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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人專欄] 【雜談】人權是三小?你聽過一種從天而降的人權嗎?淺談人權起源與影響

作者:煙嵐│2017-11-12 03:35:44│巴幣:250│人氣:4802
        感覺用「我們在課堂上都學過」這句話當作開頭已經太過老套,不如直接來模擬一個汽機車三寶被開單的畫面。三寶被開單的時候不斷的在盧辛苦的鴿子大大,最後見笑轉生氣去搶鴿子大大的警棍,最後被壓制在地上大喊:「我有人權,你們不能這樣對我!」

        很棒吧,你會不會也有那樣一個瞬間懷疑起到底這樣的「人權」觀到底有沒有問題呢?我有,我可能會一邊吃著爆米花一邊吐槽人權終究還是不會凌駕於法律之上。但是吐槽歸吐槽,我也不覺得我吐的槽就會是正確答案。於是我就手賤開始了這樣的一場搜尋旅行。

很在乎法治的非法守護者,某個程度上蝙蝠俠也算是尊重法治中的人權概念?

        人權這個概念來自西方,英文很直接的叫做Human right。從英文維基百科的開頭就開宗明義的說了這是一個道德準則或是一種社會規範去詮釋人應該做什麼,且通常會被法律所保護。同時也被認同是具有普世性的,舉例來說,人不應該被非法監禁、酷刑、處死。這個概念也影響國際法以及各種機構、NGO等。

        而這樣的想法早在......英文的維基百科是說最早在七世紀的「Constitution of 麥地那」,但同時也提到了居魯士圓柱文書,雖然這個西元前六世紀的古物是否是第一個仍然還是很有爭議。

        (Constitution理論上應該叫做憲法,但是也叫做Charter of Medina,所以也可能是法案)(麥地那是伊斯蘭教三大聖地)(中文維基百科很乾脆的就說居魯士文書是人類史上最初的人權概念了)(你們並不在乎對吧)

        比較近代又重要的就是你們聽到爛掉的「世界人權宣言」,在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不久後被發表(1948)。注意喔,這是宣言,不是什麼法律喔。

        有法律約束力的叫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很不幸的這兩個有法律約束力並且有人會管你的公約都是在一九七一年以前簽的。一九七一年有什麼重要的呢?老蔣在這年才退出聯合國啊......

        (對,你們一定都知道我在想什麼東西。「如果沒有加入聯合國,是不是就不用管人權啊?」度,有跟我想到一樣這點的人很棒,不過我後面再講)

        在純理論的方面,課本上提過的洛克跟盧梭都對「天賦人權」做出貢獻,不過因為盧梭寫了有名的民約論所以整碗端走,有興趣可以參考中華百科的條目。我花了一點時間掃完了社會契約論的中文譯本,看到很多有趣的東西。一言以蔽之的話,天賦人權說的是人有不受他人制宰的的自由,並且擁有平等的自由。社會契約論理面預言到了不少現在民主社會的問題,好想寫啊不過可能會偏題,也有許多看起來像是幹話的東西甚至吐槽彼得大帝,相當有趣。

        不過看到這裡,我還是沒有很理解為什麼我們都會有人權。先不要急著嗆我,我只是覺得人生出來就有某種東西好像不是很自然。

        於是,我搜尋了「自然權利」,下面幾段定義你們隨便看看就好。Natural rights,這個東西有個拉丁文字源jus natural,意思大概是公民法之類的。這個概念可以追溯到希臘時期的羅馬哲學家西賽蘿(我用了草字頭的蘿讓他可愛一點)這位跟凱撒站過對頭的哲學家提過的「人人平等」。要注意的是這裡的人應該指的是比較有錢一點的階級,畢竟當時窮人貌似還沒有投票權,而且西賽蘿還是支持奴隸存在。

        之前提過把國家比喻成大怪獸的霍布斯居然也對於自然權力作出貢獻。他假定了人有自然權利並因此互相鬥爭,而國家就是保障人不因為這些鬥爭而不安的主體。自然權力各種生物都具有,雖然我們照吃各種肉和蔬菜。

        這個看似美好的理論廣為人知,然而她還是離不開身為「理論上存在的權力」的概念。但是隨著政府不斷的宣導,久而久之,我們似乎都把這個概念當成是真正存在的東西。但是就算他只是概念,也不妨礙,是吧?

        你可曾想過,要是沒有自然權力這個概念,我們會如何?

        讓我們回到自然權力盛行的十七世紀之前吧。歐洲大概在十四到十七世紀之間是文藝復興運動,中國大概是在明朝到清初之間。這兩個我們比較熟悉的地方在這個時代依然存在法律,只是還沒有太多的民主概念。皇帝想要殺人還要找各種理由,可不能想砍就砍。

        在那樣的時代我們沒有人權概念,卻也不像是被權力欺壓的人對吧?

