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序論》
作者:阿道森‧圖靈‧米修斯
《目錄》
序
第一章節 演進
第一小節 何謂魔法?
第二小節 理‧法
第三小節 派系
第二章節 分類
第一小節 自然(元素)魔法
第二小節 法則(概念)魔法
第三小節 魔導科技(煉金術)
第三章節 魔法師(魔導士)
第一小節 魔導語言
第二小節 導具
第三小節 魔力(精神力)
第四章節 結語
第一小節 魔武雙修的可能性
第二小節 永動魔導具的悖論
-頁末註記-
序
魔法或稱魔導,在一般世俗中被認為是高深莫測、神奇迷幻的代名詞,魔法師與魔導士更成為傳說中可呼風喚雨的神人,
然而,越是在追求魔法真理這條道路上行走的越遠越久,我們便越是發覺自身的自大與狹隘的目光,都是扼殺可能的毒藥,
參天巨木也有曾是樹苗的一段時光,我們只是走在前人所開闊的道路上,同時也為後人開闊另外一種可能。
願你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走得更遠,更久。
-"白塔"創始者之一 大魔導士 阿道森‧圖靈‧米修斯
第一章節 演進古神於虛空中劃下第一道法則,於是世界有了上與下,區分出了秩序與混亂,於此之後,祂用數以萬計的法則建構起世界,
而當古神離世後,神祇們接手了這柄權杖,祂們慢慢地完善著世界,於大陸的中央建構起屬於祂們的輝煌,
雖說我們仍無法一窺當時眾神們到底做了或發生了甚麼,而導致大陸中央的災禍,
但在祂們離開前,由依娜女神(註1)將這柄權杖交付於凡人之手,把這世界的命運交付給了我們,
於那一刻起,我們便可動用法則線上的權限,創造屬於我們自身的成就,
然而在這條道路上,我們仍無法說得上順遂。
首先,物種的差異導致了先天的優劣,一般來說精靈種似乎比其他物種更能感知到魔力的流動,更能以較少的力度操作魔法,而獸人種運用魔力的方式,則可以用"本能"來形容,
我等人類種則需要輔具等物件來操作,並非說明人類種不適合追求魔法之道的奧義,反之,人類種的魔導與魔法開發反而為世界之冠。
其次,世俗中仍有王權與神權的區分,一開始魔法被掌握於治權者手中,為了統治權而成為他們的劍、他們的盾,為了除去異己而存在,但慢慢的治權者也開始害怕這些力量一旦脫序而造成的反嗜,於是為了自身的權力,施術者被劃分成了代表王權的『魔法師』與不受控制的『巫師』
並因此引發長達500多年,被稱為『血腥巫座』的獵巫行為,間接與直接的造成十萬平民喪命,以及超過五千名魔法師的殞落,其遺毒甚至到今日仍有所影響。
而最黑暗的時代中,卻是魔法最為璀璨的年代,當時幾乎每年都有新的魔法被開發出,借前人所言:
"我們在創造的方面或許低人一等,但在毀滅的方向上卻是翹楚。"
雖是血淋淋的話語,卻是當時最好的寫照,當時的魔法開發皆以"如何更有效的殺傷敵人""如何更快的摧毀對方的城牆"為主,而與之相對的"如何抵禦對方攻擊"等,防禦性魔法也在同時間有了質量上飛耀性的成果,目前已知最高階的防禦術與被明文禁止的毀滅禁咒都在這個時代中開發出。
如今,魔法師已被從汙名中正名,並成立超脫世俗的"白塔"組織而或多或少免除各國王權的枷鎖,但如同被點燃求知慾般,我等魔法師仍渴求著對魔法的探究。
第一小節 何謂魔法?雖說魔法流派由古至今已然發展出許多流派,但各派系間多半都認為"魔法是藉由驅動魔力而影響
法則的行為"並以此作為"魔法"一詞的定義,
因此在了解魔法前,我們必須得先理解"
法則"為何?
