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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以後(2)

作者:藍山歐│2018-04-04 15:26:19│巴幣:4│人氣:83
從捷運站出口右後轉彎往我回家的路上,走大約一分鐘可以看到一間雞排店,在過去有一間手搖杯飲料店。

她每次都點布丁奶茶半糖。

我記得她曾說過有點甜,不過她還是點布丁奶茶半糖。

有次我忍不住問她,那怎麼不點微糖或是其他飲料,她只笑嘻嘻地回我說那樣才叫「喝飲料」。

「反正不常喝呀,偶爾對自己好一點的時候就是要好好享受!」她咬著吸管,一臉幸福的樣子。

「偶爾對自己好一點」這是她的人生哲理。

她,是我第三任的女友。

我的第一個女朋友是在我高中社團認識的,彼此看得順眼,就決定在一起。

那陣子我經常往她的班級跑,每次放學也會一起回家。
我一直覺得自豪,因為我交到了一個漂亮的正妹女友。

直到某個假日,我跟幾個朋友去夜市的時候撞見原本要跟家人一起去吃飯的她才知道,我只是一個備胎,而且還是排名第三順位的備胎。

第二順位是那天牽著她左手的別校男生,至於第一順位男友我同班同學幫我打聽到的是她國中的同學,上高中之後因為搬家到高雄,所以他們很少見面。

我不曉得她到底還有沒有劈腿其他男友,但我清楚我完全不想繼續與她走下去,也把社團退了。

原來,之前對愛情的幻想是多麼的不切實際,因為愛情有時會騙人。

知道我跟正妹婊子分手,班上的同學都很好心地關心我,所以我內心也沒有感到很難過,沒幾天就好了。
不過我也開始思考,為什麼我反而感覺比較像是跟普通朋友絕交,而不是跟女友分手的感覺。
心沒多痛,只是稍微低落而已,是不是對她,我也只是比對別人多一點喜歡,多一點欣賞罷了?

升上高二,我發覺我漸漸喜歡上同班的其中一位女生,想接近她的心情比上一任女友還要強烈許多。

跟她在一起之後,她才跟我坦白,她其實更早之前就喜歡我了,也打算趁著我失戀的時候與我有更多的進展。

我們相處得很好,有時假日還會約出來一起念書。

有一次我們在白紙上列了五間我們有機會上的大學,然後彼此約定好一起加油,無論誰的分數高誰的分數低,都要填上同一間學校。

為了兩個人的同一個目標努力,那種感覺真的很幸福。

但是在高三那年的寒假,她開始慢慢地冷了下來,不再像以前一樣拿著螢光筆在我的課本上畫不是重點的地方笑著說這些不會考,不再像以前一樣問我唸完書後要去哪裡玩,不再像以前一樣在睡前都會說一句「我愛你」。

我依然很喜歡她,還想繼續牽著她的手說以後大學要多瘋狂。

距離大考前一個月,她淡淡地跟我提分手,那張沒有一絲一毫情緒的臉龐顯得很陌生。

理由很簡單,不愛了。

這句話裡面只有三個字,卻足足把我的心炸裂,碎的到處都是。

這次,我真的感覺到所謂的心痛是怎麼一回事。

考完試的結果,她上了當初我們紙上的其中一間學校,我則是上了另外一間。

那張白紙我原本還留著,在畢業那天就把它撕成碎片扔到垃圾桶裡。
我以為,那張紙我們又會拿出來討論,然後在其中一間校名上面用筆大大地圈起來,喊著「就是這間了!」

到底是甚麼原因,能讓愛情的溫度掉落三十七度以下?

我不明白。

畢業之後大學入學以前,是學生最自由的日子,我閒閒無事可做,有點像是靈魂在外飄盪沒有回家的樣子。

我一直想去找在高三跟我提分手的前女友,但每當拿起手機都會猶豫許久,最後就又放棄了。

我甚麼話也講不出來呀!

後來我為了買一台機車,開始在外打工,也開始學習騎機車。

曾聽別人說過如果會騎腳踏車的人,機車也會比較快上手。

的確,我不但很快就學會,還騎著跟朋友借的機車在馬路上高速奔馳,闖過兩個沒有注意到的紅燈,大力按下喇叭要前面的車子快一點一次,超車至少十台以上。

歸還的時候他似乎鬆了一口氣,「看樣子你剛剛應該騎的穩穩的吧?」
「當然!我可是安全駕駛呢!」想到剛剛輕鬆流暢地超車,我感到有些得意。

結果在隔天要去打工的路上親眼目睹了一位機車騎士因為超車失敗被大貨車拖行了將近一百多公尺,才嚇得我不敢再任性騎車。

大學入學後,我搬到學校附近租一間房,工作也換到另一間分店,時段是晚上開始。

下班要回家的時候,檯上多了兩杯飲料,店長豪邁地說是要請我的,可以讓我帶回去跟女朋友分享。

「呃……其實我沒有女朋友啦哈哈!」我尷尬地抓抓頭。
店長愣了一愣,「你左手不是還在?」
「……」

我提著飲料,走在沒甚麼人的街上,想著這兩杯飲料要怎麼消滅,因為我根本喝不完,冰箱也是明天晚上才會修好。

「嗨!下班啦?」同班的女同學遇見我,向我打了聲招呼。
「對啊!欸,我有多的飲料妳要喝嗎?」
「好啊,是甚麼飲料?」
「珍珠奶茶。」我從袋子裡拿出珍珠奶茶,「現在也晚了,妳怎麼人還在外面遊蕩啊?」
「我有在網路上買一個滑鼠,剛剛去取貨。」
「滑鼠壞了?」
「嗯。」她點點頭。
「是憤怒之下捏爆所以再買新的嗎哈哈!」
「是啊,你怎麼知道?」
我看了她兩秒,「我隨便說說的耶。」
「我也隨便回回呀!」她笑瞇著眼,拿著我給她的珍珠奶茶向我揮揮手,「掰掰啦!」
我哭笑不得,完全講不贏她,「再見!」

這不是我第一次跟她見面的場景,在記憶裡卻像是第一次遇見一樣深刻。

她讓我學到了,愛情除了會騙人、會低過三十七度之外,還可以很幸福。

她,是我的第三任女友。





~~~ 她讓我學到了,愛情除了會騙人、會低過體溫之外,還可以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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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1 篇留言

閃銘
不愛了。這三個字如果拆開來,其實是每天日常上用到的字。但如果組合起來,又有多少人能承受住那種壓力呢?

04-04 17:36

藍山歐
是的沒錯04-04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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