        一半對而已。雖然不是被欺壓,但也不是自由。聽過文字獄嗎?歷代多少都有些。聽過官員欺負民眾嗎?到現在都還有。那樣的自由是相對於現在我們所擁有的自由來說不完美的,也就是在資訊不對等的狀況下所存在的自由。

        在某個程度上,天賦人權這個概念帶給我們的不是一個哲學上的真理,而是一個看似公平的起跑線。這條起跑線讓我們都很滿意,而我也很難找到不滿之處(我還是會去懷疑這世界有沒有更多的自由)。但不管有多滿意,他都不是一個絕對的東西。

        是的我質疑人權,一如我質疑其他事情。如果某某認為我會因此變成惡人或者不該受到人權這個概念的保障,某某恰好違背了人權的原則,因為人權的精神就是連我這種王八蛋都應該受到保障(這也是為什麼我選的圖片是蝙蝠俠跟小丑)。與此同時,認為不尊重人權就會道德敗壞也是一種謬誤,在世界上可以看到多種事例如新加坡(對付政敵的法律)甚至美國(反恐行為、賓拉登未受審判即槍殺)。在那些時刻之中,人權都回歸成了美麗的參考概念。

        (我還特別搜尋了賓拉登被殺的相關文件,google大概要把我加入黑名單了......)(關於賓拉登的人權問題,在事件發生後一個月內迅速消失,基本上只找得到一一年五月初頭的文章,還有一些人權團體微不足道的批評)(實在有夠黑暗欸,還是我這種屁民不配看那些文件?)(對了我還看到一篇穿越時空的文章,在2010寫2011的事情)

        勤勞的我在兩種語言的百科上看了對於人權的一些批評。有的說人權的概念擴張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各國主權,甚至被視為一種西方文化擴張的手段。有人質疑人權的普世性、客觀性,也有人質疑人是否天生平等。

        馬克思主義反對那些天生存在的真理,巧的是,孫中山提出的民權主義中提到權力是由人去爭取獲得的。這兩個不算對手的對手雖然在沒有實際在歷史上交過手,卻在這個議題上有著類似觀點。(幹我好想要直接把連接丟給你們看喔)哈哈,沒有啦我寫這些東西就是幫助沒有時間看資料的人促進思考。總之,那些批評的重點基本不是在「為什麼這是基本人權」而是「為什麼應該有基本人權」上面,思辨的過程相當精采。

        瞎扯了那麼多,大概歸納一下重點:

        1. 人權在概念上絕對,但是實際操作上僅用來作為立法的參考
        2. 我認為人權並不普世
        3. 也許有更高等的人權存在
        4. 一昧的追求人權會出事情
        (這可能不算重點,算是給懶得看全文的人一點思考的回家作業)

        回到前面說沒有參加聯合國的人到底要不要遵守人權公約,答案是,看你拳頭大不大。某個不能說出名字的對岸國家侵害人民的權力眾多,而且還是聯合國成員。某個在麻六甲海峽附近的國家有重要的經濟地位,做什麼也沒有太多人在乎。

        如果台灣要搞不注重人權的事情,估計也沒有太多人來鳥我們,大概啦。希望各位大大不要來偷打我。話說,私刑本身就是不注重人權的事情,大家要注意在生活中有沒有發生過類似的事情。

        最後的最後,如果你完全懶得看這篇文章,就去大概的思考一下賓拉登到底有沒有天賦人權,這樣就好了。(我寫的小說剛好也有類似議題)

        參考資料:







        趣味推薦閱讀:

我們應該穿越去哪裡(作者:老老王)

        我是煙嵐,不斷想辦法彌補不足的知識的人。我想要你們都對學習有點希望,因為知識不是惡毒的。學校可能沒有啟發你對知識的渴望,但是我希望這些文章可以多少給你一點期待。我們一起,我們可以。

        諸多細節無法詳述相當遺憾,歡迎在留言區提出各種看法和不足之處,你的發言對我和其他人都是珍貴的寶藏。本小屋很歡樂的,不要太粗魯都可以。收藏點讚都是支持,也可以到小屋裡面挖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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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52 篇留言

❤園稚幼智元❤
人權自助餐
無限上網

11-12 04:00

煙嵐
對我有利的就是違反人權欠譴責啦!11-12 17:46
死螞蟻司馬燚
你484被我那篇啟發

11-12 04:06

煙嵐
我希望是,這樣就可以多一點話題跟你聊天了11-12 17:47
ilwiKAMINA
哲學家對於天賦人權的概念,即使不完美,卻仍然有沒有權勢的老百姓不要被欺負的那麼厲害的作用.

所以我非常討厭一些硬要誤用人權一詞的敗類和把錯誤張揚下去的媒體.
一個人只因為沒有後台,被人陷害羅織法院還不一定公正,找非營利組織幫忙還要被不相關的酸民奚落"哈哈你談什麼人權?",真是個非常可怕的世界.

