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換
舊版
前往
大廳
小說

棒球男孩與球迷的她 - 應援曲

燈神 | 2017-09-02 22:03:41 | 巴幣 0 | 人氣 331


  已經有好多年沒有看到他了。
        
  當時的我是個很普通的高中生,每天搭乘公車上學,而他總是在我的下一站上車。一開始也不是我自己要注意他的,只是他下半身穿著束褲,上半身穿著運動外套,背著偌大一個包包,還外加一支球棒,儼然運動員的穿著,讓人無法不注意到他。
        「是隔壁大學的棒球校隊。」我在心裡這麼想著。
        這班公車會經過兩所學校,一所是我所在的女中,另一所就是他的體育大學,那間大學的棒球隊似乎相當有名,連我這個沒關心學生棒球的人都曉得。
 
  他總是從口袋掏出他的車票,給司機剪了票後,走到後面找個座位坐下來,但由於他不是在發車站上的車,有時運氣不好會沒位置,這時他就會走到正對後門的安全門的地方,放下他的裝備袋,靠起欄杆吃起他的早餐。
  有時是飯糰,有時是三明治,但不變的是那瓶牛奶,一天一瓶,我就這樣看著他喝了三年。
 
  晴天的話還好,下雨天他就辛苦了,還必須空出一隻手撐傘,這時候我就會覺得他真是個超人,那些包包我看了都覺得重,他卻風雨無阻,一背就背了超過三年。
 
  吃完早餐後,他會悠悠然的翹起腳,從包包掏出一份報紙,愜意的讀了起來,站著的話動作會收斂些,但依然不改其悠閒。他大部分的時間都花在體育版上面,少數時候會看一點影視娛樂版,但那都是封面的女星穿得很辣的時候。
  好吧,男性本色。
 
  偶爾,你會看到他黑著眼圈,甚至會看報紙看到睡著,像個快退休的中年大叔一樣。但過了幾次之後,我就發現了原因,只要是王建民先發的日子,隔天他就會黑著眼圈,看來這傢伙肯定是熬夜守著電視,幫他的「王葛格」加油了。
 
  說到王建民,他就是在MLB連續兩年拿下十九勝,在當時風靡全台灣的投手,不管是學生還是上班族都為他瘋狂,而跟他同期的松坂大輔,也在隔年取得十八勝的好成績,並列為亞洲之光。
  儘管他們的巔峰已經過去了,儘管現在台灣有著新生代的陳偉殷,日本也有達比修有,還有拿下跨季三十連勝的「神之子」田中將大,我仍然懷念著當時的「建仔」跟「平成怪物」。
在Facebook已經成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社群工具之時,我還是喜歡當初的無名小站。
  在手機隨時可以拿出來聽歌的現在,我還是懷念當初拼了命的節省開銷,只為了買一張周杰倫的專輯。
 
  這樣的例子實在不少,在科技日新月異的現在,許多事情已經回不去了。也不是說新的改變就是不好,只是某種東西已然變質,失去了當時的心情,就像大人們總是在說當初他們書信往返的時代多純粹多美好,我們這一代也有我們這一代的感慨。
  二十幾歲的人也是會緬懷青春的。
 
  好啦,好像有些離題了。
  總之,那個時候的王建民正值顛峰,要是建仔有贏球,他那一天的報紙就會看的特別久,嘴角還會帶著一抹微笑;但要是輸球,他就會快速的掃過報紙,然後帶著遺憾的表情閉上眼睛補眠。
 
        大部份時候他都是自己一個人,偶爾會跟學長一起,這時他就會提著兩份早餐,跟在學長後面上車。他們會聊著球隊的大小事,還會拿出蒐集的球員卡交換,甚至會拿出自己的手套互相比劃,最後,在我要下車的前一站下車。
        
