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把事情搞糟了
上個月 跟幾個同學講好自己約老師辦謝師宴
而當初討論邀請名單時 我提出了A老師 他們也不反對
後來邀請老師時 我沒有跟他們報備就自己邀了A老師
同學們就很不開心 說我這樣私下邀是很不對的行為
同學的看法是:
站在老師的立場,我是專任老師,辦公室就在學校,結果學生邀請我參加,就只有寄信而已,連親自來辦公室都沒有,又不是說很遠很麻煩的地方,是每天上課都會去的地方欸
更何況你有用到我們的名義去寄這封信,對老師來說,就是這4個人竟然一個都不願意親自過來?最後是你自己沒有跟大家討論,擅自行動的部分
我自己寄信給其他老師,代表發生狀況,我也會想辦法處理
那假如你寄了這封信給A老師,你有想過發生狀況的話,你要怎麼處理嗎?
例如,老師遲遲都沒有回信
而我表示會盡快聯絡老師時 他說我先別動作好了 他會處理
我也就照他的話一直沒動作
後來日期訂在 6/27
今天 A老師回我信說 他只有 6/28~7/1 有空
我傳給同學
同學知道後氣炸了 雖然日期已改到 6/29
但同學的意思是問我要如何負責
我知道 沒有報備就擅專是我的錯
我真的搞砸了
想問問各位 我有什麼方法可以解釋
我當初真的應該盡快跟老師聯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