11-12 04:21

煙嵐
我們的世界還正在新時代裡面發展中,可能要再等上十年二十年,人民才會有足夠的智慧去思考11-12 17:48
金!暴力!SEX!馬力歐
我是覺得如果要在一個團體下就不會有完整的人權

11-12 04:27

煙嵐
看定義啦,如果真的是純社會契約的狀態下是有一點類似的可能。不過概念上完整的東西都是不存在的。11-12 17:47
圓滾滾的黑貓
人權就是給我開放安樂死

11-12 07:43

煙嵐
我覺得可以開放,但是很貴,貴到想死都不行⋯⋯11-12 23:17
ylamk1
人權,這個概念放出來之後就收不回去了。因為這東西不像法律白紙黑字說明條款在那,而是一個模糊概念。加上採用了“大眾都認同”的價值,也就是說:進一步之後>群體要求上漲>新認同標準出現>再進一步。最後在個體權利無限上綱後,群體的秩序性會越發下降

11-12 07:45

煙嵐
也許有一天,會有個集團出來重新思考這些議題。或者人類已經自行毀滅了11-12 23:19
Aquila.華彥
U質煙嵐

11-12 08:11

煙嵐
想法,更多想法11-12 23:19
看遍女子更衣室的男人
人權多半是被欺壓的人所想爭取的

11-12 08:24

煙嵐
有些人是真的很慘,有些...11-12 23:20
泫夜
看下來的感想.....
唔 字好小ˊ3ˋ

11-12 08:46

煙嵐
呃啊我下次換大一點11-12 23:19
鬼隱游世之烏鴉
人權也不過是讓不平等的世界在表面上平等而已,跟道德一樣並非天生所賦予,而是由人群本身所制約的性質。這兩者就跟法律一樣,善用就是一種保障,惡用的話......我想都清楚是如何。

11-12 09:18

煙嵐
我們都很平等,但是有人比我們更平等11-12 23:21
小蛇丸
忽視弱勢 有一天你變弱勢就別怨嘆

11-12 09:25

煙嵐
正義歸正義,理論歸理論。實際上做出什麼又是另一回事。11-13 12:45
桑妮雅
權力集中在少數人手上

11-12 09:47

煙嵐
民主也還是有問題qq11-13 15:13
劉雪覆
看現在社會,一般平民老百姓就像是被野狼圈養的羊群,被安慰著...下一個不會吃掉你...

11-12 10:01

煙嵐
度,老百姓就乖乖聽話好嗎11-13 15:14
點子-庫洛米庫洛米
小丑的確也有人權,所以蝙蝠俠最多只能送他去法院接受審判

11-12 10:45

煙嵐
每次關完又跑出來11-12 23:23
聖頓大斯
只有在一個體制已完整的國家才會產生人權

11-12 10:48

聖頓大斯
例如,日本的犯罪率已經很低了,女權卻一直跳出來說杜絕痴漢,這種行為真的看了令人感到噁心

11-12 10:49

煙嵐
我感覺那些算是進階人權啦。也許哪天交配權什麼的也會變成人權(?)11-13 15:17
羊白頭
「一言以蔽之的話,天賦人權說的是人有不受他人制宰的的自由,並且擁有平等的自由。」

(看著把親情勒索當作理所當然的台灣)

11-12 11:21

煙嵐
盡孝,懂XD11-13 15:17
只想及時行樂的鯤
浮出

11-12 12:16

煙嵐
壓下去(不)11-13 15:18
銀翼
Natural rights 這邊應該翻成 自然"權利",不是"權力"喔。權力對應的應該是Power的概念。

11-12 13:12

煙嵐
喔對中文打錯11-12 13:16
煙嵐
謝啦11-12 13:16
法米利恩
天賦人權自然權利怎樣都比不過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簡單說我不是來跟你講道理,我是擺明吃定你。這種狀況真的只能比拳頭了,只要暴力還有效的狀況下,說理永遠不可能跑在他頭上,連說理也是建立在拳頭之上的

11-12 14:12

煙嵐
真的,要比自然誰比得上弱肉強食法則呢?11-12 23:22
聖騎獵師
人權!
人權!
多少罪惡假汝名而行?

11-12 14:47

煙嵐
除了廢死之外台灣好像還好(?)我不確定哈哈11-13 12:47
reim32
再講人權之前,先看看自己有沒有資格說這種話。

11-12 16:25

reim32
一堆違法者還想講人權

11-12 16:26

煙嵐
只講法律的話簡單多了11-13 15:19

什麼是人權?你是人,才有權,這好像是廢話不是嗎?是,但這就是人權,相反而言,你不被當是人,你自然就沒有權了,而怎樣界定你是人還不是人,是重要的人還不是不重要的人?

完全是看社會風氣提倡的而已,比如說現在最簡單的,很多被視為基本人權的權利,一個非法偷渡的人有沒有?一個無國藉的人有權利嗎?一些貧困弱小沒有在國際上發聲權的小國有嗎?

說到底,人權是我們想要的東西,但本質上仍然只是工具而已,需要的時用,不需要的時侯丟

11-12 17:46

煙嵐
工具這個比喻不錯,我在想這工具最終的目的會是什麼11-12 23:24
武痕
有個問題想看看筆者的想法,假設今天有兩個地位相當的人,而他們在各自的人權上起了衝突,彼此都主張自己的人權,就像是原本兩個沒有交集的圓突然碰在一起產生了交集,這種人權間的相互碰撞又該當如何?中間的交集地帶到底該判給誰?

