同背後的意義就是宗教的意義】
你說【反同方就承認,他們就是因為羅馬書上面寫的,所以反同】這句與前者沒衝突。」

我真的不覺得這兩句話有什麼不同。當然,我是不懂什麼羅馬書,但既然反同方說他們反同是因為羅馬書上面寫的一些內容,所以反同。那這個意思有跟上面的「反同背後的意義就是宗教的意義」差很多嗎?
如果你覺得有差,那我修改一下。我的意思就是「他們反同是因為羅馬書上面寫的一些內容=反同背後的意義就是宗教的意義」。
這一點沒什麼好討論的吧!我又不是指一般反同的人,這個很明顯是指為宗教教義反同的人。

四、「【這一點是我沒有說明清楚,我大部份都是意指那些為了教義而反同的人。】
因為你只看到那些人(事實上你前面連說明也沒有,還要我自己主動為你釐清」

我一開始就是針對為了宗教教義而反同的人,而且我最初貼的連結也是。看起來上面我沒有說清楚的地方,就是我的說法是不是有包含全部的反同人士。這一點上面我也有說明了。我只針對宗教教義而反同的
人,對於一般反同的人士,我上面也有說明,不知道還要我說明什麼?

12-01 00:48

白羊
1
所以,你沒寫。
已經說了一些,但又沒明確描述你說了什麼
結果描述的內容又與原文不符

就算你故意繞圈圈
你依然是沒寫,沒寫就是沒寫。

2
現在我和你談的不是辯論
如果你不想以事論事,把你的主張明確提出

那麼自重。

如果你想討論辯論
請你回去你自己的地方討論
或者你明確提出你的主張,並請求我討論公投辯論的內容。

做不到的話,別自以為是別人都需要跟著你走。


3
你沒說就是沒說
你可以修改,但不應該撒謊。

4
我一開始就回應了

【如果只是說那些以宗教為目的的反同份子
我沒意見
因為的確就是這樣

但如果不是那些宗教取向的
就沒有你所說的問題了】

如果不是那些宗教取向的腦殘極端反同份子
就沒有你所說的宗教or公投辯論問題

我都這樣說了
是你自己不要區分

硬要以宗教取向的反同份子為前提
也不說清楚。

你也需要先搞清楚
你不是神,也不是客人(記住,你沒給過我一毛錢

別妄想別人會自動自發為你著想,會自動了解你心中所想的事物。

請你與陌生人留言前,明確說清楚你要指涉的對象,你想表達的主題等等。
別等別人浪費精力為你釐清了,後面才稍微解釋
然後才辯說你上面說明過了。

這些事你從一開始就應該說清楚,而不是等你打完地圖炮等我問了才說明。

---
既然你談的是那些極端反同的人
與我無關(所以你拿公投辯論的內容叫我負責沒意義

也因此,問題還是在你前面留言所提及的
你說專法浪費
我就告訴立法沒有所謂浪不浪費,如果以浪費的角度看,平權公投更浪費。

也回應過你了專法的功效本來就是不擾亂民法下實務上達至一樣的條件。

而你不斷扯那些公投辯論和極端反同的人
反而沒有對我的說法提出明確的回應

---
啊先說明,你不回應,不接受沒關係
再扯有的沒的,那就真的沒人可以幫到你。12-01 01:04
志偉
五、「【為什麼我要這麼說?因為你的意思看起來讓我覺得護家盟提10~12案是關乎人民權益的】
不 你沒搞清楚的是 你怎麼覺得,都不是你拿你的過分解讀套給別人的理由。」

打從一開始就沒有要把我的解讀套在他人頭上。我說的是「我覺得」。如果你覺得沒有,那你可以回說「沒有這回事」,這樣即可。我只是點出我覺得矛盾之處,你覺得沒有便沒有,從沒有強制你。
而且,你沒有回覆我的提問:「為何14~15案沒有關乎人民權益」?
你說「14~15案真的是浪費錢,無端端被你省略變成主題核心也是神了」。
我上面已經有說了,之所以提出14~15案,更是為了同志平權的尊嚴。
如果你覺得「14~15案真的是浪費錢」,那我也反問你,為何你不覺得10~12案是浪費錢?我之所這樣問,是因為你只提到「14~15案真的是浪費錢」,如果14~15案是浪費錢,為何10~12案不是?雖然你沒有提,
但你一直在講「14~15案真的是浪費錢」,那何不說10~15都浪費錢?而且,護家盟後來還反悔自己提的公投,那是不是12案更浪費?

