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個練習跟筆記之類的
前陣子跟我媽回台東參加豐年祭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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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美族為什麼為母系社會?
之前有一陣子在分析,雖然女性可以繼承家業跟家族名,但並不能參與部落議事等
後來找到一個可信的說法
早期男人因為捕魚、狩獵還要時不時跟外族打仗,死亡率高不利於繼承家業。
所以由女人繼承,好處就是即使丈夫早死,有丈夫爭來的財產,還能繼承母親那邊的遺產,
或者再娶個男人,以好養育後代。
至少你老婆絕對不會跟你爭吵遺產繼承,比如為什麼你弟分得比較多之類的。
但現代進步,男人不會隨便死掉,所以這形式並沒有硬性保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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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族裡女性地位高
在家裡最年長的女性在家族議事是最有話語權
所以男人結婚後,一定要先收買岳母,這樣就算在家你吵不贏你老婆,但她絕對會聽她媽媽的話。
是妻管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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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大小事都是由男人們負責
集會所是女人止步的地方,沒有參與的權利
部落如果是個企業,集會所就是公司開會的地方,依照每個男性年齡階級分配各種任務與工作,聽從頭目跟前輩分工執行,頭目跟長老也是由選舉而任職。
大約就是你跟岳父和生父一起都在同一間公司上班,一起執行任務的狀況。
也是越年長或聲望越高的男人話語權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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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整體來說,阿美族是不是母系社會還有待商確
比較屬於男主外、女主內分工協作的社會
據我媽說早在我外婆之前入贅的狀況已經很少了,幾乎都是外族通婚,所以原因已經不可考
當然每個部落的規定都會不太一樣,我只整理出我覺得合理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