11-12 18:11

+9神聖騎士卡
拳頭……一切都建立在這裡。每個人都有雙拳,這就是基本人權。

碰到更多的拳頭時,你的人權就不管用了,所以需要更多更大的拳頭來支持你,比如治安、國家單位,就是由奉行一套準則的拳頭們組成。
上升到國與國的關係,比的依然是拳頭。

你上面的拳頭給你什麼權利,你就只能使用到哪裡,超過則不被大多數的拳頭認同。

大概就到這裡,文明下的叢林法則。不說太多偏題,你寫這篇也是收斂再收斂了,畢竟範圍超大(笑)

11-12 18:12

煙嵐
真的可以扯很多,還好我都半夜寫文章以限制文長(?)11-13 15:15
武痕
講地位相當可能有點奇怪,換成地位平等且標準的兩位公民吧XD

11-12 18:15

煙嵐
基本人權大概是生存平等自由,一方要是侵犯了另一方,那顯然是欺壓之類的問題(?11-12 18:20
煙嵐
如果是都受到了某種迫害,那也要找迫害者。我還沒想到互相侵害的狀態,有例子會比較好討論11-12 18:21
鯤島囝
...女性主意識社會學範疇,人權是法學概念,我看了這一篇之後,想到之前wonder woman那篇,發現你在談這些東西的時候其實並沒有談清楚概念定義,所以討論的方式很鬆散,難怪會得出讓我一堆黑人問號的結論?也很容易被奇怪的案例牽走。例如酒駕不能以人權抵抗警察執法,因為酒駕行為造成他人權利侵害(可能會被撞死撞傷,那是生命權的侵害),這在憲法第23條就可以發生阻抗效力,也是國中公民第三冊第一課和第四冊第二課的範圍。會發生這種邏輯錯繆,是因為基本概念沒有釐清,在不明確的概念下進行討論,你會發現有很多個案產生矛盾,這是當然的。這時候你不應該「先」去質疑人權概念有瑕疵,因為你一開始就沒有把人權概念的邊界釐清。唯有你先確定討論的概念為何,再去檢視個案,才有辦法讓人權概念的瑕疵真正無所遁形。
好的來看你提到賓拉登的議題。跟酒駕案例的不同在於,討論酒駕是在同一個法律框架(中華民國憲法)下,所以我們只要去釐清(1)酒駕是否是違法行為(2)酒駕司機的人權可不可以阻抗酒駕違法行為。但賓拉登議題的討論爭點在於,這是一個國際層級的犯罪者,而對於「犯罪者的人權保障並非是免除其責」,因為他的犯罪活動事實上侵害了其他人的人權,犯罪者的人權是「有接受司法審判的人權」,這個概念是司法上的受益權,司法上的受益權有兩個目的,一是避免冤案,二是讓有罪者得到最該承受的處罰和償罪。因此那篇Jeffrey Toobin的社論主旨是,批判美國的暗殺行動讓賓拉登迴避了受審償罪的可能,白宮暗殺行動殺死賓拉登,跟司法審判結果判決賓拉登死刑,意義完全不同。如果今天美國政府可以這樣幹掉賓拉登,那他可以把任何一個人當成賓拉登幹掉,因為美國政府的「暗殺行為」,就是不尊重「接受審判的權利」,也就是「司法上的人權」。
幫你整理,如果你要替你自己釐清「人權」概念並且好好的質疑,那我會建議你,遇到這種「概念性的討論」你最好用下面的思考方法,比較容易幫你打到點上:
(一)先討論清楚人權是什麼,有哪些類型
(二)先分析好你要用來質疑的個案,你要批判的是「哪種人權」?然後檢視個案「這個人權可以阻卻違法嗎」?

然後我沒有惡意,我覺得你可能是讀語言主修的大學生,如果你還有通識學分的話建議你去多修法律學院或社會學院或人文學院或教育學院開的有關基本人權、當代社會議題、社會學、法學概論等等這些關鍵字開的課,會讓你建立比較清楚的知識概念體系。

11-12 18:36

煙嵐
鯤君可能沒有看懂這篇文章想要做的事情。三寶的例子只是引出一點日常化的例子,並不打算當作法學探討的主題。賓拉登則是更加明顯具有衝突的東西,比起加國的法律還要有實體感。寫這麼多並不是為了去挖掘最終人權的法理性,重要的是在路程中的懷疑或啟發。在寫論文的時候鯤君的意見相當寶貴,不過這裡是巴友們在娛樂中獲得一點學習刺激的地方呀~11-13 16:01
issaacc
不好意思,你其它的文章我都看的懂,可是你這篇我特別看不明白。也可能是我自己的問題啦!

11-12 18:46

煙嵐
不用不好意思啦。你沒看懂一定是我沒寫好。有什麼我可以回答的部分嗎?11-12 19:38
我阿公說他見過dinosaur
我到覺得台灣人權根本只有再被判刑的廢物才有

11-12 19:23

煙嵐
比較聳動的比較引起他人注意。違反勞基法的卻一直沒處理qq11-13 12:46
天月
哈哈
每次看到煙嵐的標題都很想笑
正義從天而降?!