法則,是定義物質與非物質的規則,小至水往低處流動,至大的日耀東升,皆為法則規範,它定義出圓與方,熱與冷,上或下以及過去與未來,它涵括了概念與實體,
煉金術以理學作為法則的註解,神學以法典作為法則的依據,甚至九鳳以"天道"而談述法則,因法則便是構築世界的依據與基石。
而魔法則是利用魔力,虛構出一條法則,藉以影響物質與非物質的型態與軌跡。
在學徒時期,魔法師必得學會的"冥想"就是藉由魔力感受法則的一種手段,可以說理解法則、解析法則、構成法則這三步驟便是魔法學徒時期最重要的作業,
然而儘管魔法所創造出的成果相同,其中過程卻有著截然不同的方式,如若想創造光芒,燃起烈火與折射光源,或是點燃磷火都能創造出相同的結果,這其中的過程則因人所理解的"理"不同而有所區別,故此"理‧法"將成為魔法師派系的區別。
第二小節 理‧法對於魔法師或魔導士而言,理與法是施展魔法的核心議題,理即為"虛理"所指魔法師本人對於"世界"掌握的程度,法指"實法"也就是魔法師構成法則的成果,
由理入法,或由法解理,都能創造出屬於魔法師個人獨特的術,也因此創立出許多不同門派的術式,
其"理"必有所取之處,其"法"必允之回應,故此我們無法輕易的評斷每個術式的優劣,每個術所追求的皆所不同,有的追求著更短的詠唱節點、有些追求更高效能的魔力作用,這一切端看施術者的習慣與所學習的熟練度。
第三小節 派系現今魔法派系可分為幾大類,他們或多或少有著過人的優點,與不為人知道缺陷,但相同的卻是有著多數人可接受的長處而被廣泛的傳授,這章節僅提拱幾個較為著名的派系介紹,
1.謝爾克法系-謝爾克法系被公認為最古老的派系,其根源可追朔至魔法啟蒙時期,謝爾克法系的"理",是以將魔法系統區分成數個層級(通常視為四個層),每一個層級所代表的皆為魔法師本身對於法則的掌握,以此理為出發,此派系的魔法師更加擅長施術與簡短詠唱節,更對於空間法則有深刻的研究。
謝爾克法中認為,世界被七個層級的法則概念所覆蓋,分別為:
第一層(虛實概念)-謝爾克法系認為此階層是訂定出秩序與混亂的區隔線,此法則於世界最外層切割出兩個截然不同的世界,一邊是混亂無章,另一面則是井然有序,雙方互相吞食也相互吸引。
第二層(元素概念)-此概念中,混亂無章的魔力通過法則線被區分成我們所知的各種元素,同時也被組合成我們所見的自然現象。
第三層(存在概念)-在通過第二層法則後,第三層法則則是賦予各個元素物質可被觀察的特性,同時第三階層的法則也被謝克爾法系視為生與死的分隔線。
第四層(物質概念)-謝爾克法系認為我們都是生活在第四階層的法則上,物質、元素與時間等要素經過前三層法則後,呈現完美的安定現象。
第五層(時間概念)-在第四層法則後,謝爾克法主張仍有時間法則的存在,此法則微弱到無法觀測但卻穩固的擴展於世界各處,它無法被改變,但卻影響重大。
第六層(離游概念)-由謝爾克法觀察到,儘管經過第二層法則的穩固,元素到達第六層法則時仍會出現離游現象,此現象被視為法則在此階層所作用力遞減所導致。
第七層(永滅概念)-經過第六層概念後,謝爾克法系認為元素與魔力最終會通過第七層法則概念,重歸於虛無之中,而其後元素與魔力究竟是迷失於虛無之中?仰或是再次能被再次利用?此一觀點在謝爾克法中依然被爭論著。
2.梅諾法系-梅諾法系是以謝爾克法系作為出發點而產生的論述,梅諾法系的理,是虛構出魔法網絡並以自身為出發點,將周遭的浮動魔力歸類並使用,以此理為出發點,梅諾法系的魔法師創造出了強大的共構法則,也因此成為多數國立魔法師所學習的法系,共構法則中並非簡單的1+1=2方程式,更有機會以倍數呈現魔法效果。
共構法則的出現打破了以往魔法師各自為政的狀況,在共同的認知下,共構法則允許了多數魔法師針對同一個"理"作為架構,並使其"法"獲得質與量上的躍進。
