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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人專欄] 「英雄的定義」

作者:阿卡西亞│2016-12-25 19:39:43│巴幣:20│人氣:753
  「英雄的定義」
  



  我站在頂樓,望著最下方、一樓磁磚上的,我的胃與我的手臂。

  我不知道應該表達什麼感受。

  那晚的風很涼。




  張開雙眼,迎向我的不是以往那單調的房間,是空無一物的屋頂和藍天,沒有睡,只是閉上眼休息,就這樣休息了好幾天。從枕頭上起來,那是我僅剩的一條手臂,絕對不能失去,我可不想因為休息品質而冒險下去找新枕頭。

  現在的我是不行下去的,但我也不想就這樣活下來。

  可是現在這座城市,除了食者和人類以外,大概沒其他活物了吧。

  陽光比以往溫暖,我相信如果哪天有人也跟我一樣,接觸到陽光的不只有皮膚,還有肚子裡的一堆器官,他也會這麼想。

  對吧?我小姐。

  妳的笑話依舊很冷。

  我剛剛並不是說笑話,是講事實。

  那麼這份事實很無趣,跟妳一樣,跟我一樣。

  ......老實說,此時我真的很同情很多作品中都愛描寫的「瘋子」,他們不是常常自言自語,就是自認有某種東西在指引他們,以前我覺得他們很瘋很酷,現在想想,或許他們只是太孤單,沒人找他們聊天才會這樣,就像我,無聊的我。

  我現在「必須」跟自己做問答遊戲......太可悲了。

  誰都好,只要不是人類,誰都好。

  因為我已經不能再見到人類了。

  悄悄的,頂樓的門被打開了,我實在是不清楚牠為什麼會想到這裡。

  一條狗。

  感到高興的是......現在的我,總算可以跟人類一樣了。

  


  被遺棄的城市。

  我從廢棄大樓走下來,無論怎麼看都只有這個感想,規則失去了遵守的必要,偷竊行為也已經無法成立,這裡的一切都被遺棄了,無視別人丟下的規則不算違規,拿走別人不要的垃圾不算偷。

  開始動工吧。

  望向那正在我腳邊的狗,牠只是以那烏黑的雙眼看著我,並搖曳著尾巴。

  染血的項圈已足以證明牠也是被丟下的成員之一,跟我這個被世界丟下的「食者」一樣。

  隱隱約約看得見項圈上寫著「英雄」二字。

  我們一同盯向眼前的屍體,我蹲下身,將屍體和掉出來的器官丟進剛挖好的洞中,規則不被遵守、偷竊不被成立,屍體又有什麼埋葬的必要呢?我小姐如此問著,我也這麼回答。

  跟我一樣是食者的他很可憐。

  食者是什麼?我小姐第三次問這個問題,玩問答遊戲的她真的很沒創意。

  大概是詛咒吧,我不清楚,食者這詛咒突然誕生於世界上,牠們就像殭屍,不會餓死,會想要攻擊任何生物,只是殭屍需要用咬的,食者則是用殺的,被食者以任何方式殺害的人,都會迅速變為食者,而我就是幾天前的受害者。

  最大的差別在於,食者擁有理智,我足以證明這點。牠們遇上生物,的確會有想破壞的衝動,但都可以抑制住,只要不相處太久,除了人類。只要盯超過一秒,就會陷入瘋狂與興奮,無法抑制自己前去殺人,殺完人或人逃離視線,興奮就會消逝,那份自己不受控制的可怕回憶將永留心中。

  所以一秒內盡全力將視線轉開就沒事了。

  然而,食者喪失了與人交流的資格,與其說喪失不如說被某種力量制止,不能說話,也不能寫字,暗號也不例外,心裡一有與人溝通的念頭與想傳達的動作,就會被制止,就像被拔掉電池的機器人一樣,只要沒了念頭,就會恢復原狀。

  「汪汪!」那條狗咬了一塊血肉模糊的東西,天知道那是什麼。

  跟狗交流倒是沒問題,我摸摸牠的頭並將手打開,牠則乖乖地將那東西交給我,我將那東西丟進洞裡。

  變為食者之後,我還沒遇上任何人類,那麼這些事情我是怎麼知道的?這些事都是眼前被我埋葬的食者告訴我的。

  「食者」是「可被食用者」的縮寫,人類與食者並不是獵人與獵物的立場,是獵人與獵人的對決。

  食者是可以生吃的,要吃食者可不簡單,食者比平常人力氣還大,生吃也沒問題,身體不會腐爛還永遠新鮮,不像殭屍一樣長滿蛆什麼的......別問我為什麼,就像人們對奇幻小說裡的魔法不會過問,妳也不該對這點過問,我小姐。