  那是一個智慧型手機還不普遍的時代,人們沒手機可以滑,跟現在比起來,我還是……
  喔喔拍謝!差點又離題了。
 
 
  高中時的課業是相當重的,除了課業之外的時間,很多人會把重心放在社團,我也不例外,我加入了熱音社,成為一個小小的吉他手。
 
  小時候的我很羨慕電視裡的那些歌手與樂團,總幻想著自己也有一天能站在舞台上,為此我學了好幾年的吉他,甚至在選填志願時選了一間專門培養音樂才藝的學校,還參加它們的術科考試。
  這件事我並沒有告訴爸媽,並不是故意要隱瞞,純粹只是開不了口,私立學校的學費可不是開玩笑的,我不覺得他們會支持我的決定。
 
  果然,爸媽沒有辜負我的期望,幾天後的家庭會議,我就收到他們親切的「建議」。
「音樂就當成興趣,還是以課業為重吧。」他們如是說。
 
  後來,我在我家院子的狗屋裡看到了術科合格的成績單,豆豆看起來很舒服的坐在上面。
  不管怎樣,總之,夢醒了。
 
 
  失去接受專業訓練的機會,我只好參加社團性質的樂團,每天練習結束回到家時都已經將近十點,一開始爸媽還會嫌說太晚回家,但過了幾次也就習以為常,不再說些什麼。
  而一個人等車的夜晚總是孤單的,所幸,大部份的時候我都不是自己一個人,練球結束的他,總是在固定的時間來到固定的位置,儘管我們不曾交談,但那是一張我熟悉的臉孔。
        
  跟早上一樣,他身上背著大包小包,穿著緊身衣跟滿是紅土的球褲,走到後方找個位置坐了下來。偶爾也會跟著一個學長,第一個學期的他總是被念,他會點著頭認份的聽著,然後在學長唸完時回頭做個鬼臉。
 
  只有他一個人的時候,他就會拿出報紙,翻開藝文副刊,慵懶的靠在椅背上讀了起來,還常常一個人看到呵呵呵的傻笑,我曾經有好幾次想過要不要跟他搭話,但後來就打消了這個念頭。
  「或許有一天我會跟他說話,但不是現在。」我這麼想著。
 
  也許是練習很累,有時他會打起瞌睡,然後在車子煞車搖晃時醒過來,醒來之後繼續往下看,看了一會兒又繼續打瞌睡,重複這樣的循環。最後,在車子到他家時驚醒,匆匆的提起包包下車。
        
  慢慢的,這成為我日常的光景。
 
 
  說到我們的社長,她是個超級棒球迷,我雖然也看棒球,但在她面前根本像是個外行人。
「今天的社團活動是看球。」某天,社長下了這麼一道命令。
  於是,大家來到了隔兩條馬路遠的體育大學,走進球場坐了下來,看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場現場比賽。
        
  基於地緣因素,大家很自然的幫我們的「鄰居」加油,比賽的過程非常精采,兩邊攻勢你來我往、互有領先,而一直到某次的攻守交換時,我才終於看見了我唯一「認識」的那名球員,還是一年級的他,整個前半場都坐在板凳上。
 
  我看著他身上的球衣,不知為何,燃起了一股由衷的傾羨,世界上有多少人可以走在自己夢想的道路上?而在我眼前就正是那樣的一群球員。
  一瞬間,一股夾雜憤慨、自傷自憐、心有不甘的複雜情緒襲來,我想著想著,不自覺的出了神。
 
  隱約之中,看見那個熟悉的身影站在打擊區。
        
        「鏘!」
        隨著一聲清脆的聲響,我在下意識之前就從位置上彈了起來,用力的拍手叫好,兩旁的同學瞪大雙眼看著我,露出震驚的表情。
 
  我可以理解她們的感覺,因為就連我都被自己的反應嚇著了,我看著自己握緊雙拳的手,可以清楚感覺到裡頭的汗水。
  「妳的棒球魂覺醒了?」社長問。
        我笑著看著她,眼裡放出興奮的神采。
 
        從此,我當了近三年的棒球迷。
        
        
  這一年的大專聯賽,他們學校打進全國八強,雖然已經相當不錯了,但以他們過往的成績來說只能算是差強人意。而隨著賽季的結束,期末考也悄悄的到來。
  我到現在還記得期末考試的第二天,那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
 