另外在說一下 伊曼努爾·康德 所說的 【自由即自律】

在現今民主的台灣早就把自由兩字定議程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了
之後就變成現今的民粹社會了

真正的自由是不妨礙侵犯他人在精神或肉體和生命財產等有形無形事物,且能夠約束自我自治從這點出發的自由才能夠叫做真正的自由。

也就是說你能夠多多自我約束就能享有多少自由的權利


意志自律(Autonomie)是一切道德律和與之相符合的義務的惟一原則;反之,任意的一切他律(Heteronomie)不僅根本不建立任何責任,而且反倒與責任的原則和意志的德性相對立。因為德性的惟一原則就在於對法則的一切質料(也就是對一個欲求的客體)有獨立性,同時卻又通過一個準則必須能勝任的單純普遍立法形式來規定任意。但那種獨立性是消極理解的自由,而純粹的且本身實踐的理性的這種自己立法則是積極理解的自由。

11-12 20:08

煙嵐
其實是星爺的「你聽過一種從天而降的掌法嗎」XD每次標題都想放梗但是好難11-14 12:43
天月
原文出自【實踐理性批判】

11-12 20:10

煙嵐
唉唉康德的書嗎,看來寒假有好多東西可以看了11-14 12:33
天月
另一篇影片是反女權自助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2XsQhH-wls

11-12 20:11

issaacc
我看不懂的是,你好像只是告訴我維基百科的定義、自然權利是誰提出來而已。然後就直接跳到為什麼要有人權?沒有人權會怎樣?
就好像你跟我說論語是一本書,是孔子的弟子寫的。然後就問為什麼要讀論語?沒有讀論語會怎樣嗎?

11-12 20:17

煙嵐
這麼說吧,人權是一種類似宗教的東西。對於定義也是來自於自然法則的延伸,嚴格來說在非應用面上是不嚴謹的,所以沒有特別在「它是什麼」這點上延伸,而主要意旨在去告訴大家人權不是絕對真理。就像論語是本書,我們被教育說很重要,但是不知道他相關的歷史就不會知道論語只是一個教育家的見解。儘管影響重大,但不是真理。11-12 20:28
吟月氏樹海
推推鯤島囝的思路。
我也稍微覺得御風這一篇有些太鬆散了,
人權是一個研究法律、社會學、行政執行等等之人無止盡探討的議題,
其中支持人權、反對人權、辯論人權該有權利範疇的正反方各自提出了龐大而嚴謹的理論。
而御風提到的資料只是九牛一毛,若要因此就公開表達你對人權的看法,
例如:無視公眾輿論與國際譴責的力量與能力極限、也不細論法律執行者本身對於人權理解的執行選擇等等諸多考量因素,模糊的將所謂「遵不遵守人權」僅只歸咎於拳頭大小。
實在是......實在是很讓我想把你抓出來敲頭。

「人權從來就不是什麼絕對真理,而是在不同人群眼中有著相應看法的模糊概念。」
這只要有著理性、願意思考的人就能看得出來,
御風若是為了講述這個而特意寫這一篇日誌,真的是太欠敲頭了。(/‵Д′)/~ ╧╧

11-12 22:24

煙嵐
我在看資料前其實覺得人權其實有著嚴謹的規範以及論述,直到看了居魯士以及盧梭。博覽群書者如大大和鯤君可能不太明白需要多學習的感覺吧。這篇與其說是給出答案,不如說是我的思考路徑,希望刺激其他也在學習的人的。這整個系列的文章都是在質疑那些看來理所當然的事情,而生動的例子多少也能給大眾一些興趣去研究。諸多國際法或者其他文本的東西寫出來也失去本篇初衷,畢竟不是要給學術人員看的。樹君若是有相關文章我一定會去拜讀學習,不過目前我認為確立人權根基的東西並不牢固,即便意義重大,在自然主義謬誤的存在下也不免失色。至於拳頭問題,國際譴責的能力極限不就是拳頭大小嗎?力量大的人所決定的法律觀不就是力量大的法律?大概是這樣啦。人權的後續討論跟應用可以寫幾萬字,累,也無聊。馬克思跟孫中山的真的很好玩,比人權有意思多了。11-12 23:12
吟月氏樹海
看了御風的回覆之後,發覺自己的留言因為發表前刪去了一些詞句而缺少語氣柔化和感情,
有些負罪感的再來聊一聊。(´・_・`)
能願意接觸新知然後分享自身思路當然是好事,不應受譴責,
我也只不過是剛好有些興趣,比御風早讀了幾本書而已,
語句間實在不該包含著居高臨下的味道。
真是不好意思。( ˘•ω•˘ )

既然御風覺得馬克思與孫中山的思辨很好玩,
那麼也該對人權這個議題懷抱興趣才對,
也許有些枯燥,但畢竟是許多人的思想結晶,
像這樣略有爭議和辯論的議題,讀起來雖累,卻也總是十分有趣。
御風千萬不要因我的胡言亂語而對此生厭才好。