六、「所以就是你把反同和基督教混為一談
卻認為這不是你的問題。
我想大概你也不會覺得自己有問題
我沒問題了」

奇怪,我上面不是有寫了嗎?「為了宗教教義而反同」和「一般人反同」我上面已經做過解釋。

七、「因為我問的內容你沒回應(要嘛無視,要嘛隨便扣個沒邏輯就糊弄過去
然後你又不斷拿公投辯論的內容來質詢我(這其實超沒邏輯啦,因為這裡不是公投辯論
【公投辯論上就有說過這類的話題。
如果立專法可以等同於民法,為何不修改民法就好?還要另立專法?】(這個也回應過你了專法的功效本來就是不擾亂民法下實務上達至一樣的條件」

本來想說好好說就好,但我感覺你第7點充滿的攻擊性,一下說我沒邏輯,一下說多加注意,一下又說扯有的沒的。如果你要指正我的邏輯,那可以麻煩你指出我寫的哪些話沒有邏輯?這樣我也好回應。
雖然我上面也有說過:「沒有邏輯先後的為反而反。」但就只針對那句話 → 「挺同團體反制的14~15案真的是浪費錢。」
希望你說的那些話,不是人身攻擊。
第7點有些部份,已經在第5點詢問了。
另外,你說「專法的功效本來就是不擾亂民法下實務上達至一樣的條件」
何來擾亂?
你後面又再次說「只會扯有的沒的,我沒說過的公投辯論要我回應」,「扯有的沒的」到底你指的是哪些話?

12-01 00:49

白羊
5
你說
【打從一開始就沒有要把我的解讀套在他人頭上。我說的是「我覺得」】
如果你真的沒這個打算,其實你可以閉嘴。
至少你可以不用到處逼別人接受你的偉論,不服就叫別人看公投辯論
而不是以事論事。

6
【奇怪,我上面不是有寫了嗎?】
所以前面一句都沒寫過

後面被我說了那麼多次才回復
意義就沒了不是嗎?

7
【本來想說好好說就好,但我感覺你第7點充滿的攻擊性,一下說我沒邏輯,一下說多加注意,一下又說扯有的沒的。如果你要指正我的邏輯,那可以麻煩你指出我寫的哪些話沒有邏輯?這樣我也好回應。】

回想一下你自己的話吧
沒邏輯這件事是你自己挑起的。

當然一定你說別人沒邏輯很合理
別人說你沒邏輯很有攻擊性的啦。對不對?


---
我原文已經寫很清楚了
【你又不斷拿公投辯論的內容來質詢我(這其實超沒邏輯啦,因為這裡不是公投辯論】

公投辯論與我無關,拿公投辯論的內容詢問我
就是一個邏輯脫線的舉動了。

例子你說:【之前公投辯論會上,護家盟還說同志可以立專法,現在反而反悔自己提的案,你覺得這樣也合理嗎?】

合不合理關我屁事。12-01 01:17
白羊
還有補充

你多次提及,要我去看公投辯論
但事實上,我們對談的內容并沒直接關係到公投辯論。

我這裡說說我的個人看法:
從你的言論可以看出你對公投辯論的反同方有很多意見
所以看到相關話題都跳進去扯公投辯論的宗教式反同人士來嘴。

而因為你嘴的內容都是以公投辯論為核心

所以當對方沒有跟上or不打算跟上時
你就只會叫別人看公投辯論,不然就貶抑對方(例如下面所說的沒看過就別帶風向,搞的好像很懂的樣子)

事實上,滿嘴公投辯論的都是你自己。

自己提出浪費資源
一談到平權公投是否浪費錢就立刻轉移話題。(即使到後面你也只會反問【如果14~15案是浪費錢,為何10~12案不是?】
事實上我很早就回應過了
當然我不覺得你有仔細看我的文字
我的回應是:
【至少我覺得14~15案是為了反制的話