  聽說吃下後不只能滿足味覺,還能看見美好的東西,享受舒服的觸感,以上狀況只有人吃的時候才會發生,其他生物不會,總之會讓人上癮,比毒品還強,所以立場就是這樣。

  看到人會想殺的食者和吃食者吃上癮的人類。

  雙方都是獵人。

  我開始以手填土,英雄也模仿起我的動作,不久,我盯向這已被鋪平的墓地,隨便找台車蓋住,輕輕嘆了一口氣,不做墓碑嗎?當然不了,我小姐,放墓碑等等可能還有人會挖開來。

  這裡的居民的確都逃離這裡,但不代表上癮者不會回來尋找食者,這也是我一直不敢下去的原因,怕自己殺人。

  食者每隔一段時間就必須「交談」,否則會有一股強烈的劇痛,這也是我一直在自問自答的原因,連做夢的資格都被剝奪還真悲哀,幸好食者本身也沒有睡意這種東西......

  食者如果真的是詛咒的話,那麼創造這詛咒的人絕對充滿惡意,我小姐。

  不是像我一樣,就是藉由回想過去解決劇痛,最後悲傷自殺,事實上,就算不回想,食者的處境也想讓人自殺了,就像我剛埋的食者一樣,食者的唯一死法與殭屍相同,頭部受重傷就可以了。

  當然,也可以跟非人類的生物交談,一產生感情,下場只會比剛剛講的還慘。

  「汪汪!」

  英雄又向我叫了兩聲,我對牠微笑,將我其中一根手指給扭了下來,當食物給牠吃。

  所謂的英雄就是在對的時候做對的事的人。

  沒錯......只要在對的時候做對的事,我也要在剩下的日子裡做些對的事情。

  這是為了什麼?我不知道......我小姐,變為食者的當下我沒任何感受,因為我感覺自己還是個人類。

  現在也是......所以大概是我生前,就是個好人吧,別讓我去做多餘的回想,好嗎?

  你不該被拋下,英雄。


  

  「啊,你看,這個字就是英雄喔。」

  在雜亂的街道,我撿起殘缺的報紙平攤在地上,用剩下的最後一根食指比給英雄看,已經離那座廢棄大樓多遠了,我也不清楚,只知道我與英雄共度了幾天,我的一些器官也變成了英雄的飼料,一路上經過了許多死去的食者,所以我也做了好幾個墳墓。

  「汪!」

  報紙上的人是第一個殺掉食者的人,在食者這詛咒剛開始蔓延時,他從群眾裡挺身而出,拿起一把刀與食者對抗,還打贏了,被媒體稱為「英雄」,他也曾是我崇拜的對象,在那時候,我眼裡的食者跟大家一樣,是沒有理智的怪物。

  那時候我跟媽......別再想比較好。

  總之,他在對的時候做了對的事,沒有他,死的人會更多,那名被死掉的食者......如果有機會,我也想埋葬牠。

  環視了這個地方,雖已殘破,我還是看得出原本的樣子,來到這裡根本是自虐的行為,怎麼可能壓抑得了回憶?我隱隱約約可聽見我小姐在罵我的聲音。

  「你知道英雄這個字了,那你知道英雄的意思嗎?」我摸了摸英雄的頭,藉此停下心中湧出的畫面,牠汪了一聲,我就猜牠懂吧,所以再次微笑,英雄便叫一聲,然後將頭伸進我的肚子裡,隨便咬了一口。

  英雄特別開心,我想不是食物的關係,至少我自己吃自己時,沒什麼味道......是因為我的笑容吧,我只在餵食英雄的時候微笑,其他時候總是沒有表情,真是個差勁的主人,對嗎?

  對於英雄而言,牠認為這是一場遊戲吧?只要我笑,就要吃我,就跟伸出手牠便舉起手放在我的手心上一樣,在對的時候做對的事,在牠眼裡就是這樣,這也是我對「英雄」的定義。

  「英雄」需要什麼特別了不起的定義嗎?我認為不用,在對的時候做對的事就好了。

  所以我也想這麼做,埋下食者們,讓他們死有葬身之地,這就是對的事吧?唉,在頂樓的時候我怎麼沒想到呢?