那麼,最後還請讓我再分享一下拳頭大小這方面的故事,就當是閒聊吧!
這與國民意識有一些關係,御風若有一些時間,
可以觀察一下對岸共和國近二十年來的政策,是逐漸柔化而倒向幾分民意的,
雖然並不是非常明顯,卻的確有著實質上的改變。

政策與行政執行手段畢竟都還是人們所訂下、並隨時修改的,
當經濟和教育水平拉高了之後,
對於人權本身的意識以及人民對於他國譴責的在意程度也隨之而提高,
就連政策決定者和法律制定者本身的觀點也會隨之而改變。
也就是說,雖然國際譴責本身有著它的能力極限,
但一個國家遵不遵守公認的基本「人權」,除了外部力之外,還有許多內部力。
以「拳頭大小」一詞模糊代表的國力強健,很難、也不一定願意對付來自內部的聲音。
所以,用拳頭大小來說明一個國家要不要遵守人權,是有些偏向武斷的,
出現在這種知性分享的討論文中,看起來就有一些瑕疵。

不過,這也只是整篇文章一小塊地方,瑕不掩瑜,
只是小弟被勾起了閒聊慾望罷了。

11-13 01:04

煙嵐
放太久感覺好像沒什麼好說的了......
原本想大概說一下黑道和人權好了,不過算了,搞得我好像在諷刺別人不知社會疾苦......11-19 17:12
滾輪式制震宅
不用寫這麼多 人權是每個人自出生後怕死 所集體規範出來的東西 針搓你會痛 你希望人人拿針搓你嗎?

11-13 04:10

煙嵐
前面有懂,不過針的比喻不是很理解(?)11-14 12:34
特製路人甲71號
很棒的思辨,我提供一個我思考的點可以作為參考,我們在討論這些的時候通常都把「人類」當成一個不變的存在,但在「只有一個人」、「只有少數人」、「團體」、「社會」的情況下是否會有不同的行為與思考模式?我認為或許並非「天賦人權」而是「社會賦予人權」,也就是人權其實是依靠人群體而產生並存在的,自由也是,如果你一個人生存在孤島那是有自由還是沒自由?那是有人權還是沒人權?用這個方向來思考的話,我覺得可以得到不一樣的答案。

PS.20世紀初很多知識份子都偏好共產主義,而孫文的理論也是偏向社會主義,所以有相近之處,其實當初孫文當初還推動聯俄容共,中國共產黨能生存茁壯跟他也有關係

11-13 16:47

煙嵐
如果只有一個人的話,我記得好像有類似研究食人族或是小型部落的紀錄。但是現在大家都已經在集體生活裡面很難脫離了,也不知道有沒有意義。11-17 23:26
鯤島囝
我理解你想要輕鬆的談人權話題,而且你也在一開頭就說你只是在講「你理解的人權」,我還是會做法學概念的回應是因為,「人權就是法學概念」,有一套辯證百年以上的內涵,可以用來討論你質疑的那些例子,所以我跟你分享為什麼人權概念可以回應你舉的三寶和賓拉登例子。
你選擇用居魯士和盧梭兩個參考來源去認定你想談的人權,這沒什麼不對,但是你反過來指稱人權的概念薄弱,這就有問題,因為居魯士和盧梭也是當代人權概念的養分之一。尚未完全透徹人權概念內涵,就認為人權內函薄弱,這是常見的邏輯謬誤「個人懷疑」。結果就是,你當然可以用你的理解去聊,但就是會遇到你指出的矛盾。
我只是看完你這篇後很懷疑,你的討論方式真的能夠達到你寫這篇日誌的初衷「學習到不了解的東西」嗎?人權的概念會因為你這篇日誌有更清楚的理解嗎?對於人權在其他情境下是不是可以拿來抗辯,有更清楚的判斷嗎?其實就連你自己也只是暫時做了四點結論,並且保持開放的見解,不是嗎?所以我才會提出法學概念的人權來一起激盪,沒有惡意,響應你的拋磚引玉而已,我其實也很感謝你老是包容我這麼直接不假修飾的討論。

11-13 16:53

煙嵐
我覺得論證的結果會有三種
第一種,人權偉大不可侵犯褻瀆
第二種,人權只是社會產物
第三種,人權可有可無

我認為這個世界上不存在第一種,也就是在哲學上絕對的東西。所以,你覺得會有第四種可能嗎?11-19 17:15
鯤島囝
我的目的很簡單,我覺得你為文呈現你的思考過程是非常有意義的腦力激盪,我認為這也是你對自己誠實也對展現自己很有勇氣的方式,我自己也很喜歡你的系列日誌。只是我不認同你對人權概念的討論方式,也不認同你對人權的理解,並且指出我認為你的討論瑕疵,然後分享我跟你見解不同之處,我本來以為這是你寫這系列日誌的期待的異見交流。
恰巧我的本科就是學馬克思和孫中山,這兩學說當然非常有趣,但是領域完全不同,馬克思主義是經濟學中的左翼思想,孫中山是政治學領域的個人學說,兩者當然可以跟人權做討論,但是主要的關心對象不同,人權關懷的問題是「人應該享有哪些基本權利已達到自由平等不受侵害的發展」,馬克思主義關心的是資本主義的勞動剝削問題,孫中山的三民主義則比較屬於建立中華民國政府體制的思想基礎,範疇不同,尺度也不同。對我來說人權、馬克思、孫中山全部都非常有意思。
然後我並沒有博覽群書,我跟你一樣都還在學習並為自己的匱乏感到飢渴XD但是在人權的話題上,我確實是用力多年,也不斷進修跟實踐。