共構法則是以魔法師為點,規劃出"魔力線"並使覆蓋範圍內的魔法師共同施術,而以點、線、面組成的虛構巨大魔法陣聞名。
3.米陶諾斯法系-若要談起以咒文為主的法系時,就不得不提起米陶諾斯法系,米陶諾斯法系注重以"語言"為主的理,此法系被戲稱為"言賢者"不是沒道理,米陶諾斯法系含括了古語言、龍語、古精靈語等構築出的"巫祝"可說是現代咒文之母。
米陶諾斯法系制定出現代咒文的框架,以四個小節為主結構,分別為"前綴(權限)""觸發語""制定範圍""結構朔型",以魔法"火之茅"為例以米陶諾斯法系下建構咒文應為"Qfckb Vz‧ Pifbwbu wbtzoaaohwcb‧ Zwbsof ‧ Tzmwbu offck",以紅蓮皇冠作為前綴權限,灼炎列為觸發語,制定以線性範圍的飛矢,成為"火之茅"的咒文。
4.蒙羅法系-蒙羅法系的特異點在於,它是基於一個困擾魔法界許久議題下所誕生的產物-"魔武雙修",過去曾認為魔武雙修的困難度遠大於它所帶來的便利性,
其一是戰士與魔法師兩者體系的不同,其兩者間有著肉體與精神力上的巨大差異,再者,因為詠唱咒文仍需要最少4個小節的節點,在激烈的肉搏戰中實在難以給予施法者時間使用,
但蒙羅法系則用了另一種方式解決此難題-"儲存",蒙羅法系發展出儲備魔法的"魔術位",並使4小節的咒文硬生縮短成小節,雖然捨去威力與精準度,但卻造就最接近理論上"瞬發"的可能性,
儘管蒙羅法系解決了魔武雙修的問題,並造就副魔職業的誕生,但它仍有嚴重的缺陷,其儲存的"魔術位"限制...
魔術位無法存入高於5個詠唱節點的魔法,並且因個人能力而限制能使用的魔法數量,故此多半的蒙羅法系副魔職業中,多將數個低端魔法存入魔術位,以利戰鬥中使用。
以上便是目前主流或著名的四大流派,但如同先前所言,流派之間並無優劣之分,一切僅有施法者對於理‧法的看法不同而已。
第二章節 分類
前章說明了因理‧法不同,而施法者對於相同的法採取了各自不同的理,也因此魔法師們皆以施展後的法來作為分類基礎,以避免相同效果卻被多個分類法所涵括。
第一小節 自然(元素)魔法
此一分類有基礎的四大元素、至五行結構、六大精靈等云云說法,但不免俗的皆被稱為"自然"或是"元素"魔法,
一般認為元素即為火屬、風屬、水屬、地屬等自然可見之物質,廣義來說此等說法是正確的,但以更精準的說法則應該解釋成:
在物質法則中可再現的法。
他們皆具備了:可觀測、可觸碰的特性,因此自然(元素)魔法被當成最基礎的魔法基石,其原因就是前述的兩種特性,可觀測性使學徒在導師的示範下更能理解其派系之理的建成,更加速學徒建構屬於自己理‧法的學習,
可碰觸性則使學徒在自然界中能夠接觸這些可供參考的對照物,如堅硬的石、炙熱的火等,接下來僅需以理作法便可。
有些訪間傳言中認為,生物有所謂的"魔法親合度"有些適合施展特定元素、有些則相反,但實際上限制施展魔法的那條線,僅只是施法者對於理的理解度,而並非所謂親合度。
第二小節 法則(概念)魔法
前述中,自然(元素)魔法具備了:可觀測、可觸碰的特性,反之有一種魔法具備了相反的特點,它們無法被觀測、無法被觸碰,此類魔法被稱為法則(概念)魔法,比起自然(元素)魔法,它們更接近法則本身。
魔法師們對此下的定義:
需借助他物觀測、對比之法。
其中最為著名的便是時間假說,如果將人至於無法觀測天文、地貌之處,並不給他計時器,此觀測目標對於時間的存在與流逝將與他人產生差異,故此可推斷"時間"是法則(概念)
在啟蒙時代此類假說激發了魔法師對於法則的思考,探索的方向也由外在感觸更深入至內在思維,於是諸如"賀米司之船"、"薛丁斯之裙"等假說也一一被提出,雖說部分魔法師嗤之以鼻,但不可否認在這時期我們發展出了不同以往的心靈與幻象法術。
第三小節 魔導科技(煉金術)
如果有更方便生火的道具,又何必浪費口舌?