  那是我第一次和他說話的日子。
  聽起來好像很值得慶祝,但實際上也只是他在下車前,背上的裝備袋撞到了我,他停下腳步,回頭說了聲「不好意思」。
        
  儘管只是四個字,但我發現自己很喜歡他的聲音,想要跟他說說話。
我要怎麼跟他說話呢?我想了一想,拿起筆來轉了一圈、兩圈,接著,視線落在那支筆上。
        
  過了幾天,報紙上出現我的名字,雖然只是個筆名。
  我投稿了報紙的的副刊專欄,在回家的路上,我會看著他看著報紙,然後期待他的反應。
 
  「他在看著我的文章嗎?」
        「他會喜歡嗎?」
        我不是期待他看完能從中得到什麼領悟與感動,我只是希望我的文字能陪他度過這段通車的時間,這樣就夠了,看著自己的文字在被人閱讀,本身就是一件奇妙的事情。
        
  某次,我興匆匆的寫了一篇關於棒球的文章,滿心期待他看了之後的反應,結果他看完後是開心的笑了沒錯,只是他轉頭跟學長說。
        「這個作者不太懂棒球。」
  從此我決定,以後不再碰棒球的題材。
        
        就像這樣,我自己也不知道在與什麼莫名的東西戰鬥,日復一日,而他也從學弟變成了人家的學長,偶爾也會讓學弟為他提著早餐。
        
        而在這一年,王建民跑壘不慎受傷了,台灣人的生活少了一個關注的焦點,他也不再帶著黑眼圈上學,儘管每天早上拿出報紙體育版來看的習慣仍然沒有改變。
        
  但如果什麼都沒有改變就好了。
 
  那一年,我的家裡不太平靜。
 
  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我不知道這句話有沒有道理,但我爸媽的愛情肯定已經走向墳墓。每當他們開始吵架,我就會關上房間的門,捂著耳朵躲在棉被裡。某個假日,他們吵的特別厲害,甚至開始摔起東西,我聽見某個堅硬的物體砸在了我的門上,砰然一聲發出好大的聲響,我發現自己渾身在顫抖,接著衝出房門,離開了家裡。
        
  漫無目的的遊走了幾分鐘,我發現自己正朝著那個地方走去,那片紅土綠地,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成了令我感到熟悉的風景。
  在那個當下,他成為我唯一想要依靠的對象。
        
  「你能為我敲一支全壘打嗎?」我看著準備擊球的他。
  下一秒,他揮了一個大空棒,我笑著搖了搖頭,果然沒這麼簡單。
  我的願望,似乎從來沒有實現過。
 
  「鏘!」
  再下一瞬間,棒子在我眼前甩了一個美妙的棒花。
 
  我看著橫越天際的小白球,眼淚不知怎麼的落了下來,久久不能止息。
 
  回家後,我緊緊的抱住我的爸爸媽媽,一開始他們還著急的問說怎麼了,之後就沒再說話,靜靜的回抱著我。
        兩個月後,他們兩個還是分開了,但從那天之後,他們不曾在我面前吵過一次。
        
        後來,我在副刊的心情塗鴉牆上,對他說了聲謝謝,他應該很難想像,我有多需要那支全壘打。當然我不會知道他有沒有看到我的道謝,更大的可能是我只是在自我滿足。
  但我確實被滿足了,我看著他看著報紙,心中滿是由衷的喜悅。
 
        
  接著,高三的日子就這樣到來,儘管心理上還不覺得自己成長了多少,但時間不會停滯,我就這樣成為學校最高的年級。
  而我的文章投稿,也到達一個新的里程碑,我開始了長篇故事的連載。
  一開始是編輯打電話給我,說他們有個版面是空的,可以試著在上頭連載作品。我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情把作品寄了過去,也沒有得到回覆,就在我想說果然沒戲時,竟然就在報紙上看見了自己的故事。
 