所以我其實看到你對人權的懷疑後我很期待你的回應,我對人權概念和用來回應你對三寶和賓拉登的討論,能夠讓你接受嗎?如果不能,你對那樣的討論還有哪裡有懷疑呢?

看到樹海大大有負罪感也提醒我要潤飾一下,我沒有惡意,我只是很喜歡思辨和腦力激盪,而且對於我不懂的事情(比如說你的討論和見解)我不懂委婉總是直接就事論事,我自己很充實愉快^^也謝謝你的包容毆~

11-13 16:53

漓星
理論框架裡它就是這樣,文明社會的基礎之一,大餅畫好不表示能吃得到,
其之外的也只是立場差異,
當然開發中國家各種不合理也是很正常的

11-14 13:01

煙嵐
現在開始有種開發完國家開始壓榨開發中國家的感覺XD11-17 23:23
天月
其實我很少看書,都網路上看這些人的核心理念和思想而已。

11-14 13:54

煙嵐
也無不可,不過書本感覺會更豐富11-17 23:23
任孤行
當然是從天而降的啊!
不然怎麼會有太民主 太自由

11-17 22:20

煙嵐
太自由跟太民主不一樣啦11-17 23:24
珀伽索斯(Ama)
人是無法獨立生存的,人是群居的生物,
人多就需要管理,而管理時若做的不好,
便會有抱怨發生,這個時候人權就誕生了,
每個人都有這樣的權利,不論是好人或是壞人都是一樣,
蝙蝠俠有人權,而小丑也有人權[e34]

11-17 22:38

煙嵐
我不認為有天註定的東西11-19 17:41
天月
書本的確更完整,但有很多廢話要跳著看,練速讀怎樣都練不起來,腦中還是會音讀......

11-17 23:29

天月
仔細看留言發現有高手,呵呵

對於鯤島囝所說的文章並不夠嚴謹我認同,畢竟這篇不是論文,比較像是閒話家常的【雜談】煙嵐也在標題上這樣寫了,而且每個人對於人權的概念與理解深度並不同,會有這樣認知也是正常的。

況且人權與法律也是需要與時俱進改變,只要是人定的標準就會有改變的空間。
人權的概念我認為像是普世價值約定俗成一樣,先由一小群人定義爭取再往外擴散的漣漪,這也就造成人權標準在各個國家會不一樣,即便法條寫清楚明白,但有些國家卻不適用,因為公民素質並未達到。單論法律觀點來看人權會有所失真,必須由各個角度去審視。

最近看這文章突然腦洞大開,如果未來人類真的研發出智能機器人,與常人無異,可以溝通對話思考與真人沒兩樣,那麼機器人也適用於人權嗎? 還是只是人類的工具?

11-18 01:01

煙嵐
看AI可以發展到什麼程度嘍。之前看到一個影片說因為哥德爾不完備定理所以做不出完美AI11-19 17:42
鯤島囝
呃,我好像知道為什麼我們無法聊這個話題了。
首先,因為你的標題是「人權是三小」,我的理解是,這是一個「What」的概念,所以我的討論習慣是不會預設討論的方向,而是先去確定「人權的內含是什麼」而已。
但是,你說「你認為討論人權最後只會得出三種結論」,這已經不是在講「人權是什麼」的問題,而是在「評價」「人權這個東西」「有無價值」。論證一就是人權價值優位於其他一切價值,論證二就是不一定要看情況(社會條件?),論證三就是沒價值。我不確定我這樣理解你的意思有沒有偏誤?

好的,所以一樣回到三寶不能以人權抗辯應負的責任,以及賓拉登的人權不是要保護他不受處罰,而是暗殺行動讓他不能獲得應得的處罰,也就是讓賓拉登司法上的受益權受損反而讓他不能償罪,你覺得「這樣的人權」會得到你說的那三種評價中的那一種呢?

