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有失憶症,我就會忘記下午會有午後雷陣雨的帶妳出去瘋、出去吃飯,又一起淋的溼透,聽著妳抱怨,再把外套輕輕的披在妳肩上。
那妳溼透的樣子,肯定很可愛!雖然說我時常漫不經心,其實自己也是樂在其中吧?
或許在妳的眼中真的不夠好,沒有符合妳的條件,會讓妳覺得帶出門很丟臉,那有時對立、有時統一的我們就是最完美的矛盾體。
如果我有失憶症,我就會忘記上班,陪著妳賴床,冷冷的冬天能夠緊緊抱著妳,就算妳已經起床,妳也是不會想動,就這樣一起上班遲到一起被罵,回家再一起說著今天老闆多姬八。
如果我有失憶症,我就會忘記自己生活拮据,又帶妳去逛街,或是買些小禮物送妳,儘管又過的很苦,仍然還是會撐過去。
畢竟看到妳開心的笑、驚訝的笑……都好,只要妳笑了,我就不再沒有意義,一切都值得了。
如果我有失憶症的話,我就會忘記妳,忘記自己不在妳身邊,忘記妳難過的表情,忘記妳掉下幾滴眼淚,可以好像從來沒發生過一樣,只是無法再認識對的人……
在時間久了就會忘記所謂的細枝末節,就像我們去過哪裡,一起吃過什麼,妳可能記不起來我當初的樣子,就像忘了我的手機號碼的那樣乾脆。
或許再聽到我的名字就能夠全部想起來吧?我是這麼覺得,但卻不敢著樣想;我不敢想像那是什麼訊息,是好?是壞?不敢、我不敢。
可悲的是我不敢再想起妳、不敢再聽任何關於妳的訊息,如果再重來,答案會是選擇再愛妳一次。
是越來不及記得的,總是等不及回想吧?感情究竟是要用來瀏覽,還是用來珍藏,畢竟有些選擇靠的不是感覺,而是時間。
就像那曾經黏的像糖,最後卻甜到了悲傷。
要是如果——如果我有失憶症的話……
我想要忘記妳,忘記我是世界上最傷心的人,也忘記我是世界上最愛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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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依然,很久沒開巴哈了,文章一直在寫,只是沒有來發表。
回去看了很多寫在這裡的日記,我把最真實的感覺拿來文字放縱。
我不奢望誰會來看,但我想我該繼續。