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多網友不知道我是怎麼出書……這我其實滿驚訝的030
我訝異很多人不知道「投稿」。
所以分享一些出版小說的正確姿勢
說到投稿很多人只會想到——
角川比賽、尖端比賽
其實很多小說的末頁,都可以看到出版社徵稿。
就像尖端,在辦比賽的時候也有在進行常駐徵稿。
而且徵稿條件並沒有很高,多數在網路創作的文手都已經到達標準了,所以都可以試著投稿了。而關於可以投稿的出版社,有滿多大大都有分析
再來是說說一些謠言。
在網路上寫的好會被出版社看見?網路人氣很重要?得過文學獎才會被選上?開後宮賣肉就會出書?
有人以為我是被編輯看上,而來巴哈邀請我。
——這說法實在受寵若驚啊
先介紹我自己,我,創作數年,沒有任何實質的痕跡。
沒有,任何,成績。
我沒有得過任何獎,在許多平台上都沒有留下成績,所以投稿時我的履歷是空白的。
但我還是過稿了,還是出書了。
原因是——編輯覺得有趣。
得過文學獎才會被選上?
NO,文學獎可以豐富履歷,但不會成為重點。
最重要的還是小說內容編輯喜不喜歡。
然而比賽還是很重要的。
空白的履歷跟有內容的履歷,必然是後者更容易被編輯看到。
而且參加過很厲害的比賽,肯定會被編輯列入參考的,因為這對未來書版發行是有益處的。在書腰上寫上一句XXXX文學獎,看到就覺得超強的啊!
我的履歷如此空白……幫我設計書腰的美編,您辛苦了Orz
網路有人氣會得到出版社邀請?
NO,我還沒有找到案例。
原本在《冒險者天堂》有聽到案例,不過查一下發現該作品並沒有出書。另外POPO似乎有提供出書,但我還沒有找到案例。
常理來說,只要足夠名氣就會有出版社早上門——這是必然的,出版社不會放過商機的,但……目前還沒有聽到「夠名氣」的案例030
所以請不要幻想編輯來小屋敲門,邀請你出書。編輯審查投到信箱的作品就沒空了啊……
網路人氣很重要嗎?
YES,很重要。
上面才說沒機會,這裡我卻說重要?
這其實就跟上面提到的比賽一樣,這是為了豐富履歷。
差別的是……這比比賽更有用處。
就說我現在的案例吧,我要把自己的小說賣給誰呢?
——我不知道。
我不會想把書推給朋友,我會告訴他們我出書,但絕對不會過問有買有買……這實在太尷尬了,就像是為了捧場而買,並不是喜歡書本內容。網友也一樣,實在沒那個臉推銷啊=.=
我唯一能推銷的對象只有一種——粉絲。
粉絲,因為喜歡我的故事而追,這些人買書才是真正的愛,不是出於什麼友情值額度。
所以具備粉絲人氣對於出書以後的販售,方便許多。
而具備粉絲的作者,對於出版社而言等同擁有基本客群,這將會降低許多出版風險。
不過……重點還是小說內容能否在出版後吸引人,所以各位文手們,倘若經營小屋花費太多時間,那就本末倒置了
開後宮賣肉就會出書?
YES,我回答是YES。
但請注意,這有幾個先決條件——開後宮賣肉是否為流行?
是流行,就會有讀者買單。
為什麼「開後宮賣肉」的書一直出現?因為讀者愛看這種東西,所以出版社就會繼續出,這就是商業作品呀。假如現在流行用鼻孔吃麵的作品,那麼寫主角鼻孔吃麵就很有機會出書。
然而……請注意,「開後宮賣肉」是網路上對日本小說的形象,那是日本的流行,
而這可不是台灣市場的模樣。
在台灣賣的後宮是賣男生的肉!
後宮是賣男生的肉!
賣男生的肉!
肉……
所以覺得可以輕鬆出書的,可以去考慮寫BL後宮,一女多男,去服務女性讀者。
一稿多投
現在好像比較少出版社限制了?不過還是說一下——
一稿多投,是短篇小說、論文出現的問題,很多作者為了提升命中率一次投了很多間,所以很常遇到審稿通過,卻無法使用的問題。
但小說呢?小說審稿隨便就要一個月,而且命中率相當低!
而且時常會有石沈大海的情況,完全沒有任何消息,連有沒有過稿都不知道。
所以一稿多投是沒辦法的辦法。
但……我們應該討論「一稿多投」到什麼程度?
很多作者就不把一稿多投當一回事。
在許多文手中連傳一個論點:「封殺是在騙人,好的作品出版社搶著出,哪會封殺。」但很多情況下……作者交出的可不是那一個「好的作品」。
而且而且而且,在一稿多投以後延伸另一種狀況——重複投稿。
沒消息再投一次、按照退稿原因改一改再投稿一次、被退稿換個筆名再投一次、感覺時辰對了再投一次……要讓編輯應對好每一個投稿者,非常難的。
所以,真的就是將心比心。這不只是一稿多投,還有許多投稿者與出版社的問題。
作為一個作者,希望其他作者可以跟上腳步,尤其看到同公會追逐夢想的作者一一成功時,那是最棒的。而作為一個出版作者,我會希望編輯工作少一點
對此我的建議是——
1.你願意給出版社多少時間?
給自己定一個時間,沒有消息就換一家吧(我是定一個月)。等待期間可以增長自己作品長度,也可以去寫下部作品。這個等待期間,作者是不會虧的。
2.選好適合自己作品的出版社。
出版社會經營自己的方向,寫熱血的就不要投愛情的,不要抱持著「說不定會被被老子的神作感動破例」,這會帶給審稿者很多工作量的。ps:寫冷門類型的作者,辛苦了。
自費印書
這是一個作者出書的選擇。但……請好好確認好方向,不然只會浪費錢。
自己印書的目的是什麼?賺錢?
自己印書確實很賺錢,出版社能賺的全部由作者自己拿走,不過也要承擔出版社的花費——印書。印書真的不便宜啊……而且還有很多問題。
書要怎麼賣?
自己印書並沒有「通路」,所以書本不會擺在實體書店裡的,網路書店也不會有。能賣的地方只有一些什麼都賣的網路商店……要吸引到路人在這裡逛看到小說而買?賣一本可以買一次樂透了。
這基本上只有粉絲才會買單,假如粉絲夠多可以這麼做,有些很厲害的網路作家就在FB自己賣。而且因為物以稀為貴,經過一段時間轉手後賣價破千(例如:當年「御我」的《玄日狩》)
ps:印過的書不能參加比賽。
哪些書適合?
假如是要賣書,那作者的直接競爭對手就是各大出版社……贏的了嗎?讀者完全沒有理由去相信作者自己印刷的書,可以勝過出版社精挑細選的作者、畫師、美編盡心盡力製作出來的書。尤其是大眾類型的小說,出版社時在生產太多太多,網路小說也有太多太多太多,在最不利的情況下要跟無數競爭對手對抗……無敵英勇啊!
所以我推薦「出版社無法出的書」,這才不需要競爭。例如:二創作品、色情作品、黑暗作品、血腥作品……這一類是讀者無法在出版社得到的,才會找作者自己印刷的。
假如是寫一些冷門作品的,我推薦可以試試自行印刷,這才能真正展現自己的風格。不過還是要具備有一定量粉絲的情況下才行。
結論——該類型是可以出版的書就不要想去印書。除非只是紀念性質,那印個幾本就好。
啊……這篇打太久。明天再分享現在市場的出版類型、篇幅傾向(・∀・)
(ps:懶癌發作中,將會是永遠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