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此為抒發心情,不想與任何人起爭執,若執意要爭,恕我刪留言!)
民進黨政府捐100萬美金給WHO,成吉思汗健身房「館長」提出異議,卻被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罵「靠北X小」。唉唷~上次說鄙視花蓮選民,這次口出穢言?而且連民間募款跟政府捐款都分不清楚?唉~
而「館長」則是全力反擊!開直播回敬段宜康,理性論述也有、破口大罵也有,罵得很是淋漓痛快!看到那句:「這簡直比國民黨那時候的『威權時代』還要靠北。」可說是爽快!我不韙言地說:「館長」真是中華民國最後的良心!喊出臺灣普遍全民的心聲。雖說三字經不雅,「館長」粗野歸粗野,大致來看還是不虛偽的性情中人。姓段的?唉……比北洋時期的軍閥段祺瑞還爛。XD
我個人在此多謝「館長」仗義執言,雖然他本人並非助國民黨之意,但此舉確實幫到國民黨以及人民重重打擊了民進黨!見他如此快言快語,小魚也想在此罵幾句,不吐不快:
民進黨常講「兩蔣時代沒有比較好」,但你們一執政的「民生成績」卻輸給兩位蔣總統在任時的成績。蔡英文、賴清德常去批鬥蔣公,結果你們在任期間的經濟成長率、GDP都比人家難看?兩蔣時代好歹讓普遍人民三餐溫飽,建設有成,結果你們民進黨的時代卻讓眾多百姓餓肚子、勞工連連喊苦、蚊子館間間開?兩蔣時代好歹在民生問題上多少都有採納人民的意見,甚至幾度面臨經濟危機仍能挽救,你們民進黨一接手卻是每況愈下?人民有意見,還罵人家靠北X小?不讓人火大才怪!
如果在這節骨眼上,還有人要扯「白色恐怖」的話?好!我就說一點自己的想法:
白色恐怖可說是時代的悲劇,想來必是有出過冤案。但有些不是冤案的匪諜案,時過境遷如今卻可莫名其妙視為冤案來處理?(有些受刑者或死者確實投過共,案底還留著,到現在也沒被翻案說是冤枉的)其家屬還可領賠償金?(家屬本身是無辜的,但其受刑者既然確實是出於自願加入過共產黨的緣故而被逮捕、被處死,就不應該列入「受難者」的資格裡)我真不知是什麼邏輯?
像是「鹿窟坪案」,明明是因為共產黨員躲進村子,害村民受牽連,沒想到躲進村子的共產黨員後來成了「受難者」?還連同被他們陷害受牽連的村民後代一起罵政府、領賠償金,敢問這樣的因果關係是否有問題?
還有一個姓黃的,確實曾經加入共產黨,參與造反的行動當中,雖然自首,但沒招出同樣投共的朋友,被判「自首不誠」而處以死刑,這並沒有冤枉他。如今他的女兒卻可以領賠償金,還可以理直氣壯罵蔣公是殺人兇手?這到底是什麼邏輯?不是現在不打仗了,當初參與過造反的就可以說成是冤屈一樣,被告變原告,這不合理吧?身為受刑者的女兒本身並沒加入共產黨沒錯,但受刑者當初就有!妳有權因為喪父之痛發些怨言,但不該顛倒是非,一副把自己確定投共的父親當成受冤的「受難者」在那邊無限上綱。
而且在那背景下,換作任何一個執政者,都未必處理的比當時的執政者好。況且執政者已往生,你可以討厭他,但要追究也要有個底吧?同時也要一碼歸一碼,哪些真的冤案是執政者親自審的?哪些是他的屬下先斬後奏的?(以上「鹿窟坪案」所牽連的無辜村民就是「先斬後奏」的案例了!)我也聽說過有些人的家屬被抓但查後沒事就當即釋放的案例。
有鑑於此,非要把當時的執政者當成十惡不赦的人才甘心嗎?事後諸葛,誰都可以批評的很輕鬆。說的好像當年不必做任何「防共」、「防赤化」的措施也可以讓國家安定一樣?
「白色恐怖」言盡於此,回頭看「館長」所點到的臺灣經濟:有錢捐國外,沒錢助人民,民進黨政府還算是政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