11-19 18:37

煙嵐
不要再執著在三寶問題了......那是個引子,不用想都知道法律有優先權。賓拉登的問題也只是要提供一個不同方向的思考,我沒有很在意到底怎麼樣。

這篇文章不是要給非初學者看的,如果想要研究更深建議多看書。11-25 14:20
天月
現在科技已經越發達,量子計算機已經問世,未來還很難說,曾經看過幾篇自稱外星靈魂轉世的文章探討科技,其一是發展生物科技到極致,創造沒有靈魂的人造人,奴役人造人使其拼命工作,基因設定年限為十年壽命,其二是生物科技加機械科技融合產物,人造腦搭配機械之區,剩下其他的我忘了,當作科幻小說情節看看就好。

11-19 19:04

煙嵐
感覺花點時間你我也可以寫得出來XDD11-25 14:21
吟月氏樹海
我自己並不覺得這種討論過段時間就消失熱情,
反而因為有著時間的沉澱,能在腦中反覆錘鍊自己的觀點,
也能更清楚、更字句到位的述說想要表達的思想。
我很歡迎放了一段時間之後,將思慮整理完整之後的回應。(๑¯∀¯๑)
也很希望我自己能做到如此。

所以,既然御風已經覺得沒什麼好說的了,那又為什麼要回覆我那段不太謹慎的話呢?
我對那幾句話的解讀是「我懶得跟你解釋,不過我還是想說我覺得你不知社會疾苦。」
我並沒有因此而生氣,倒是因此而再度勾起了濃濃的談話慾望。(๑´ڡ`๑)

觀御風的這份日誌系列,都是在「分享自己所想與所知」,
屬於理性而具有知識涵養的文章類型。
那麼,御風面對留言區其他人分享他的相反意見、不同觀點或是新知識的時候,
如果覺得與你的想法有異、如果覺得對方的想法難以接受,那就熱情辯論啊!
在與留言者的相互分享、駁斥與辯論中,追尋並認識更多與日誌主題相關的知識與觀點,
這正是這種知識分享類文章的精華所在吧?
也是後來讀者在閱讀留言之後,越來越欣賞御風為人的關鍵所在吧?ฅ●ω●ฅ

怎麼感覺御風好像不是很想認真面對如我、鯤島囝這般想要互相刺激思考的人呢?
如果御風覺得認真魔人很討厭的話,其實只要放著不回應,我就能讀懂了。

11-19 20:49

煙嵐
我的文章大多是給0~60分的初學者,如果想要進階,可以去看更多的書。又或者我把我覺得已經90的結論放在那邊省去解釋,要吃不吃都隨意,不過中間的過程要靠自己思辨。當然我更期待你能自己生出一個反對我的90答案,那才是你真正吸收到的東西。11-25 14:23
吟月氏樹海
再來簡單聊聊黑道與人權好了,
我覺得兩者應該比較難有直接性的連結。

人權是一種較為宏觀的概念,而黑道則是一個區域性的非法組織,
兩者的社會高度、大眾正視與否的層級都有些不同。
黑道幫派更多的,是為了利益而藐視法律條文,而非「人權的概念」,
許多幫派的行為的確會讓人感覺到其無視人權,可它們也有不少關懷社區、調解鄰里糾紛的時候。
畢竟幫派比起一整個國家實在是太小了,若要再細聊,可能還需要御風明確的指出是做什麼生意的黑道幫派,
我們再從幫派成員的年齡比例、行事風格來討論整個幫派對外、對內的行為中,關於人權部分的探討。
如果可以的話,希望御風能將自己的想法提出來聊聊。ก็ʕ•͡ᴥ•ʔ ก้

11-19 22:35

煙嵐
我提黑道的意義在於黑道就是個某個程度上藐視法治與人權的團體,或者說超越法治的存在。既然社會中存在這樣的東西,就代表著人權或者法律概念是有缺陷的。如果你有自己的答案你就信自己的,我不想說服他人。11-25 14:26
赤紅時夜
以下個人對“人權”的想像。

基本人類的權力,如果從思想的演變途徑來看,個人會認為這與宗教改革有所關係,同時這也牽涉到人類關注自身的命運,是從何而起的過程。

自西方則是自希臘哲學時代萌生的思想進程,隨著羅馬帝國的鼎盛與基督教義的崛起而將希臘文化掩沒,而後又自文藝復興時期再度隨著希臘文被挖掘出來,面對著宗教的禁令與噤聲,自主思想的崛起與對神思考的典範轉移,過去主掌人民的王朝與教廷在這些頂撞者不斷冒死抗進下,高牆瓦解了。

人們不再借助其他的代言人來與更高的境界對話,人們慢慢理解以其自身與心靈深處的真實對話(信仰)中萌生了自主自覺的意識與思考。人的權力,或多或少都是從這種發自於普遍民心的思想變遷開始,而後才正式的以書面與公報登載成為普世人民的基本權利。

當然,正如上文提及到權力是藉由爭取而來的,不懂此道者便會濫用權力,以權力肆無忌憚的傷害他人。

畢竟,權力的運用,就是一種傷害他人的假設。然而如果是設為普世大眾的基本權力,不就是以其基本制衡彼此、相互約束並奉公守法,期待其社會的全體人民都能享有並且守護其權力的共識。

不過嘛,有些人就只是想拿著權力去傷害彼此而已。

另一部分,印象中記得聯合國對基本人權的守護者是以國家為標的,也就是說集結整體國民的國家主體,是負責維護人權的執行者。聯合國是如此界定的。

11-20 19:41

煙嵐
我覺得這樣的理解也挺好,只是感覺也沒有戳到G點。樓下有話想跟你說11-25 21:30
鯤島囝
樓上,人權的權是權利right的概念,而不是權力power的概念歐

11-25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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