真的搞錯重點

因為沒有對到重點,而且只要投10~12反對即可達到一樣的內容
所以如你所說的,浪費錢。
對於真正意義上的同運沒實質意義】

你現在的舉動,在我看來只是一個不懂是發洩對護家萌不滿or平權SJW罷了..
如果你有心交談,也許可以把你的言論說好一點,友善一點
先立好前提,說清楚你指涉的族群,再展開你的理論和陳述

而不是說完這個扯那個
扯完那個扯這個,沒完沒了。12-01 01:31
志偉
我有點不客氣的說(因為我感覺你也滿不客氣的),你之所以會說「擾亂」,代表你根本就不懂,這也是我請你去看看公投辯論的原因。
你上面說你是局外人(外國人),難道不該先瞭解到底雙方(挺同方、反同方)在說什麼再來發表你的看法嗎?還是你覺得你主觀的想法很客觀?
最後,我也不太想再回你了,因為,如果你連公投辯論的內容都沒看過,那真的沒什麼好說的。我也建議你,沒看過就不要亂帶風向,搞的好像你很懂的樣子(很抱歉,這句話真的滿不客氣的,因為我覺得你也沒在客氣)。

12-01 00:50

白羊
其實對於不客氣的自話自說,不帶尊重的人其實不需要客氣
以事論事就好

畢竟又沒給過一毛錢,不需要裝。
除非讀者連以事論事的能力都沒有就不斷要求別人客氣。

所以你要預設外國人就不了解挺同反同在說什麼
我會覺得很遺憾。

因為顯然,你只是想找人談論公投辯論的內容
把宗教反同當成反同的主體。

接受不了其他想法,不斷把腦補當成事實的話
我會建議你別到處亂留言

反正中間派的票數就是多虧你們這種激進挺同派給氣走的
加油。12-01 01:09
白羊
除非啦,你覺得你可以到處不客氣的留言
但別人必須客客氣氣的回應你

如果是這種奧客思想的話,好走,不送。

不然我也只不過是照妖鏡
別人用什麼語氣我就什麼語氣
我可沒義務以德服人,我只以理服人。12-01 01:19
志偉
說了這麼多,如果連個公投辯論都沒看完的人,你就真的沒什麼說服力。
而且,光只會說別人奧客、說別人邏輯有問題,你自己的問題自己都沒看到。好吧!反正都是別人的問題。我只想說,一個連公投辯論都沒看完的人,如何讓別人相信你很關心公投?
「以理服人」?真是個有理的人,一個自認為有理的人,我看神仙下來都會被你說成是笨蛋。

你提到「所以你要預設外國人就不了解挺同反同在說什麼」
最好我根本不是外國人。我再說一次,我的重點是你「連公投辯論都沒看完」,根本沒說服力可言。

還有,我提問的第五點你回:「至少我覺得14~15案是為了反制的話」
原來這就是你的回答.......

12-01 05:28

白羊
應該就你一個人關心公投辯論吧。12-01 14:00
白羊
無聊翻舊帖看到你這個

還是覺得很歡樂。

你自話自說把公投辯論的問題丟給我,要我為他們回答
再怪責我沒看公投辯論所以沒說服力。

啊,你是不知道原本話題就沒在說公投辯論
是你自己執著要扯進來,故意丟公投辯論的問題給我罷了?


有些人要打造神的角度
然後你就順利成章以為全部人都是是基督徒嗎?


12-22 09:52
志偉
一、「反正中間派的票數就是多虧你們這種激進挺同派給氣走的」

原來說法跟你不合的,你就說是激進挺同派的。

二、「因為顯然,你只是想找人談論公投辯論的內容
把宗教反同當成反同的主體。」

我何時把「宗教反同當成反同的主體」?明明沒有的事被你說成有.....
你說「你只是想找人談論公投辯論的內容」。這個顯然就是你的主觀。

12-01 05:46

白羊
那就別執著公投辯論,以事論事吧

如果只會說【連個公投辯論都沒看完的人,你就真的沒什麼說服力】之類的資格論
我是乍看都覺得你是只想找人談公投辯論(而且明明這圖與你說的反同和公投辯論都關聯

我這里也歡迎你簡潔,簡短整理一下你反復多變的說辭和重點
然後自己給個結論,這是我能給你的台階,要不要用,隨意。12-01 13:43
露希妲
至少.....老爸會給兒子一個擁抱

12-17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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