  英雄臥躺在我的腿旁,我撫摸起牠的身子,成為「英雄」為什麼一定要有什麼了不起的理想呢?為什麼一定要有光輝璀璨的事蹟呢?

  即使是這樣的我,也可以當。即使是這樣的我,也不想成為一個殺人犯。

  「飛翔在天空的英雄十分耀眼,所以歡呼聲蓋過了腳步聲,那些在地上的英雄的腳步聲。」

  我忘了這句話是在哪本小說裡看見的。

  妳真的是一個差勁的主人。

  怎麼說?

  妳心知肚明。

  「那個......」

  身後的聲音使我轉頭一看,也是一名食者,只是比我完整許多,說實在的,我現在快變成一個行動的骨骼啦。

  「我們今後一起行動吧?我覺得妳應該是個好人......而且妳也必須要有交談的對象吧?」他的臉雖然爛掉了,但從裸露的上半身至少可推測是名男性,食者與食者交流的確是沒問題的,不過我猜他,大概是剛變成食者的吧?

  「為什麼妳覺得我是?」

  「嗯......其實我一直在觀察妳,看到妳幫他們做墳墓我就這麼覺得,我很早之前就想找妳講話,但我比較害羞......」

  「那你覺得為什麼自殺的食者那麼多?」

  「喔......因為他們對人的身份還有很多留戀啊。」

  「食者自殺還有第二個原因。」

  食者當然可以找食者講話,只是下場會更慘。

  「第......第二個原因?」

  「......食者只要與同個生物相處一久,一開始還沒感覺,之後想要破壞的衝動就會越來越強,食者也不例外。」我以食指滑過英雄柔順的毛皮,很舒服,真的真的很舒服......如果就這樣穿破,會多溫暖呢?

  「......真的?」

  「你不相信的話就去找其他食者吧,我不打算與你行動。」

  食者在這世界是孤獨的。

  面對人類會直接向前殺害。

  與其他生物相處過久,也會變成那樣的狀況。

  食者連感情都不值得擁有。

  就這樣,我站起身轉過頭離去,英雄也跟了上來。

  「妳......妳騙我的吧!那妳為什麼還會養著那條狗呢?」

  我沒有做回應。




  強烈的衝動讓我的腳快要不聽使喚,我連忙後退,讓我的視線直盯牆壁,用力!盡全力地看著!讓那股慾望消逝,想要破壞......想要殺戮,那種柔軟的肉體,就算只有一根手指也夠了,穿破腦袋也好、刺進眼窩也行,甚至穿進舌頭,把舌頭拉出來......

  已經兩個星期了。

  與英雄共度兩個星期了。

  應該沒問題了吧?沒問題了吧?我可以這麼做了吧?英雄應該清楚的......

  沒錯,那個遊戲......露出微笑、叫一聲、吃的遊戲。

  已經吃了這麼多次了......吃這麼多次了,牠應該清楚那是個遊戲。

  所以牠明白規則......明白規則,吃就是遊戲,破壞就是遊戲。

  已經準備好了,明明準備好了......現在的英雄絕對會聽話的,所以換我「破壞」了,為什麼我卻踏不出去呢?

  踏出去啊......踏出去啊,去面對啊......

  不斷喘息著,我咬住僅剩食指的手,不讓我的聲音太大聲,滿是咬痕的赤腳不停顫抖,因為疼痛嗎?因為衝動嗎?不對......都不是......我也很清楚,不是嗎?我小姐,那是我在猶豫啊......

  不能......不能猶豫。

  風好冷,就跟那天一樣。

  所謂的英雄,就是在對的時候做對的事情,就這麼簡單。

  所以無論是誰都可以當上英雄......食者的我......

  不......我是人類。

  就跟人一樣......沒錯,我是人......所以我......所以我。

  不能讓英雄被拋下,來這裡的人絕對不會有養狗的興致......所以就要這麼做。

  為什麼妳會願意做到這種地步呢?我小姐問。

  ......因為我以前的夢想就是當個英雄......

  沒有肯定也沒關係,沒有壞人也沒關係,只要在對的時候做對的事就可以了。

  我不想......我不想就這麼以食者的生活模式活下來,那麼我的結局就只有一樣了不是嗎?

  漂亮的死去,即使看見美麗的,只有我。

  就算要當地上的英雄也無所謂!