  少女蘿拉是一個幽靈,不過她卻一直沒有回到天上,一直徘徊在人間,老幽靈告訴她,如果想要升天,必須要做一千件好事情。
 
  於是,蘿拉來到了一個村莊,開始幫助村莊裡的人們。一開始大家都不認識她,但蘿拉主動的釋出善意,她幫年邁的露西老奶奶烤麵包,幫忙碌的達克叔叔去水井打水,幫鐵匠蓋瑞收集礦物,幫喬治伯伯一家收割稻穗,幫教堂的安琪拉修女打掃環境,甚至在盜賊來侵犯時對他們惡作劇,讓他們不敢再來。
 
  慢慢的,大家都接納了蘿拉,把她當成一家人,就是這樣的一個描述著村莊生活的日常故事。我自己也不知道這故事能連載多久,只是在我心目中,蘿拉就是我的理想,她就像天使一樣帶給大家笑容。
        
  而在這一年,我們樂團也終於獲得了首次的公開演出機會,我永遠都忘不了那天晚上,大家並排坐在一起看星星,訴說曾經的夢想。
 
  我告訴大家,我曾經很想當個職業的歌手,站在舞台上。
  大家聽完都笑了,不是嘲笑,只是這想法過於耀眼而不切實際,讓人聽了有些不好意思。
 
  是阿,我曾經想當個歌手,只是曾經而已。
  究竟是已經不再這麼想了,還是因為知道自己做不到了呢?
 
 
  在演出結束,回到校園之後,大家才驚覺大學聯考四個字的沉重。於是,拿起樂器的時間少了一點,拿起書本的時間多了一點,每天晚上固定的樂團練習,現在成了我們的讀書會,它成了我們夜讀的場所。
  過了兩年的校園生活開始有了改變,三年級的學生彷彿說好一般,壟罩在認真讀書的氛圍中。
 
  而升上三年級的他,也跟過往有所不同,他成了學校的明星選手,我看過有同學跟他要簽名,還看過有記者在採訪他。時間會慢慢改變一個人,而他,也在我眼前悄悄的改變。
  即使如此,我還是很喜歡看他的比賽,那一年,他們學校勢如破竹,一路打進了四強。
 
  還記得那一場比賽,當時離考試已經沒幾天了,我也不再死命看書,只是每天寫寫考古題。我走進球場,一眼就看見好幾位背著攝影機的攝影大哥,可以感受到這是一場受到矚目的比賽。
  而球員也打出高張力的內容,兩邊幾次的搶本壘失敗,更為比賽增添了緊張的火藥味。
 
  八局上半,落後一分,兩出局一三壘有人,我看著他走進打擊區。
        「我已經三年級了,畢業之後,還有沒有機會來看你打球呢?」我在心裡想著。
        
  你從來沒有讓我失望過。
  我想起了我第一次看的那場比賽,你代打上場擊出一支安打。
  還有二年級時,那支全壘打。
  我還記得當時我正在搖頭嘆氣,所以錯過了你擊球的那一瞬間。
  這次我要認真的看著你。
 
  於是我清楚的目睹,一顆觸身球,直擊在他的身上。
 
  對著被換下場的他,全場球迷給了他最熱烈的掌聲,然而,他三年級的夏天,就這樣結束了。
  拼鬥整場的他們,以一分之差輸了這場比賽。
 
  而我,好不習慣他哭的模樣。
 
 
  他的賽季結束了,我的考試也結束了,不用讀書的生活讓我好不習慣,一開始還覺得有種莫名的罪惡感。
  幾天之後,我也把連載的小說結束了,雖然空閒的時間比以往多出許多,但心境上已經到達一個終點。而且,這些日子裡,有個旋律一直重複出現在我的腦海,我想要抓住那些音符。
 
  某一天,蘿拉發現村裡的人們都看不見自己了,她好害怕,東奔西走,想找到一個可以看見自己的人,可是卻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辦到。
  「我當初是為了回到天上,才去幫助他們、跟他們交朋友的,不是嗎?」絕望的她坐在樹上,想起了當初行動的目的。
 
