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齊一直都很倒楣。
走在路上會被路人的腳踏車撞;發票或是彩卷之類的抽獎從來沒有他的份;和別人買同款的手機,只有他的會用了幾個月就自顧自地壞掉。
但這都還是些小事。
最倒楣的是,他在二十歲生日當天騎摩托車時路過了一個巷口,看到地板上躺著一個老爺爺。他停車多看了兩眼,以為是遊民所以並沒有想太多,很快地就騎走了。
等到警察兩天後破門而入時,崔齊才知道那是命案現場,那個老爺爺身上插了把沒有指紋的刀,而監視器唯一有拍到的線索就是他的車牌。
於是崔齊被判了十八年有期徒刑。
他很冤、很悶,他覺得自己根本是被陷害,但沒有一個律師願意相信他是無辜的。現場唯一的證據就是他被監視器拍到的車牌,而他當天也沒有任何不在場證明,他是做服務業的,每天站了十二個小時後,他下班回家唯一會做的事就是累到倒頭大睡。
他就這樣被關了五年。
崔齊也不是沒有試圖抗爭過,但他的上訴就像是丟進水裡的石子,只發出噗通一聲,連水花都濺不了多高。
但某天,突然有封信寄了進來。
崔齊沒有家人——他的家人在他小時候出了車禍離開了,又是他悲慘人生的慘劇之一——朋友也在聽到他是殺人犯後一一斷絕關係,所以這是他第一次收到有人寄來的信。
當他被獄卒點到名時他以為是寄錯了,但信封上又確確切切寫著他的名字。
於是他把信拆開。
那是他高中同學的朋友,不知道從何處輾轉得知了他的事情,於是寄信給他,想用他的監獄生活當研究課題。
也沒什麼不好。崔齊想,他挺沒事的。
於是他回信答應了,接著靠著每個禮拜一次的信件與那人交流起來。
那人的名字叫趙凌。
他們的信裡夾雜了很多閒聊,其中一次,趙凌小心翼翼地問到崔齊為什麼被關,崔齊無奈地把自己是無辜的事又說了一次。崔齊的敘述非常詳細,大概是因為這個能改變他人生的場景在他腦中被回放了太多次,連地板上掉落的一些小東西的樣貌都一清二楚。
這次信隔了兩週才送來,裡頭只寫著一句話。
『我知道你是無辜的,我會想辦法幫你。』
崔齊當作這是安慰收下了,並沒有想太多。
但幾天後,一位身穿高級合身西裝的律師出現在他面前。
一個好律師對案件的幫助是潛而易見的。
很快崔齊的案件就有了新的轉機。
後來,他們勝訴了。
國家賠了崔齊數千萬,但這遠遠比不上重新獲得自由和新生。
當重新照到監獄外太陽的瞬間,崔齊熱淚盈眶。
雖然有了一筆不小的錢,但崔齊並沒有放開手腳的花,而是取了夠半年花用的生活費之後,就將大部分的錢都存起來,打算送給趙凌。他知道律師費和重新把陳年舊案挖出來需要打通的上下關節都肯定花了趙凌很多錢,為了感謝趙凌,不管出於任何原因他都想把錢給趙凌。
趙凌在幾天後出現在崔齊面前。
讓崔齊意想不到的是,趙凌是個女孩子。
趙凌的文字中帶著冷厲,總是簡短而精準,字跡也相當好看,鐵劃銀勾,因此雖然有一個相當女性化的名字,崔齊也從來沒把趙凌往女孩的方向想。
但這並沒有減損崔齊對趙凌的感激之心。
又或者換句話說,崔齊在看到趙凌的第一面就愛上了她。
他們非常順利的開始交往,趙凌並沒有收下崔齊想給她的那一筆錢,而是利用那一筆錢做起了小生意,賺了不少錢。
他們幸福快樂的結婚了。
或許故事就這樣結束了。
如果崔齊沒有注意到趙凌有個同名的哥哥。
如果崔齊沒有注意到趙凌抽屜裡有個很眼熟的粉色單支髮夾。
如果崔齊沒有發現監獄裡多了一個囚犯。
或許故事就真的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