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本上都說過國家四大要素,但是,為什麼它說是就得是啊?如果你好奇或者你在乎為什麼成為一個國家很重要,歡迎你,我們看下去吧。
老樣子這篇文章來自於網路聊天室的座談會,有空的話你也可以來聽,雖然比較凌亂但是可以即時發問。
如果要學某些作家為國家的定義寫下感性的一筆,我會說它是「人民與利益集團的鬥爭體」因為在歷史上大概有超過一半的時間國家是以一種掌控而不是服務的形態存在的。古埃及、古中國、羅馬帝國等等都可略窺一二。十七世紀的著作「巨靈(利薇坦)」將強勢的國家比喻為巨獸,是個將個人利益擺在集體利益之後的一個狀態。
誠然,打從人類在採拾年代到處各種找果樹的時候就不免會碰到需要打群架的時候,那時候誰的兄弟多,就可以烙到比較多的人。而要確保自己那邊的輸贏狐狸比對方多的一個好方法,就是聚集在廟口發菸,然後收小弟。聚集人的方式在古代就是利用氏族,畢竟是自己血兄弟嘛。到後面越生越多,多道有點難喊出名字了,不免就會慢慢開始演進出下一個集體社會階級。
等進入到農業時期,人類終於不用在進行大規模的遷徙(這個字原來是三聲啊......)之後,順地而居的情況開始了。而在這個階段你可以在歷史上大概發現有兩三種人群的凝聚體。第一種像是瑪雅文化那種最早的紫衣神教,是以宗教力量為基礎將人類聚集在一起的。
另外一種像是中國這種以血緣為主流的國家。而最後一種可以參考埃及,是一個兼有血緣和宗教的國家型態。當然在這些國家型態下,「統治」都被視為一種理所當然。就像是誰誰天生歐洲人就是單抽出五星那種感覺。
「抽不到就B嘴好嗎?」大概就是這樣。當然在中世紀的時候或者類似的年代的人並不是被豢養到腦子壞掉了不懂反抗,只是因為身為一個平民老百姓實在生活有夠困苦。剛剛隨便搜尋了下十九世紀的時候人均壽命約四十歲,更古老的時候可能不到三十。加上有大多數農作物要上交貴族,就算有武器也沒力氣打仗。吃肉?把JJ切下來比較快啦。
可能在某一個階段君王意識到了要是沒有百姓就沒有兵力,自己的統治也就不保了,所以開始在除了壓榨之外慢慢有意無意地讓人民好過一點。但是要等到一個標誌性的文獻去擴張平民全力的時候,已經來到了十八世紀,我們而熟能詳,甚至想到就幹的盧梭在1762年寫了社會契約論。有趣的是,1776年爆發了美國獨立戰爭,1815年法國大革命,也許老盧的著作還真的有那麼一點用。
額外的一點是,我們雖然聽到在十七世紀的時候英國發生過不流血好像很厲害的「光榮革命」,裡面雖然限制了國王不能隨便收稅,但有些史家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是說它只是限制了對於貴族收稅的權力,和百姓福利沒有太大關係。不過這個你們就當作逸聞聽聽吧。對了,利薇坦雖然是在強調國家至上,不過值得一看或者去看相關的東西喔(馬基維利的君王論也可以參考參考,如果對於統治有興趣的話)。
如果你們有認真上歷史課的話,會發現在二十世紀出頭發生的第一次世界大戰是「民族國家和帝制的抗爭」或者類似的劇情。打完之後俄羅斯帝國爆炸、奧匈帝國爆炸、德意志帝國爆炸、鄂圖曼帝國爆炸,一大堆零零落落的民族國家開始興起。同時大英帝國也被炸到了,原本日不落的殖民地被一股民族國家的風潮慢慢拆散,元氣大傷。
在關鍵的1933年,我們熟知的國家四大要素,在烏拉圭的一個會議上出現了。這個四大要素源自原「蒙特維羅國家權利義務公約」的第一個條:The state as a person of international la should possess the following qualifications. 簡單說就是,你要被當作國際法的行使對象你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同時在第三條裡面也寫了:Statehood is independent of recognition by other states, so a country can exist even if other countries don't recognize it. 國家地位獨立於他國的認同啦,你不被認同還是可以存在。
這個條款簡單的為近代的全球版圖做了一點輔助,很多區域都在這個大題綱的背書下獨立成國,有些沒有被認同,有些有,有些沒有進入聯合國,有些有。總歸來說,大大小小的國家就這樣綻放開來,甚至讓人不免猜測這個條約是美國想要分裂歐洲的統一局勢的策略呢......
順帶一提,中華民國憲法比較後面的版本大概有1923的曹錕憲法、國共差不多要打輸了的1947年憲法(同時也是聖誕節還要過行憲紀念日的由來)。那時候的憲法還抱懷著要收復故土的心,也是很有膽識。所謂有輸過沒怕過,大概就是這麼回事吧。
但是但是,就算你不符合這些條件,你還有辦法成為一個國家,因為這個準則只是一個準則,凡事總有例外(像是未來的馬爾地夫)。而且就算你不是國家,你也只是在國際上講話沒有那麼大聲(可以參考以、巴、索馬利蘭等國的困境)。
關於國家意義的部分大概就到這裡了,簡單的歷史希望沒有嚇跑太多人。
這篇來自
加拿大環球郵報的文章很棒,高中以上英文應該可以閱讀,裡面講了一些滿足國家定義卻不被承認或者一些曖昧的國家,挺有意思的。
成為一個國家或者說被正名一個國家的其主要目的可能是要在國際議題上站住腳,除此之外也可以博得一些鎂光燈。
而台灣的另外一個問題在於憲法陳舊不合新意,我建議各位可以去看:
或是隨便參考一下很多新的國家的憲法(新國家指的是二一世紀進行共和體制的國家)。像是韓國、義大利、西班牙等。超多國家都是到了二十世紀才開始立憲走入民主,超乎你想像。昨天我很震驚的是蘇聯1991垮台,所謂的俄羅斯聯邦1991聖誕節才成立,超猛的。
那麼,這場人民與利益團體的鬥爭,最後在二十一世紀走向了資本抗爭的型態,關於這一點,也許我們以後會談,也許不會,因為實在令人難以感到希望(當你不是富二代的時候,相當於是個非酋)。
希望大家在看了這篇文章之後,能對國家到底是什麼有多一點的感覺,也對於自己到底想要追求什麼樣的國家型態有了一點想法。如有疑問或者疏失都可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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