  做了幾件好事情早就已經想不起來了,她發現自己早就已經愛上了這個村莊,不再是為了自己個人的目的而行動,但就在發現這個事實的時候,機會卻消失了,大家不再看得到她了。
 
  蘿拉好難過,她好想再跟大家一起生活,再跟大家一起玩。就在這個時候,她從窗戶裡看見了傑森叔叔一家,在寒冷的冬夜裡,一家人正聚在一起吃飯。
 
  「爸爸,怎麼好久沒看見蘿拉了。」一個小女孩問,她是愛瑪,前幾天才一起堆過雪人。
  「對吼,真的好久沒看到她了,這一年多虧有她,幫了大家好多忙說。」
  「不過這麼久了,也沒有人知道她是誰家的小孩,怎麼會來到這裡也不清楚,也許哪一天她就這麼離開了也說不一定……」說話的是愛瑪的母親。
  「不會的,蘿拉不會消失的!」愛瑪大聲的抗議。
  「或許吧。」爸爸笑著,摸了摸她的頭。
  「蘿拉不會消失的……」愛瑪嘟著嘴巴,又重複了一次。
 
  蘿拉聽著聽著,怔怔然的哭了出來,她知道自己會慢慢的被遺忘,即使沒有她,村子裡的人日子也會一樣的過,自己再也不能參與這個村莊的日常生活,想到這裡,蘿拉難過了好久。
 
  隔天早晨,蘿拉跳下樹,動身前往下個目的地,啟程前回頭看了一眼,這個給了她好多愛和溫暖的場所,接著,邁開腳步,尋找下個可以容納自己的地方。
 
  這結局是有點感傷的,跟過往的日常歡樂取向有點違和,報紙的主編還特地打電話來向我確認這個結局。
  但我覺得這個結局其實挺好的,蘿拉結束了她生命中的一段歷程,獲得了成長,而她也必須學著往前邁步,前往下一個人生階段。
 
  在幾天後的某個傍晚,我一個人坐在房間,接著,旋律再次從我腦中響起,我拿起筆,把它記錄下來。
 
 
  我走上搭了三年的公車,坐在熟悉的靠窗座位,等著熟悉的人出現。接著,就如同過去三年的每一天,他出現在我視野的某一角
 
  「哈囉……」
  他停下腳步,有些發愣的看著叫住他的我。
  「這個給你。」我把東西塞到他手裡。
  他接下了那個信封,有些反應不過來,看著我彷彿想要說些什麼。
  「快來不及囉!」我指著前方快要關起的車門。
  「……謝謝!」這時他才反應過來,三步併作兩步的跑下車。
        
  「希望你聽到這首曲子時,能想到晴空下的大棒球場。」
  卡片裡是那首曲子,跟短短的一句話。
  至於署名那一欄,我是這樣寫的。
  「你三年的球迷。」
  再見了,我的青春。
 
 
  這就是我高中生活的插曲,而我,已經有好多年沒有看到他了。
  現在的我剛結束一天的工作,走在車水馬龍的街道上,竟不自覺的回憶起這段往事。
 
  在畢業之後,我花了好一段時間,才戒掉在車廂裡找著他的習慣,剛念大學的那幾個月,我總是在捷運上找著他的身影。
  常聽到人家說,畢業後才曉得當學生的幸福,說的真好。現在的我,已經工作了好一段時間,但讓我懷念的,始終還是學生時期的回憶。
 
        後來的我沒有再碰音樂,只是曾經有段時間,教了我媽朋友的小孩吉他,那是一個有著水汪汪的大眼睛的小女孩。
        「姐姐,有一天我要在電視上彈吉他!」
看著她如宣誓一般的說著,我不禁笑了出來。
  「妳一定可以的,加油!」我衷心的希望,她可以達成她的夢想。
        
  這天加班多加了兩個小時,我的身體跟心裡都相當疲累,就在我已經瀕臨自暴自棄,想說要不要招一台計程車,直接開到我家門前算了的時候,我的上方傳來一段令我感到熟悉的曲子。
  我抬起頭,看見的是電信業者架設在牆上的戶外大螢幕。
  我開心的笑了出來,已經有好多年沒有看到他了。
        
  小白球往天空飛去,畫出美麗的弧線。

                                   (2015.02.18)

創作回應

更多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