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我寫詩是為了得到幸福,說我寫詩是為了溫暖人。然後,我扇了自己一耳光,為這滿嘴胡話。我冷冷地笑著說道:「你寫詩也不會幸福的。」我正是因為不幸福才寫詩,寫詩也不會得到幸福,本來就沒可能幸福。
為什麼我不幸福?我四肢健全,家庭和睦,有穿的、有用的、有住的、有吃的,我很幸福了。
我不否認自己擁有的東西,也不追求窮途末路的不幸。打個比方,吃一塊巧克力蛋糕,沒有很好吃,但也不難吃;我的生活,不幸福,亦沒有不幸。
我問:「你是什麼時候知道自己不幸福?」我很小時候就知道了,在我只有兩、三歲的年紀。
我知道我們不能一直擁有東西。
像是時間會跑離、愛會飛去、健康會流走、人會消失、意志會融化,連我們自己的身體也會煙滅。這樣一直徘徊在「得到」和「失去」中的人生,又有何幸福而言?
「只在乎曾經擁有。」聽起來很玄,很哲學。
在失去你所曾經擁有的東西後,伴隨著很多痛苦、很多自欺欺人。像外婆走了後,我們都跟對方說:「外婆在天上應該跟外公相遇、結伴去環遊世界了。」即使假裝她仍存在,或是真的存在,也不可能再觸碰到,這跟失去的本質一樣。因為你明瞭已經失去後,想在乎時,能在乎的就只剩下曾經有過的東西,多麼悲涼啊!
寫詩,不論寫人、寫情、寫景物、寫事、寫思想、寫美,都得不到幸福,皆因你寫的東西都不是你所擁有的。
在這裡說一下「原創」。
大眾所理解的原創,就是在沒有抄襲的情形下自己創作的東西。
可是根本沒有原創一說。你從前人的成功、從生活的啟發、從長輩的教育,不斷竊取別人的東西,然後組合成自己的東西,這當中潛意識的抄襲就不歸類為「抄襲」了嗎?
之所以說我們寫的東西不是自己擁有的,也就是這個意思。除此之外,我們寫的東西要不是別人的,要不就是虛構的,有時候連寫自己也未必完全真實準確的。由此可見,我們並不擁有自己的作品,也不擁有我們以為的。
身外物,就是身外物,富貴錢財、地位名聲,一切不受掌控的消耗品;身內物又是什麼呢?
身內物是否為「人之初,性本善。」的人性?
還是「仁義禮智信」等等人的道德觀?
我不知道,我以為的「自己」也不一定就是真實的自己,那麼內在擁有的又是什麼呢?恐怕只剩這顆胡思亂想的腦袋了。
在每個下雨的晚上,這顆孤單的腦袋能感受到陣陣的寂寥。不幸的人很多、不幸到無暇感歎不幸的人更多,然而卡在所謂幸福與不幸福之間的人又有何渠道宣洩呢?那種無力感,可把一個人砸垮;他們的理智又重新架起身體繼續生存,嚥下所謂厭世的血沫——反正死不去呵。
這好像也還沒回答為什麼要寫詩?
當然是因為想寫,反正怎樣也不會幸福,倒不如順心而行。難道還需要用「找尋幸福」那些話來包裝嗎?至於為什麼想寫,這是永遠無法解釋的事,譬如我問你為什麼要與人交往,亦然。
我再次拿起了筆,寫一段碎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