有人說過人類是因惰性而成長進化,如果有更方便達成目標的方式,我們多半都會選擇那一個方案,此一天性放在魔法學上便創造了煉金術,如果能更廣泛且精確的施展法,我們是否還要堅持饒舌的語調、複雜的繪出法陣呢?
過去煉金術被多數魔法師視為難登大雅之堂的小打小鬧,多半只是騙騙貴族、無知之民的雜技,但在『血腥巫座』期間,煉金術士反而出現異常增長趨勢,也許是當時煉金術士宣傳自己與巫師並非同一體系有關,二來也是因為煉金術在對抗疾病、民生建築方面有著出色的成就,而使當時的掌權者對於煉金術有意無意的放任發展,
煉金術與魔法不同之處在於,無論何種派系的煉金術士皆以理學來定義 — 理,此點在魔法師眼中實為不可思議之舉,前面以談到不同的理都可達成相同的法,故此才產生派系,然而煉金術卻制定明確的理來使煉金術士更快的達成法的編成。
近代煉金術已被正名為魔導科技,部分國家更將此技術當成重點發展項目,魔導科技能使一般的民眾使用出等同魔法學徒所施放的威力,也許各位會覺得這樣對比並無特別出色之處,但製造一組地精火炮僅需2周,砲手僅需2個月,便可創造等同練習1-15年的魔法學徒所產生的破壞力。
此等金錢上與時間上的縮減,使得魔導科技於某些領域中超越了魔法,這使得魔法師們產生了危機感,因此再一些擁有魔法貴族國家中,魔導科技已被列為禁忌與非法產物。
第三章節 魔法師(魔導士)
無論何種派系、哪種術式分類,對於魔法而言更為重要的就是施術者,因『血腥巫座』時期巫師的稱呼有貶義詞意思,目前世俗皆以"魔法師"或"魔導士"來稱呼施術者,
施術者是與法則溝通的中介物,故在精神力上比凡人更加強韌,也許有人會認為施術者在體能上有著致命的缺陷,這一觀點多半是認為施術者與學者一般,是坐在書桌前苦研學問之派,但這卻並非正確,
首先,施術者對於理‧法的觀點更著重在於體會,而非文語傳述,也因此大量的學徒會參與冒險者團隊,導師們也會推舉自己的學徒出外歷練,身體力行自己的理、進而實現自己的法,在荒山野嶺之中或是激烈的戰鬥下,體弱無能者皆會被洗刷一番,也許體能並無法跟著重肉搏的戰士匹敵,但也比凡人來的健壯許多,
也因為如此,騎術、護身劍術、荒野急救反而是施術者拜師後第一個從導師身上所學到的課程。
第一小節 魔導語言
魔導語言過去被稱為咒語,是為施法者更快與法則共鳴而創立,借鏡了古語言、龍語、古精靈語三大架構,過去更有以饒舌的二十六字詩施展出水球術的黑歷史...
而前幾篇中我們提到米陶洛斯法系架構出了現代咒文框架,以"前綴(權限)""觸發語""制定範圍""結構朔型"的四節式魔導語言成為世界主流,簡單的來說米陶洛斯法系明確的定義出我們要什麼?法則要怎麼給我們?用什麼方式?在哪裡施放?