  我伸出發抖的手,做出了老樣子的動作,摸摸英雄的身軀,然後再從牆角探頭,看著眼前跑來這裡獵殺食者的夫妻,他們正背對我,那股破壞的意念又來臨了,不配於英雄的瘋狂......

  這點距離......已經足夠了。

  可以造成千鈞一髮的局面。

  一秒到了。

  我以食者那優越的爆發力跳了出去,跳得很高,他們還沒注意到我,而英雄沒有漏看掉那一瞬間,我那誇張的笑容。

  如果沒有控制妳身體去殺人的這份力量,妳會後悔嗎?

  少問這種爛問題。

  遊戲開始了。

  「汪!」

  牠奔跑過來,夫妻同時轉頭。

  牠到了夫妻面前,跳起來想要迎接正要落下的我,而我也剛好揮下手臂。




  「所以就在那時候,我轉頭馬上舉出腰間的手槍,往那個女食者的頭上轟了過去!」

  「是的,親愛的,你是個英雄。」

  餐桌前,那對夫妻正聊著今天發生的狀況。

  「說的那麼好聽,要不是那時候『英雄』衝出來叫,你們絕對死了,你們可要好好養牠,牠可是你們的救命恩人。」

  被夫妻夾在中間的少年抱著一條狗說。

  「是啊,沒錯。」女人說,回想起那時候,渾身就蔓延出一份恐懼,那時候,那條狗叫了一聲,然後飛快衝出來,跳起時正好擋在食者面前,這樣的畫面簡直就好像這條狗有人性似的,真的是個英雄想要迎戰。

  只是很奇怪的......那時候女食者揮下的手臂,微微的偏開,所以沒打中狗......

  ......

  女人看著英雄掙脫少年,跑到她與丈夫的腳下。

  ......想多了吧,食者是沒有理智的。

  「我可以吃那女食者了嗎?」

  「晚點吧,我現在很累。」




  英雄正等待著主人,牠在對的時候做了對的事,在主人被不知道什麼東西貫穿頭部時,牠咬了主人一口,那兩個人也吃了主人一口,這是遊戲,只是玩家變多了,這應該是好事!接著牠就連同主人,一起被帶到車上了。

  雖然不知道現在主人在哪,但等等她應該就會出現吧。

  兩人的褲管,殘留著血跡,那是主人的味道......不知道主人什麼時候來,現在先聞聞主人的味道吧。

  餐桌旁牠開心的跑到大家腳下取暖。
  
  這是一幅很美、很溫馨的畫面。




  (作者題外話:以文章來做交換禮物還蠻好玩的呢!這次是與水冥音做交換禮物,採用的規則是「開頭與結尾」,簡單來說就是一方給另一方一段開頭和結尾,故事中間由另一方寫,結尾與開頭必須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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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3 篇留言

洛雅.愛的戰士
後面有種諷刺感o口o...

12-25 20:23

阿卡西亞
謝謝你的回應,其實我寫這篇文時,沒有特意要嘲笑什麼啦......只是一個簡單的想法,所謂的英雄就是在對的時候做對的事。12-30 21:59
神崎結弦
總覺得有點感傷呢

12-26 14:47

阿卡西亞
謝謝你的回應。

的確是有點感傷呢,狗做出了英雄的作為,實際上卻沒那個打算,女主角用自己的生命換來一條狗的未來,卻被認為是怪物的舉動,但女主角看似做出好事,如果當下發生了什麼意外,導致女主角殺人了,那麼結局又不一樣了。

這就是作為跟結果,也就是英雄的定義。英雄定義在作為和結果上,也就是在對的時候做對的事。12-30 22:03
水冥音
來留言啦~

果然是七罪式奇幻小說,我發現七罪很喜歡英雄這個題材呢。
畢竟擺上生命的議題,英雄就成為正反面的論證,
是非,永遠是一體兩面的。

不過對我而言,英雄的存在就是眾望所歸,
對錯應著世人的看待而論。
這就讓我想起一篇小時候看過的鬼小說,男主角非常懦弱,
卻在女鬼被性侵的那時,成為唯一一個欲正面與強暴犯對峙的存在,
即使是多麼微不足道的舉動,
在女鬼心中就成了英雄。

01-01 17:22

阿卡西亞
七罪式......這篇很有童話的感覺嗎?

英雄的題材......嗯,最近的確有點常寫呢!

對我而言英雄的定義也是如此,在對的時候做對的事,也就是作為與結果使眾人滿意,即為英雄。01-01 17:51
阿卡西亞
謝謝你的回應。01-01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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