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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看媒體耍猴

作者:鴨子 (๑•ت•๑)│2018-03-18 20:04:28│巴幣:12│人氣:499
沒錯,台灣大多數媒體把人當猴耍。
為何呢,笑你只有看標題的本事
笑你只有起鬨沒有求證的本事
笑你法盲根本看不出我下手腳操弄抹黑

類似例子筆者舉過不少,今天就再來一例

新聞標題
其情可憫?港女運上億古柯鹼獲判「無罪」

好了看新聞即知,新聞提到運毒判無罪
但最後接了個不相關的事,引性侵案中
「最後法官認為男子有意悔改,只是一時衝動、其情可憫,
原本3年以上的刑責,最後輕判1年半。」
然後將這性侵案「其情可憫」四字接到運毒案去
變成了「其情可憫?港女運上億古柯鹼獲判無罪

光看新聞內容,就知新聞去拼接然後構成一個虎爛的標題
但又如何? 媒體就是笑你們只看標題就會大肆評論

好啦假設你也有看內文
是不是也覺的性侵才判1年半,其情可憫個鬼,法官恐龍
媒體一樣達到目的了,就耍你這隻猴子

首先筆者針對運毒案來談
該案是一女子受朋友托,以四萬台幣代價請他去出國幫運回「木雕」
其後被海關發現行李內藏毒品被逮捕
女子辯稱不知是毒品,他去運的是木雕,他未檢查行理
法官以證據不能形成「女子真的知情去幫運毒」的心證,去判女子無罪

這案筆者也覺得不太合理,在判決書中就可見,女子也曾質問對方是不是毒品
足見他能預見行理有毒品之可能
既能預見,倘有懷疑為何不在外國先打開行理看看?
加上給付價錢四萬,照一般社會常識都應該懷疑運來的東西可能不正常。
當初打開行理查查不就沒問題了,而不是回國被抓了才說我相信對方不會害我。
所以這案若說以存在運毒之不確定故意來判刑,也並非不合理。
這案等二審完筆者看完判決書再看要不要專文評論。

而在上面新聞中,文章後半180度轉灣改說個性侵的例
並把性侵案的其情可憫加到運毒案上
變成了會讓人以為,法官以其情可憫判運毒犯無罪
一堆文盲看標題就開始罵,這正是他們期待的結果

現在在談新聞中指的性侵案
當然文中故意不提是啥案號,讓你無法比對
而文中提到判刑一年半
這已經不用比對,懂點法的的都會知道這是「和解」了
幾乎所有依59條減刑的判決都有引的內容貼在下面

堪認本案苟依刑法第225 條第1 項之法定本刑科處最
    輕本刑有期徒刑3 年,猶嫌過重,顯與被告犯罪情節失其衡
    平,不無「情輕法重」之虞,客觀上容有情堪憫恕之處,爰
    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

這是罐頭訊息好嗎,堪不堪憫根本不重要
重點都在與家屬達成和解好嗎
新聞提出這種不是重點的東西來攻擊
卻故意隱瞞是「因為達成和解」才能引刑法59條減輕
誰來判大致都一樣,同法院我就舉幾個本刑都是最低3年以上的妨害性自主案

106年侵訴字41號:與未滿14性交,兩罪、和解、判2年緩3年
105年侵訴字103號:與未滿14性交、和解、判1年半緩3年
105年侵訴16號:強制性交、和解、判1年半緩3年(這案就是新聞說的案件)
102年原侵訴14號:強制性交,和解、判1年半未緩(二審給緩刑5年確定)

上面筆者所引那段都會出現在這些判決中,就只是個罐頭訊息而已
和解了誰來判大致都是這之間而已,情不情憫不憫都只是充字數的
而非法官真的必然是認為情勘憫恕而輕判

對,新聞知大多數人不懂,把大多數人當猴子耍
但若論全台灣沒這麼多猴子,新聞還會這麼作嗎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392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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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3 篇留言

小丑
謝謝您的知識分享。話說,身為猴子我想說句話,一般來說,是觀眾本猴子,還是被媒體教育成猴子呢?先談談一般學校教育,基本上如果大學不是唸法律系,還真的有可能從小到大都沒人正確教過法律,尤其刑法,像我以前的學校頂多也只在通識裡面開個民法還有公司法而已,而且還只有半學年的課,也學不了太深,簡單來說,台灣的教育除了法學系外,根本不重視法律教育。然後論環境,除非身邊有一、兩個以上的法律人熟人,不然,在周遭都是被媒體帶壞的猴子環繞下,尤其當父母都是說不通的猴子下,能不變成猴子的機率有多大?最後論求證,我個猴子覺得,如果有錢有閒的白領知識分子還不懂求證,也懶得求證,只會跟著媒體起舞,還以訛傳訛,那真的比猴子還糟糕,其他的例如只靠勞力工作的藍領工人,還是忙到天昏暗地的窮忙族等,要他們求證也未免要求太高了吧?那些人的法律知識,也頂多就是在難得休閒時間,看個新聞,然後當成跟別人說笑的話題而已,不會有多餘的找判決書,翻法條求證的心力。結論是,被媒體當猴子耍也是沒辦法的事,我比較納悶的是,既然法律那麼重要,可是都沒有人願意去宣導正確的法律教育,例如在國中還是高中可以加入法律課程,這樣多少可以減少法盲率啊。然後媒體那種東西就是惡性循環,觀眾愛亂看,媒體就愛亂教,如果公權力不介入,基本上沒救了。

03-18 21:51

鴨子 (๑•ت•๑)
我說的不止法律,各方面,如科學、歷史、政治等等等太多了,一般人對自己不懂的事不求弄懂,而甘受媒體操弄。而重點在到底誰查證過,不論方法為何,誰作過最基本的查證,而大多數人會選擇全盤接受。媒體用個專家指出、統計指出等語,一堆人信的死死的,天知道那專家是誰。尤其現今大家都知道記者程度的情況下,一邊說妓者誤國,一邊又完全相信他們的報導,這是很矛盾的。03-18 21:58
鴨子 (๑•ت•๑)
這是個求真精神的問題,也是個知之為知之的問題,若不知道,大可說不知這沒啥丟臉,而非在不知情況下去附合媒體03-18 22:01
鴨子 (๑•ت•๑)
就舉例這討論串 我所指的不限於法律相關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76&snA=4454200&locked=F&page=1&gothis=49606263#4960626303-18 22:07
網路公道伯
雞雞神教,永垂不朽,我願意永遠追隨BL大大的腳步,將雞雞大同理念散播世間,以天下太平為目標,先造福台灣,後領導全球,唯有雞雞才有真理,台灣媒體需要很多雞雞才可以。

03-19 17:45

鴨子 (๑•ت•๑)
不能直接稱我名,要稱「感恩師父,讚嘆師父」03-19 18:20
約瑟森林的一枚白伊
丟到ptt公審一下,就知道是不是風向了

05-10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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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蘇魯的黎明》0666.所謂驅毒看更多我要大聲說11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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