前綴權限-此小節定義出該用什麼的理。
觸發語-此小節定義出該產生什麼的法。
制定範圍-此小節定義出了法所作用的範圍。
結構朔型-此小節則最後定義出其理該用何種型態展現。
也許部分的流派在追求威力或速度之下,將上述的四節式魔導語言做出了增設或刪減,但其基本結構都不會脫離。
第二小節 導具
語言是為溝通法則,導具則是更明確指示施法者施展方向的指標,但實際上施法者並不一定需要固定形式的導具,或著說只要能使施法者明確的理解自己所需施展法的方向,那怕是一支樹枝也能成為導具。
然而,在脫離學徒時期施法者便會由導師手上,繼承第一把實際意義上的導具,多半是半身長的法棍,或是堅固的短手杖,更有戲言到曾有導師以狼牙棒做為導具交給了自己的學徒。
因現今導具存在的意義除了指引施術方向外,更有護身、顯露身分的作用。
第三小節 魔力(精神力)
魔力或更精確地稱為精神力,一般被認為是量化施術者的指標,但近來已發現這樣的說法並不正確,每次施展法時,都是考驗施術者對於理的理解,故此才產生精神力的說法,而在專注施展時,施術者所消耗的體能並不小於激鬥中的戰士,在外人眼中便認為是施法者"魔力"不足所致。
精神力對施法者來說有著舉足輕重的重要性,除了對理的解釋,在推動法的成形時,施法者便是靠著精神力來推動,以至於一派學說中假設了精神力是施法者的第六肢體,並以此區分凡人與施法者的差異。
第四章節 結語
對於魔法與法則,絕非三言兩語就可解釋,在我們更加深入研究之時,往往會理解自己對於理‧法的錯誤認知與新發現,或許現時認為是真理的事物,在新的學說誕生之際就會變成廢紙,又或被當成歪理詭辯的假說,有朝一日成為了真理也不一定,
簡而之,我們仍都在這通往無境知識的道路上行走,勿墨守成規,也勿迷失自身的追求,我們是魔法師,我們是真理的追尋者。
接下來我們花些篇幅討論,一些有趣的話題。
第一小節 魔武雙修的可能性
說到魔武雙修便不可不提到蒙羅法系,該法系提出的"魔術位"在實際上以無限接近魔武雙修的定義,以儲存在虛位中的低階魔法在戰鬥中施展,往往能打得對手手足無措,而一時的失誤在戰場上便能成為致命的關鍵,
但受限於人的壽命與一天固定的時間下,我們可以說理論上的完美魔武雙修是無法存在的,就像是我們無法同時喝水又說話,或許施法者可以強健體魄但卻不會在戰技上多付出時間,因為我們的本質並不是戰士,反之亦然,戰士也許可以利用魔法道具展現法,但要他們花上數年理解並施放火球術,他們更趨向於一刀解決眼前麻煩的方案。
因此魔武雙修的發展僅能止步於此。
第二小節 永動魔導具的悖論
永動魔導具是一種從煉金術士時期便不斷被提出的議題,該類魔導具被定義成:
無須外界添加能源、動力,或在僅有一個能源下可無限作用的魔導具。
這在當時與"物質轉換""人造生命"並列煉金術士的三大命題,至今"物質轉換""人造生命"因世俗觀點而被禁止研究,而對於永動魔導具的研究卻仍存在,但卻遲遲無重大突破,
最接近永動魔導具的成果是254年前,特斯拉‧拜倫所發展的拜倫熱機,在啟動後無添加能量整整運轉120天,後因機械故障而停機,但在修復後卻無法再現運作成果,而導致成為了一樁歷史懸案。
而在特拉斯事件後,由克勞休斯提出的拜倫循環定律更導至了永動魔導具走入死路的局面。
該定律直接指出:單一能源無法永久且無限的提供魔導具作用。
但就像是我先前所說的也許這些歪理詭辯的假說,有朝一日會成為了真理也不一定。
-頁末註記-
依娜女神-被視為知識者的守護者,在眾神離開之際,由祂將知識的權杖交付了第一代的先驅者,並由先驅者們將知識散布於世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